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第1届-李国文:冬天里的春天-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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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把你憋死的。”
“系牢靠了,有一回我正过伪军卡子口,呼啦散了,差点出娄子!”她披上褂子,扣好纽子,转回脸来。
“走吧!”
“走——”
“都给老林哥交待清楚啦?”
“放心吧!”
“你干吗把公鸭嗓放啦?”
“你管他饭?我们人都吃不饱。”
“早晚得把王纬宇拉走,信不信?总来勾魂!”芦花敲着警钟:
“队长,提防着点吧!”
现在,渡口早落在他们身后老远了,大约快晌午了吧?在88的雨天,又是坑坑洼洼无边无沿的沼泽地里,仿佛时间停滞似的。除了沙沙的雨声和踩在泥沼里的脚步声,好像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在这样静止的世界,停滞的时间里,就必然会感觉到内心的活动了。
那沙沙的雨声,多么像一个人在叹息,而噼噼啪啪的脚步声,更像两颗不宁静的心。他们虽然沉默着,但彼此都领悟到为什么两颗心不能如愿地紧紧密贴着,就因为横亘在中间,有那个叹息的人啊!
爱情就是这样,越是在战火中,越是在艰难困苦的关头上,会表现得越强烈,因为说不定明天,或者下一个回合的战斗中告别这个世界。那么还有什么隐讳,什么羞涩,有什么不可以和盘托出,把心里的衷肠全部倾诉给对方呢?
然而他们默默地走,尽管有许多的话。
当爱情构成一个不等边三角形的时候,那个锋利的锐角,总要刺伤一个人的,而这一个偏偏是他俩的亲人,这就不得不犹豫了,何况还有那一纸并不存在的婚约。
但于大龙决定离开石湖支队啦!走啦!再见吧!祝你们幸福吧……这是今天早晨临出发去执行会议警卫任务前说出来的。谁知他是真心,还是赌气?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轻轻地问,雨声几乎湮没了她的语音:“知道了吧?”
他喃喃地回答,似乎自言自语:“听说了。”
“怎么办呢?咱们——”
于二龙拿不定主意,只是想:为什么独独对于他的走和留,会感到这么困难呢?前年,他把被害的小石头从山上抱回后,到底留不留他在游击队?大伙儿七嘴八舌,取不得一致意见,而且僵持着,非要自己表态,队长嘛,你做主吧!人们瞪着眼睛等你说个留,还是不留。
那时于二龙真为难,偏偏由他来决定他哥的命运。
亏了赵亮,那个光明磊落的共产党员,他从不高筑壁垒,而是敞开胸怀,恨不能拥抱整个世界。尽管于大龙跟他动过武,抢劫他的五块银元,但是他相信于大龙手上的老茧,相信他的诚恳、老实,对大伙儿说:“……他本应早站在我们队伍里的,有他理所当然的位置,是晚了一点,是走了点弯路,但他是自己人。同志们,给他一杆枪,让他跟我们一块搞革命吧!”
这时候,芦花站了起来,大家立刻把眼光投向她,而且马上猜到她会说:“不!”因为人们心里明镜似的,知道她和这对弟兄的关系——她是大龙的名正言顺的未婚妻,但她心里却只有一个二龙,难道她会投赞成票么?谁也不会捡个枷锁自己套在脖子上的。但是她激动地,泪珠都迸出来了,大声地说:“留!”
连于二龙都愣住了,大家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不错,大龙哥当过土匪,我要不是碰到了共产党,也会拉着二龙投奔鹊山,糊里糊涂跟着麻皮阿六干的。大伙儿说他手上有小石头的血,我不信,孩子他妈也不信,你们谁去试试,抱着已经发臭的尸首,三伏天,走几十里山路,要不把孩子当做亲人,能做到吗?留下他吧,同志们!他会干好的,我信得过他,保险干得比谁都不差。”她量人有她独特的尺子:“真假好坏,不在脸上写着,日久天长,才能看清楚。二龙,你说呐——”
于二龙说什么呢?终究是亲兄弟啊!
雨越下越密,沼泽地也越发地不好行走,她见他不愿回答,就不再追问。其实,还有什么可以追问的?并不是一道难以回答的问题嘛!现在,需要的是勇气,需要的是突破。但是,如同一块苦痛的疮疤,早晚总是要揭去的,只因为护疼,就尽可能不触动地拖下去。
于大龙参加支队不久,有一次突然找到他兄弟,劈头就是一杠子:“叫芦花离开队伍吧!”
“怎么回事?”于二龙诧异他哥无端的问题。
“让她回庄上去,随便哪一家,还愁混不上一碗饭吃?”
那时的三王庄,第一次成为石湖支队的根据地,王经宇打跑了,逃得远远地不敢露头。但是于大龙的主意,绝不是因为三王庄成了游击队天下的缘故,于二龙猜测得出,肯定有些别的讲究在里面包含着。“究竟为了什么?哥,你痛快点行不行?”
他吭哧半天才说出来:“我不情愿她待在队伍里。”
“还有呢?”
他想了想:“就这么多。”再不吭声了。
于大龙由于刚刚参加支队,对于革命队伍的理解,自然要浅显些,现在已不是他可以决定芦花命运的时候了。于二龙一点也不客气地说:“哥,你太糊涂啦!怎么说出这样的傻话——”
很清楚,他是听了不三不四的话才找来的,想不到于二龙不但不支持,反而碰了个钉子,使直性人忍不住了,平空里冒出一句:“她不是我的人啦?”
于二龙忍不住笑了,这叫他着实伤心,再加上信口而出未加考虑的话,真正刺痛了他。“你的人,亏你说得出口!哥,谁的也不是,她如今是革命的人。这道理怎么你还不懂,你以为还在我们家那条破船上?现在,你,我,她,都是同志!”
“同志?”
“快把你那些呆念头收起来吧!”
无心话就怕有心人去听,现在,于大龙一切都印证了,原来,灌进他耳朵里的风言风语,他是压根不相信的。现在思前想后,把事情串在一起,他终于明白,芦花的心是在二龙身上,连二龙都说了:“你的人,亏你说得出口!”他真的失望了,这些年来等着盼着,却是这个结果,能不伤心么?
他是真爱她呀!而且爱得那样深,只不过是在心底里罢了。
他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倒在他妈的坟上。
那时候,人们头脑里的桎梏要更多些,大家并不赞同芦花的行为,更不理解她的抉择是正当的。去追求真正的爱情有什么过错呢?但是人们却责备她,其中还包括江海。他们按照这样的逻辑推断:假如于大龙还当土匪,或者很不成材,是不三不四的人,那么背约还说得过去;现在,他打仗勇敢,干活勤奋,人又老实,心肠也好,找不到挑剔的地方,拿不出嫌弃的理由,就轻易地把一个老实人甩掉了,还讲不讲信义?还有没有道德?芦花在支队里简直挑不出毛病,独有这个问题,人们不竖大拇指,背后讲究她,指摘她。但是,芦花是个不肯妥协的人,她认准了是决不会改弦易辙的。
她一点也没猜错,果然在娘的坟头上找着了他,生气地对这个不会喝酒,偏要喝酒的闷嘴葫芦讲:“你可真出息,喝醉了给娘丢脸来啦!亏你还是个男子汉,亏你还是个战士,就这样找人可怜你吗?呸!起来,归队——”
于大龙踉踉跄跄站起,头一回发现以命令口吻跟他讲话的剪了短发的女战士,确实不再是在后舱里,只会烧火做饭的芦花了。但是,那股未消的酒劲给他壮胆,不爱讲话的人憋出两句话来也够噎人的:“二龙说:你不是我的人,我来找娘问问!”芦花说:“娘在地底下,告诉不了你,还是听我说吧,我只把你当做亲哥哥。”
“那娘临死的话白费了?”
那个女战士坦然地说:“娘要活到今天,她也会让我自己做主的。”
“你放心,二龙绝不肯的!”他冒出了一句。
“这你就不用焦心了。”
于大龙提高了声调:“别忘了二龙连冰窟窿都肯钻——”
他不提别的还罢,一提当年喝砒霜酒冰下捉鱼的事,芦花真的火了,不可遏制地愤怒责问:“你还嫌他死一回不够本吗?”
说罢甩手走了,于大龙望着那越走越远的影子,他的心碎了。
也许这是残酷的,可是在任何一个不等边三角形里,总存在着钝角和锐角的呀!就在这一天早晨,于大龙决定离开了。虽然那是痛苦的,割不断的手足之情,和那心底里难以消失的牵恋,但是想到总有一个人在身边唉声叹气,他们心里是不能松快的。
“芦花,我走了!”
芦花正在给他缝子弹带:“等等,这就完。”
“断了的东西,连不到一块啦,给我带走吧!”
她望着他的脸,“哥,你怎么啦?”
“我那儿完了事就跟江海走了,说好了,到他们支队去。”
芦花站起来:“老赵晓得么?”他摇摇头。“二龙晓得么?”他还是摇摇头,并且觉得自己行为有些不妥当,于是解释说:“我这不是给你打招呼来吗?”惹得芦花冒火了:“你也不看看,是什么时候,凑这个热闹!”把那个没缝完的子弹带甩还给他,眼泪都快急出来了。“你怎么能这样糊涂呢?”
“芦花,我不能总不明白,干吗碍手碍脚,这样一来,我好,你们也好。行啦,我该出发啦,大家等着我。”
“站住——”芦花脑海里闪出王纬宇的影子。“告诉我,谁教你的?这不是你的主意!”
于大龙难得这样沉着、自信和镇静,他说:“芦花,咱们三个人起小儿一块苦熬苦撑长大的,有什么不能担待?让我走,你们俩好好过,不能把笑话留给人。”他忙着追赶他那小队走了,人家在喊他,因为保密关系,开会地点只有负责带队的他知道。
“大龙——”芦花喊他,想听听王纬宇究竟说了什么?
他回过头来,看着芦花,突然想起他妈临死时说的话,不觉重复地说了一遍:“你们俩就顶门立户地过下去吧!”然后跳上了船,走了。
等芦花追过去,那船已经钻进密密的芦苇荡里。
现在芦花把问题摊在了于二龙的面前:“怎么办?”
那漆黑的瞳人里,透露出期待的神色,希望能听到他正面的肯定的答复,自然他完全了解她那个“ 怎么办”,并不是指走的那一个,而是留下的他们俩,并且只需一句话,就可以圆满地回答问题。
然而,世界上许多事物是千丝万缕、互相牵系制约着的,明明是错的,偏偏不肯认错,本来是对的,可又不敢坚持。看到芦花等待而显得激动的样子,使他回想起在冰上死死被她抱住的情景,从那以后,他俩再不曾分开过,一块坐牢,一同游街,一起打游击,在枪林弹雨里,在艰苦岁月中,在生死关头上,相互体贴,彼此关照,有着许多无需用语言表达的情感交流。现在,他决不会把命运交付给天空的雁群来决定,自然更不会孤注一掷地钻进地狱似的冰洞里去。但是,他仍旧缺乏勇气,对那双明亮的眼睛说:“ 我爱你!”——也许未必是这三个字,但当时,表达同样意义的语汇,在石湖年轻人之间还是有的。
于二龙咽下了那三个字,不敢做出真实的回答。在细雨8 8的石湖里,只有那对瞳人,是惟一光明的东西。
也许把真善美作为最完好的品德时,偏要把真放在首位的原故吧!当真实受到压抑的时候,虚假就会盛行起来,于而龙想:那一瞬间他的脸色肯定是尴尬的,矛盾的,甚至可以说是狼狈的。
——人们,说出心里真实的语言吧!
那双等待着答复的眼睛,神色变得愈来愈炽烈,而且,令他大为惊讶的,怎么渐渐地,露出了一丝玩世不恭的诡谲?芦花从来不会有类似的表情,或是爱,或是憎,都是线条清晰,轮廓分明的。但这种曾经沧海的深沉,深谙人情的世故,绝不是芦花的性格,然而奇怪,的的确确是一张芦花的脸。
啊!那是芦花的女儿,他辨别出来了,是于莲在等待着他的答复,也是涉及到类似她妈妈那样的问题。
他回到了玉兰花下的那顿野餐里去……
谢若萍堵他嘴的油浸鳓鱼,并不使他感到兴趣,因为不论什么鱼,只要做进罐头里去,就像一窝蜂的作品千篇一律似的,总是一个味,再加上王纬宇永远唱高调的祝酒词,弄得他大倒胃口。其实于而龙最讲究口腹享受,现在,也觉得筷子沉甸甸的了,要不是来了个解围的,野餐恐怕要不欢而散了。
穿着西服的廖思源,露出了人们久已不见的兴致勃勃的神态,长期挂在他脸上,那种愁眉不展,负担沉重,兢兢业业,谨小慎微,一副地道的被告面孔不见了。今天显得轻松些,盘腿坐在野餐席边,背靠树干,从提包里拿出两听罐装洋酒:“ 来凑个热闹,是我女儿捎来的。”
看到了复活过来的老头,那股神气,以及罐头上两个穿着游泳衣的女人,夏岚抬起屁股,道了声失陪,背着一分钟照相机,推辞说要给孩子们照相走了。于而龙笑笑,他了解,其实王纬宇最追求舶来品了,从来也不见他的左派太太,把那些洋货扔到楼外来,以示革命的纯洁。不过,比起老徐的夫人,夏岚只能算个小巫,那位原来的亲家母,竟然能在一座熙来攘往的公园草地上,全家人都玩得十分起劲的时候,她非要大家聚在一起,坐下来,捧着宝书,一齐高声朗读数段。于莲那时还是他们家的儿媳,实在受不了众目睽睽下的这种卖乖现丑的即兴表演,一甩袖子,蹬车回娘家来,因为她认为太恶心了。
她对于而龙说:“我那妖精婆婆,如果不是一种可笑的智能衰退,就是天底下相当大的女伪君子,我弄不懂,这种义和团的狂热和吃珍珠粉怎么能统一起来?”
“你那位公公呢?”
“他岂敢例外——”
于而龙想象那位对老婆服帖的大人物,捧书朗诵的形象,一定是很怡然洒脱的。于而龙想到这些,不禁叹息,于今惧内成风,夏岚毫无礼貌地离席,王纬宇只好无可奈何地报之一笑。唉,难道真要回到母系社会里去?
廖思源是经过沉浮的了,倒并不计较,只是嗔怒他那不安分守己的外甥,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其实陈剀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