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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青丝+醉钓金龟-第29部分

小说: 青丝+醉钓金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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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了几个很凶的家伙,说要找人。」 

  钟离醉随小千去了前院,聂琼犹豫了一下,一个梯云纵,跃上房梁,房梁颇宽,横躺的话,正好可将身形隐住。 

  不多时,急促脚步声传来,听到血鹰的戾叫也夹杂其中,聂琼忙屏住呼吸。 

  门被推开,几人走了进来,只听钟离醉道:「客官,你们究竟要找什么,还跑到我的房里来?」 

  有个低沉声音问:「这两日可有一个长相俊俏,身上带伤的男人来投店?」 

  钟离醉嘿嘿笑起来,小千则很体贴地解释:「我们这里是酒馆,不是客栈,每天来往的人倒是不少,不过要说到长相俊俏,可没一个比得上我们掌柜。」 

  这马屁拍的太直接,那人嗤笑了一声,慢慢踱到房中,血鹰在一旁不断震翅嘶叫,却始终不见动静。 

  「这草药好像是敷外伤的……」 

  聂琼的心差不多快从嗓眼跳出来了,却听钟离醉道:「呵呵,是我养的小土狗被石头砸伤了,我弄了些药给它敷伤,小狗就在外面拴着呢,客官要是喜欢,就拿你带来的野鸡做交换好了,这么大的野味很少见呢……」 

  小千连忙小声说:「掌柜的,您别摸了,这好像不是野雉,是鹰吧?」 

  「胡说,咱们这里哪来的鹰?」 

  血鹰被说成野雉,那人显然气得不轻,一声重哼后,转身拂袖而去。 

  在房中待了很久,在确认那些人已然离开后,聂琼方从梁上翻下,来到前院,看到他,小千突然挑挑眉,手抚下巴,一脸玩味。 

  「刚才那些人说要找俊俏之人,我看小富贵长得就满俊俏的……」 

  话音未落,就被钟离醉一巴掌抽过去,笑嘻嘻地问:「看清楚,这里谁最俊俏!」后背一阵冷森森,小千立刻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看清楚了,当然是掌柜的,小富贵长的连城东头王二麻子都不如。」 

  钟离醉满意点头,仰头喝了口酒,对他说:「去,到山上打只野雉回来下酒,今天看到人家那只大野雉,却吃不到口,真是难受。」 

  小千祸从口出,被发配出去了,其他两个抱有同样怀疑的小伙计立刻闭紧嘴巴,跑去了厨房。酒馆里没客人,聂琼拿抹布擦着桌子,正暗自庆幸暂时躲过一劫,酒香传来,钟离醉凑到他面前,醉眼看他。 

  「在想什么?」 

  聂琼推开他,没好气道:「被你讹了那么多帐在身上,在想怎么还。」 

  「不着急,你可以慢慢还。」 

  他眼神有意无意扫过聂琼领口下的锁骨,诡笑:「其实,用其他方式还,我也不介意……你长得这么水嫩,刚才要不是看了你的身子,还真以为你是女扮男装……」 

  「你给我闭嘴!别以为你是掌柜就可以为所欲为,再敢调戏我,我打得你满脸开花!」 

  聂琼正在烦心,被钟离醉言语挑逗,更是烦上加烦,立刻甩开抹布,揪住他领口大吼。 

  钟离醉没反抗,只是笑容微敛,定目看他,轻声问:「刚才你去哪里了?」 

  「什么?」 

  「我说——刚才那些人来的时候,你去了哪里?」 

  被盯得发毛,聂琼放开手,支支吾吾道:「我肚子疼,去茅厕。」 

  好在钟离醉没再多问,收回眼神,拿起葫芦往外走。 

  「小千那家伙做事我不放心,我也要去山上看看,小富贵,你跟我一起去。」 

  「我肚子疼,不去行不行?」这醉鬼除了奸诈、小气、好酒外,似乎还很好色,荒山野外的,自己身上又有伤,醉鬼看上去有些蛮力,要是兽性大发…… 

  聂琼把最坏结果在心里推设了一下,立刻拒绝。 

  前面传来钟离醉悠悠话声。 

  「小富贵,小百他们有没有跟你说若是犯了咱们酒馆的规矩,其后果如何?」 

  「我去!」 

  三从四得犯一条,扣一顿饭;全部犯了,就是七顿饭,断食七顿,他也不用想法逃命了,直接入皇陵,跟列祖列宗做伴好了。 

  梅花渡山峰不高,路也颇宽,不过马车被主人赶得摇摇晃晃,好久才勉强爬到半山腰。 

  钟离醉把马车系在路旁,带聂琼步行进山,不知他是真醉得不辨方向,还是故意在瞎折腾,说是捉野鸡,却在山林里左拐右拐,散步消遣。 

  远处苍柏参天相连,雪花点缀,一眼望不到头,聂琼走得急了,胸口又开始隐隐作痛。 

  「真是富贵窝里长大的孩子,一个小山坡就累成这样。」 

  见他脸色发白,钟离醉将酒葫芦递给他,「喝口酒取取暖吧。」 

  聂琼接过来,狠狠闷了一口酒。永嵊皇朝历来无骄子,他虽喜好玩乐,但皇室的各种训练自小就没断过,只是少了些历练,再加上有伤在身,所以才容易疲劳委顿,现在却被一个乡野之人嘲笑,一口气哪能咽下,一着急,酒的热气窜上,咳了起来。 

  钟离醉将他拉在旁边一块平石上坐下,替他拍打后背。「你这人真是小心眼,一句话就气成这样,你看,我被你拿块假玉骗吃骗喝,不也没说什么吗?」 

  他哪有拿假玉骗吃骗喝?明明就是这混蛋不识货,还在这里一肚子委屈,他怎么这么倒霉,遇上了这家伙?不过后背被拍打的舒服。心情顿觉顺畅不少,左右看看,发现身旁有棵矮矮的果树,枝头坠了不少红果,颜色艳丽,引人垂涎。 

  走了大半天的路,有些口渴,不过聂琼总算有点儿江湖常识,山上鲜艳果物,多不可食,何况现在还是寒冬,有野果结成更属异常。 

  看看身旁正自酌自乐的钟离醉,他眼睛转了转,探手摘了个野果,递上前,堆起一脸假笑。「掌柜的,吃果子。」 

  这混蛋是本地人,肯定知道果子是否有毒,若是直接去问,一定被他嘲笑,还是来招借花献佛,既耍得好看,又可探听虚实。钟离醉接过果子,随手擦了擦,就咬进嘴里,香甜之气传来,聂琼哪里还能忍住,立刻又摘了一颗,张口就吃。 

  聂琼几口就将野果吃进了肚,不过瘾,又摘了几颗,一颗孝敬掌柜,余下的都让他一个人包了圆。 

  傍晚两人回到酒馆,小千已先回来了,不负掌柜所望,打了两只野雉,虽说瘦小了些,但总算可以熬一锅鲜味汤,外加几碟野味小菜,反观他们一行,连半根野鸡毛都没抓到。 

  那家伙根本就不是去抓野味,分明是在消遣他,带着他在山里乱转,吃吃野果,拽几株野草,还美其名曰为他采药疗伤,结果累得他内伤加重,在回途中一直咳个不停,想讨口酒去去寒气,他都不给,小气到了极点。 

  聂琼在心里把钟离醉骂了个痛快.又兴冲冲将野果拿给小百他们,三个小伙计除了一开始狐假虎威,欺负过他外,平时对他还不错,他聂琼是个爱恨分明之人,会把所有过错都记在那混蛋身上,不会为难跟他有相同命运的小伙计。 

  小千看到红果,一脸吃惊问:「你吃酝果了?」 

  「怎么了?」 

  见聂琼一脸懵懂,小千三人对视一眼,又齐齐转头看钟离醉,后者正倚在柜前哼着小曲拨算盘,一派悠闲自在。 

  「掌柜的,你没告诉小富贵酝果不能乱吃吗?」 

  钟离醉抬头,醉眸如丝,一脸微笑。 

  「不能吃?我吃了好几个呢。」 

  「可、可咱们镇上的人从小就吃,自然没事,小富贵是外乡人,他吃了会很糟糕。」 

  钟离醉想了想,突然一拍额头,叫:「呃,这么大的事我怎么忘记了?」 

  聂琼越听越心惊,脸色惨白,只觉肚腹天翻地覆地绞痛起来,颤声问:「是不是毒果?吃了会死人?要怎么解毒?」天啊,他不会这么倒霉吧,含冤未雪身先死…… 

  小千忙拍拍他肩膀,以示安慰:「没那么严重啦,酝果是药果,有强身健体之效,不过药性烈了些,第一次食后,嘿嘿,可能会有些皮肤肿胀,喉咙做痛,几天就会好啦。」 

  聂琼这才放心,随即怒视钟离醉。 

  再给这混蛋多加一条罪——酒醉误事,害得他差点儿英年早逝。 

  聂琼摘来的水果成了饭后甜点,见大家吃得开心,他也想再吃几个,却被钟离醉制止了,逼他喝自己煎的药。 

  压根不信那小山丘上的草药能治内伤,但想到三从四得,药又是钟离醉亲手煎的,让他多少有些满足感,于是屈服了掌柜的淫威,拿起那碗黑黑的药一饮而尽。 

  次日清晨,一声凄厉喊叫突然从聂琼房里传出,正在前院打扫的伙计们动作一停,随即彼此交换同情的目光。记得,晓得,做得,忍得。八字真言里忍字最重要,希望小富贵能忍得,动手之前莫忘了那醉鬼是他们的衣食父母。 

  「钟离醉你给我起来,你害死了我,我做鬼也要拉上你!」聂琼如神兵天降,威风凛凛,一脚踹开钟离醉的房门,冲到他床前,跃上床将他按住,并两手交叉,卡在他颈上。 

  原来比被人诬陷、追杀更倒霉的是——在逃亡路上遇上了这醉鬼,早知如此,他绝对绝对,在被官兵围剿时,不仓皇逃命,即使蹲天牢,都比遇到这混蛋强! 

  「小富贵,大清早你搞什么?」 

  钟离醉总算没醉到人事不省的程度,生死关头醒了过来,抓住聂琼的手。 

  聂琼受了内伤,使不出力,被他掐住乖乖移到了一边,嘴上却骂:「在杀你!」 

  钟离醉漂亮的凤眸微眯了眯,在看清聂琼的脸后,突然扑哧笑出来。 

  「你在为肿脸生气?其实这样胖乎乎不是挺好看?以前你太瘦了,下巴尖尖的像只小狐狸,哎哟……」腹下一痛,被聂琼膝盖重重顶了一下。 

  「瞪大你的醉眼,老子那叫玉树临风,倜傥俊俏!现在却被你搞得像猪八戒……不,猪八戒都比我好看……」 

  刚才当从镜子里看到这张肿脸时,聂琼第一个念头就是先杀了这祸害,然后继续逃亡。 

  小千还说什么会有些肿胀,说得还真含蓄,他现在分明就是跟猪头一家亲。 

  以前他可是京城第一美男子,一等一的风流俊俏,要是今后都要顶着猪头做人,他宁可现在就去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都是你,昨天如果你提醒我,我就不会变成这样,马上找药让我变回来!」 

  对,杀了这混蛋也于事无补,还不如先解决实际问题。 

  钟离醉笑嘻嘻拿过酒葫芦,被他一把抢了过去。 

  「不许喝,先回答问题!」 

  「药是没有啦,不过你别担心,少则十几天,多则一两个月,容貌会自然恢复的,以前你坑蒙拐骗的事做的也不少,正好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嗯,这话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刚才在见到这副容貌后,震惊、担心外加恐惧才会一时失措,现在仔细想想,暂时变猪头也许并非坏事。 

  至少杀手也好,追兵也好,肯定都认不出他来,一两个月用来养伤绰绰有余,又不用整天担惊受怕,虽说这模样有些过分,不过只要不照镜子就没事了。 

  这么一想,聂琼心情顿时好了许多,钟离醉却看着他,一脸古怪的笑。 

  「小富贵,大清早你好像很兴奋啊。」 

  聂琼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骑在他身上的动作有些……暧昧,清晨,男人强硬的部位触肤可及,更别说自己现在还衣衫不整,春光外露。 

  都怪刚才太激动,一心只想跑来除害,忘了了整好衣衫,说来说去都是这混蛋的错。 

  钟离醉眼神在他身上游离不定,脸上笑意更深,腰部还有意往他臀上顶了顶。 

  「你身材生得不错,有没有兴趣跟我……哎哟……」 

  一记铁拳将后面的话狠狠击回。「给我去死!」 

  聂琼为自己以下犯上,对掌柜施暴付出了惨痛代价,一连几天他都被钟离醉支使得团团转,还被逼喝苦药,好在敷了药后,身上外伤都开始愈合,胸口那记重掌带来的抽痛也消了下去,不过打死他都不承认那是草药的功效,而是他鸿运当头,天佑贵人。 

  误食酝果,脸盘肿了一圈,但并非丑的见不了人,嗓音略带嘶哑,却不妨碍说话,总之,一切习惯就好,当然,也包括在酒馆里打杂。 

  伺候人这种事对聂琼来说,虽然不甘心,却并不到无法忍受的程度。 

  自小在金窝里长大的小皇子,每天过惯了风花雪月,拥香抱玉的日子,只是一夜风流后,反而心生惆怅,不像现在忙活一天,泡个热水澡,钻进被窝,再听着外面悠扬的笛声,便一夜无梦,想酝酿睹月伤怀的文人情绪都找不到空闲。 

  免费提供笛声的是钟离醉,那是他除了饮酒外最大的嗜好。 

  小万告诉聂琼以前钟离醉长年在外,直至老板娘过世,才回来开了这家小酒馆,那笛子听说是他们的定情信物,所以才会笛不离手。 

  「老板娘是不是很漂亮?」 

  聂琼承认自己很无聊,不过没办法,小镇上又没有什么聊以解闷的事,空暇下来,只有嗑瓜子聊闲话,他把这行为归为知己知彼,才能打败那混蛋掌柜。 

  「不知道,大家都没见过,不过照掌柜的长相,能令他牵肠挂肚的女人肯定很漂亮。」 

  那混蛋长得很帅吗?聂琼努力想像了一下,最后很不甘心地艰认——钟离醉虽然比他差一点点,但还是勉强可以排到帅这个行列的。 

  「所以你也别多想,掌柜的虽然有时嘴上会占占你便宜,不过那都是开玩笑,他回乡三年,都一直闷头打理酒馆,镇上的媒婆把门槛都踩烂了,他也没松一下口,他可是我见过的最长情的人。」 

  长情?我呸!三年不碰女人,他要不是没钱,要不就是那里有病! 

  悠悠笛声随风轻传,打断了小伙计们的闲话。听惯了华丽之音,反觉乡音小曲别有番韵味,笛声低缓轻吟,闲淡悠长,聂琼听得不觉有些痴了。 

  小百叹了口气,「掌柜又在想老婆了,现在他心情肯定不好,小富贵,你千万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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