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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2714-罗琳传-第6部分

小说: 2714-罗琳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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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中 学(1)

    塔茨希尔大部分学生都步行两英里去塞德伯里的韦迪恩综合中学。1976年秋天,乔安娜·罗琳也这么做。对不熟悉英国学制的美国学生来说,很可能想当然地认为在英国的全日制中学,学习的第7年就是相当于7年级。事实上,《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中小主人公学习的7年,相当于美国学制的6~12年级。和哈利一样,罗琳在韦迪恩上学时是11岁,他们都是7月31日的生日,罗琳毕业时是17岁,哈利从霍格沃茨毕业时也是这个岁数。    
    像赫敏·格兰杰一样,乔安娜·罗琳11岁上韦迪恩,穿着棕色和黄色的校服,想用自己的智慧和分数给人留下好印象。她说她总是第一个举手发言,在学校以自命不凡而闻名,虽然这样的态度可能是想掩盖害羞和不安全感。韦迪恩学校是个公立学校,生源很杂。来自农村家庭的孩子和那些从伦敦搬到西南部的家庭的孩子都在一起上学,后者给西南部带来了钱财和不同的思想。她10多岁的时候,已经不太追求学业上高人一等了,而是交了更多的朋友。看看那时候她的书单就能看出她的这些变化了。她说自己十一二岁时读了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到14岁时,她就读杰西卡·密特福德的《爱人与反叛者》了。    
    罗琳说简·奥斯汀是她最喜欢的作家。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1813年出版,是关于活跃的伊丽莎白·班纳特和几次做媒的故事,几个年轻人费茨威廉·达西、乔治·维克汉姆、查尔斯·宾利、夏洛特·路卡斯,伊丽莎白和简·班纳特的运气不佳的遭遇。小说充满了智慧,这是奥斯汀的特色,还有大量的对她那个时代富人阶层的社会行为的评论。据说伊丽莎白·班纳特一直是奥斯汀最喜爱的角色。    
    罗琳读《爱玛》读了好几遍,她说这是她最喜欢的小说。奥斯汀在她的另一部小说《曼斯菲尔德公园》里风格有点改变,而《爱玛》又回到了原来犀利睿智的风格上。这本书1816年出版,讲的是爱玛·伍德豪兹,一个漂亮独立的年轻女士,喜欢做媒,在海瑞特·史密斯提升的时候管闲事。可当她的努力适得其反的时候,她甘愿冒险承受极度的难堪,而变得有自知之明,这一点非常可贵。这又是一部关于三四个乡村家庭的小说,也常被认为是奥斯汀最伟大的杰作之一。爱玛这个年轻的天真女子通过一些因判断失误而无法控制的事件了解了自己。乔安娜·罗琳本人也是个性独立的人,所以她在某种程度上认同爱玛,由于后来成年后几次判断失误更加认识了现实与自己。    
    乔14岁的时候,婶婶给了她杰西卡·密特福德的《爱人与反叛者》。这本书是论文集,写的是密特福德和她的姐妹们无忧的童年,她和艾斯蒙德·罗米利的私奔,后者是温斯顿·丘吉尔的侄子,和她参加西班牙内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爱人与反叛者》里,密特福德描述了自己14岁时读了一本书,影响了自己的政治倾向。这本书是比弗利·尼科尔斯的《毁灭浩劫》,说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并宣传裁军。罗琳说她崇拜密特福德的理想主义和勇气,这两个特质是她最尊敬的个人特质,特别是坚强妇女的特质。密特福德的自传在罗琳年轻时的读书单上特别引人注意。那时候,她读的书大部分是她婶婶送给她妈妈的古典小说、奇幻小说、浪漫小说和间谍小说。罗琳承认《爱人与反叛者》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后来她用了作者的名字给自己的女儿起名。    
    密特福德出生在一个富裕的、结交甚广的英国家庭。和简·奥斯汀一样,她也具有反抗精神,觉得学校的格局和对学生的期望在那个时代都是那么琐碎、无聊或荒唐可笑。《爱人与反叛者》记录了她的长大成人,如何看待过去和去拥抱她为自己所设定的理想。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她引人注意的心声让她的文集读起来更像一部构思巧妙的虚构小说。情节包含有冒险、危险、运气和悲剧。    
    罗琳说她喜欢的一个情节就是杰西卡·密特福德从家里跑出来,没让父亲知道,也没得到父亲的批准,大胆地用父亲的信用卡买了架相机。书中有大量敢于反抗父亲和家庭妇女寻找自己的梦,追寻自己的信仰,常常激励其他胆小的妇女这样的内容。后来,罗琳想在大学学习某个专业时,向自己的父母妥协了,选了她的父母认为更实用的专业。这是罗琳想让父母高兴,或者说至少不给他们添麻烦。密特福德则相反,或许密特福德可以被看作是更有勇气的人。因为她追随革命,违背家庭的愿望,让自己走上了一条危险之路。然而,与家庭决裂对14岁的乔安娜·罗琳来说,影响好像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大。    
    回到韦迪恩中学,她仍然得高分,但罗琳的家庭生活在变化,这包括她妈妈的就业情况。那时的化学老师约翰·内特尔希普的妻子雪莉是实验室的技工头头,需要找一个技工。黛安娜上了韦迪恩学校后,安娜·罗琳申请了这个工作。安娜经过面试,得到了这个职位。    
    教职工和学生很喜欢安娜。放学以后她还帮助塔茨希尔青年俱乐部干活,还弹一手好吉它,她也教罗琳弹。不久,学校社团都知道罗琳、黛安娜和安娜三人早上一起到校,下午离校,好像是三姐妹。    
    但是,对罗琳来说,约翰·内特尔希普的化学课并不轻松。他会出其不意地让学生回答问题,经常让学生们很害怕,即便他们课前已有所准备。罗琳努力地学化学,但内特尔希普会提问她,因为他说罗琳是班上最聪明的学生之一。了解罗琳的老师的人,可以看出哈利·波特和斯内普教授之间的紧张关系可以追溯到内特尔希普。    
    


第二部分中 学(2)

    在学生中间制造恐惧的同时,他又表现出了对学生的尊重。但学生不理解他所做的是否对他们好。内特尔希普对斯内普教授的影响有多大,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内特尔希普的化学课确实对《哈利·波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罗琳说她在韦迪恩最不喜欢的课是美国人所说的“手工课”。这门课包括金属加工和木工活。罗琳说这两样自己都很糟糕。和做手工相比,她更喜欢编故事。罗琳从来都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敲金属或在开始敲的时候就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下来。她说她妈妈保留了一把她做的茶勺,但勺子根本没有凹陷的那部分,完全是平的,根本没有用。她还记得拿了一个画框回家,上面的胶比木头多。她也实在不喜欢上体育课,尤其是游泳和舞蹈课,更讨厌打曲棍球,无论怎样,她又不指望能成为体育明星。    
    罗琳很幸运,韦迪恩的英语老师已经开始注意她并表扬她在写作方面所做的努力。在课堂上,罗琳不愿发言,但喜欢把自己的想法和对一个命题的观察写下来。她的新老师们是能看到这一点的。另外,英语课也越来越难了,不论是阅读材料还是写作的广度都变难了,比如虚构的写作。    
    在韦迪恩,罗琳喜欢的是位名叫露西·谢菲尔德的英语老师。露西当时20多岁已经让她的很多学生注意她了。因为,她比学生大不了多少。她的想法很新鲜,例如,鼓励班上的女孩子们发言,找自己喜欢的工作,认为女孩子应该有能力为家庭打算虽然并不一定非要这样做。那是20世纪中期和70年代末了,妇女运动兴起了第二次热烈的浪潮,露西·谢菲尔德也是运动的拥护者之一。    
    露西的教学风格未必温婉,罗琳把她描写成一个有时对学生生硬粗暴的人。罗琳尊敬她,因为她对学生煞费苦心,她认为谢菲尔德小姐真的很在意她们的学习。罗琳记得一个插曲,谢菲尔德小姐和全班同学说话时,大家在纸上乱写乱画。谢菲尔德小姐走到罗琳的课桌旁,告诉她当老师在解释一个要点的时候,乱写乱画是很不礼貌的。罗琳顶嘴说自己是在听课,但谢菲尔德小姐坚持说她的行为是不礼貌的。谢菲尔德小姐表现出来的自负让罗琳吃惊,这段往事她一直记忆犹新。    
    谢菲尔德小姐告诉学生,好的作文是结构合理的。她不允许他们有所懈怠。她的正直也把学生最优良的品质发挥出来,这激发了罗琳对她的尊重、信任和自信。然而,即使有这样的信任,罗琳也没有把自己深藏着的成为一名作家的愿望告诉自己喜欢的老师。罗琳确实珍惜多年后收到的露西·谢菲尔德老师的一封信。现在她退休了,在布里斯托的一家书店工作。那封信告诉罗琳,她看了《哈利·波特和魔法石》,很喜欢这本书。乔安娜在提到这封信的时候,似乎在说即便自己已经长大了,受到自己尊敬的老师的表扬比获得任何奖章或奖项都重要。    
    少年时,校园以外的生活对乔安娜·罗琳来说是个挑战。像那个地区所有的少年一样,这里没有适合罗琳他们的娱乐活动。不像伦敦有博物馆、音乐会、俱乐部和其它有活力的活动,塔茨希尔和查普斯坨对少年来说,在他们闲暇的时间内是个非常无聊的地方。镇上甚至连个电影院都没有。和任何偏僻地区一样,青少年吸烟,在街角或其它公共场所闲逛,就是为了找个地方大家在一起聊天,这样的情形不足为奇。罗琳说她在教堂小屋2楼靠右边的房间写了很多东西。12岁时,她写了故事《七颗受诅咒的钻石》。读者可能会注意到题目和魔法石类似。乔安娜说这个故事没有人物,情节也没展开。她少年时,坐在房间的窗台上抽烟,她爸爸是不同意她抽烟的,她幻想着故事,把烟头从窗口扔到下面的花园里。也许少年时,她把这样的行为看作是模仿杰西卡·密特福德离家出走,用父亲的账户买相机的反抗精神。罗琳常在学校的咖啡馆里或孩子们能找到的其它的地方聊天,用自己编的故事逗朋友们开心。    
    罗琳13岁时,参加了一次学生交换旅行,是在法国靠近里尔的学校。但是即便如此,这次旅行最后也乏善可陈。她的一个朋友说他们是如何嘲笑穷人的。跑到一个产煤小镇,对年轻人来说那是最没意思的事情。罗琳的另一次旅行是去莎士比亚故居,第一次看莎士比亚的戏剧《李尔王》。罗琳说这部戏激起了她对文学的热情。也是在这次旅行的过程中,她所在的班级还看了《冬天的故事》。在这里面,赫敏是个很有名的角色。赫敏很机智地把自己扮成一座雕像,保护自己,最后又“活”过来了。只有时间能说明莎士比亚的赫敏是否让她在《哈利·波特》书里想到用这个名字。    
    素描和音乐一直是罗琳在韦迪恩期间的乐趣。看过英国广播公司的纪录片《J。K。罗琳:哈利·波特与我》的观众可以证明,罗琳是个很棒的素描画家。她画的哈利·波特和其他人物,还有小说中的场景,显示了她的天赋,而不是做做样子的一点训练。在创作哈利·波特之前,素描一直是这个乡村姑娘在瓦伊河畔的早期娱乐。


第二部分中 学(3)

    音乐方面,她跟妈妈学弹吉它,需要放松的时候,就弹上一曲。多年后,她说最想带到孤岛上的音乐有R。E。M。的《人人皆有心伤时》,披头士的 《走到一起》,史密斯的《大嘴又罢工了》(有报道说史密斯是她喜欢的乐队组合)和玛丽安娜·费丝富尔的《内疚》。成年了,罗琳对古典乐产生了兴趣。她听磁带自学。在去孤岛带什么音乐的采访中,她说她要带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热情》、柴科夫斯基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和她到现在还喜欢的古典曲目莫扎特的D小调安魂弥撒。罗琳似乎发现古典音乐有增加想象力的作用。接受采访时,她说听到《热情》这首曲子,就会想象自己身着盛装在舞台上为独具审美品味的观众演出。其它的古典乐会把她带回到人生经历的许多“第一次”的时光。    
    20世纪70年代在韦迪恩综合学校的同龄人中间,罗琳发现1978年出品,由约翰·特拉沃尔塔和奥利维亚·牛顿·约翰主演的美国电影《油脂》是个很有意思的消遣。因为查普斯坨没有影院,他们不得不跑出镇子去看。根据亚瑟·劳伦斯1957年的音乐剧《西边故事》改编,音乐是列昂纳多·伯斯坦因编的,填词是斯蒂芬·萨德海姆。《油脂》的背景是50年代两个来自不同家庭的恋人。这两个故事都是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现代版,又是借用情节和人物的一个范例。《油脂》和《西边故事》一样,观众被故事吸引,一方面是因为音乐和舞蹈,当然也因为永恒的爱情的主题,这种力量使两个对立家庭的人相互吸引,克服困难,不顾父母朋友的反对。约翰·特拉沃尔塔扮演的头发蓬乱的丹尼·朱克穿着黑色夹克,是个土匪,开快车,不受拘束,但他对奥利维亚·牛顿·约翰扮演的天真可爱的桑迪·奥森也有温柔的一面。    
    从人物方面来讲,罗琳认为这个人物显然和斯托卡德·钱宁扮演的主人公里佐很相似。百老汇后来还重演了由罗奇·O·邓纳尔扮演的里佐。里佐是个坏女孩,她有强烈的愿望,反抗社会对“好女孩”的期望。但也试图用强硬的外表掩盖痛苦和自卑。罗琳承认自己这时候也是这样,可能想反抗家里和查普斯坨的无聊所带来的痛苦。但是,里佐比浪漫的桑迪更复杂,可能她之所以吸引罗琳(如果她早已知道像她的话),是因为罗琳的品位也变了,不再是天真可爱的。戏剧和电影里里佐的名曲是“看看我,我是桑德拉·迪伊”,是对“好女孩”的谴责。50年代通俗文化被金发女演员桑德拉·迪伊和多丽丝·戴人格化。里佐嘲笑这些不抽烟、不宣誓,也不和与自己不同的人来往的人。然而,里佐似乎很羡慕这些骄傲的姑娘安全可靠的长处。里佐不仅猛烈抨击他们轻视像自己这样的女孩子,更重要的是批判社会的双重标准,在道德和信仰方面对妇女的要求超出了对男人的要求。    
    作为一个成长中的艺术家,罗琳知道什么可以接受,什么可以或应该怀疑。她的这方面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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