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明-第2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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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怀袖不解的问道。
李闲呃了一声,然后极认真耐心的解释道:“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常常被世俗眼光所唾弃的感情,但毫无疑问这两种感情是真真切切存在的。往上数几千年就已经存在,往后推几千年也不会消失,其中一种叫做同志,嗯另一种叫做百合”
对于李闲这样恶趣味的笑话,叶怀袖在明白之后自然懒得理会。
她骑在那匹红棕马上,看着远处被分开的俘虏,五百人左右一队,分别被燕云寨的精骑带着走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每一支队伍之间的距离都在三里以上,在苍茫的草原上,那些俘虏回首能看到同伴的背影,却看不清面目,他们被命令席地而坐,然后屠杀开始。
当凄厉的呼喊声从远处响起的时候,李闲拨转大黑马走向一边。选了一处干净的草地,李闲跃下,然后仰躺在草地上看着蔚蓝蔚蓝的天空。
青鸢和凰鸾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新的角色,所以两个人一左一右距离李闲五六米站住。铁枪还是完好的铁枪,只是青鸢背上负着的大黑伞已经残破。李闲转过头看着残破的黑伞怔怔出神,忽然笑了笑,然后将青鸢叫到身前。
他将用毡布裹着的古剑巨阙随手丢给她,然后轻声道:“背着一柄残破的铁伞实在没有什么美感,跟你身段不怎么搭调,还是背着这个吧。”
青鸢下意识的接住巨阙剑,有些不可思议的问道:“我来拿着?”
李闲微笑道:“伞已经破了,如果你不舍得就留下做个念想。这柄剑太沉了些,我比较懒,而且我总觉得自己拿着柄剑再拎着柄刀,样子看起来会很傻。”
青鸢看着手里的巨阙剑怔怔出神,过了一会儿摇了摇头道:“还是您亲自掌管的好,这是天下第一等的神兵利器,比您的黑刀或许还要锋利坚固些。”
李闲笑道:“你暂时先拿着吧,这是一柄价值连城的古剑啊。可是在我手里,我总是在琢磨着什么时候把它融了改成一柄刀。”
青鸢还想再拒绝,叶怀袖走到李闲身边坐下来轻声对她道:“将军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吧,他只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叶怀袖认真道:“放不下的时候,就算你们两个身上没有剑没有铁枪没有大黑伞,依然放不下。放下的时候,就算都在你们身上,还是放下了。”
青鸢和凰鸾听到这番话都愣了一下,然后陷入沉思。
“我就说,你有时候心软的好像一块豆腐。”
叶怀袖看着李闲微笑道。
李闲重新躺在草地上,没有回答叶怀袖的话而是看着天空问道:“草原人信奉长生天,如今我躺在草地上看天,天是不是也在看我?我在长生天的注视下杀他的子民,他会不会愤怒?”
叶怀袖想了想道:“天不会怒,天没有七情六欲。”
李闲笑了笑然后认真问道:“你的意思是,我杀再多的草原人也不会遭到天谴?”
叶怀袖道:“草原的天和中原的天是完整的一块,没有裂缝,所以说天是一样的,既然是一样的,那么草原人在中原杀人不会受到天谴,为什么你在草原杀人就要遭到天谴?”
李闲嗯了一声道:“你这样说我就舒服多了,毕竟这是我第一次下令杀这么多俘虏。我没你想的那么心硬如铁,也没你想的那么残酷无情。”
叶怀袖微笑问道:“你心里有愧疚吗?”
李闲撇嘴道:“愧疚个屁,我还不是怕被天打雷劈?不过看这万里无云晴空一片,似乎长生天并不介意啊。”
叶怀袖愕然,随即笑道:“那你还担心个屁?”
李闲听到这个屁字,转头看着叶怀袖认真道:“你学坏了”
五千余人被屠杀干净,燕云寨的精骑大部分出身大隋府兵,对于杀草原蛮人没有一丝抵触,更不会觉着屠掉一个部族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相反,他们杀这些外敌远比内战觉得快意,而李闲接下来的命令更加大快人心。
吃饭!
这部族不小,有数千匹马,有数万头羊,马是一定要带走的,多多益善。至于羊是一定要吃掉的,能吃多少吃多少。
杀仇人之后畅饮饱餐,这绝对是一件快意事。
只是当烤羊的香味缭绕方圆几里的时候,斥候忽然飞骑而来。
“报!”
斥候从战马上跃下,抱拳道:“将军,有一支人马自东南方向而来,皆是骑兵,有数千骑,黑甲红披风,看样子正是突厥狼骑,正往这边而来。”
李闲的眼睛微微眯起,心中也不免有些诧异。
突厥狼骑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奚人的草场上?突厥王庭距离此地不下千里,如此规模的突厥狼骑出现,莫不是要趁机吞并奚人的地盘?
“据此多远?”
“不足二十里。”
“列阵!”
李闲挥了挥手下令道:“裴行俨,你带一千骑兵在前。程知节,你带一千骑兵为左翼,裴仁基,你带一千骑兵为后队!”
众将领命,没多久五千精骑纷纷上马。
不多时,只见东南方向一片混黄的尘烟席卷而来,轰隆隆的战马踏地的声音如闷雷一般。很快,一道黑红相间的浪潮便涌了过来。那队伍来势奇快,之前就已经有斥候发现了燕云寨的人马,所以在距离李闲的军阵二里外缓缓的减速停了下来。
李闲站在高坡处盯着对面那一片红云似的队伍,眉头微微皱起。
“报!”
斥候再次归来,用一种不确定的语气说道:“来人,好像不是突厥狼骑。属下与那支军队的斥候相距没有多远,仔细观察过,对方的斥候虽然是突厥狼骑的装扮,可他们用的是横刀。”
李闲嗯了一声下令道:“裴行俨,带人过!”
裴行俨得令,带着百余骑朝着对面跑了过去。见这边有人出阵,二里外的队伍也分出一队人马迎着跑了过来。李闲远远的看见裴行俨和对面那将领凑到了近处,然后裴行俨带着人马快速的返回,而那敌将竟然也跟着裴行俨一同往燕云寨人马这边来了。
还没跑到近前,李闲就已经看出了那人是谁。
他哈哈大笑,催马迎了过去。
“安之!你让我追的好辛苦!”
罗士信大笑着说道。
李闲笑道:“你那老爹居然肯放你出来?”
“唉来的晚了,竟然让你已经先屠了一个部族。”
罗士信啃着羊腿有些失望的说道。
他看了李闲一眼认真问道:“有没有个具体的想法?还是说就在这草原上转悠,遇到一个部族屠掉一个部族?”
“小打小闹怎么成。”
李闲喝了一口酒微笑道:“要干自然就干让阿史那咄吉世肉疼的事。”
他指了指西北方向说道:“有没有胆子跟我去突厥王庭?”
罗士信哈哈大笑道:“我就猜到你若是进了草原,肯定不会轻易罢手回去,所以才让我的骑兵都装扮成突厥狼骑。不过,你就不怕陷进去出不来?”
李闲摇了摇头道:“那要看怎么打了。”
“说说!”
罗士信顿时来了兴致。
李闲低声对罗士信说了几句,其中四个字才是这法子的精华之处。
声东击西。
第三百四十六章好心人我迷路了
济北郡卢县黄河渡口顺着官道一直向北,行六百六十里,转而向东,再行百二十里有一座无名小山,这山不巍峨,但是绿木掩映倒是有几分玲珑秀气。本来在山南侧有一个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子,大业九年的时候被叛军洗劫,村子被付之一炬,村民或是被杀或是从了贼,自此这里便没了人气。
残垣断壁的村子后面,有一条上山的小路,也不知道多久没有人走过,小路都几乎被两边疯长的野草吞噬。正值盛夏,不时有蛇从草丛中钻出来横过小路,快速的钻进另一边草丛中消失不见。
没了人烟,所以此处显得格外冷清寂寞。
太阳升到最高处的时候,忽然一队骏马顺着小路往矮山方向疾驰。马蹄踏地的声音打碎了这里的宁静,藏身在草丛中的蛇鼠雀儿纷纷被惊的四散。百余骑骏马载着看起来颇为彪悍的骑士直接穿过小村子,不多时便到了山脚下。
为首的骑士是个看起来有些威严气势的中年男子,穿一身锦衣,头上顶着一个斗笠遮挡毒辣的太阳。抬头望山上看的时候,露出一双神采奕奕的眼睛。他身材算不得精壮,看起来略显臃肿了些。
或是这几年锦衣玉食不必四处奔走,他自己也感觉确实胖了不少。
拍了拍战马的脖子,这人笑了笑说道:“也忒小心了些,找了这么个偏僻冷清的地方藏着,堂堂一个七尺男儿竟然怕成了这个样子,说出去也有些丢人。”
他后面一个身穿灰衣的大汉解下腰间的水囊递过来,笑了笑说道:“真不知道他担心的什么,怎么惧怕燕云寨那人好像如惧怕恶鬼一般。大哥你留他在军中任职他偏偏不肯,非要选这么一处地方躲起来。山野生活,粗鄙凄苦,他居然也能忍的下去。”
“哈哈!”
那锦衣大汉笑道:“多年前我还未起兵之际,他便在自家后院开了荒地种菜度日,很少与人有交道,性子冷僻,在这荒山中独居,倒也与他性情相符。伏宝,你带几个人先上山去知会他一声,免得咱们这么突兀的上山去他再以为是追杀他的人。”
递水囊那壮汉应了一声,带着几个骑士率先往山坡上而去。
那锦衣大汉坐在马背上四顾,随意看了看笑道:“这里倒也称得上灵秀,若是承平天下在此隐居倒也是一件乐事。可惜,如今天下大乱满目疮痍,就算想隐居便能隐居得了?既然我来了,他也就乖乖的跟我回去共商大事好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语气中透着一股淡淡的自信。
“将军,我倒是觉着他不过是个被吓破了胆子的怂人罢了,何必跑这么远的路来寻他?这大热天的真他娘的受罪。”
在他身侧的中年男子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有些郁闷的说道。
“曹旦,一会儿上山见了黑闼,你可不许胡说八道!”
锦衣大汉侧头说道。
那叫曹旦的汉子笑了笑道:“我只不过是发发牢骚罢了,一会儿上了山我把自己当哑巴就是了。赶了这么久的路,嗓子都冒了烟,我就是觉着有些不值得”
见那锦衣男子面露不悦,曹旦连忙摆了摆手道:“好好好,我不说了。”
众人在此等了一会儿,锦衣大汉有些不耐道:“殷秋!你带人头前开路,咱们上山去。在这里晒着快流油了,咱们走。”
殷秋领命,带着十几个人率先往山上行进,才走出去几十米,从山上步行而下几个人,走在最前面的正是从燕云寨叛逃的刘黑闼。他大步走了下来,一边走一边高呼:“建德兄,你怎么来了!”
穿锦衣的正是黄河北面的绿林大豪窦建德,见刘黑闼快步下山,他哈哈大笑,从马背上一跃而下大声道:“你在这山中住着,外面的事只怕什么都不知道。如今我也是落魄了,特来投你!”
刘黑闼听到这句话脸色骤然一变,急切问道:“出了什么事?”
窦建德一把拉着刘黑闼的手说道:“特意来寻你下山帮我,如何?”
刘黑闼皱眉问道:“你倒是先说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大业十一年,李密率军围攻东都洛阳,邀请高鸡泊大当家高士达共同出兵,窦建德极力反对无果,高士达欣然率五万大军前往。行至清河郡,却被本来打算北上救驾的隋六郡讨捕使杨义臣所败,高士达兵败被俘斩于清河,五万大军灰飞烟灭。杨义臣趁势率军猛攻高鸡泊,闻高士达身死,叛军皆溃,窦建德只带百余人杀出重围,杨义臣急着要去雁门关救驾,并未派人马追杀。
高士达被杨义臣击败,窦建德逃亡,此事竟然比历史上早发生了一年,而且缘由也有所改变。
历史,悄然间发生了变化。
草原上的夜色浓的几乎如化不开的墨,黑暗中往四下里看过去,深邃的放佛被困在海底最深处,让人充满了无力的感觉。不时有几声野狼的嚎叫声从远处传来,凄厉而惊悚。在这样的草原黑夜中,极容易迷失方向。
草丛中有不少黑影快速的朝着前面有灯火闪亮处潜行过去,他们弓着身子,手中的横刀也用葛布裹住,这样是怕雪亮的横刀会反射出月亮的微弱光芒。草丛中,他们穿行而过,就如同一只一只盯住了猎物的饿狼。
灯火闪烁的地方是一个规模只有三四百人的小部族,他们是为了躲避奚人和契丹人的战祸迁到此处的。因为部族的规模太小,以至于根本就抽不出男人参加突厥始毕可汗率领的南征大军。事实上,部族的首领已经六十岁的阿拉汉知道始毕可汗的命令,但他同样知道,自己的部族太小了,小到经受不起战争。
阿拉汉拎着一袋子烈酒,站在自己帐篷前面看着天空。
“速该!”
他回头说道:“看到月亮周围那一个白白的还发着光的圆圈了吗?”
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壮汉走到他身边,抬头看着月亮嘿嘿笑了笑道:“当然看见了,我说老阿拉汉,你不会又要说自己看到了月亮上有神仙在跳舞吧?”
他的语气似乎对首领并没有多少尊重,但事实上,这个老人在部族中有着绝对的权威,只是这部族太小了,小到每一个人都特别的熟悉彼此。所以在与首领说话的时候,叫速该的青年显得十分随意。
“放屁!”
阿拉汉微怒道:“我什么时候说过看见过月亮上有神仙跳舞!”
“你每次喝多了都这么说!”
速该辩驳道。
阿拉汉脸一红,讪讪的笑了笑:“不说这个了,你看见那光圈了吗,这是伟大的长生天给咱们牧民的启示,明天会有一场大风,不过你看那光圈有个缺口,这说明明天的风不会持久。你去告诉大家伙,把羊群看护好。”
他有些担忧的说道:“越是这种天气,草原上的狼就越是会变得疯狂。”
速该笑着应了一声道:“知道了,睿智的老阿拉汉。”
说完,他转身往远处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笑道:“老阿拉汉,你的酒喝完了吗?如果喝完了,过一会儿我通知了大伙后再给你送一些来。”
他走了几步,却没有听到老阿拉汉回答他的话。
速该回头看去,火把下面哪里还有老牧民的影子?
速该的第一反应是狼群来了,他立刻将腰畔的弯刀抽了出来。然后从身侧的帐篷上将火把摘下来,一边呼唤着老阿拉汉的名字一边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他听族中的老人无数次提起过,野狼吃人会从后面突袭。当发现有东西拍你的肩膀的时候千万不要回头,因为只要一回头就会被野狼咬断了脖子。
这样的故事速该从小听到大,所以铭记于心。
他手持弯刀,一步一步的往前挪。说不怕是假的,他的心砰砰砰的几乎从嗓子里跳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