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大帝-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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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的跟皇上说话。其中的讽刺之意连傻子都听的出来。想这里傅的脸色已变的和刮过的骨头一样。他浑身扫了一个惊颤。连连叩头。一个劲的说“微臣万死。请皇上恕罪”。
安和郭骥都是朱棣所欣赏的人。因此朱棣便没有计较傅安刚才的态度。
大约是朱棣的态度表现的太好吧。太常寺少卿卢原质跳了出来。
“皇上。若调查结果是猛哥帖木耳确实抄掠了朝鲜。该如何处置呢?”
卢原质是方孝孺姑姑的儿子。在来的历史时空中因朱棣诛方孝孺十族而受诛连。在这个时空里。卢原质却没有遭受牵连。在北平成立了监察部后。由于卢原;已经是正四品的太常寺少卿了。去了监察部也没有更好的位置。因此原质便仍然留在朝中。
朱棣瞟了卢原质一。无所谓的说道:“自然要加以斥责。”
卢原质故意做出大失色的表情。“朝鲜是大明属国。若朝鲜遭受侵扰。大明有保护之义务……怎可只是轻轻斥责?”
朱棣盯着卢原质。半晌轻轻一笑。
“你脑子有病吧?不过不要紧。朕不难为你。你先回家歇着。好好养病。”
最初大惊失色是装的。但现在卢原质却真的是惊慌失措了。他犹自做着最后的挣扎。“皇上这是在侮辱士大夫!微臣辞职!”
对于皇上来说。侮辱士大夫也算是不轻的指责。然而朱棣却浑不在意。
“你不是有病是什么?猛哥帖木耳是朕的直属封臣。根据封建契约。朕有保护猛哥帖木的义务。
朝鲜是大明的属国。因此大明同样有保护朝鲜的义务。这就象是家中有子有仆。儿子被外人欺负了。老子固然要出头;仆人被外人欺负了。主人同样有义务出面。”
说到这里朱棣顿了顿。想到将猛哥帖木耳比喻成子。若是这种比喻被努尔哈赤听到了。弄不好他还会蹬鼻子上脸自称永乐大帝的七世孙呢……美死他了!
“然而亲疏有别。如果儿子把仆人揍了一拳。除了斥责外。还能怎样?”
卢原质此时什么也不的了。于是抗声反驳:“自当大义灭亲。”
朱棣一脸鄙夷的表情。
“如果猛哥帖木耳将朝鲜灭了。那便如同杀人;如果攻占了汉城。那便如同将他人重伤致残;如果占领了朝鲜的少量领土。那便如同将朝鲜轻伤……可是据朝鲜控诉。猛哥帖木耳只不过入朝鲜境内抄掠而已这便连皮外伤都算不上了。为这点子事就大义灭亲?…大家看看此人连亲亲相隐(注1)的人伦道理都不懂……不是有病是什么?”
“侍卫。将卢大人好好送回家。有病。不许慢。”
卢原质犹自想着应该如何狡辩。却有两名侍卫前上将他架住。然后拖了出去。
安和郭骥面面相。从南京到辽东去。路途极遥远。在猛哥帖木的的盘上收集他的犯罪证据。也不会是什么容易的事儿。然而即便收集到了铁证。其结果却只是让皇上斥责几句。这是何必呢?何若呢?
安郭骥叹息着到了自己的位置沮丧着脸一言不发。
见那么多大臣都胳脯肘朝外拐。朱棣不禁怒从心起。
“李至刚!”
礼部尚书李至刚站了出来。“臣。”
“之前有“公候。子
车都尉骑都尉的直辖领分别的超过总领的的0%的规定。但并没有规定有邑郡王的直辖领比例。朕现在补充一下。郡王的直辖的不的超过总领的的10%!”
出了一口恶气后。朱棣又问:“众卿还有什么事要上奏?”
于是又有言官弹常州知县“以酷为聪察以责为风骨凡事宁严不宽。宁紧不松。搜刮剔厘。谎报政绩邀宠”。
谎报政绩邀宠什么的朱棣知道那是言官在胡说八道。林海追缴拖欠;税。这是堂堂正正的政绩。怎么也抹杀不了。
不过。言官指责林太残酷却也非空**来风。当时林海当场打死了三名吏员。那三名吏员所犯之罪未必就该死。抛开那三名吏员的事不谈。后来林海还将一个人关在站笼中站死了。此事是朱棣亲眼所见。考虑到林海需要立威。所以朱棣也就没有干涉。但是在朱棣想来这种事就象是后世的严打一般。尽管老百姓们大多都对严打抱以支持的态度但严打中现的小概率冤案事件却也不能完全无视。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朱棣心在这件事上全力支持林海下头蝇营狗偷之辈会误以圣心在于严厉。于是随便一点小过错都刑毙——甚至连没犯罪的人都有可能含冤而死。强秦一世而终。法律太过严苛也是原因之一。
想了想。朱棣便作出了将林海罚俸半年的处罚——反正林海也瞧不上那点工资。
考虑到中国自古以就对乡间无赖没有合适的惩罚措施。朱棣决定引进一个新概念:三振出局法。
有一种被形容为滚刀肉的乡间无赖。这种子大不犯小事不断。今天偷鸡明天摸狗。告官呢又够上罪。顶多就打几下板子。打完板子回家后。这滚刀肉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祸害乡邻。邻里简直被烦没辙。遇上有担当的官员。便会着杖刑将之刑毙。若官员不愿意承担这种恶名。那么刀肉便会活非常滋润了。
甚至在后世。中国也没有好的办法处理这种情况。比如说偷自行车。偷十次未必能够抓住一次。可就抓住的那一次。其案值又构不上犯罪。只能对其批教育……偏偏批评教育几乎一;用都没有。将偷自行车的小贼释放后。他一转身便会再偷。总之除严打外。这种人简直没有好的对付办法。
严打虽说效果明显。但却矫枉过。还是三振出局法比较好。实施三振出局法后。如果一个人已经有两次案底。那么第三次再犯时无论罪行多么轻微。也要被处二十年以上乃至终身监禁的严厉刑罚。这个立法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让那些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很深的罪犯与社会长久隔离。从而杜其再次危害会的可能——为了彻底杜绝其危害社会的可能性。朱棣决定将那些人流放。
至于说那些人被流放后会不会危害海外殖民的的社会稳定……不知道英国将各种罪犯流放美国大亚等的时考虑过这种问题没有。但既然英国是这么做的。朱棣也着做就是了。想无益。
待朱棣说出三振出局法的构思后。自然又有酸儒站出来唧唧歪歪大谈什么仁啊慈的。对此。朱棣自然不在乎是否会担上断专行的名声——反正皇帝就是独。没听说过帝制还会民主的。
言官弹劾林海时。倒是惹的朱棣联想起了一件事。
原来的那个历史时里。金炯因为要求降低江浙的区官田重赋而遭到朱棣的痛恨。结果被槛车至京而死。但那天在常州县衙将金炯逮捕后。朱棣只是派遣了一名锦衣卫将之押送回京。而朱棣回到京城后。却压根忘了这件事。
封建社会发生这种不算稀奇。若刑部之类的行机构逮捕某人。那么接来理论上就会按一定的程序。一段时间后进行审判——无论是无释放还是或杀或关。总归有个说法。可如果是帝一时兴起命令暴力机构逮捕某人。事后他又将这事忘了。而且又没人提醒他。那么此人就有可能在监狱里待上一辈子。
当然。在监狱里待上一辈子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原来的历史时空里解在公元1411年犯事被关进监狱。四年后。永乐帝在翻看锦衣卫首领纪纲上报的囚犯名单中看到了解的名字。于是说了句“犹在耶”。结果纪纲便领会领导意图将解干掉了——如果纪纲没有上报囚犯名单。或者说囚犯名单里没有解的名字。说不定永乐皇帝会忘掉解也说不定呢。
因为言官弹劾林海的缘故。朱棣终于想起了此刻还待在监狱的金炯。
朱棣很不喜欢为了求名而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的行为。因此极其厌恶金炯。
但是说为此而将金处死。朱棣却觉的没必要。于是在宣布了三振出局法后。朱棣顺便出了对金炯的判决:流放。
之所以不牵连金炯的家人。是因为朱棣认为除谋逆等大罪之外。仅经济犯罪才应该牵连家人。
谋逆造反诛三族诛族是这个时代根深蒂固的认识。谋逆造反成功后。别说是妻子儿女了。便是五服外的亲戚都可以鸡犬升天。与之相对应。谋逆造反如失败。那么主犯的亲戚受诛连在古人看来也很正常。
至于说经济犯罪抄家且家人流放的规定。则是因为朱棣认为权利与义务应该对等——官员是经济犯罪。亲戚们都可以沾光。既然妻子儿女以及亲戚们平时享受过民脂民膏。那么东窗事发后付出代价自然合情合理。而且这样处理。还可以应验“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句话。有什么不好?
于是。朱棣便在朝堂之上现在宣布了经济犯罪除抄家之外。还将牵连家人的规定。这些话虽然不是声色俱厉。但句句犀利。大臣们听身上起栗。竟心里打颤。
见大臣们居然不为己的理论而喝彩。朱棣大是不爽。又见半天没有大臣站出来奏事。朱棣便哼了一声。宣布退朝。
注1:亲亲相隐是儒家的封建伦理概念。即亲人相互间知罪不举应免罪或减轻罪责。一般情况下不状亲人。否则应该受罚。特殊情况则是谋逆造反等大罪。以及亲人相之间的侵占伤害案。
第十八章 平叛
棣觉得自己是个乌鸦嘴。头一天刚在朝堂上宣布了)。族造反,无论有何理由,皆要用派兵将之剿灭,主犯凌迟,诛九族;从犯处死;参与造反者贬为奴隶”的规定,结果第二天便收到了柳州知府的急报,说是不久前臣服的某有邑云骑尉复叛。
说起来,有邑贵族确实是有些贬值。对于中原人来说,毕竟还需要花一千贯左右的钱组织移民,那才勉强弄得到一个有邑恩骑尉的爵位。对少数民族来说却是轻而易举—随随便便一个寨子的头人,只要男丁超过了五十,便可以成为有邑贵族了——如今少数民族聚集区里甚至可以用云骑尉到处有,恩骑尉满走走来形容了。
柳州知府所说的那个有邑贵族,之前是一名生苗。熟苗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土司统治或流官管辖之中,纳入中央王朝户籍,服从国家租赋徭役的,这一部分苗民叫“熟苗”。而所谓生苗则是真正生活在深山老林,不服王化,凶悍难驯的苗民。
永乐皇帝登基后大赦天下,同时又颁布了有邑贵族的制度。那位生苗头领生活在深山之中,之前不服从中央朝廷的统治,一直与官兵对抗。长期的抗争也使得那位生苗头领多少有些心神俱疲了。听说客说得天花乱坠,想着只需要向明朝宣布效忠便可以获得爵位册封,进而可以合法地统治自己的部落而不再受到汉人骚扰,于是便宣布臣服了。(最新最全电子书下载
该生苗部落一共有六七百人,成年男丁不足两百,怎么算也算不出五个基本采邑领出来。但该头领想着云骑尉名义上有85贯岁禄,而恩骑尉只有贯——也就是说,如果该头领的爵位是有邑云骑尉,那么他即便一文钱都不向中央缴纳,但岁禄与赋税相互抵扣后便相当于缴纳了85贯赋税;而如果该头领的爵位只是有邑恩骑尉,那便只相当于缴纳了贯。两者之间相差,对中原的大户人家来说不值一提,但对于生苗部落来说却绝对不是个小数目。
于是,该头领便稍稍虚报了一些男丁人口,弄个了有邑云骑尉地头衔。单纯从经济上考虑,多报的男丁人口需要缴纳的赋税远低于贯,绝对划算。多报男丁人口会增加对宗主地军事义务,但生苗本来就凶悍,不仅畏惧打仗,反而视打仗为发财的途径之一。因此,哪怕军事义务再提高十倍,也不过就是全族男丁参战而已。在该头领眼中,多一点军事义务根本不算什么。
有了对领地内事务几乎全部地自治权后,汉人的官员胥吏们也就没有理由去骚扰他们,因此那个生苗部落确实是过了一段舒心的日子。然而到了要交税的时候,却出了问题。
朱棣所制定的人头税并不高,尽管生苗部落显然不符合减免人头税的条件,但每个男丁的人头税也不过十文而已。(手机WAP浏览)该部落成年男丁不足两百,头领略微多报了一些男丁人口,但人头税合计起来也不过两贯多一点。生苗穷归穷,但对于六七百人地部落而言,两贯钱还真不算多。
大明治下的百姓除了人头税不可免外,还有一个基本田赋也是必须缴纳的。因为基本田赋的原理是将劳役折算在田赋之中,因此其额度各地并不相同。朱充分考虑了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生产力水平很低的问题,所以这类地方的基本田赋额度也定得很低。比如说那名生苗头领治下地基本田赋每亩只需要缴纳两升半粮食——相较于江南民田的每亩五升,其额度只有一半。算下来,那名有邑云骑尉总共只需要缴纳五十石的基本田赋。
这两项必须缴纳的赋税加起来,折算起来只不过五十多贯,还抵不上有邑云骑尉名义上的年俸。问题出在“盾牌税”,也就是免军役税上面。
盾牌税的原理是有邑贵族必须向宗主服军事义务,若因故不能完成这种义务,便需缴纳金钱给宗主,由宗主用这笔钱雇佣相应的军事人员充抵。
朱棣所规定的盾牌税是一人十贯。这笔数额看起来多,但实际上却并不多。
花十贯雇佣军事人员作战四十天,每天的雇佣花费只不过二百五十文。考虑封臣完成军事义务时还需自备军械及作战期间的粮草,这又是一笔费用。(最新最全电子书下载S因此其雇佣费用每天连两百文都不到——《三言》地《卖油郎独专花魁》中秦重只是个卖油的小贩,仅凭3两白银地本银,街头卖一年油除去一年日用开支,还能节余16两白银,可见全年收入应在20两白银以上。相对而言,雇佣兵刀口舔血的卖命钱仅仅只是一个小贩日常收入地三倍多,这种雇佣费实在是很寒碜的。
前面说地是封臣因故不能完成这种义务需要缴纳的盾牌税金额。但还有一种情况,那便是也许某个年度并不需要封臣打仗。对于这种情况,朱棣考虑了1214年英王约翰开征盾牌税遭到贵族拒绝并激发了军事反叛,进而直接导致了自由大宪章》的诞生。所以,对于后一种情况朱棣是这样规定的:或者缴纳盾牌税的三成,算是该年度封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