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狗一家亲by星炀-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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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唉。
“你要读初中,也要离开学校,你怎么罩他?”
“呃?”他听到我的话,惊讶地抬头,脸还是红红的。“我、我读本校初中!”
“本校?”我这才叫吃惊!我们学校的小学是重点,但初中部真叫一个“烂”!这个要读初中的人竟还是要读这种烂学校?让我怎么相信他的诚意?
“……我的成绩大概考不上重点,读普通学校的话哪里不都一样?况且本校我熟,你弟我可以看三年,看完了一定会找到合适的人接手。拿了你的钱,不会让你担心的!你放心!”他信誓旦旦,拍胸脯保证。
我后来想我之所以相信他,是因为他那种赤诚的纯真的表情让我愿意去相信。
他其实是个很有感染力的人。不过我没告诉他。
他又笑嘻嘻地跨出我家门时,我叫住了他:“等等!”
回厨房又拿了两罐可乐丢给他。“一罐在路上喝,一罐你自己留着,想什么时候喝就什么时候喝。”
他惊喜莫名地看着我,“嘿嘿”笑着说了声“谢谢”,抱着走了。看那个样子,恐怕他得都留着,好一阵子都舍不得喝。
我的性格里有个比较劣质的因子。我喜欢看别人特别宝贝着某样东西,越宝贝就越舍不得轻易地碰,久久地看上一眼,像贪财的财主。
这样,他们也没有资格笑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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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也是取自真实事件。我在初一的时候听说的一件校园勒索抢劫案。一个女孩子,因为穿得过于光鲜,被一群在外面混的女生拖到树丛里扒光了。包括鞋袜。
不觉得如何骇人听闻,当时。只学会了做人应当低调。这世界,很多时候在遭遇特殊事件的时候你通常没有机会也没有人会理会你的申述——招摇对某些人来说是根刺,有意无意地撩拨了她的神经,发起疯来你只有倒霉的份——对绝大多数并不身怀绝技的普通学生来说。
最后才偶尔会想,那个女生,是怎样回的家?全身光溜溜,一辈子都抹不掉的记忆。
人总要有些被迫地长大。
这让我们很早便觉得这世界并不这么可爱。
而可爱的是我真的长大后看到的另一个笑话:
台湾多绑架案。有钱人家就教自己小孩说,如果人家问你你家有没有钱,你一定要答,我家很穷。于是有了这样的版本:我家没钱。真的。我爸爸很穷,我妈妈很穷,我姐姐、哥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很穷,我们家管家很穷,花王很穷,女佣很穷,门房、司机……都很穷。真的,我们家很穷很穷,非常非常穷……:)
王烨的妈妈是在上夜班的时候,蒸煮棉条的机器门不知怎么松了,长长的棉条甩出来,缠住了她的脖子,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窒息休克直至死亡。无人能救。
后来无意中跟老爸说起,才想起那天半夜里响得急促的电话还是我接的。一通厂保卫科打来厂长家的紧急电话。而我不过恰好因为周末带着小雨去那边住了一晚而已。
冥冥中似乎有一双手,牵着各样的线,连接起每一个人。
似乎,一切都有定数。
我和他在那之后变得有些亲近起来,一个失孤的少年,为何竟再看不见他悲伤的神色?
他依然霸道,依然凶恶,依然对每一个得罪他的人横眉竖目指手画脚。他依然是那个他,母亲不在了,霸王也没有变得颓丧软弱。
他竖起坚硬的鳞甲,将柔软的内在裹得紧紧的,严严的,不让人看见,不让人碰触。
只是偶尔,他会露出自嘲又厌恶的浅笑,轻轻地哼一声,在喉咙里——在我给他20块钱的时候。不是对我,不是对钱,只是对自己。
老爸和老妈的联合出击让学校对这个恶性事件表示了极其的关注,连公安局都来问了情况。
最后?呵,那帮小混混有没有被抓起来或是教训一顿我不清楚,但沈雨浓从此在学校已是个无人能轻易惹到的角色。据说连老师都对他礼让三分。
我为他感到悲哀。剩下的四年怎么过?
还好他还有陆霄,还好小孩子都比较少根筋,他们班那些都还懵懵懂懂的同学不会像大人一样让他觉得被孤立。不象我。
小学五年级真的还算小孩子吗?我看早有青春期叛逆的苗头伸展出来了。那年夏天从电视里看来的消息和报道也足以引起年轻“愤青”们激烈的辩论和争吵,用他们还稚嫩的言辞和思想为那发生在遥远城市里的爆发。因为在大人眼里我们都还可以“童言无忌”,所以也不会有人来理睬他们的尖锐情绪。
课间我坐在座位上静静地看着她们激动地挥舞着手臂,高谈阔论。女生的青春期比男生提前的理论在中学老师故做神秘状地让我们翻开课本自习时我便早已从现实中领悟到了。无论是身体还是思想,同龄的女生都早熟得让我心生怯意。
不参与时政的人也没几个愿意接近我,有一个外国种的弟弟也就罢了,竟深藏不露地敢和霸王拼命,还拥有有钱有势的家世背景,我的额头上俨然被贴着“生人勿近”的标签。
还敢随便跟我说话倒是大大咧咧惯了的王烨,刚开始是邀我一起去打电游,被告知我家有游戏机之后,便干脆到我家去玩了。
那个夏天热闹而喧哗,大到整个国家,小到我个人的人生都起了波折,有了变化。
小学考中学的小考中,我以198的总分进入重点初中的重点班。王烨履行诺言直升本校初中部。沈雨浓和陆霄上了小二。
青春的书签夹在了新的一页上。上面标注着:1989年。
因为九年义务教育,我的初中是四年制的。现在看起来已经比较让人奇怪了,说起来的时候常常有人要问我,你那多出来的一年怎么过的?
玩啊!我总是笑得极其得意,仿佛这一年是白拿的,本不存在我的生命里,是上天多补给我的。
别人三年学的东西,我们用了四年。时间悠长,学业轻松,我毫不客气的,玩了四年。
从跨进了初中的门槛起就自觉比一个月前都长大了一轮。这个世界在我们眼中开阔了很多很多。
打任天堂,跟同学交换游戏卡;跟着女生一起起哄买小虎队的磁带;偷偷摸摸结党组队去黑漆漆的录象厅里看香港录像。到了后来,是王烨贼兮兮地拿来我家的一盒录象带。
他现在对我家熟得不得了。一进门,就左右观察了一圈:“就你一个人?”
“小雨课后有作文班。玲姨买菜去了。”
“才二年级就上作文班?早了点吧?上次不是说在课外数奥班?”
“多加的。一三五作文,二四六数奥。”
“哗,他们老师跟他有仇啊?成心整死他嘛!”
“去!别瞎说,别人想去还去不了呢。都是优等生才行。”
“哦,对哦,你以前也是作文班的,我都忘了。嘿嘿。”他抓抓头发,一脸傻笑。
“随便啦,都是没什么意思的东西。你要不要一起玩?”我拿起手柄继续我的超级玛丽,他赶紧过来搭上我的肩。
“别玩那个了。嘿嘿,瞧我带了什么来?”
我塌肩滑掉他的手臂,他整天脏兮兮的我受不了:“不就是录像?这次又是什么鬼片?”
“去!现在谁还看鬼片啊?”他颇受冤枉地鬼叫起来,仿佛塞给我鬼片看的两天前应该追溯到上个世纪。“这可是我硬从人家那抢过来的,好东西啊!”
“嘁!你哪次不是硬从人家那抢的?给我看看!”我一伸手从他手里抽过来,还是空白录象带盒子,显然是转录的。“这是什么?”
“看看不就知道了。”他很神秘地又笑,我给他个白眼,把游戏机关了,换上录象机。
“哎哎,你要不要可乐?”他每次来我家都跟土匪似的,什么都不要,就要可乐。玲姨看家里可乐消耗快,还以为我们爱喝,补充得可及时了。结果全喂了他。小雨都叫他“可乐王”。
“待会儿,待会儿。”难得可乐王今天竟然不要可乐!我惊叹外面是否已经下起了红雨。
只好跟着他一起聚精会神。
屏幕上一阵雪花点之后,出现一个房间,有个男人,打扮得跟个暴发户似的,躺在一张大得夸张的双人床上,还穿西装打领带。随后便进来了一个女人,用我当时的审美观就已经被划入庸脂俗粉那一道。女人媚笑地看着男人,两人开始交谈,边说女的边往那男的身上挨去,几句话不到,男人开始脱她衣服……
太详细的情节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唯一有的印象也就是立刻明白了这是台湾拍的可以定义为“三级片”的东西,当时我们叫做黄|色录象。恐怕还是传说中的那种级别。后来回想起来还被我总结为恐怕得是八十年代中期的片子,废话多,镜头不具体,表演不够专业挑逗,总之一句就是感官刺激性不足。不一会那两个人就光溜溜地滚在一起,男人趴在女人身上抽筋似地乱摇,女人痛苦又快乐状地乱叫。别说我日后阅历丰富时不会将这种货色看在眼里,就是当时,我也不过是个未开蒙的懵懂时期,这种东西看得我十分无聊!深觉远没有听说的那么刺激。
我瞄了一眼旁边的王烨,顺手抽了张纸巾递给他。“哎、哎。”
“啊?”他一脸痴呆,看向我时眼睛的焦距都不准。
我不耐烦地指指他的嘴:“擦擦,擦擦,口水都流出来了,别弄脏我家地板。”
“哦哦。”他真的接过去在嘴边胡抹一通,我一旁看着,“扑哧”一声笑出来,立刻像是被触了笑筋似的趴在沙发边上狂笑,看这傻家伙比看那种录像有趣多了,笑死我了!
他疑惑地看着我发疯,半天才想起来摸摸自个儿嘴边,脸立即通红一片,恼羞成怒地扑上来掐我。“敢骗小爷!看我不收拾你!”
他全身压上来,手伸到我腰间、腋下乱挠,害得我在他身下一阵躲:“哈哈,哈哈,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啊!”
我们闹成一团,以至没听到钥匙开锁的声音。
沈雨浓推开门时,看到就是这样的情景。因为太过突然,王烨和我都被吓了一跳,他一只手没撑住,整个人猛地趴落我身上,脑袋还敲到我的嘴,疼得我大叫了一声。
“哥——”
他一脸惊诧,看看我又看看王烨,嘴唇抖动,竟好像不知要说什么。
我倒是先想起要关电视,赶紧把王烨推开,揉着嘴角抄过遥控器把里面的浪声浪叫闭掉。才有点不自然地跟他招呼:“回来了?”
王烨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啐我一口:“小雨而已嘛。紧张什么?我还以为是你爸来了呢。”
“你们、你们在做什么?”他慢慢地走过来,像是在打听什么骇人听闻的事。
我扯起嘴角笑笑:“没什么,我逗王烨玩呢。”
王烨一把拦住他,“嘿嘿”淫笑:“小雨啊,想不想跟哥哥们长点见识啊?”
我立即拍掉他的脏手:“去!胡说什么?好的不教教他这个!他才多大点?”
还不等王烨回答,沈雨浓马上委屈地反驳:“哥,我不小了!”
我安抚地揉揉他的头,去把录像带拿出来塞回王烨怀里。“我爸今晚也许会过来吃饭,你赶紧拿了这东西走。”
“呵呵,那下次我再拿更刺激的过来。”他还想下次?
我瞥他一眼:“下次再说吧。快走快走!”
把他推到门口,他忽然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叫:“哎哎,可乐,可乐,我的可乐!”
“小雨去拿罐可乐把这王八撵走。”
沈雨浓“哦”了一声,放下书包去冰箱拿可乐。王烨则开始瞪我。每次他要来我家喝可乐都被我把“霸王”反过来叫。他的抗议行动还未来得及展开就乖乖就义在了可乐面前。
送走了那Se情王,我面对沈雨浓直勾勾盯着我的绿眼珠子还是有些不自在。只好开口跟他解释:“嗨,霸王无聊,拿了盒黄带过来我们家看。你也知道他家没录象机。”
“那也不用在沙发上挤成一团儿看啊。”他不满地撇撇嘴,原来不是对录像带不满意,而是我们的观看方式。
“嘁!跟他闹着玩呢,谁要跟他挤啦?那一身臭烘烘的。”我给他一个“你真无聊”的眼色,重新坐到电视机前准备继续超级玛丽。
这小孩的心灵从小被我蹂躏惯了,竟对我这个不屑的样子非常满意。一张小脸马上乐呵呵地笑着,紧挨着我坐过来。“哥,我今天的作文得了‘优’!我念给你听好不好?”
“别烦我,忙着呢。”我抄起手柄投入战斗。
他在旁边不依不饶的:“听嘛!我写的是你啊。”
“哎、哎,别摇我别摇我——念吧念吧,我听着呢。”
“哦。”他十分快乐地从书包里翻出那本我妈买给他的精装作文本,开始大声朗读:“题目叫做:我最喜欢的人。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哥哥。他的名字叫沈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