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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铿锵红颜之风行天下-第32部分

小说: 铿锵红颜之风行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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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学的路上,四人行,虽然穿着同样颜色地方衣服,但其姿色各有千秋,文雅高贵如煜爵,绝美温柔如天泽,貌比潘安如如风,邪魅不羁如煜宣,让众人炫眼不已,看得目不暇接,连周围的风景都生色了不少。
    “如风,最近忙什么呢?上课那么认真!”由于煜爵和云天泽坐在如风和煜宣的前面,所以上课的时候,煜爵很少能睦到如风在后面捣鼓着什么。
    如风扬扬眉,得意道:“我在进行一项创作!”
    一旁的煜宣嗤笑一声:“创作?他在浪费墨水。”
    如风瞪眼:“你管得着吗?你妒忌我的写作才能!”
    云天泽展开折扇,慢慢地摇着,不加入他们的斗争,四人之中,他一向都很安静,偶尔才插一两句,但都是精辟之语,或者他插话后,就意味着这个话题的结束了。
    如风嫉妒地瞪着云天泽的折扇,扇柄和扇骨都是用象牙制成的,须知象牙质地细密坚韧,便于雕刻,并可染色,是非常名贵的制扇用料。云天泽富有已经不是新闻,也曾经因此遭过贼,但此刻如风妒忌的不是他的象牙材料,因为还是有一些富人可以用得起的,如风妒忌的是云天泽折扇上面的绘面。
    那是煜宣的作品,自从参加了“画赛”后,煜宣的作品就在湘州城出名了,很多人都来求画,但煜宣什么都不缺,人也懒,所以没有一个人成功的,于是就有了“白金难求煜宣画”的说法。
    当时如风从此看到了商机,就磨蹭着要煜宣给她画画。本来煜宣很高兴的,还颇为得意地准备大展身手,结果无意中听到如风要拿去卖后,脸色立马就变了,死都不肯画。当时云天泽正好躺在如风的床铺,颇为悠闲地摇着眼前的折扇,煜宣一气之下,就拿了云天泽的折扇,在上面画了一幅树下如风仰望小鸟图,里面的男子和如风七八分的相像,意为“欲求而不得”。
    这让如风看了气极,偏偏云天泽还颇为喜欢,都深秋了,还老是拿出来摇,宣称里面的如风画得好哇。
    想到这,如风气哼哼地说:“天泽,别摇了,免得惹来小偷,瞧你,这扇子真是值钱!”如风再看看那扇子,人家柄梁上、中、下部分还嵌有雕花玳瑁,卷云勾莲琥珀及雕夔龙嵌玳瑁护托,下面还吊着一个玉石扇坠。啧啧,这把扇子的价值真的够一个普通人家吃上那么一两年了。如风看的真恨不得抢过来才好。
    “呵呵,要不就送给你?”云天泽第五十一次提出。
    “别送!省得他拿去卖了。”煜宣阻止。
    “不要!我自己写小说去赚钱。”如风很有骨气地摇头。
    一旁的煜爵很无奈,怎么他每次问问题,如风和煜宣都会扯到其他方面去?明胆他刚才问的是如风最近在忙什么,没想到现在就马上谈到扇子的问题去了。
    回到宿舍的时候,如风眼珠子一转,兴冲冲地偷跑出了书院,回来的时候手上也拿着一把扇子,在煜宣眼前晃悠。
    这是一把麦秆扇,以麦秆编成扁带,如脸盆大小,用竹片两面夹之为柄,麦色金黄而润,轻灵便捷,中心贴五色绫缎为一小圈,一侧绣着一幅书生狂傲图,另一侧用白线绣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几个小字,字体俊逸洒脱,一看就知道是如风的字迹。
    “怎么样?这扇子好看吧?”如风得意地在煜宣和云天泽面前炫耀。
    煜宣嗤之以鼻:“就你这扇子,也才几文钱,炫耀个什么劲哦。”
    如风高兴地笑道:“我是穷人,我当然要用符合我能力的扇子了,这扇子虽说是用麦秆做的,那瞧着这精美的程度,最主要的是,这图,这字,可是全国著名的、跳舞最好看的明星舞烟给我绣的呀,瞧,这身价不就出来了吗?”
    “你又去找舞烟了?你不是说不去了吗?”云天泽突然沉着脸问。
    如风摇着扇子,答道:“我这不是偷偷去的吗?晚上舞烟肯定没空,但白天就有了,所以我就找去了。唉,我在湘州城就认识那么几个女的,本来想找我师妹的,可是她拿针炙的针可以,拿绣花针就不行了,想当初在山上的时候,还是我帮她缝的裂缝呢,手艺比我的还烂!”
    “不管如何,以后那地方你还是少去为好。”云天泽强调,煜爵也正好出来听到,附和地点头。
    如风撇撇嘴,想当初还是他们把自己拉进去的呢,现在就忘记了。
    “听到了吗?”煜爵亲昵地捏捏如风鼻子。
    如风推掉他的手,皱皱鼻子,嚷道:“知道了知道了,别捏,待会捏塌了,这么挺直的鼻梁塌了可惜。”
    众人齐笑。
    自此,云天泽摇着他的富贵扇,如风摇着她的麦秆扇,倒成了校园的一景。
    书院快要放假的时候,寒山的药善店和书坊已经开得红红火火。
    食为天药膳店针对的客人是中层阶级人士,最出各的招牌菜是叫花鸡,按如风的手法,再在里面放入鸡丁、瘦猪肉、虾仁、熟火腿丁、香菇丁等,香味浓郁,原汁原味,营养丰富,深受众人喜欢,起码枫贤书院的学生就喜欢在放假的时候买一只回去吃。
    因为如风在书院里发了优惠券,可以打九折,所以放假的时候,很多学生都愿意到“食为天药膳店”去吃一顿,虽然价格有点贵,但这里的人多是有钱的主,也不在乎这点小钱。
    现在冬日里又推出了火锅套餐,生意更是蒸蒸日上,已经开了一个分店了。
    而博雅书坊则开在离枫贤书院和洛林书院不远的地方,挨近食为天药膳店,两个店只隔了一条街。博雅书坊有两层,装饰以淡雅为主,一楼卖书,各种各样的都有,还兼卖笔墨纸砚,当然你交上一定的押金,你也可以租书,按天来算钱;二楼设有读书室,分有男女两室,女的那间比较小。
    紫罗国的大家闺秀都颇为知书达理,学的东西也多,所以也有女子出来买书的,只是看书的比较少,其实寒山设有女子读书室主要是为了方便如风和自己、醉月见面,他们经常在那里讨论问题。
    博雅最大的特色是那里的笔很新奇。
    有鹅毛笔,经过处理后即可削切笔尖,使用时要先沾墨水才能书写。鹅毛笔杆能吸附墨水,在书写时能因毛细作用而有持续供水的效果。这个如风喜欢,因为如风写的字小,所以她的笔是乌鸦毛做成的,为此煜宣还嘲笑她会倒霉的。
    有铅笔,用水冲洗矿物石墨,使石墨变成石墨粉,然后同硫磺、松香等混合,再将这种混合物在条,外边再用两条木条对好、粘合,就成了简易的铅笔,虽然比不上现代的好用,但也颇和如风的心意。
    这两种笔推出后,不久就受到了学生们的欢迎,因为上课记笔记很方便。
    还有一大特色是,那里有很多小说,比如《西游记》,非常地火热,当然,那是连载小说,因为如风还没写完。此外还有很多通俗小说,言情小说更是少女们的最爱,如风脑子里很多经典的桥段,她每每就是把大致意思告诉寒山,寒山再找人把故事丰满,然后一本小说就出来了。
    因此,根据分成,如风得到了两层的利润,成为了一个小富翁。为此,如风在煜宣面前是大大地扬眉吐气了。
    “嘿嘿,现在咱家也有钱了,煜宣,我请你去‘食为天’吃叫花鸡好不好,我出叫花鸡的钱,你出其他菜的钱。”如风数着自己钱庄里的钱,高兴地说。
    “哼哼,难得我们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今天要拔毛,那我可要叫上他们两个才行。”煜宣也不在意,放下手中的画笔,审视了一番后才回答。
    如风挥挥手,大方地说:“去吧去吧,我本来就要叫上爵哥哥和天泽的。”事实上,她还想叫上木问尘,可是怕他们三个不自在,所以就打消了这个主意。
    某天,在木问尘家吃饭的时候,这时天气已经转冷了,如风看着眼前的饭菜,叹道:“我马上要回去过冬了,唉,会有好长时间不能见你了,怎么办?我会想念你的。”说着还转过去看着木潼,道:“我也会想念你的——想念你的菜。”
    木潼嘴角抽搐,木问尘的表情一滞,拧眉道:“你要回家?不能不回吗?”
    如风摇摇头:“不行,已经八个月没见家人了,而且还要一起过年。”如风没说的是,家人从上个月开始就来信问自己什么时候回去了,想着他们兴奋盼望的样子,如风也就归心似箭了。
    “哦。”木问尘应了一声,就没了下文,重新举起筷子吃饭。
    如风很失望,本来还想问他是否回家过年,想趁机知道多一点他的事情,因为这几个月以来,如风都没有什么机会了解,木问尘的家世,一是因为木问尘平时就不多话,都是如风在说;二是因为如风也不想问,其他人也不知道,只知道木问尘家应该很有权势。
    唉,还有十天就要回家了,自己还没知道他家在哪里呢,家里还有些什么人呢,真是失败!如风心里想着,吃饭也心不在焉,没有了平日里的“狠劲”,这让木潼侧目。
    离开的时候,如风恋恋不舍,一再地磨蹭,没有理会木潼频频的暗示。
    “……山长……”如风颇为扭捏地唤了一声,见木问尘专注地看着自己,心跳顿时加快了,“问尘,我……我……”话不是说不出口。
    如风的这个样子别说木问尘,就是木潼都没见过,所以两人就很好奇地看着如风。
    如风眼睛一转,道:“木潼先出去啦。”
    木潼本来还不肯,但见自己主子看过来的眼神,忙走出去,但还在门口细听。
    如风见木潼走后,压力顿减,一口气说完:“问尘,我可不可以抱你一下?”说完就直愣愣地盯着木问尘看,不放过他的丝毫反应。
    木问尘很是惊讶,眼睛快速眨了几下,认真地盯着如风的眼睛,半响,才道:“可以。”
    如风顿时喜出望外,生怕木问尘后悔,立即冲过去狠狠地撞进木问尘的怀里,双手环住他的背部。然后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股说不出的清香,带着一点点檀香的味道钻进了她的鼻子,让她心神一颤,再细细地感受着这个宽厚的怀抱,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
    两人依偎了好一会,如风不主动离开,木问尘也不催,只是慢慢地,木问尘的手在如风的黑发上摸了几下。如风一震,手臂揽得更紧了。
    此刻,她觉得自己是以一个女子的身份来做这个动作的,在木问尘的怀里,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娇小,感觉到了他的高大,这给她带来了一种安全感,这种感觉很陌生,所以她也不知道如何反应。
    “你,好好回去过年吧,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木问尘轻声道。
    如风点点脑袋,又继续在他怀里磨蹭。
    而此时门外的木潼却双手抱头,跑到院子里的一棵树上不断地撞,心里在不断地呐喊:天啊,他们的那个姿势!断袖啊,断袖啊——这下该怎么办?原来主子一直都不近女色是因为他喜欢男人!
    晴天霹雳!这个认知让一向沉稳的木潼华丽丽地被雷到了。
    呜呜……都是……都是如风的错!找到了一个发泄口,木潼很快就振作起来,打算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全面抗敌,不让如风和主子有任何身体上接触,坚决把主子从歧途上拉出来。
    这样一想,木潼全身又充满了斗志,自从“退休”后,他已经很久没那么兴奋过了,他又重新找到了生活的另一个目标!
    而不知情的如风此时还沉醉在木问尘难得的温柔里,不知道已经有人把自己当成有毒的细菌来看了。
    那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如风是飘回去的,连澡都忘记了洗了,只知道自己很高兴。
    煜宣皱眉看了她半天,不久就撇撇嘴,打算不理会她了。
    随着放假时间的临近,如风他们相当于期末考试的测试也开始了,一个个忙着天昏地暗,痛并快乐着啊!毕竟每考完一科就意味着离回家的日子又近了一些。
    别看书院里的学生平时大都是很沉稳的样子,其实他们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离开家那么久,所以就格外的想念,也就归心似箭了,所以准备起考试来,虽然嘴里抱怨连连,但还是很有干劲的。
    在忙碌中,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如风这十天也没有时间再去木问尘那里一趟,因为她平日里忙着写小说,所以她考试的准备就要比别人花多时间,更别提她还要保住自己第一名的位置了。
    再一次的,如风感谢自己高超的记忆力,因为这让她省了很多时间。
    十天后,是回家的日子了。书院里的学生都忙着收拾行李,这个时候,成绩不用考虑了,早点回去才是真理。
    住宿区里忙得热火朝天,同窗之间打着招呼,看是不是同路的好一块儿回,山下书院的大门口,挤满了各式各样的马车,那是来接送的仆人。
    如风趁着有时间,就忙里偷闲地路去木问尘那里,说了一通告别的话,总算心满意足地走了。
    回到宿舍,看到煜爵和煜宣,又开始伤感起来,唉,会有两个多月的时候见不到他们了。由于煜爵和煜宣住在京城,要往北上,和如风完全不同路,所以如风在这里就表现出伤感了。
    煜爵和煜宣也好不到哪里去,见如见那依依不舍的眼神,心都柔软了一块,尤其是煜爵。
    “好了好了,别难过了,我们应该很快就见面的,如果我们能争取去轻州外公家的话,到时经过越州,我们就去看你好不好?”煜爵摸摸如风脑袋,感觉好像又回到了如风三岁时候的情景,那时离别的时候,自己还能把小小的如风抱在怀里,现在……十三年过去了,如风也长大了,他想抱还得如风同意呢。
    煜爵这样一说,如风心里就好受了点,想来还是有机会见面的,也就放开了,立马转到其他话题去了。
    煜爵和煜宣看着如风兴高采烈收拾行李的样子,面面相觑,无语,刚才那伤感的样子哪去了?
    回家的时候,如风带上寒山和醉月,总要带回去给家人看看嘛。而且她和云天泽、容忆影有一大半的路是相同的,所以可以一起走。
    云天泽照样是华丽丽的排场,身后有很多黑衣人,如风和醉月、寒山、容忆影一辆马车,寒山和容忆影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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