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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嫁祸 席绢-第4部分

小说: 嫁祸 席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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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不记得!你家的李举韶大色狼诱拐我家笨小妹纯纯的初吻被我逮个正着,我当下拽着他上门扁人,就这么和你杠上了。哇靠!打得我手脚酸痛了三天。”

“你哪!就只有打架时才有劲。”

“没办法,我们孙家一门怪胎,各有各的症头。”

李举鹏将吃饱喝足、昏昏欲睡的侄儿抱入怀中安置了个舒服的姿势,才又道:“你很久没打架了吧?”

“你想问什么直接开口就好了,拜托一下。”她有点头疼的高举双手。天晓得老大安什么心眼。

“我只是好奇……你曾签下的结婚证书,是否算成立的?”

猛然大惊,她结结巴巴的跳起来道:“什么——什么结婚证书?谁结婚了?你吗?真是恭禧你呀!老大!我有事先走一步,小毓就寄在你这儿好了!有事再联络,没事别找我,哈哈……哈哈……”

李举鹏没有起身逮人,只以一句话就钉住她的步伐:“想来这喜讯是可以让孙爸孙妈分一口子的喽?”

给父母知道了还得了?!

该死!他不该会知道那件事的!然而不幸的,他真的知道!这人是妖怪呀?!还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

“老大,如果我说那是一场误会,你会不会被说服?”没力气质问他何以知晓,她很认命的不做挣扎。

老天爷!都多少年以前的浑帐事了!她真的真的差不多要忘掉了!只差那么一丁点而已!

他小心将李毓放在沙发上,起身到档案柜内搜寻出一本放置私人文件的夹子。一点也不意外的,抽出了一份结婚证书。

“当年,我捡到了这一张纸,其实是不以为意的,毕竟依你那时的冲动个性来说,出于意气之争也足以让你不顾一切从三楼往下跳。这东西——”他晃了晃手中泛黄的纸张。“其实不意外。”

原来老大是环保义工,有资源回收的癖好!她直着眼紧瞅那张证书,简直羞愧得想死!

吞了吞口水,不敢哈啦造次。通常一旦老大亮了底牌,就得小心他到底想做什么了。

他不是那种无缘无故揭人疮疤,然后哈哈一笑作罢的无聊男子。

李举鹏温文尔雅的轻问:“可以告诉我,这位立名在证书上”丈夫“一栏的男士,是何方神圣吗?”

如果孙琳琳曾经遗憾过这辈子没见过黄鼠狼的微笑,那么此刻她可以暝目了,因为眼前这位老大的段数之高,已然是黄鼠狼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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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这年,他考上了T大法律系。天晓得这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让他们“智中”兴奋到在校门口放鞭炮来昭告天下,扰得人耳根不清静,直想卯起来抓人扁一番,顺便在刺眼的红榜单上盖一个脚印来聊表恭禧的盛情。

刚打完一架,她虽然鼻青脸肿,但可没有输。以没受伤的左手掀起瘫得像一团烂泥的康仔,打算快速经过“智中”,远离这些吵死人的噪音。

“哎哎哎!轻点呀!大姐头——”康仔很努力要发挥男子汉忍痛的本色,但被打的地方实在是太痛了,又被粗鲁女死命的拽垃,简直快痛昏他了。

“会痛?你要知道会痛就不会充英雄的以一个打七个,要不是安妮通知我来救你,你大概早被弃尸了!”

一听到美女的芳名,康仔立即双目一亮!

“安妮?那她人呢?”

孙琳琳不客气的打他一个响头!

“她赶着去补习,少一副猪哥相了!”

康仔是她的哥儿们,长得相貌堂堂、弱不禁风,偏偏至大的毛病是见不得美女落难,常常被打得落花流水也不肯觉悟。两个月前救了被太妹围堵的安妮,然后被太妹手上的刀片划伤了手臂,缝了十五针,还是她去替他讨回公道的。结果今天更了不起了,硬杠上了“西高”的太保集团,只为了救一名女校的不知名美女。

没救了,这人!

“小孙,我告诉你,”善萝女中“的女孩子气质真是好得没话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风格各异的大美人呢?真是我们男人的好福气。”

一个人在连站也站不稳的情况下,依然能兴高采烈的说话,算不算是特异功能的一种呢?她拉过他一只手架上肩,承受他大半体重,也不客气的让他痛得频抽气。

“轻一点呀,老大!”他龇牙咧嘴的求饶。

“病死你算了!”她的脸颊也很痛呀,被一记拳头扫过,吃了三成力道也很够瞧的了。难兄难妹的差别只在一个还能走,一个已然是软脚蟹。

随着他们愈接近“智群高中”,那鞭炮声更为嚣张得不知收敛。

“他们这边是怎么了?这么吵!”

她撇撇嘴角。

“放榜啦,还有什么!”忍不住将眼光瞟向那些红榜,其中被用以斗大字体标示出来的正是各科系榜首的部分。自然,不会有意外的,T大法律系榜首映入眼帘。

她可是没有刻意去找“他”的名字喔,没有喔!是他们学校太招摇,把名字写得斗大,以致于就算她是超级大近视也躲不过这些字的荼毒,更何况她只是个小近视眼。

“钟——尉——泱。哇!法律系的榜首耶,不愧是”智中“的特优生!”康仔啧呼不已。

孙琳琳一阵头皮发麻,瞪向他——“你认识他?”

“我父母跟他母亲有生意上的往来。你也知道有孩子的大人总会比较彼此孩子的功课什么的,我见过他几次,典型的未来社会菁英、国家专才。”相较之下,他在高职就读,简直令父母羞于在钟夫人面前提起。

“哼!”她嗤叫了声,拽着他,又要往前走。

没走几步,一片阴影罩在他们的上空,挡去他门蹒跚的步伐。

委靡的身躯下意识的挺直备战,她全身都知觉到来者何人。除了“他”,还有谁能令她这么警戒?!

“又打架?”“他”的声音温文且夹着克制,即使处于盛怒也不会在言语口气上失礼,但百分之百的压迫人。

她斜瞄上去一眼,很习惯的张扬出恶形恶状。

“不爽呀?!我还有战利品咧。”踢了踢一边的难兄,口气十足太妹样。

被唤为战利品的康仔被踢得哀哀叫,抬起沉重的头颅抗议:“老大,你是怕我死得太慢错过投胎的时辰是不是呀?好歹也可怜一下我身受——咦?你你你!钟尉泱!”当下跳开了半步远,然后在伤口的疼痛加剧下猛抽着。

“他”原本专注在孙琳琳身上的目光稍移吋许,认出了来人,有礼且淡然的打招呼:“你是——康居宽?好久不见了。”

“你今天怎么会来?啊!恭禧你考到榜首,真是了不起,哈哈哈——”康仔在语无伦次之后开始傻笑,觉得现下这种情况真的很好笑,他们根本是那种不该出现在同一画面的人。

“谢谢。”“他”微微一笑,迅速挡住了正想溜开的孙琳琳。“怎么?没脸见我?”

“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我会没脸见你?干——嘛,考到T大了不起呀?滚边去吧!

老娘是懒得鸟你。“

“他”好看的眉头不赞同的微蹙起。

“又说粗话。你真是没药救了。”

“既然知道我没药救,你这个蠢货为什么从来不肯觉悟,放弃对牛弹琴的乐趣?你不烦,我可快烦死了。”

天晓得她到底犯了什么恶煞才会在这一年以来跟他厮缠得莫名其妙。

对!就是这人!“他”不好生准备联考,不好好当他的乖学生,偏生还有时间拨冗来与她窄路相逢,而且每逢必训诫她的不良行止,直到她火大的动手或……落荒而逃。

原则上,会逃开是因为她懒得理他,可不是怕了他喔!老天!她爹娘都没他麻烦。

这个钟尉泱,简直是莫名其妙得教人火大。

“你——”

“怎样?”她抬高下巴,一副你奈我何的跩样,吊儿啷当的站出三七步,只遗憾没有一根烟可以叼在嘴边当道具,灭了几分威风。

“真不晓得你的坏习惯是天生就有,还是为了”配合“我的纠正而变本加厉。”与她斗了近一年,他似乎也有了些领悟。

她心口震了下,连忙啐他:“嗟!凭你也配?我真庆幸从今以后不必再看到你了!去读你的大学,去当你的大律师吧!昧着良心替有钱人打官司赚黑心钱,很适合你这种伪君子!”

“伪君子配真太妹不正好?”他似乎也动了气,但仍然不显恶声恶气。

“好个屁!以后你只会娶那种娇滴滴又高学历的千金小姐回家当家庭主妇,伪君子正好配人工美千金。少吃老娘豆腐,我的豆腐你吃不起。”食指用力搓向他胸膛,不晓得为何话题会转来这里。但一想到优等生日后会娶优等生名媛来“配种”,就不屑又火大,直想从他身上搓出无数个指洞,让他七孔流血死掉算了。

“他”倏地伸手抓住她爪子,也很防患未然的擒住她闲置的另一只手。这是由多次惨痛经验里学到的教训。

“看来你已替我的未来规画好了,真是感谢。”

她踢出一脚,却扑了个空。

“去你的!你放开我,想非礼呀?也得看你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

“以你此刻鼻青脸肿的情况,我怀疑有谁会想非礼你。”“他”不客气的指明事实,并躲着她的腿功。

她低吼:“那你这个蠢货又在做些什么呀?这不叫非礼难道是送入洞房呀?智障!”

“原来你这么想嫁我?”“他”笑得很欠扁。

“我警告你别调戏我。”她冷冷说完,屈起膝就往男人的要害顶去,却很扼腕的给他闪开了。

她开始后悔为什么常常要跟他动手动脚,致使他身手愈来愈好,她几乎要奈何不了他了!

“我没调戏你。”“他”严正的声明。

“那你放开我呀!”

“然后让你又逃掉?”

她嗤笑:“那又怎样?拜托,你都毕业了,就算我不走,以后你也不会再出现了,我不明白你到底想怎样。”

似乎说中了“他”的盲点,使“他”没有立即还口。

“放开啦!”她并没有太用力的挣扎,低首看着他双手,心想这是最后一次了,然后近一年来的梦魇终于要结束了,以后不会再有一个呆瓜猛追着她训诫,毕竟这种不怕死的无聊人并不多。

“你——”“他”没放手。

“你再握下去找就当你打算娶我了!怎样?你敢娶我这种没外表、没身家的太妹吗?”

“他”蓦地一笑——“就怕你不敢。我有何不敢的?”

“我孙琳琳没有不敢,只有不要做的事。”

“真聪明,替自己找了”不敢“的退路。”不愿“的确是好借口。”

她当下被惹得火大——“去你的!好!我们立刻去结婚,不敢签名盖章的是笨呆子兼龟孙子。康仔!你来做证!”

原本被遗忘在远远一端纳凉兼打蚊子的康仔大大一楞,不明白从头到尾发生了什么事,怎么结果却是上法院结婚呢?他们不是要去医院吗?

结果是,骑虎难下的两个人,买了结婚证书签名盖章,并且在法院做了公证结婚,证人则是康仔以及一名路人甲。

基本上,出了法院没三分钟她就后悔了,但她真的以为这桩婚姻是不成立的,反正她又未满十八岁,虽然收下了“他”硬套上来的男用银戒指,但那又如何?反正是儿戏嘛,还是赶紧扶康仔上医院找老爸上药要紧。

然后,当她在医院大门口将结婚证书揉成一团要丢时,未来妹婿的大哥——李举鹏正带着父母上医院做健康检查。他上前向她打招呼,害她一时心虚慌乱的丢出纸团,也没看清垃圾桶有无接好,哈啦两句立即落跑。

也就造成了日后的后患无穷呀……

※ ※ ※

“民法九八○条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不得结婚。而未达法定年龄结婚,可由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限一年内且未怀胎者。”李举鹏微微一笑。“也就是说,你是已婚的。”

“哪有?!我们又没去户政单位做结婚登记!我的身分证上配偶栏是空白的!”

李举鹏不可思议道:“这就是你对民法的认知?我以为征信人员应该非常明白法律的,否则如何游走在法律边缘取巧?”

她略微狼狈的粗率道:“别糗我了,老大。我想你的意思不会是……那个东西是成立的吧?”

没让她有放下心的机会,他点头给予肯定:“恐怕是的。”

“噢!”她低声哀鸣。

“结婚效力是以”公开仪式“,以及”两人以上之证人“为判断基础。只要稍具法律知识的人都懂得如何让这个儿戏家家酒婚书成真。只要两方之一有其意愿。”

说到这个,孙琳琳立即振作起精神:“哈!没有人想当真!我们当年那场意气之争过后就各分东西了,所以这是不成立的。日后他想娶别人,也不会有人跳出来告他重婚。”

真见鬼了!原来她有九年已婚的身分,而自己却浑然不知情!搞不好“他”也同样懵懂,想到这里,才觉得大大松一口气。

李举鹏在心底叹了一口气。这琳琳似乎还不太了解他。一件事被他摊出来说,可从来不是为了轻描淡写的陈述而已。

“如果你不想把这件婚事当事实,就得找到男方”离婚“以撤销婚姻关系,否则日后男婚女嫁都会很麻烦。”

“哎呀,那是几百年以后的事啦!何况谁有那个闲工夫小题大作!”丢了一块饼干入口,拒绝让脑袋去绘出那人的身影。

“如果对方是一名律师,就有绝对的必要。”

她楞住!不会吧?老大连这个也知道?!

“琳琳,你必须找到他,撤销这纸婚书。”他轻柔的声音里有不容抗拒的坚持。

上哪儿去找人呀?拜托!

虽然说找个阿猫阿狗对她而言不是问题,但最困难的一点在于她如何在找到人之后,大剌剌的开口说“嘿,好久不见,我们离婚吧。”这种无喱头的浑话?哪来的脸去说呀?!

搞不好那家伙早忘了生命中曾经有过这种鸟事,更别说也许早已儿女成群了。在这种情况下,她去找人离婚,说不定会害人家破人亡咧。

真是造孽喔。

也就是说,她一点也不想花时间去找那个多年不见的家伙。

其实当年意外的签下结婚证书之后,两人才感到玩笑开大了,各自尴尬又后悔得半死,才会即刻分道扬镳,连斗嘴的闲情也提不起。想来,那时他也不以为那是成立的一桩婚事。

在那之后,她又过了两年,才偶遇了他一次,但……实在是糟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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