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之谜--世界文化史500疑案-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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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沾有处女血的东西向大家展示。至此;婚姻仪式才算真正完成。
这是人类童年流行过的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在澳洲某些原始部落中;当姑娘到达青春期时;就由年老的妇女弄破处女膜。在赤道非洲的马萨;在马来亚的沙凯族;苏门答腊的巴塔斯族都有这样的习俗。这种习俗告诉了人们史前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前的婚姻状态和心理状态的某些信息。谁来弄破处女膜呢?有些部落请丈夫的朋友;有的则由姑娘的父亲;有的则由部落里的特殊的人物。在西里伯尔的阿尔福族那里;新娘的父亲充当这种奇怪的角色;在爱斯基摩人的某些部落里;巫师帮助新娘弄破处女膜。在《马可波罗游记》中曾介绍过;云南边界某些少数民族向陌生人献出童贞。在古希腊;处女在神庙前向神的代表献出童贞。在中世纪;欧洲领主拥有姑娘的初夜权;可能也是一种处女禁忌的遗风。在印度的不少地区;新娘用木制的〃神象生殖器〃
破除童贞。但是;完成这一人生使命的决不是新娘的丈夫。
这种文明之前人类流行过的现象反映了一种群婚的残余;也反映了贞操观念是人类社会后期有了一夫一妻制婚姻后才发展起来的。在上述一些原始部落里;新娘、新娘的丈夫;大家都不仅不重视处女的童贞;甚至怀有对童贞的深深的恐惧。因此出现了由第三者帮助破除童贞的婚姻现象;对这种婚姻现象;心理学家们和对原始人类史和民俗学缺乏了解的人会认为是不可思议的。但它却真实地存在过;并且至今也还在世界的某些地区真实地存在着。
那么;这种处女禁忌是怎么产生的呢?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性自由的群婚生活时代的一种心理沉淀;史前人类的性自由留下了不少残留现象;例如婚前性自由是一种群婚残余;云南文山地区的〃牛马节〃是一年中的几天表现为群婚残余。处女禁忌由第三者;并且常常由男性真实地或仪式化地进行;据史本塞和吉兰的有关澳洲部落的通信;有时由多个男子公开地、仪式化地进行;这是对古代群婚生命的一种回忆和重演;也是向群婚生活的一种告别。因此处女禁忌含有人类婚姻状态承前启后、新旧交替的深刻意义。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初民对处女流血的一种恐惧的疯狂心理的防止。原始民族大多对红色有一种神秘的心理;原始埋葬中常常把红色粉未作为殉葬品;认为它能注入生命的活力。另一方面;原始人有渴血情操。他们喝动物的或敌人的血;血会引起原始人疯狂的杀欲。在安达曼群岛上的安达曼人那里;女孩子初潮时有许多禁忌;例如不得外出;不得用原来的名字等等。处女禁忌也可能有类似于月经禁忌那种神秘的恐惧感在起作用。害怕流血会带来可怕的祸害。而这种祸害与结婚的喜悦是矛盾的;作为避免的方法;就由第三者来承受可能带来的祸害。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这是一种期待和焦的心理造成的。原始人对各处新
奇的事情总是伴随着一种神秘、紧张的心理;作为紧张心理的外观;往往产生种种仪式。当庄稼刚刚成熟时。当家畜生了小家畜时。当夫妇有了第一个孩子时;当一块林地刚刚开垦时;原始人都会产生这种心理;并用一定的仪式来表示。就像今天人们建造大厦、展览会开张要剪彩一样。成婚是人生的一大里程碑;比出生、成丁意义更加深远;作为一种纪念;采用类似成丁礼一样的忍受某种折磨的仪式;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心理分析学之父弗洛伊德则认为;从害怕流血和战栗于新奇来解释;不曾触及这种禁忌典仪的要害。他认为;就女性来说;初婚导致肉体器官的受损和自恶的心理创伤;这种心理常常表达为对于逝去的童贞的怅惘和婉惜;表现为对夺去其童贞的人的一种深刻的恼怒。而处女禁忌则使将来要与这个女子共处一生的男人避免成为女子内心恼怒的对象;避免妇女因童贞的丧失而产生对丈夫进行报复和敌对的心理。而对男子来说;原始人把女子看成神秘的;令人恐惧的;害怕女子在初婚时会对丈夫造成某种危险。因此;处女禁忌对丈夫也认为是有益的。
处女禁忌是史前人类迈入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一个重大的事件;它反映着原始人的观念与心理;反映着现代家庭建立的艰难历程。直到今天;处女禁忌还或多或少地反映在男子和女子的潜意识中。因此;科学地分析处女禁忌这种神秘的文化现象;对于婚姻史、民俗学、心理学的研究是颇有意义的;它能使人正确地认识人类的童年。
(朱长超)
外婚制究竟是怎样起源的?
所谓外婚制;就是族外婚;是原始社会的一种婚姻规例;它禁止本集团内部通婚。它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它的出现有利于人类的发育和繁衍。
外婚制是怎样起源的?这个问题史学界长期探讨却一直未能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认为在长期的血缘群婚过程中;生下的孩子或者不健康;或者是痴呆。甚至有的过早夭折;人们开始探索根源;而外婚制就是他们找到的一个避免产生上述生物性恶果的办法。对于这种说法、学术界不断提出了异议。人们认为将优生学理论看作是族外群婚产生的原因;缺乏说服力;是后人把自己的智慧强加给了原始人。现代生物学的发展已证明;在相当大范围的群体即彼此联姻的集团内部;近亲婚配的危害性未必可以肯定。假如有危害的话;当时〃人类智力的发展〃并不可能认识近亲结婚的害处;因为要认清这点;必须知道儿女的身体和智力与父母的生理素质的关系;儿女与父母的性交关系;人们相互之间存在的血缘和姻缘关系;能把部分儿童明显弱小或具有严重生理缺陷一类现象;归因于其父母的近亲关系。但是原始人不知道这些关系;所以不可能认识近亲结婚的危害。事实上;外婚制并没能完全避免近亲交配。前苏联学者托卡列夫等认为;外婚制的实行是为了增进本公社的繁荣和发展;加强与相邻氏族的关系;建立经济往来。对此说;一些史学工作者也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氏族社会的原始结构本质上只是相互通婚的两个外婚制集团;并无经济联系。相邻两个氏族的关系仅限于婚姻关系。以扎科夫为代表的另一批前苏联学者认为;外婚制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原始公社内部产生了性禁忌。为什么?因为族内通婚会造成同性之间的嫉妒、异性之间的怨恨;因嫉妒而出现的矛盾冲突严重影响了原始公社内部的生活安定;为解决这一矛盾;首先就得消除产生这一矛盾的根
源——族内婚;所以一些性禁忌出现了。同一集团内的性关系开始逐渐缩小范围;直到最后终止;而与别的集团成员的性关系范围逐渐扩大;外婚制产生。有的中国史学工作者倾向于扎科夫的意见;并且补充了他的理论。认为外婚制的产生;生产力的发展无疑是其根本的原因;但其作用的落脚点却是与传统说法恰恰相反。它不是加强了原始群的联系;而是促进了分衍。随着工具的改进;食物比以前丰富了;人口增长速度加快。随之出现与一定地域范围内可取食物的有限性相矛盾。这就致使一部分人不得不从母群中分衍出来;而当时生产工具的改进;小群体生产也能维持生活并能相对定居又使这种分衍成为可能;从而奠定了族外群婚的客观基础。同时认为为了避免性竞争后出现的性冲突;外婚制是直接由不等辈婚中产生的;产生的关键是不同人类集团之间的男女的邂逅相遇。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不存在私有制;一切平等;即便对自己交媾对象也无权独占;人们在平等的机会中进行性追求;男女之间可以去寻求自己相对满意的对象进行交合;于是性竞争由于对异性的审美评判而产生了。相互倾心的男女互赠礼物;渐渐地;人类最美妙的东西爱情开始萌芽了。人类爱情的出现;两性关系上的排他性也势必出现。那些失败者产生强烈不满;人类为了避免本集团内的性嫉妒;逐步走上了外婚制。虽然这些理论有一定的道理;却没有哪一种具有绝对的说服力。
至于外婚制的发展过程;目前史学界有一种比较一致的看法。
外婚制经历了无意行浴相会、有意行浴相会、到女方居住的走婚三个阶段。无意行浴相会阶段;人数少;偶尔进行是这一阶段的特征。从原始群开始;不同人类集团有不同活动区域;在本集团中进行的生产劳动;具有地方性;难以与外界接触;而在一些公共场所——河流湖泊;不同集团的公社成员相遇的可能性极大;所以外婚制的初阶段总是以行浴相会这种方式进行的。史书有很多记载有关行浴得子之事。《列女传》卷一《母仪传》云:〃契母简狄者;有娀氏之长女也;……与其妹娣浴于玄丘之水。有玄鸟衔卵;过而堕之;……简狄与其妹娣竟往取之;简狄得而吞之;遂生契焉。〃《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载有女子国;郭璞注:〃有黄池;妇人入浴;即怀妊矣。〃
这些记载说明他们的怀孕与行浴密切相关;只是他们并不懂得因男女双方性交而得子;把它归之于神的作用。随着本集团内部性禁忌的出现;一些性追求失意者在行浴交合过程中;找到了与之交媾的对象。行浴相会逐渐发展成自觉的、大多数人性追求的方式。由于行浴相会人数的增多;规模的扩大;外婚制结果产生了无比的优越性;用摩尔根的话来讲:〃非血缘氏族的成员间婚姻;产生了在肉体上及智力上更强健的人种。〃外婚制的实行减少和避免了本集团的纷争;稳定了公社成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加强了本集团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实行外婚制的集团在艰难的生存环境和残酷的生存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仍行内婚制的集团;因为性冲突和性嫉妒而松弛了;或者不复存在;或者被行外婚制的集团合并;从而外婚制发展到高级阶段——到女方居住阶段。
(何玉屏)
历史上存在过班辈婚吗?
班辈婚姻;摩尔根称为〃血缘家庭〃(或译〃血缘家族〃);恩格斯与马克思亦称〃血缘家庭〃;中国学者习称〃班辈婚〃或〃血缘群婚〃与〃血族群婚〃。不过;由于此种婚姻属于同一集团内部的同辈男女互为共夫共妻;异辈之间绝对禁婚。因此;宜称为〃同辈婚姻〃更加明确;更加合理;更加
名副其实。
19世纪末年;当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首先提出〃血缘家庭〃时;只是根据夏威夷土著居民的亲属称谓推演而来;并无实例;后来;当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再次提出〃血缘家庭〃时;也是根据马来式的亲属称谓推演而来;亦无实例。但恩格斯却十分肯定地认为这种家庭〃一定是存在过的〃(着重号系恩格斯所加)。由于没有实例;长期以来;西方学者对于此种婚姻形态从不承认。到本纪世50年代中期;苏联不少学者也开始否认此种婚姻形态的存在;〃并且提出;从杂交状态发展出来的第一种婚姻形式是族外婚;也就是群婚的第一阶段;各种婚姻是与氏族组织同时从杂交形态直接产生出来的〃。到了本世纪60与70年代;中国不少学者对于此种婚姻形态同样提出质疑;认为此种婚姻形态并无实例;纯属虚构。与此同时;中国出版的《辞海》中也说对于班辈婚姻是否存在;〃科学界尚有争议〃。看来;班辈婚姻在人类历史上是否确曾存在尚无定论;还需探讨。
本世纪60年代前;中国学者大都同意苏联学者的看法;认为人类历史的第一时期是原始群时期;亦即猿人时期(旧石器早期);这一时期的婚姻形态是乱婚;认为人类历史的第二时期是尼人时期(旧石器中期);这一时期的婚姻形态是班辈婚。70年代以来;学者们弄清了列宁与斯大林所说的〃群〃
或〃群团〃的原意是指〃使用棍棒的猿群〃;是指由猿到人的〃过渡期间的生物〃;因此;这一时期也就成为非人的历史。这样以来;〃乱婚〃也就理所当然的被排除于人类历史之外;班辈婚也就随之而成为人类历史的第一种婚姻形态。直到目前;这种看法仍占统治地位。可是;班辈婚是严格禁止长辈与晚辈;祖先与子孙;父母与子女通婚的;是有道德规范与婚姻禁例的;而道德规范与各类禁例又是当人类形成之后逐步出现的;不可能设想当人类刚一形成道德规范与各类禁例即已具备。因此;在人类历史上;乱婚是否存在?班辈婚是否存在;何时产生?统统成了问题。
如前所述;摩尔根、恩格斯与马克思对于班辈婚的存在是肯定的;而西方学者与苏联学者对于班辈婚的存在是否定的;看来还需商榷。因为;由文献记载;神话传说与某些落后部族的亲属称谓;以及某些民族残存的兄弟姊妹为婚的大量事例推断;班辈婚的存在很可能是要被肯定的。
由文献记载来看;在中国;〃高阳氏有同产而为夫妇〃;高辛氏之女与盘瓠所生之〃六男六女……自相夫妻〃;高辛氏〃令少女从盘瓠。……经三年;产六男六女;盘瓠死;后自相配偶;而为夫妇〃等记载;似乎均可作为班辈婚存在之证据。在新罗;〃兄弟女、姑姨、从姊妹皆聘为妻〃;在安息;〃风俗同与康国;唯妻其姊妹〃:〃波斯……多以姊妹为妻妾〃等记载;似乎也可作为班辈婚存在之证据。
由神话传说来看;兄弟姊妹为婚的事例是大量存在的。根据怒族神话;远古时代洪水泛滥;人畜全被淹死;只有兄妹两人?躲进大葫芦里;幸免于难。洪水过后;乌鸦劝告兄妹说;〃所有世人都已经死完了;只有你们兄妹二人成婚才能繁殖后代。〃可是;兄妹二人都不愿意近亲结合;于是一南一北自找对象;结果都未找到;只好兄妹为婚;繁衍后代;生了九男九女。因为再无别人;只好自相婚配;传宗接代。
根据傣族神话《布桑该。耶桑该》的传说;原先;世上仅有一男一女。
彼此结合;又生一男一女;兄妹婚配繁衍后代;生了数对男女;自相婚配。
如此代代兄弟姊妹为婚的结果;一直繁衍到后来的四万八千人之多。
根据希腊神话;天父宙斯与天后赫拉以及他们的父母克罗诺斯与琼拉都是兄妹为婚的(另一说为宙斯与赫拉系姐弟为婚);根据犹太传说;犹太人的始祖亚伯拉罕;也是以妹为妻;此外;在古埃及的神话传说中;兄妹为婚的事例也不少见。
应当知道;类似上述兄妹为婚的神话传说;在中国的十数个少数民族中都是广泛流传的。这决不是巧合或臆造;而是班辈婚的残迹或遗风。这很可能反映了远古班辈婚的存在。
最后;如果再由某些落后民族的亲属称谓来看;结论亦然相同。在中国云南永宁纳西族的现行亲属所谓中;舅父与父亲同称〃阿乌〃(elvel);舅母与母亲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