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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最才子-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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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众生也是一阵附和:“宗之先生不切莫推辞,让我等失望!”
    纷纷上前作揖恳请,杨宗之大名如雷灌耳,今日若能见到他的新诗,怎么不令人激动?
    “这样啊,老夫岂不喧宾夺主了?”杨宗倒有些惊讶。
    “原来是作文啊!”吴节在下面不觉皱了一下眉头,他本以为这次夜宴会照例让大家做诗的,却不想根本就不是这么会事。刚才林廷陈话应该是吴论出的鬼点子,免得让我吴节在诗词上夺了别人的风采。
    也只有吴论才清楚我在诗词上的造诣,他弄出这么个诡计,就是想限制我的强项啊!
    见众人实在太热情,杨宗之也不好推脱,笑了笑,微微颔首:“也罢,老夫就献丑了。”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又提笔蘸了墨走到望江楼的粉壁前,低头沉思片刻,才用力落笔。一手奔放的行书,刚劲有力:“青郊歇马拂吴钩,萍聚天涯共白头。久客剑南惟命酒,长谣故国一登楼。”
    “好!”众人总算是见到杨宗之的新作,偏偏又如此精妙,除了赞叹,也只有赞叹。
    此诗表面上是写与友人共饮,实际上却是自伤身世。杨宗之那一腔的时运不济,命运多舛跃然而出,让人不禁心中感慨。
    “好个萍聚天涯共白头,玉立啊玉立,你我都老了呀!”林知府也也是长声叹息,用手摸着自己花白的头发。
    “这杨宗之的字写得真好!”吴节在旁边也是看得眼睛一亮,忍不住喝彩:“不过,诗倒是一般,虽然在明朝也算不错,可比起唐诗,甚至宋诗来说,还是差了许多。”
    他心中暗想。
    正在这个时候,杨宗之如有龙蛇,继续写道:“林残半壑飞春雨,潮落空江急暮流。世路风烟悲去住,莫辞此日醉箜篌。”
    写罢,眼睛里竟有泪花泛出。
    他将笔一忍,笑笑:“某失态了。”
    “好!“众生将手掌都要拍红了。
    “恩,后半首倒也作得挺好。”吴节在下面暗自点头:“单就诗而言,在同时代人中可排在前列。接下来就该士子们为这诗写文做序,这次夜宴竟然弄成这样,倒是个小小的意外。我得好生想想,该拿哪一篇文章用用。”
    脑子里开始飞快地转动起来。
    居无何,激动的书生们这才安静下来。
    林知府看了众人一眼:“好了,哪位大才来替玉立先生的诗作序啊?”
第五十一章 狂放
    杨宗之这诗作得很好,如果能够为这么一个大名士的诗做序的人,自然而然成为四川文坛后起之秀的执牛耳者,这是一个极大的荣誉。
    自古文人相轻,谁写谁不写都有考究,也要好生权衡自己是否承受得了这份荣誉。
    当然,如果你心一横主动请缨,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子写出来的文字,免不了要被人诸多挑剔,鸡蛋里找骨头,总能被人抓住漏洞。到时候,反沦为笑柄那就不美了。
    因此,虽然心中大动,可因为没有绝对自信,又提前被人打了招呼,所有的书生都开始谦虚起来。
    “周秀才,你的文采那是极好的,要不,你来试试?”
    “别,小生才具有限,就算勉强绉得三五字,有岂能配得上宗之先生的诗句?”
    “要不,程先生你来。程先生的八股时文在我府可是一流的。”
    被点名的那个姓程的举人已经年过半百,闻言连忙拱手:“八股文章考的是圣人之言道德文章,诗词歌赋我却不擅长,就不献丑了。”
    ……
    听到众人的话,杨宗之忍不住摆了摆头,连旁边的林知府也是满面疑惑。
    这些读书人他们是知道的,平日里子曰过去,诗云过来,又都有功名再身,一个个心高气傲,谁也不服谁。像这种大出风头的事情,敢不奋勇争先。
    偏偏今日众人好象都转了性子,一个个谦虚谨慎,道貌岸然。
    这大大出他们的意料。
    ……
    又过了小一会儿,议论声终于小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林知府的从弟林廷陈身上。
    见火候已到,吴论咳嗽一声,装模作样地走到林廷陈面前,长长一揖:“久闻林兄乃是贵州第一才子,你的诗赋文章小弟也读过几篇,心中极是佩服。无论是才情还是文笔,小弟甘拜下风,也只有你的文字才配得上宗之先生的千古绝句。小弟有个不情之请,还请林兄不吝笔墨,让我等开开眼界。”
    “是啊,是啊,也只有林公子的文字配得上宗之先生的诗句。”
    众人都同时朝林廷陈拱手,连连恳请。
    林廷陈心中欢喜,知道众人都有了默契,要让自己夺得头彩。不禁朝吴论看了一眼,心中满意:这个吴论为人机敏,是个会做人能做事的。将来我若成了陆公的孙女婿,又中了举人、进士,得大富贵,倒不妨提携一二。
    吴论看到林廷陈目光,心中也是欢喜,忍不住又朝吴节看了一眼,心中冷笑:你不是诗词双绝吗,我就不给你做诗的机会,你又能怎么样?你那篇县试时的八股文确实写得不错,可这种文会中应景的文章,和应试文根本就是两回事。你以前没学过写这种东西,就算强行写出来,又怎么能胜过林廷陈?哈哈,吴节啊吴节,我承认你是一个才华横溢之人,你之才,就连我吴论也深为嫉恨。可今次我偏偏要让你脎羽而归。府试,你就别想了。乖乖滚回你的南京,别跟我抢唐小姐。
    见到吴论的得意劲,吴节心中突然一笑,又有些同情起这个堂兄起来。
    说实话,吴论也算是一个有才之人,翌日未必没有大好前程。可品行实在不堪,将来就算进如官场,只怕也不会有好的结果。小人的阴谋手段固然能得意一时,总归不是王道。
    也罢,就让我小露一手,自证清白。
    被众人恳求半天,林廷陈有些飘飘然。
    但他还是摇头说:“宗先生的诗作,林廷陈这样一个后生小子何德何能敢为他做序。”
    众人又是一番恳请。
    林廷陈依旧推辞,可人却已经走到砚台前,慢慢磨起墨来,一边磨墨,一边思索该写一篇怎么样的文章才能将整个成都府的士子给震住。
    杨宗之和林知府见林廷陈开始磨墨,相互看了一眼。
    林知府抚须,一脸欣慰的笑容:“吾家族弟也算是个有才之人,只不知道等下所写文章是否入得了玉立你的法眼。”
    杨宗之只微笑不语。
    林廷陈还在悠然地磨墨,只等墨汁磨好,众人再恳求一次,这才不情愿的答应。
    他也是才情出众之辈,只片刻,一篇几百字的文章就已打好腹稿,自己也是非常满意。虽然谈不上一流,可对自己而言,已是超水平发挥。
    林公子今天的状态好得出奇,感觉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心中满意,却依旧叹息一声:“宗之先生对林廷陈来说,可是高山仰止的人物,我又有什么德行敢在他面前献丑,还是不了。”
    说完话,林廷陈放下墨锭,装出很面前的样子,去抓桌上的毛笔。
    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间,有人大步走上前来,一把将笔抢了过去。长声大笑:“不过是一篇诗序而已,既然你们都作不出来,要不让我试试。”
    这突然发生的一幕让众人都惊得呆住了,同时定睛看去,不是吴节又能是谁。
    只见他一手提着一个酒壶,衣冠已有些散乱,可身上却散发出一种锋利的锐气,眼睛亮得怕人。
    林廷陈伸手抓了个空,右手尴尬地定在空中。表情又惊又怒,身上微微发颤。
    “哦,你是谁,我好象没见过你。”林知府倒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文人雅集嘛,又放浪形骸,没什么大不了的。
    再说,四川的士子们素来傲气,平日间一字一句都会争个输赢,彼此不服气在是正理,才是读书人应有的节操。像先前那样因为林廷陈是他的从弟,就唯唯诺诺,反让人心中不喜。
    还没等吴节自报家门,旁边的吴论就大叫一声:“吴节,你要做什么?”
    吴论心中感觉到一丝不妙:难道这厮的文章也写得极好,要半路杀出来抢头彩?
    他大步走上前去,对林知府一作揖:“知府老大人今日在锦江之畔所设夜宴,诗酒唱合,将来想必盛于天下。然而,此等盛事竟然有无耻文贼侧身其中,将置成都府读书种们于何地?当着老大人之面,晚生不能不禀。”
    林知府有些糊涂:“什么文贼,此人又是谁?”
    吴论:“这人就是晚生族弟吴节。”
    “啊,原来是这个文抄夫啊!”众人同声附和,大叫:“林老大人,此等文贼居然与我等同席,真真是羞于与之为伍。”
    “安静,安静!”突然发生的骚乱让旁边的衙役们大惊,同时高声呼喝。
    林知府也是脸色一变:“原来是他,这等品行败坏的小人,怎么让他进来的,轰出去。”
    “别忙。”杨宗之拉住知府的袖子,含笑看着众人:“你们说他抄袭,谁有有证据,如此喊打喊杀,不是君子之风。”
    林知府听到杨宗之的话,也觉得有些道理,说道:“此事也不过是传闻,吴节,你又有何话说……吴节……好大胆子!”
    他猛地一拍桌子站起来:“好个狂悖之徒!”身子气得发抖。
    原来,吴节已经走到粉壁之前,提起笔在上面写开了。
    一边写还一边回头对杨宗之笑道:“宗之先生,我这篇诗序一出,百年之后,只怕世人只知道我吴节的诗序,反没人能记得你的原诗。”
    “好个斯文败类,竟敢羞辱宗之先生,打死这个畜生!”
    杨家三代人可是四川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吴节如此做派,已是对整个四川士林的侮辱。众人一涌而上,就要将吴节打将出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杨宗之却一个纵步走到吴节身后,惊叫:“这是你写的,真的是你写的。小子,你在某面前如此狂妄,果然有些狂妄的资格。”
    所有人都呆住了。
    却见,吴节正用一种以前从来没见过的草书一笔写下去。墨黑如玉,笔走龙蛇,如同活过来一般在墙壁上张牙舞爪,
    这是张旭的狂草,以酒为媒,以气为剂,以饱满的热血纵横恣肆。
    一口酒,一行字,张口一吐,就是一个盛唐。
    天地间都是吴节的长啸,大笑。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会桃李之芳园,序天伦之乐事。群季俊秀,皆为惠连。”
    一篇短文的上片已经结束,连贯不断的草书终于断了,却有一丝回味不可终绝。
    为下片隐隐蓄势。
    那惊若游龙翩若惊鸿的书法;那超凡脱俗,却隐含浓烈情怀的文字,如一击重锤砸下,将众人震得无法呼吸。
    这就是实力上的差距,一群三流文人和一个文坛宗师的差距。
第五十二章 谁敢说我抄袭,谁敢
    天地是世间万物赖以寄存的旅舍,光阴岁月不过是千年百代的匆匆过客。飘浮不定的人生如同梦幻一般,尽情欢乐能有几时呢?
    在这么一个微雨迷朦的夜晚,轻风送来竹林的喧响,以及晚春花草清香,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日子啊!
    与各位蜀中的文友兄弟共聚于这座江边小楼,乃是人生一大快事。
    ……
    没错,这就是唐朝诗仙李白的散文《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
    这篇优美到极至,纵情奔放到浓烈顶峰的散文可是写进了高中语文的,任何一个现代中学生都能倒背如流。
    一提起古代散文,世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唐宋八大家。而在所有人心目中,李白是诗仙,以诗词见长。其实,李白的文章因为蕴涵了诗人的特质,其璀璨精妙之处却是其他人所不具备的。
    严格来说,应该算是散文诗。
    也因为李白散文的特殊性不容忽视,清人吴调元在编撰《古文观止》时,一口气将他这篇文章和《与韩荆州书》一文收录进去,做为中国古典文学最具代表性的篇目传诸后世。
    正如某现代诗人所形容的那样,“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三分剑气”。
    这就是所谓的大唐气象,开阔、豪迈,读之让人肝胆皆张。
    此时正是嘉靖三十九年,与天宝年一样,嘉靖年也是明朝文化最昌盛的时期,一大批思想家、文学家如繁星布列天穹。
    只不过,明朝是以《三国演义》、《水浒》为代表的俗文化,而大唐天威乃是诗与酒、高歌与剑气,万里觅封侯的雅文化。
    两个年代没有高下之分,可李白诗文中那种飘逸俊爽,大开大合,行云流水却不是明人有的。
    怎不令人心中颤栗,怎不令人神清气爽。
    这不是属于这个年代的诗文,这不是属于这个年代的精气神。
    唐风长河,在这一刻终于出现在古典文学之中,借吴节的手,吴节的笔,吴节的醉后狂草找到他的位置。
    写完上篇,吴节虽然歇了半口气,转头冷冷地看了吴论一眼,突然石破天惊地一声大喝:“谁敢说我抄袭,谁敢!”
    “若有人能写出这等文字,足以啸傲天下,又有谁愿意让我抄袭?”
    “世人毁我,谤我,而吾心泰然。”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这已经是极大的侮辱了。
    这一声声喊,直如雷霆盖顶,压得吴论脸色灰白,嘴唇翕动,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能够写出这样文章的人,确实有这个资格。
    一阵无力感潮水般袭来,吴论心颓欲死。
    至于旁边的林廷陈,已经悄悄离开那一砚墨汁,一张脸羞愧得发白。本打算借杨宗之的身份为自己扬名,可吴节这文一出,你就算再怎么写,和人家比起来也只会一场笑话。
    就算换翰林院的学士们来,又有谁能写得过他?
    喝完这一声,吴节将最后一口酒喝干,摔壶于地:“酒来!”
    手中毛笔继续如飞龙在天,一气呵成:
    “吾人咏歌,独惭康乐。幽赏未已,高谈转清。开琼筵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不有佳咏,何伸雅怀?如诗不成,罚依金谷酒斗数。”
    至此,这一篇诗序已然结束。
    “哈哈,好一个罚金谷酒斗数!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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