失落 作者:[印]基兰·德赛 韩丽枫 译-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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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伊,跟我们说说你的新闻吧。”诺妮急于转换话题,几乎恳求地说道,“说吧,让我们高兴高兴,你们年轻人总有新鲜事儿。”
“没什么新闻。”赛伊没说实话,想到自己和基恩的事她脸都红了。两人的形影相伴更加深了她以往在镜前探究自己时的感受,一种无常的慨叹,一切在脱离你的掌控,逐渐重生重塑,变幻无尽。
三位女士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她们读不懂她的表情,她似乎心不在焉,在椅子上不适地扭动着。
罗拉和森太太斗嘴没占到什么便宜,一股怨气转到赛伊身上。“还没找到男朋友呐?干吗不找呢?为什么?我们以前可都是敢于冒险的。总是给老爸老妈找点麻烦。”
“不要管她吧。她是个好孩子。”诺妮道。
失落 第二十二章(1)
布里吉特饭店位于纽约的金融区,里面布满了镜子,就餐者可以边吃饭边洋洋得意地欣赏自己。饭店以主人爱犬的名字命名,这只狗高大无比也扁平无比;像张纸,从一侧就能看见她的全身。
一大早,比居和其他员工开始忙活起来,店主奥德莎和巴兹坐在角落的餐桌边喝着大吉岭红茶。殖民的印度,自由的印度——茶始终如一,可那种浪漫已经消失,那些怀旧的词语是最佳的促销广告。他们喝着茶,专注地读着《纽约时报》,国际新闻铺天盖地扑面而来。
饭店只有一种菜式:牛排、色拉、薯条。这满足了富裕阶层对简约主义的信奉。
神圣的牛。非神圣的牛。比居明白这番理论只能放在心里。午餐和晚餐时分,店里坐满了身穿套装的二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商界人士。
“小姐,牛排您要几成熟?”
“我要生的。”
“先生您呢?”
“我要还哞哞叫的。”
只有白痴才说:“我要熟的。”奥德莎会几乎不加掩饰地讥诮说:“您肯定吗?噢,好吧,不过肉会很老。”
她坐在角落里,就在喝早茶的餐桌边,用力撕扯着自己的牛排,引来众人注目。
“你看,比居,”她笑着说道,“多讽刺,在印度没人吃牛肉,可看看这个——只剩一个T形骨头了。”
然而,这里有印度人吃牛肉。印度银行家。嚼啊,嚼啊。比居收盘子的时候总是意味深长地瞪他们一眼。他们看见了,心里明白。他知道他们明白。他们知道他明白。他们假装不知道他明白,把目光投向别处。他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不过他们可以不加理睬。
“我要份牛排。”他们若无其事地说,如同不假思索地一笔挥就签下大名,可谁都清楚,若非事先多次练习,绝不会有这样的轻松自如。
神圣的牛,非神圣的牛。
有工作,没工作。
人不应该放弃自己的宗教,放弃父母及祖祖辈辈的信念。不,无论如何都不应该。
你必须依据某些准则去生活。你必须找寻你的尊严。肉在烤架上炙烤着,血珠从表面一滴滴渗出。接着血也开始起泡、沸腾。
神圣的牛和非神圣的牛,它们是不一样的,看清这一点才能成功。
认识不到这一点将会失败。
比居离开了布里吉特,感觉焕然一新,满怀一种愿望,就是要坚守一份严格的纯净。
“你们做牛肉吗?”他问一位面试的雇主。
“我们这儿有费城奶酪牛肉三明治。”
“对不起,我不能在这里工作。”
“他们信奉牛。”他听到店主对厨房里的什么人说,他觉得自己像个土人,让人骇异。
印度人在国外的经历太可怕了,没人能了解,除了其他在国外的印度人。那是一种不洁的咬啮人心的秘密。不,比居还没彻底失败。他的祖国再次召唤他。他嗅到命运的气味。不顾一切地,他在鼻子的引领下转过街角,看到了招牌的第一个字母G,后面是AN。他的灵魂渴盼着,接下来应该是:DHI。他走近甘地(GANDHI)咖啡馆,空气渐渐凝滞起来。这里的一切永远不会改变,无论是下雨,消融万物的酷热,还是冬日的暴风雪咆哮着席卷过街角,一千零一道菜的气味终日汇聚着,经久不散。店堂里很黑,比居试着推了下门,门随手开了。
店堂内光线昏暗,在后面有张废弃的桌子,桌布沾满了油污,上面胡乱堆放着些小扁豆,店主哈利什—哈利就坐在那里。他们兄弟三人——他、盖瑞什—盖瑞和丹苏克—丹尼——分别在纽约、新泽西和康涅狄格州开了三家甘地咖啡馆。比居进来的时候他正走笔如飞,头也不抬。他在给位于新泽西州的爱迪生市市郊的一家奶牛庇护所申请捐款的信写回信。
笔杆挥动,啪的一声点住。
他对比居说:“牛肉?你疯了吗?我们是正宗的印度教馆子。没有巴基斯坦人,没有孟加拉人。这些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做菜,你有没有去过第六大街上的那些饭店?”
失落 第二十二章(2)
一个星期后,比居到厨房上班了,音响里传来圣雄甘地热爱的曲调。
失落 第二十三章(1)
在政治动乱的背景下,基恩和赛伊的恋情进展得火热。
蘸着甜酸酱吃西藏饺子莫莫,基恩说:“你就是我的莫莫。”
赛伊说:“不,你是我的莫莫。”
呵,爱在水饺的阶段——他们不断示爱,令人迷乱,给对方想出无数的昵称。他们在静思的时刻想着这些亲热的昵称,将它们作为礼物呈现给对方。莫莫,面皮里裹着羊肉,一个在另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充盈着——它意味着保护和爱意。
有一次,他们一起到岗浦饭馆吃饭,基恩想都没想就用手抓了吃,赛伊则拿起了桌上唯一的餐具调羹,她先把面饼从边上卷起来,再用调羹叉起来吃。这差异让他们有一丝尴尬,他们假装都没上心。
他喊她“Kishmish”来掩饰自己的难堪,而她唤他作“Kaju”:葡萄干和腰果,甜蜜、狂热,并且昂贵。
基恩向赛伊问起她的家人,她略有一丝踌躇,不知该说什么,她以为,要是告诉他太空计划的事,他也许会自惭形秽。“我父母私奔了,家里再也没人理睬他们。他们死在俄国,我爸爸在那里是一名科学家。”
他很自豪地告诉赛伊说,他的家史也和外国有关。他们俩其实比预想的有更多相同之处。
他家的故事是这样的:
十九世纪的时候,他的祖先听人保证说大吉岭的茶场能找到活干,于是他们离开尼泊尔的村庄来到大吉岭。他们住在邻近一座偏远茶庄的小村里,养了头水牛,这头牛产的奶乳脂稠厚,并以此闻名。后来皇家军队来了,他们拿着卷尺和长尺从山上所有的村子里选拔士兵。他们很快注意到了基恩的曾祖父,小伙子长得肩宽体阔、身强力壮,都是从小喝他们家水牛奶的缘故,在摔跤比赛中他打赢了村里糖果小贩的儿子,那男孩也是出奇的粗野强悍。他们村里上一批招募去的人都说部队里士兵过着淑女一样的舒服日子——发毛毯和袜子,暖暖和和的,也不会受潮,有黄油和炼乳吃,每周两顿羊肉,每天一个鸡蛋,水龙头从不断水,一点小毛小病小破皮都有药治。哪怕只是屁股痒痒,或给马蜂蜇了一下都可以要求治疗,用不着害臊。也没什么活干,就是来来回回沿主干道行军。部队给那个喝牛奶长大的男孩的钱要比他父亲挣的多得多。他父亲在茶场给人跑腿,每天天不亮就背上一只巨大的锥形篓子出门,篓子里分成好几格,翻山越岭,太阳落山才能回来。篓子里这时已塞满了一层层的蔬菜和一只活鸡,鸡不停地啄着盖在上面的粗布;还有鸡蛋、卫生纸、肥皂、发夹和信纸,那些高贵的夫人会在纸笺上写道:“亲爱的女儿,这里美极了,美得让人觉得孤独几乎也是可以忍受的……”
于是他宣誓对女王效忠,开始了他的家族参与英国战事长达一百多年的征程。
起初,那些征兵时的许诺确实不假——基恩的曾祖父只需要行军巡逻就可以了,他这样滋润地过了不少年,娶了个老婆,生了三个儿子。可后来他被派往美索布达米亚,土耳其人的子弹把他的心脏打成了筛子眼儿,他失血过多死在战场上。为了让这家人的收入不至受损,军队好心地招募了他的大儿子,那时他家那头出名的水牛已经死去,新近入伍的这位身子骨有点单薄。印度籍士兵在缅甸、直布罗陀、埃及和意大利进行着殊死奋战。
一九四三年,离他二十三岁生日还差两个月,这个身体瘦弱的士兵战死在缅甸,他们正意志不坚地为保卫英国而同日本人作战。他的弟弟随之入伍,很快死在了意大利。他根本没参加战斗,当时英国的主力部队驻扎在佛罗伦萨郊外的一座别墅里,他在为他们做杏子果酱。要六个柠檬加四茶杯糖。在一派毫无危险的意大利乡村风光中,他搅拌着罐中的果肉,雉鸡飞过橄榄树和葡萄藤蔓,抵抗军在树林里挖到了块菌。这是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春日,接着,炸弹扔了下来——
基恩很小的时候,某一天,在噶伦堡的汽车站,他们家族最后一个入伍军人从长途车上下来,他缺了一根脚趾。没有人记得他,最终,基恩父亲的童年记忆复活了,认出了他,让基恩喊他叔叔。他和基恩一家住在一起直到死去,但他们从不知道他曾去过哪里,和哪些国家打过仗。对于他这一代人来说,遗忘要比记忆容易得多,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如此。孩子们越是追问,他们忘记得就越多。有一次基恩问他:“叔叔,英国什么样?”
失落 第二十三章(2)
他说:“我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从来没去过。”
在英国军队服役这么多年却从未去过英国!这怎么可能?他们原以为他发达了,把他们都忘了,过着伦敦老爷式的日子……
那他都去过哪里呢?
叔叔不愿说。每隔四个星期,他会去趟邮局领取每月七英镑的退休金。多数时候他就坐在折叠椅上,面无表情,沉默不语,头不时转动一下,像向日葵似的,以一种智障者的坚持毫无目的地朝向太阳,他生命中唯一的目标只是要将脸的移动轨迹与日光的轨迹相吻合。
从那以后,他们家族开始靠教书为业。基恩的父亲在大吉岭旁边的一所茶场学校里教书。
故事就讲到这里。赛伊问道:“你父亲呢?他什么样?”可她也没追着问。毕竟她明白故事都是要结束的。
夜晚天气已经转凉,天黑得也早了。赛伊很迟才往回走,脚下磕磕绊绊地找着路,她在波特叔叔家门口停下借电筒。“那个帅小伙呢?”波特叔叔和卜提神父拿她逗乐。“天啊,那些尼泊尔小伙子,高高的颧骨,宽宽的肩膀,那手臂的肌肉!赛伊,他们能干着呢,砍树,搭篱笆,拎箱子……唔唔唔。”
赛伊总算走回了卓奥友,厨子正提着灯笼在门口等着。他裹着一层层的围巾和毛衣,只露出皱巴巴的脸,眼睛气鼓鼓地瞪着。“我等啊,等啊,等啊……天都这么黑了,你还不回家!”他一摇一摆地走在前面,沿小路往房子走去,不时回过头,嘴里嘟嘟囔囔的,像个女人。
“你不要烦我了!”她说,平生第一次发觉家人和朋友真是缠人,而她已在爱情中找到了自由和空间。
失落 第二十四章(1)
甘地咖啡馆里总是灯光黯淡,这样可以很好地掩藏污垢。这里远离那个文化融合的时尚——山羊奶酪和罗勒萨莫萨三角饺,芒果玛格丽特鸡尾酒。这里是最正宗的印度,大众化的印度,可以点个全套,地铁线上的某一站下来,甚至打个电话就成:红色描金的椅子,桌上摆放的塑料玫瑰,花瓣上点缀着人造露珠,桌布上画的是——
噢,不会吧,又是——
没错,又是——
奎师那神和挤奶女工,井边的乡村美女……
再看菜单——
噢,不会吧,又是——
没错,又是——
马萨拉串烤、唐杜里烤肉、咖喱杂菜、咖喱黑红豆、印度薄饼。哈利什—哈利说:“要找到市场。研究市场。取悦市场。”供与求。印度和美国的交融点。这才成就了像我们这样的好移民。完美结合。
他的顾客多是些穷学生和没混上终身职位的教授,午餐供应自助餐,“5。99美元吃到饱”,他们都吃得很饱,在晃晃悠悠的舞蛇人的音乐中,脚步踉跄地走出店门。
在甘地咖啡馆,比居开始了新生活,他起居的四周堆放着巨大的坛坛罐罐和成麻袋的马萨拉调味粉,从表面看还以为里面装的是锯木屑。他们在厨房的水槽里洗脸漱口,对着钉在水槽上方邮票大小的一块镜子梳头,在房间里拉根绳晾裤子,擦碟子的毛巾也挂在上面。到了夜里,他们随便找块空地摊开铺盖卷睡觉。
在以前的工作中陪伴比居的老鼠对他一直不离不弃。它们也到这儿来了,欣喜万分地在垃圾箱里翻扒着,抓挠着木料,到处打洞,哈利什—哈利用钢丝球把洞塞上,再用砖块堵住洞口,可它们很快就清除了这些小障碍。它们遵循广告牌的宣传,每天喝牛奶,吃蛋白质;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让它们耳朵灵敏、爪子强壮、牙齿结实、毛发油亮。它们对一些营养素缺乏症基本免疫,比如脚气病、甲状腺肿大等(这种病曾经在噶伦堡肆虐,一度山间四处游荡的全是些疯疯癫癫的喉部长得像蟾蜍的侏儒)。
一只老鼠在夜间啃比居的头发。
哈利什—哈利对他的员工有着父辈般的慈祥,而且不乏诙谐,可眨眼间他就会变得满面怒容,对他们严厉苛责:“闭嘴!都给我闭嘴!”,还会掴拍他们的脑袋。可要是有美国客人进来,他的态度立刻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变得诚惶诚恐。
“嗨,嗨,”他对一个穿粉色绸缎的小孩道,那孩子把吃的到处抹,涂得满椅子腿都是。“你真能给妈妈惹麻烦啊,呵呵。可总有一天你会让妈妈骄傲的,对吧?长成男子汉,有好多钱,你说呢?你想吃咖喱鸡吗?很好吃的。”他满脸堆笑,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
哈利什—哈利——比居渐渐明白,这两个并置的名字暗示着深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