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何以失范 江新华-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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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还是当官也好,其最终目的是要为百姓造福。这,应该看成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遗憾的是,这个优良传统在今天也失传了。
近年来,虽然中国的经济持续增长,但伴随而来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最主要的社会问题就是贫富不均,两极分化。这一现象的出现当然与现行政策有关,但一些经济学学者在其中推波助澜的作用却怎么估计都不过分。比如,以北大经济学教授厉以宁为代表的一群人,无视中国有数亿在贫困线上挣扎的民众这个现实,恬不知耻地提出了“小康社会的标志是有第二套住房”这么个理论。根据这个理论,衡量中国经济改革成功与失败的标准不是有多少中国人民能够过上衣食无虞、风雨无虑、老有所终、幼有所养的幸福生活,而是要看北大的教授有没有自己的别墅汽车。对这些人来说,那些一家人靠五元人民币过年的农民(陈桂棣、春桃:中国农民调查),那些靠救济金维持生计的下岗职工,好象都算不上是中国的公民。岂止不算是公民,在主流经济学家们看来,他们连人都算不上,因为按照厉以宁的说法,“8亿多农民和下岗工人是中国巨大的财富。”那些穷得在生存线上挣扎的人,怎么会是“巨大的财富”呢?是谁的财富?在“经济学家”网站上,有这么一条横幅:“凯恩斯说,政客大抵都是经济学家的思想的奴隶。因此,治国、平天下这些小事就让政治家们干去吧,你的任务仅仅是在‘经济学家’网站当好奴隶主。”(见jjxj)。明白了吗?连政客都是他们的奴隶,那么那些农民和下岗工人更不在话下了。奴隶是奴隶主们的财富。奴隶越多,奴隶主越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人不再是劳动人民了,而是这些混帐经济学家!
就是这帮经济学家,在中国的新闻媒体上大张旗鼓地提出了“经济学是不讲良心、不讲道德的”这么个口号。实际上,世界上除了伦理学,哪门科学是讲良心、讲道德的呢?讲良心、讲道德的应该是从事科学研究的人。那么,这帮家伙提出这么个口号,岂不是在说毫无意义的屁话吗?他们的目的何在呢?说穿了,他们是在用“经济学是不讲良心、不讲道德的”这个幌子为自己不讲道德和不讲良心做铺衬,然后好去明目张胆地干“不讲良心、不讲道德”的坏事。他们都干了什么坏事?这伙人干的最大坏事就是鼓吹“教育产业化”,结果把一个在人类近代历史上通行的公益事业在中国转变成了一个吃人的产业。他们干的其它坏事还包括:鼓吹扩大两极分化,因为“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厉以宁语);他们还要瓜分国有资产,搞“新公有制”(厉以宁:“新公有制”是大势所趋)。据一位某省党报的主编在酒后透露,在中国,最赚钱的买卖有两个:一是倒卖国有资产,一是办报纸──比它们还赚钱的买卖也有,但肯定都是非法的。原来如此。怪不得这些不讲良心、不讲道德的经济学家们不愿意干“治国、平天下这些小事”,他们要干修身(养肥自己)、齐家(发家致富)这些大事。这些人的精明之处就在於:先把干坏事合法化,然后再干。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奸贼也没有他们精明。
在现在的中国大地上,“不讲良心、不讲道德”的教授学者除了那些“主流”经济学家,还有一些“主流”法律学家。2003年8月15日,沈阳黑社会头子刘涌死刑案被辽宁省最高法院改判为死缓。据报道,改判的重要依据之一就是由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刑法学专家陈兴良等十四位“一流法学家”起草的一份《沈阳刘涌涉黑案专家论证意见书》。消息传出,舆论大哗。(蒲红果:北大教授为刘涌改判叫好 遭到网友“责难”)。最后,中国人民最高法院破天荒地主动介入此案,再次把刘涌定为死罪。问题是,这些法律专家的观点为什么与公众的观点相差这么遥远?据说,陈兴良教授认为辽宁最高法院改判刘涌死刑为死缓是为了保障人权,因为“根据有关证据,在刘涌案件中有刑讯逼供的可能。”(引文同上)。这真是天大的笑话。陈教授难道是从月球上来的吗?刑讯逼供是今天才有的吗?是只限於刘涌一案妈?孙志刚被警察无辜地活活打死,陈教授怎么没有写什么意见书呢?你们的的屁股怎么总是坐在有钱人的炕头上呢?有人指出,陈兴良等人受犯人之托拟定那个“意见书”,是“打着程序公正的旗号,破坏程序正义。”(佚名:刘涌案,中国法学界的耻辱还是光荣?)。真是一语中的。
为了替自己的行径找借口,陈兴良还写了一份近万字的辩护书,再次高谈什么人权之类的论调,同时还说中国的法官水平比中国的法学教授低下,民愤不能够代替法律,等等。(陈兴良:关于“刘涌案”之刑事司法论坛)。这和那些主流经济学家的腔调几乎完全一样:主流经济学家要当政客的奴隶主,主流法学家要当法官的太上皇。你们干脆把这个国家直接接管过去算了,还这么羞羞答答地干什么?其实,这些“主流学者”既不是什么奴隶主,也不是什么太上皇。他们是典型的走狗和奴才,他们是春秋战国时代那些俳优“术”士的直系后代。他们的主人名叫“权贵”。
早在80多年前,北大校长蔡元培先生就曾喊出过“劳工神圣”的口号:“我们不要羡慕那凭藉遗产的纨绔儿!不要羡慕那卖国营私的官吏!不要羡慕那克扣军饷的军官!不要羡慕那出售选举票的议员!不要羡慕那领干饷的顾问谘议!他们虽然奢侈点,但是良心上不及我们平安的多了。我们要认清我们的价值。劳工神圣!”(顾颉刚:蔡元培先生与五四运动)。80多年后,就在蔡先生掌过舵的北大,却出现了这么多败类学者。劳工神圣?对这帮人来说,简直就象是痴人说梦。从这一点来看,中国的学术界堕落了何止80年!它简直是跳回了满清王朝!
写到这里,我是否可以说,中国目前的学术腐败是史无前例的?中国学术界的当权派是否还有脸继续唱什么“净土”的高调?
八 中国的学术腐败是世界罕见的
(一) 国际学术界真的象中国学术界这么脏吗?
对中国某些人学术界人士来说,他们搞学术腐败的最大挡箭牌就是:腐败现象在国际学术界也存在,所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的逻辑是这样的:外国人能搞,中国人为什么不能搞?按道理讲,这个逻辑本身并没有什么错,错的是这个逻辑的使用:他们只把这个逻辑用在了腐败现象上,至於外国人的优点,如洁身自好,如勤奋努力,如奉公守法,以及人家大把大把地拿诺贝尔奖,这些中国人是不会使用这个逻辑的。这样一来,其结果就是,只要外国人能干的坏事,中国人都有权利去干,而面对外国人干的好事,他们却装聋作哑,假装看不见。用老百姓的话说,这就是“不学好”。这也是中国学术界堕落的一个显著的标志。
问题是,国际学术界真的象中国学术界这么脏吗?让我们来仔细看一看吧。
首先,在个体学术行为腐败层面,邹承鲁先生总结了中国学术界内目前盛行的七类现象,其中只有第三类(伪造成果,纂改数据)和第四类(剽窃)在国外学术界时有发生,其它的,几乎根本就看不到。比如说,“伪造学历、工作经历、论文”这类现象在欧美学术界几乎就不存在。这倒不一定是他们不想干,而是没有这么干的可行性。在欧美,学术圈子就那么大,求职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2…3人来推荐,而绝大多数欧美人士写推荐信,都是比较实事求是。仅此一条,那些心怀不轨之徒,即使想伪造学历也没有可乘之机。就算有人能够得逞,一旦事发,也就前功尽弃。两年前,美国乔治亚理工大学的橄榄球主教练乔治·欧列瑞(George O’Leary)跳槽到圣母大学,但由於他的简历中虚构的在新罕布什尔大学校队打球以及在1972年从纽约大学得到硕士学历的事情被人发现,结果上任仅五天就被迫辞职。在辞职声明中,这位教练说:“由於多年前的自私无知,我使圣母大学,他的校友和球迷蒙受了耻辱。”(Anonymous。 O’Leary out at Notre Dame after one week)。实际上,蒙受耻辱的更是他个人。不仅如此,这个有三十多年教龄的名教练还丢掉了工作。一个体育教练伪造学历就会得到如此的下场,可想而知,在学术界伪造学历实际等於玩火。
中国学术界第二类学术行为腐败现象是抹煞别人成果,自我吹嘘。谁都明白,这类把戏能够得逞,必须有两个先决条件,那就是,第一,吹牛人的狂妄和无耻,第二,听众的无知或愚昧。应该说,在欧美学术界,狂人不少,但无耻之徒不多。而既狂妄又无耻的人则更为稀少。即使是这些既狂妄又无耻的人,他们面对的却是专业知识非常扎实的学者。吹牛皮,谁买你的账呢?至於“为商业广告做不符实际的宣传”和“一稿两投”,完全违背一个学者的基本道德,不用谁去规定,绝大多数学者都会自觉抵制。少数无耻之徒,根本就找不到市场。“搭车”署名现象倒是有,但颇为少见。可以说,在欧美学术界,问题最严重的腐败现象(他们叫“学术犯罪”)就是伪造数据和抄袭剽窃。这些,留在下面详细介绍。
其次,再看看集团学术权力腐败。欧美学术界与中国学术界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前者为纯学术机构,不谋求物质利益。中国的学术界则不然,他既要求名,还要谋利。比如,北大清华都建有自己的公司,而这些公司的主要利润都来自股票市场和房地产业,而不是来自本校教师的科技研发。'亦明:无耻的嘴脸贪婪的心(三):北大商人(1);无耻的嘴脸贪婪的心(四):北大商人(2)'。上述这个差别造成了一个这样的效果:欧美学术界将自己的名誉和信誉看得与自己的生命等同,因为他们追求的学术成就就是建立在信誉的基础之上的。而中国的学术界则不然,虽然名利他都想要,但如果他控制了权力,他就把利放在第一位,什么名誉,什么信誉,他都可以牺牲。这就是在中国学术界腐败分子受到保护的原因。除此之外,在欧美学术界,很少看到学者抢夺行政职位的现象,这是因为,第一,行政权力在那里几乎不能够作为谋取私立的途径;第二,行政官员的选拔都已经制度化了,象中国学术界那些肮脏阴暗的勾当,在那里根本就行不通。当然,欧美学术界并不是白壁无瑕。八十年代,哈佛大学医学院爆发“达西丑闻”,而哈佛大学就涉嫌掩盖事实真相,它的所作所为受到了同行的猛烈批评。(下详)。
第三,让我们看看欧美学术界是如何对待学术原则的。前面提到,所谓学术原则就是对真理的强烈追求和信仰。在欧美学术界,他们最崇尚的一个原则就是学术自由(academic freedom)。什么是学术自由呢?根据“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AAUP)《1940年学术自由与终身教职的原则声明》,学术自由就是从事研究和教学的自由。为了保护这个自由,“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AAUP)最终在1940年迫使美国的大学建立了所谓的“终身教职”制度(Tenure System)。(舸昕:漫步美国大学)。
实际上,“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就是一个行业工会,而它们搞的这个“终身教职”制度,如果说在六十多年前还有必要的话,到了21世纪的今天则根本就没有多少存在的理由。因此,这个制度近年来在美国社会受到了极为猛烈的抨击。因此,如果要在欧美学术界寻找制度上的腐败,“终身教职”制度首当其冲。(舸昕:漫步美国大学)。但奇怪的是,这个制度却是中国的大学极力要效仿的。
无论如何,学术自由也好,终身教职也好,它们所反映的是大学教授在大学中地位的提高和上升。换句话说,美国的大学由行政当局治校,慢慢地向教授治校转变,尽管这个转变还没有彻底完成。虽然目前尚且无法断定行政治校与教授治校的优劣,但由从事学术活动的主体来自治,至少听上去比较合理。当然,教授治校的一个前提就是,他们有自治的能力,并且他们能够把公众的利益而不是自身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美国最早由教授自治的大学是托马斯·杰弗逊创建的弗吉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rginia),但这所学校在教授自治了几十年之后,也不得不在20世纪初放弃这个传统。(舸昕:漫步美国大学)。同样,在20世纪初,由於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压制学术自由,一些大学教授在纽约市建立了“社会研究新学校”(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学校由教授自治。但这个状态维持了仅两年,“社会研究新学校”就不得不聘请校长。(舸昕:从哈佛到斯坦福)。
现在,美国的大学可以看成是由行政当局与教授共治,教授的“权力”更偏重于学术方面。共治的好处就是能够互相监督,互相控制,使绝对的权力变成了相对的权力。1954年,美国杜克大学董事会决定要授予美国副总统尼克松荣誉博士学位,可是杜克大学的教授对尼克松在五十年代初参与极右派的反共狂潮记忆犹新,就是不通过这个议案,结果尼克松这个杜克法学院的校友一生都没有得到这个荣誉学位。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欧美大学很难制造那么多菜教授,那么多水博士,更不会出现那么多烂校长。
目前有人主张在中国通过实行教授治校来治理腐败,其实这只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因为即使真的能够实行教授治校,靠中国目前的这些教授,主要是些学阀和学霸,只能够把学校越治越糟,而不是越来越好。
(二) 国际学术界腐败案例
首先要说明的是,由於中国学术界具有“不学好”的本性,喜好学习外国人干的坏事,而不努力学习人家好的东西,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