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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子平真诠评注-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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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子 
乙 亥 
辛 未 
戊 子
此本篇罗状元命。金水伤官,本喜见官,而此则生于小阳春时节,未中藏火,不虞寒冷,亥未拱合,透出乙木,则佫官化为财矣。年时两子,仍是食神生财之局,惟日元太弱,运喜印比帮身。庚辰辛十五年,最为美境;戊寅、己卯二十年,究嫌财旺身弱。再者金水之局,本喜火暖,今原局虽不见官星,而运行东南阳暖之地,和煦之气,可以补助其不足。言运者必须参合研究之地。 
  
  
己 卯 
丁 丑 
丙 寅 
庚 寅
此亦伤官生财格,身旺财轻,与上造适相反。丑为金库,已庚并透,为财伤有情也。酉申辛三运为最美;壬癸运为伤官见官,虽身旺不甚为忌,究非美运。财为最喜,而食伤则有分别,戊戌未为燥土,不及己丑辰湿土,以湿土能泄火之气而生金也。 
  
  
  
伤官佩印,运行官煞为宜,印运亦吉,伤食不碍,财地则凶。 
伤官佩印者,一由于日元弱,伤官泄气太重,以制伤扶身而用印;二由于夏水见火,身强不弱,而火旺木枯,必须得水润泽。是因调和气候而用印也。 
壬 申 
丙 午 
甲 午 
壬 申
如本篇孛罗平命造,兼制伤扶身与调和气候二者之用,加倍得力。申酉庚辛反美者,以其生印也。戊已运为凶,幸为西方之土,临于申酉,原局偏印又旺,尚无大碍,而戌运必不美也。食伤火运,有壬水回克无碍。 
  
  
  
  
伤官而兼用财印,其财多而带印者,运喜助印,印多而带财者,运喜助财。 
伤官而兼用财印,即财格用印,印格用财也。虽月令佃租官,而伤官之气,已泄于财,故其枢纽在财而不在伤也。财屯不并用,然干头两清,亦可取用(参观财格用印节)。又或财印一在干一在支,两不相碍,亦作清论,如本篇所引两造: 
丁 酉 
己 酉 
戊 子 
壬 子
一都统制命,财多身弱,喜其财印不相碍(参阅论伤官节),为财旺用印扶身,兼以调候。运行丁未丙午印地固美,乙巳甲辰官煞之地亦佳,盖官煞生印,并通财印之气也。 
  
  
  
  
壬 戌 
己 酉 
戊 午 
丁 巳
一丞相命,为印多用财(参观论印节)。喜得丁壬不合,用财损印,用神在财,运行辛亥壬子癸丑财地最美,甲寅惭印官煞之地不佳,盖官煞泄财生印也。 
  
  
  
  
伤官而用煞印,印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官非吉,逢财即危。 
伤官兼透煞印,亦有身强身弱之别,身弱用印扶身,如夏贵妃造: 
己 未 
丙 子 
庚 子 
丙 子
庚金气泄而弱,用印制伤扶身。十一月金水,气肃而寒,用火调候,即金水伤官喜见官之意,兼以和印也。年上印绶得用,而幼年必极孤苦;甲合己土,财化为印,戌运印地,此十年为最美也。癸壬食伤运,有印回克无碍;申酉帮身运,自可行也。杂官有印化,尚无妨碍,逢财破印则身必危也。 
  
  
  
壬 寅 
丁 未 
丙 寅 
壬 辰
此本篇夏言夏阁老造(参观《命鉴》),虽煞印并见,而身强印旺,未为木库,丁壬又合而化木(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夏月火土,非用水润土,调和气候不可。更喜需用为水库,又属湿土,可以泄丙火之燥,为壬水之根,故可用也。运西庚戌、辛亥、壬子、癸丑金水财煞之乡,自然富贵,劫印食伤,均不宜也。 
  
  
  
伤官带煞,喜印忌财,然伤重煞轻,运喜印而财亦吉。惟七根重,则运喜伤食,印绶身旺亦吉,而逢财为凶矣。 
伤官带煞而原局无印,普通皆喜印化煞制伤扶身,为最佳之运,如乐吾自造(见论偏官杂气煞节)是也。若伤官煞轻,则为制煞太过,有印卫煞,印运固美,财运亦吉。举例以明之: 
辛 卯 
戊 戌 
丙 辰 
己 亥
戊戌辰己四土,伤官重,而时逢亥水独煞,以煞为用,申运泄土生水为美。至局未支,亥卯未暗合木局,制土而卫煞,科甲连登;至甲午支,甲已合土化伤。流年已巳冲去亥水,不禄。 
  
  
  
七煞根重者,如近代浙江省长张载扬造: 
癸 酉 
乙 丑 
庚 寅 
丙 子
此造虽非月令伤官,而十二月余气,时子年癸,亦作杂气伤官论也。丙火七煞,通根于寅,为根重,癸亥至己未伤印比劫均美,而以辛酉庚申身旺之地为尤佳。特不可再行财乡煞地耳。 
  
  
  
  
伤官用官,运喜财印,不利食伤,若局中官露而财印两旺,则比劫伤官,未绐非吉矣。 
伤官用官,大都为调候而取用;用官本喜财乡,制伤护官,印运亦美,全在四柱配置得宜也。如: 
戊 申 
甲 子 
庚 午 
丁 丑
本篇一丞相造,以伤生财,以财生官,若伤下官星并透,则不足取矣。以官为用,运喜财乡,而行印运亦美。所以丙寅、丁卯、戊辰、已巳、庚午均为美运也。 
  
  
  
  
甲 子 
壬 申 
己 亥 
辛 未
虽月令伤官,而子申合局,伤化为财,作财旺生官论,不作伤官用官论。行运官印帮身为美。财已旺,不宜再见,伤官亦不相宜。此本篇单丞相造也。 
  
  
  
  
四十三、论阳刃 
阳刃者,劫我正财之神,乃正财之七煞也。禄前一位,惟五阳有之,故为旭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财印相随,尤为贵显。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故喜制伏,忌财印;阳刃用之,则赖以制刃,不怕伤身,故反喜财印,忌制伏也。 
禄前一位为刃,刃者,旺逾其分也,满极将损,故非吉神。五阳者,甲丙戊庚壬也。何以五阳有刃,五奶无刃乎?五行分阴阳而有十干,甲乙,一木也;丙丁,一火也;长生禄旺,是一非二。阴阳家言,仅四长生,亦仅五刃而已。又刃者,就气候而言之也,甲木生卯月为刃,若非卯月而干透乙,或年日时支为卯,则应名之为劫而不名为刃。有名为日刃时刃者,实与劫一也,特其力较重耳。旺过其极,故宜制伏,不论官煞皆宜。在他格用官煞,喜财者不喜印,喜印者不喜财,惟阳刃格以刃强煞旺为美。身旺敌煞,不藉食伤之制伏,惟阳刃格耳。既以身旺敌煞矣,何以又喜印?盖煞刃相持。印者调和煞刃之间而以爱其气也。事实上煞刃两停者甚少,即使真煞刃两停,亦以印运为最宜,身愈旺更能用煞也。古来如岳武穆造,癸未、乙卯、甲子、已巳,刃旺煞轻,财印为佐,印运为美,至亥运三合会刃,而冲巳,流年辛酉合煞,煞刃相战,岁运冲激,惨遭奇祸。此阳刃格之最著者也(参观《命鉴》)。 
  
阳刃用官,透刃不虑;阳刃露煞,透刃无成。盖官能制刃,透而不为害;刃能合煞,则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与壬合,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无功也。 
月令阳刃,非皆以官煞为用,特日元旺逾其度者,非用官煞制刃,则不成贵格,言阳刃必带官煞者,以此也。月令阳刃非尽身旺,如戊子、戊午、丙辰、戊戌,月令阳刃,泄气太甚,反嫌身弱,须助其刃。子水官星不透,为戊土所制,不能为用,反须以印去食助刃为美,即其例也。煞刃并透,合煞无功,如甲申、乙卯、甲寅、庚午,为一内官命造,则以贪合忘克也。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贵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浅,其贵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财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浅,财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己酉一造,已禄于午,寅午会局,丙火两透,财旺生煞,子水之之不免孤立。好在财不破印,运行西北,焉得不贵!辛丑一造,煞刃两停,故财印并美。然而以藏而不露不贵小,似未尽然。如逊清和坤命造,庚午、乙酉、庚午、壬午,官刃均藏而不露,好在乙从庚化,不助官星,官星得壬水损之。运行戊子己丑,化官助身,位极人臣;至寅运会午,财生官旺,而家破身亡。足见格之高低,在于清浊;露而根深,则格局清,所以为贵耳。 
  
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何也?或是印护,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官煞轻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伤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也,如贾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两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谓裁损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竞出 ,而壬合丁官,煞纯而不杂。况阳刃之格,利于留煞,所谓取清也。 
煞刃带伤食,官煞被制,格之病也,戊印合癸,去其病神,所以为贵。穆造惜乎寅午隔酉,不能会合,又无纯粹印运。若年时寅午互易其位,格局更胜。贾平章造,年月寅午会局,乃印而非刃庚金通根于申,身强煞旺而有制,戊生午月,火土炎燥,宜水以润之,所以调候也,似未可作煞刃格看。丙戌一造,丁壬合官留煞,格局取清,然官煞竞出。大要配置得宜,并非定要合制。如前清乾隆皇帝命造,辛卯、丁酉、庚午、丙子,即阳刃格,官煞竞出也。 
  
其于丙生午月,内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带财佩印,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会火乙,则化刃为印,或官或煞,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财煞并透露,则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贵两空矣。 
丙生午月,带财佩印,如丙寅、甲午、丙申、壬辰一造,申辰拱合,壬水通根,刃旺煞强,财不破印,为美,所以掌兵刑生杀大权也。如寅申易位,年申日寅,刃旺而煞不强,即非贵格,。又如丙寅、甲午、丙午、癸巳,佩印不带财,癸水官星无根,滴水熬干,不能为用,只能从其强势,失其中和,亦非美格也。至若戊生午月,火炎土燥,再加支会火局。干透丙丁,旺之极矣,如透官煞,木从火势,反助其旺,何能去刃存印?如戊午、戊午、戊午、甲寅,虽丙丁未透,然以寅午拱合,甲木反助炎势,须行金泄土制煞方美。水运逆为用者,如甲寅、庚午、戊寅、甲寅,甲木通茛寅禄,煞旺去刃存印,以印化煞,为得其中和,福寿富贵,名利两全。此造妙在无财,庚金无根,可置不用,若透财,则破印生煞,格局全破矣。 
  
更若阳刃用财,格所不喜,然财根深而用伤食,以转刃生财,虽不比建禄月劫,可以取贵,亦可就富。不然,则刃与财相搏,不成局矣。 
月令阳刃,日元必旺,财根若深,两相对峙,必用伤官食神以通其气,所谓通并也。如甲申、丙子、壬寅、辛亥,喜寅亥相合,木火得其生地,子申会局,食神又得生扶,财气通门户,富格也。若刃旺财轻而无食伤,如戊子、戊午、戊戌、戊午,有一申字为子水之根,虽金水不透,非富贵之格,然有相当之结局矣。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阳刃用官,则运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则印绶比劫之方,反为美运,但不喜伤食合官耳。 
阳刃格最简单,盖月令阳刃而日元旺,非用官煞克之,即用食伤泄之,阳刃逢财,非食伤通关不可,是其关键在食伤也(逢印劫为专旺除外);刃旺官煞轻,非用印通关不可,既不能克之,不如和之也,然月令阳刃,非必身旺,如本篇一丞相造: 
己 酉 
丙 子 
壬 申 
丙 午
财旺生官也,虽月令阳刃而财更旺,喜得己酉官印相生,财官印刃,周流不滞。运行印绶比劫之方,皆为美运,官运亦吉,如癸酉壬申辛未三十年是也。甲木食神合官,乙木伤碍官星,均非吉地耳。 
  
  
  
  
阳刃用煞,煞不甚旺,则运喜助煞;煞若太重,则运喜身旺印绶,伤食亦不为忌。 
阳刃用煞,与用官之意义相同,所异者官煞之性质耳(参观论官论煞篇)。官宜生旺,煞宜制伏,故于食伤运,有宜忌之不同也。 
辛 丑 
甲 午 
丙 申 
壬 辰
为本篇又一丞相造。煞透根深,虽月令阳刃,而身非旺,用印化煞,而喜阳刃制财以护印也。初运官煞,虽不相宜,然有印化无碍;中和印地,庚辛金不通根,而滋煞助印,均为美运;己丑戊食伤制煞,有印回克,亦可行也;子运冲刃,则非吉矣。 
  
  
  
月令阳刃而透官煞,官煞以制刃成格;若又透伤食,则克泄交集,须视四柱之配合如何,未可一定。如本篇穆同知造: 
甲 午 
癸 酉 
庚 寅 
戊 寅
月令阳刃,用午火官星制刃,而透癸水伤官破格,喜时上戊土合去癸水,官刃依然成格,与上节刃用官相同也。寅午会局,才生官旺,喜行印绶比劫之地,而忌伤食,子水冲午,决非佳运也。 
  
  
  
  
甲 寅 
庚 午 
戊 申 
甲 寅
此本篇贾平章造,丁巳同禄于午,然寅午会局,刃化为印。年时甲寅,七煞太旺,喜申冲寅,庚制甲,裁制其太过;更喜申中壬水润泽,使火不炎,土不燥。虽月令阳刃,而归入煞刃格,稍嫌牵强耳。运行壬申癸酉最美。 
  
  
  
  
阳刃而官煞并出,不论去官去煞,运喜制伏,身旺亦利,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 
阳刃而官煞并透,去官去煞,与偏官格合官合煞相同,所谓“莫去取之清之物”是也。余同用官用煞节。 
丙 戌 
丁 酉 
庚 申 
壬 午
此丁壬合官煞也,合官则煞清而纯。愈现其美;煞重,运宜制煞之乡,身旺亦美。但戊已印绶则不为吉,因其克制壬水,去春取清之物也。若壬水不透;而用官煞,则印绶为美运矣。此其不同之点也。 
  
  
  
阳刃用财,必须有食伤通关,用食伤则喜行财地,其取运与建禄同,不赘。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建禄者,月建逢禄堂也,禄即是劫。或以禄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禄与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别取财官煞食为用。 
月令逢禄为建禄,日支坐禄这专禄,时支逢禄为归禄。月劫者月令逢劫也,阳干为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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