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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醉流觞  作者:林染醉-第2部分

小说: 醉流觞  作者:林染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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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衣人不知已站了多久,正双目熠熠地看向毫无防备的他。
  面色一沉,林黎若抬腿就走,目不斜视,与玄衣人擦身而过。于他,虽不在意今日的脆弱被人看到,然于这人这般的出现法,总是有几分被偷窥的不快的。
  
  推开院门,只见屋中有火烛光亮。小侍从听见响动,推开房门跑了出来,扯了他便往屋中走去,口中一并念叨不停:“这大冷天的少爷你出门也和我们讲一声呀!也好给您拿件暖和点的披风。看您这手冷的冰团似的!要着了凉可如何是好!”将黎若按在床上坐下,小侍从急匆匆跑去端热水。
  一碗泛着热气的姜汤伸到面前,寒潭一脸不赞同地看着他。心中一暖,黎若伸手接过姜汤几口灌下,热热的暖流迅速扩散入五脏六腑,汇聚于心脏之中。
  
  第二天,听说六王爷回府了,一同来的,还有二王爷。这位二王爷可是这个王朝的传奇人物。十三即上了沙场,最是能征善战,又兼得文武双全、地位尊贵,颇受帝王信赖,可谓是这个国家最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
  懒散散窝在榻上,林黎若听着前来拜访的韩家少爷见过二王爷后的钦羡仰慕。呵呵,看来,这位二王爷的吸引力可一点也不比六王爷差哪!虽没有六王爷的风流倜傥,然于气度风华上,六王爷却是有所不及的。
  那是个曾在血与火中淬炼过的男子。
  黎若思绪有些飘飞。如果没猜错的话,他们应当是有着一面之缘的。虽然于彼此,那未必是次可纪念的初遇。
  虽然林黎若不爱和这班人质少爷们厮混——毕竟,要个加起来活了将近三十年的成年人和一帮子十七八的无知少年掺和到一起也实在是强人所难了些。但不知为何,这些少爷们却偏爱了打搅他。黎若想来,大抵是因为自个儿素来没有对六王爷表现出甚么兴趣,且待谁都是一般的不咸不淡,倒莫名和了这些少年的心思的缘故。
  这倒是黎若有些看轻自己了。
  他容貌本也是极美的。按说当引起这些少年的嫉妒之心,然这人天生一股子气质,愣是不同于常人。虽说也每每见了他的懒形懒状,却叫人直觉得这人活得真真洒脱自在,浑然不拿世人眼光当回事,那份俊美更是半点脂粉味也不带的,而且此人自有一番清华气度,寻常人到了他面前,只觉得唯有仰视才可及,偏生这人又能使人觉得可亲。这许多特质虽矛盾,却又和洽,而且这人见识也是极高的,不流于俗——其实于黎若,并未觉得有何特殊,只当自己已是相当收敛了。于是这一众少年不免对他生出既仰慕,又不敢造次的心思,在平日里相处时已是注意了很多。
  
  黎若心中微微一动,不知昨夜之事可会有甚么后遗症。不过想来,应当无甚大事。二王爷向来风评不错,昨儿那桩事,于他当不过是过眼云烟。只希望这位王爷气量大些才好,毕竟昨夜自个儿的态度可实在是称不上好。思忖及此,不觉稍稍有些懊悔。
  
  好在无事。
  后来黎若也见到了二王爷。彼时两位王爷并立,眉眼依稀相似,风华却大不相同。二王爷温文中带着铁血,六王爷倜傥里孕育风流。二人只有一处共通,便是骨子里的冷酷。或许,这是所有高位者的通病。
  
  第二次见到那个少年,龙静滔有些吃惊。毕竟,眼前低眉顺眼的美人可比那日梅林里似仙似魅的人儿差太多了,虽然一般的俊美。精彩人物这些年他见的也不少了,比这少年貌美的也不是没有,但不知为何,那晚月下梅林中的少年就这么鲜活地印在脑海。
  无关风月,只是一种极致的脆弱与极致的骄傲在雪中月下的虚渺如风。
  第二次的会面,龙静滔是有些失望的。几乎要以为,那个梅花深处的少年只是月影朦胧里的一抹幻觉。直到某个瞬间,他无意的一瞥中,少年清漠辽远的目光。
  也因此,在无意中逛到黎若的小院时,他没有选择转身。
  
  院中一片寂静。
  推开房门,一股子暖洋洋的热气扑面而来。定睛一看,龙静滔险些失笑。屋主人显然是怕冷的,小小一间屋,整整堆了三个火盆,烘得某把懒骨头如猫般蜷缩在堆满棉被的摇椅中假寐。那少年一头乌油油的长发自一侧倾泻而下,蜿蜒着堆在椅脚,一只雪白的似嫩藕般的胳膊伸出被子,软软搭在椅臂上。整幅画面说不出的绮丽,又有种说不清的温馨。少年的呼吸轻轻软软得叫人连心都要变柔软了去。
  听到响动,少年似被惊醒,睡眼朦胧地半抬起头,慵慵懒懒打了个招呼:“寒潭,这么快就回来啦?你也去休息会罢,我好困呢。早春么,正正适合春眠呐……”
  龙静滔好笑地看着少年迷蒙着双眼缩回被窝,蜷啊蜷,最后只剩下一把秀发在外头。又过得片刻,少年身形似乎一僵。而后,一只修长漂亮的手指悄悄伸出,顶起被子一角,一双黑亮亮的大眼猛然对上他含笑的眼。少年大眼巴眨巴眨,显然有些不明白为何出现于此的会是他。
  微笑着坐下,龙静滔无意于为少年解惑。
  垂下眼睫,思忖片刻,黎若掀被坐起。对这位王爷的到访,不是不惊讶的。但也仅仅是惊讶。悠然自若地穿鞋着袍,黑发少年暗暗猜度,既然当初的无礼这人没说甚么,那现下的小小放肆应当也是可以被允许的。
  瞟一眼,见二王爷仍是含笑望着他。
  于是微笑。
  走到桌旁,摸摸茶壶,水已冷却。黎若耸耸肩,一脸无辜:“可巧仆从都被我派出去了,王爷若是不嫌弃的话,咱们就先说会子话,等我烧水。”
  正说话间,忽听到门外远处一阵噼里啪啦脚步声匆匆。黎若一乐:“我家小侍从回来了,可找到烧水的人啦!”
  龙静滔看着眼前人儿,惊艳。
  黑发少年显见是极开心的,大大的乌眸弯弯,眉开眼笑。嘴角右侧梨涡深深,藏了抹说不出的狡黠味儿,倒像只方偷了腥的猫咪。只一瞬之间,整个人便散发出一股子灵动鲜活的味儿,引得人眼珠子都舍不得错开。
  或许,这样的他,才是真实的他。
  模模糊糊的,龙静滔的脑中生起这么一念。
  “呵呵,就这么不乐意亲自为本王烧壶水?”他调笑。的
  黑发少年噗哧一笑:“能者多劳么——何况最重要的是,我找不到吊水壶的架子啊!”
  龙静滔乐了:“感情方才说烧水是蒙我哪?”
  少年笑嘻嘻,不以为意:“就这么大点地方,又是常用工具,费点时间,总也是能找着的。”
  说话间,小侍从已撞门而入。满面的笑容在看到二王爷时倏然僵住,手忙脚乱过来请安。
  不忍看小侍从的紧张无措,黎若打发了他去烧水。
  “小孩子没见过甚么世面,失礼之处还请王爷多多见谅。”
  “无妨。林公子不必在意。”眼前少年也不过比那小侍从大上两三岁的样子,却难得的宠辱不惊。
  两人又闲聊了会子。不过,尽是些废话。对于王家,黎若本就不像这时代的人那么心存敬畏,毕竟以前与总统国王也不是没打过交道,再怎么说,他也可算是某个君主制国家的顺位继承人之一的。看二王爷语气态度温和,也不见有什么刁难,少年便将那最后一点忐忑放下。安之若素。
  抱朴已将水烧好,送了过来。于茶之一道,黎若了解虽不甚深,但也不少。毕竟,家中有个爱品茶的老祖母,那些相关知识总是知道的。而据他所了解的,这个时代茶饮方兴起不过百年,远远没有达到古中国的那些讲究。于他自身,若真有闲暇,又有那份闲心,他是不介意秀上那么一手的。不过目的是自得其乐,而非博他人目光。而目前,他没那个心情。
  
  第三次的会面,二人都对对方有个不错的印象。龙静滔觉得黑发少年难得一身清气,不卑不亢,泰然自若,是个人物——显然,他对某人懒散的天性还完全不了解,不知道这某人不过是懒得和他应承罢了。而林某人呢,也觉得满意——因为发现某人还是极好说话的,只要你不去乱撩拨虎须。
第三章
  黎若的回家之旅很是顺利,顺利得叫他想起之前的种种小心便觉得好笑。
  凌霄山庄距王府所在地粟明马车得走十来天。在古代,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所以骑马是林黎若这类世家子弟从小便要学习掌握的一门技能。好在玉氏财团闻名商界已将近百年,所以那些贵族教育他们也都是有所涉猎的,骑术便是其中之一。因此黎若也不必再找借口掩饰。
  不过现代毕竟不同于古代,所以连骑了三天马后,黎若便觉得走路都有些不利落了。没法子,只好钻马车。为这,他着实被来接人的三哥林黎阳狠狠笑话了一把。当然,嘲笑弟弟的老三也没讨到好,被见不得幼弟委屈大眼的长兄林黎钧好好赏了顿排头。二哥林黎定本也要一同来的,可惜正巧负责的生意出了点问题,被留在山庄处理事情了。
  
  马车摇摇晃晃,眼看着离凌霄山庄越来越近了,黎若心中的感觉越来越复杂。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怯吧。
  黎若心中有些不安。四年前进入这具躯壳的时候,真正的林黎若已溺毙。他是在心脏停止
  跳动一刻多钟后才进入这身体的。当时还是魂体的他迷迷登登地就被那少年的躯壳吸了进去,幸亏他游泳技术向来很好,虽是处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仍懂得拼命自救,也多亏寒潭及时来找他,才免了他一天之内死上两次的悲惨命运。上岸后,可能是由于灵魂与身体的磁场需要磨合的缘故,他狠狠发了三天的高烧。也多亏了这台子事,他“记忆混乱”的借口才得以顺利掩饰过去,并在寒潭抱朴的帮助下,“勉强重拾记忆”,只是自此“性格大变”。对林家的亲人,他们也是那般解释的。所以对他的“失忆”,林家父兄只有深感歉疚的,又哪承想自家的宝贝儿子只剩个空壳了呢?
  林黎若是贪玩失足落的水。本来他也是会水的,偏偏很不幸的是,脚抽筋了。本来么,春寒料峭,穿的衣服又累赘,又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
  自还魂后,黎若总觉得自己身上似乎多了点什么。再见到林氏三兄弟时,他隐隐有了些猜测。大概林家父子却是非常疼爱那孩子的,所以那孩子最深的执念便是亲情,所以对明明是初次见面的林氏三兄弟,他竟觉得有种说不出的亲切。对即将见面的林家二老,离得越近,就越感觉到激荡在血液里的沸腾。可是这么一来,他却也益发地思念起自己真正的亲人来了。
  
  纵使再如何的近情情怯,凌霄山庄还是到了。马车还没停稳当,门帘已被一双性急的手扯开。印入黎若眼帘的,是一双混合了急切、焦虑与慈爱的眼。
  莫名地,黎若泪流满面。
  林剑凛紧紧抱住最心爱却不得不送为人质的幼子,几乎是语无伦次:“好!好!只要平安回来就好!来!也让你娘好好看看!她啊,这些年可是日日夜夜总在念叨着你啊!”
  
  十来余日旅途奔波,又狠狠大哭了一场,黎若只觉得大脑一阵阵昏沉。注意到幼弟的不适,林黎定忙劝住正抱着幼子哀哀哭泣的母亲,先让旅途劳顿的黎若好好休息一下。
  
  一觉醒来,已是漫天星斗,万籁俱寂。黎若拥被坐起,细细思索。
  自由虽说是自由了,可还是觉着不尽如人意。
  林黎若的性子虽是疏懒得很,却最最容不得别人在自个儿脖子上拴个结儿,纵使这结儿放得够松。
  要让那绳索奈何自己不得,只有两个法子。要么,拼命的饿。饿得瘦了,那牵绳的主儿没准觉得没那个必要再在你身上浪费工夫,自会把那绳解了;要么,就将自身练成铁骨铜皮,让他人勒紧绳索都奈何不得。!
  前个法子,不说成功达到目的的可能性有多少,单单因衰弱引起的后遗症,就足以叫黎若焦头烂额了,聪明人是不会轻易取这种法子的。
  至于后一种……真逼得急了,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的局罢!黎若心中发狠。
  作为“玉晖”的那二十五年,是最轻松闲适不过的。他是他那辈中顶小的,最大的堂哥比他大了整整二十岁,所以大家都是宠着他的。再加上他嘴也甜,人又漂亮得一塌糊涂,所以玉家老老少少都把他当宝贝似地供着,哪舍得逼他做什么。所以那时,他虽IQ极高,却只肯学些自己感兴趣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他的兴趣又向来时来得快去得更快,所以于很多领域他都有所涉猎,却也大都属于半瓶摇的水准。
  人活在这世上,若想过得舒坦,没权没势是万万不能的。何况是二十多年不曾弯过腰的他——所以林黎若最多做到低眉顺眼,却永远不可能做到卑躬屈膝。生存虽是很有吸引力的,可死亡,也并不见得就让人畏惧不是?
  可是,要怎样才能让对方不敢随意扯动那根套在自家宝贝脖子上的绳?这问题,黎若已思考了很久。
  在当今社会,作为一个国家的子民,与统治阶级争斗,危险性不说,可行性也微乎其微。所以他能选择的路,并不多。
  在任何一个国家,尤其是现在这么一个农业社会,只要掌控了经济命脉,那任何一方势力想要对你出手都会三思而后行的。当然,若你把握不好“度”,以致让君王对你的存在产生威胁感时,那你就比较危险了。毕竟,这是一个君主集权制社会。
  可是啊,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何况世间那么多变故,怎会好巧不巧就让你给碰上最糟糕结局了?
  什么既一本万利又能博个好名声?黎若首先想到的便是——造纸术。
  纸,这个时代是有的。但这个时代的纸是类似于古埃及的草莎纸般的存在,而且因为材料的缘故,不单纸质不好,价格也是极为昂贵的。可是古中国的造纸术不单材料价格低廉,且纸质亦是极不错的,何况他所掌握的造纸法还是二十世纪经改良过的呢。纸,可谓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以造纸术起家,绝对是桩一本万利的买卖!
  
  林母云秋渺是位非常美丽的女性。虽已步入中年,却丝毫无损其风韵,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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