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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5-新发现的鲁迅-第4部分

小说: 3615-新发现的鲁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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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人之牺牲,即足以寒贼胆而使不敢妄动。”《两地书》,1925年4月10日致鲁迅。。显然,许广平的“我以我血荐轩辕”,没有“寄意寒星荃不察”做基础,比较幼稚单纯。鲁迅则不然,他欲做刺客的潜意识中,含有对“寄意寒星荃不察”的“绝望”的态度。他回答许广平说: “一,这不是少数人所能做,而这类人现在很不多,即或有之,更不该轻易用去;还有,是纵使有一两回类似的事件,实不足以震动国民,他们还很麻木,……我以为虽然可以快一时之意,而与大局是无关的。第二,我的脾气是如此的,自己没有做的事,就不大赞成。”(《两地书》1925年4月14日致许广平)自从那次因问孝而使得刺杀计划流产以后,为了保持思想的一致性,鲁迅就公开表示反对牺牲,而主张“深沉韧性的战斗”了。在这之前,他的革命情绪是血气喷薄的,对当场怀疑他“我以我血荐轩辕”勇气的人,耿耿于怀。不过,鲁迅的内心深处永远是主张“火与剑”或“血与火”的战斗的。《随感录五十九》说: 西方“有主义的人民”,“因为所信的主义,牺牲了别的一切,用骨肉碰顿了刀锋,血液浇灭了烟焰,在刀光火色的衰微中,看出一种薄明的天色,便是新世纪的曙光”。再如《孤独者》中魏连殳,在走投无路之际就投笔从戎了。鲁迅承认魏连殳就是自己。到底是韧的战斗好还是火与剑的战斗好呢?这里也有中庸之道。


第一部分鲁迅为什么接受包办婚姻?(2)

    鲁迅在另一封信中对许广平说: “我一生的失计,即在历来并不为自己打算,一切听人安排,因为那时预计是生活不久的。后来预计并不确中,仍需生活下去,于是遂弊病百出,十分无聊。再后来,思想变了,但还是多所顾虑”《两地书》,1926年11月28日致许广平。此处的“不为自己打算,一切听人安排”即是“灵台无力逃神矢”一事,然而又不接受朱安。因为“那时预计是生活不久的”,已经有“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打算。临行又不愿“一切听人安排”了,放弃了刺杀任务就“仍需生活下去”,“再后来,思想变了”,这既是针对“灵台无力逃神矢”,也针对“我以我血荐轩辕”。1928年,鲁迅与某些“英雄”们论战,说: “但幸而我年青时没有真上战线去,受过创伤,倘使身上有了残疾,那就又添了一件话柄,现在真不知道要受多少奚落哩。这是‘不革命’的好处,应该感谢自己的。”《三闲集?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为什么不直接说身体有残疾?残疾可以是天生的,而要特别提出“我年青时没有真上战线去”,这与论战毫无关系,这话明显有潜意识。鲁迅认识到自己由“我以我血荐轩辕”到“这是‘不革命’的好处,应该感谢自己”,再到“思想变了”,这之间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生活的逻辑毕竟不同于作诗或做文章的逻辑。“我一生的失计”在本质上是一个逻辑问题,对于一个思想家来说,逻辑的“失计”实在是一个软硬兼备的致命伤痛。读外国书,以潜意识理论解释“灵台无力逃神矢”与“我以我血荐轩辕”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看出,鲁迅是把对母亲的不满深深潜藏在革命事业的勇气中,在革命行动之前又强调对母亲的爱,其背后又隐藏了对革命领导者的不满。据说鲁迅曾说过,有一次,在东京某处看到某位革命领袖与人谈笑风生,而他的部下正在国内起义,出生入死。鲁迅对此人,不由得“惊佩之至”。又据说,鲁迅曾说过,如果陶焕卿做了皇帝,恐怕我们都没有好下场。    
    中国传统纯文化,倡导人心须常常处在安定之中。一个常常处在斗争之中的人,无论是身体还是语言(或思维)都是那样的不自由。    
    断发一事也是如此。从《自题小象》一诗看,断发明明是革命的标志,有“预计”为革命流血牺牲的决心。但是,“后来预计并不确中,仍需生活下去,于是遂弊病百出,十分无聊。”接受包办婚姻与断发都有前后不一致之处,为了保持思想的一致性,鲁迅在几十年后仍然在作“思想变了”的平衡工作。晚年,在《且介亭杂文末编?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一文中说: “我的剪辫,却并非因为我是越人,越王古昔,‘断发文身’,今特效之,以见先民仪矩,也毫不含有革命性,归根结蒂,只为了不便: 一不便于脱帽,二不便于体操,三盘在囱门上,令人很气闷。在事实上,无辫之徒,回国以后,默然留长,化为不二之臣者也多得很。”这话说起来似乎很轻松,其实痛心得狠。鲁迅毕竟是章太炎的学生。章太炎发表《解辫发》,明确声明自己是越人,剪辫就是表示反清革命之意。许多《鲁迅传》说起鲁迅的断发,无不是冠之以“毅然”二字,称之为反清革命的举动,大加赞扬。然而鲁迅回国后又曾装过假辫子,鲁迅在《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余》中说: “我的辫子留在日本,一半送给客店里的一位使女做了假发,一半给了理发匠,人是在宣统初年回到故乡来了。一到上海,首先得装假辫子。这时上海有一个专装假辫子的专家,定价每条大洋四元,不折不扣,他的大名,大约那时的留学生都知道。做也真做得巧妙,只要别人不留心,是很可以不出岔子的,但如果人知道你原是留学生,留心研究起来,那就漏洞百出。夏天不能戴帽,也不大行;人堆里要防挤掉或挤歪,也不行。装了一个多月,我想,如果在路上掉了下来或者被人拉下来,不是比原没有辫子更不好看么?索性不装了,贤人说过的: 一个人做人要真实。……学生们里面,忽然起了剪辫风潮了,很有许多人要剪掉。我连忙禁止。他们就举出代表来诘问道: 究竟有辫子好呢,还是没有辫子好呢?我的不假思索的答复是: 没有辫子好,然而我劝你们不要剪。学生是向来没有一个说我‘里通外国’的,但从这时起,却给了我一个‘言行不一致’的结语,看不起了。……我觉得革命给我的好处,最大,最不能忘的是我从此可以昂头露顶,慢慢的在街上走,再不听到什么嘲骂。几个也是没有辫子的老朋友从乡下来,一见面就摩着自己的光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道: 哈哈,终于也有了这一天了。假如有人要我颂革命功德,以‘舒愤懑’,那么,我首先要说的就是剪辫子。……这回见了几幅钢笔和木刻的阿Q像,这才算遇到了艺术上的辫子,然而没有一条生得合式的。想起来也难怪,现在的二十岁上下的青年,他生下来已是民国,就是三十岁的,在辫子时代也不过四五岁,当然不会深知道辫子的底细的了。”由此可以看出,鲁迅对于“贤人”特别深恶痛的原因之一正是钱玄同所说的“迁怒”。乡下人对留学生剪辫的反感,大约是因为乡下人中了古圣先贤的毒太深的原故吧。有人对于鲁迅的既剪辫又装假辫,专门著文辩护,说只是形式问题。有清一代,中国人为了头发的问题死人无数,血流成河,都轻如鸿毛,视剪辫子为反满革命的象征,这正是中国国民性的弱点。满清、汉民、太平军、章太炎都犯了这一毛病,鲁迅独不然,思想深刻得太狠了。这种辩护,真是妙得很,但措词太绕弯子了,有更其直截了当的四个字在这里——“中庸之道”。无奈,凡是厌恶中国国民性的人都是反“中庸之道”的,所以阿Q的辫子就“没有一条生得合式的”了。有人把阿Q的辫子这一形式视为中国国民性象征,当然不是犯了注重形式的中国国民性的弱点的老毛病,应另当别论的。鲁迅由断发以示“我以我血荐轩辕”之决心,到回国又装假发,再到反对学生们剪发,再到晚年的为之解嘲,都是“中庸之道”的表现。正如鲁迅由“预计”“我以我血荐轩辕”,到“预计并不确中”,要“陪着做一世牺牲”,再到“思想变了”“我可以爱”了,“由她去罢”一样,也都是“中庸之道”的表现。鲁迅是现实主义的中庸之道,而孔子则是理想主义的中庸之道。一个是自由的,一个是不自由的。两者的区别在此。此事不可深论,点到为止。总之,思想家要想保持思想的一致性不是那么容易的。


第一部分鲁迅为什么接受包办婚姻?(3)

    用外国书萨特的观念分析,可以这样说: 鲁迅接受包办婚姻虽然是“听人安排”,但也有自己的选择。首先,放弃了婚姻,选择了牺牲;进一步放弃了牺牲,选择了韧的战斗;再进一步,放弃了医学,选择了文学;再进一步,放弃了“陪着做一世牺牲”,选择了“我可以爱”。鲁迅的自由选择日愈发达,同时,这些选择也有道德与逻辑上的困难,鲁迅的自我剖析和反省或忏悔是感人至深的。遗憾的是鲁迅只用曲笔做这些事情,伟大也是无人懂。由于为尊者讳文化的发扬光大,你懂便是你错,谁还敢懂呢?    
    且说鲁迅在日本读苦西医,以便促进中国社会的进步,而在“故园”的母亲不断来信催促他回家完婚,拖他的后腿。当时,鲁迅的母亲在绍兴听到谣传,说鲁迅在日本东京已经和日本女人结婚了,有人看到他们领着孩子在街上散步。她大为震惊,“一天连写两封信给鲁迅,催促鲁迅赶快回国完婚,这时鲁迅被逼得心烦意乱,坐卧不安,使他经常失眠,直到患了神经衰弱症。鲁迅的母亲接二连三的来信未能把鲁迅催回,最后无法,只得拍了一个‘母病速回’的电报。鲁迅得了这个电报,信以为真,火速返回绍兴。”萧文邦著《鲁迅新传》: 青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25页。鲁迅回到“故园”,看到婚礼百事俱备只待新郎的情况也无可奈何了。鲁迅和朱安是1906年7月26日在绍兴举行的婚礼。鲁迅在结婚的那天一切顺从母亲的安排。他在晚年回忆说: “那时,家里的人因为听说我是新派人物,曾担心我可能不拜祖先,反对旧式的婚礼。可我还是默默地按他们说的办了。”转引自《鲁迅和他的同时代人》: 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42页。那一天,两人一副古装打扮,鲁迅头戴结婚礼帽,帽下拖出一条假辫子,身穿袍套,脚穿靴子;朱安头戴凤冠,身披红纱,下着黑绸百褶裙,在周家新台门拜堂。在亲戚和邻居的簇拥下,进了洞房。据周建人回忆说:     
    没有人正式告诉我,不过我隐约知道,母亲急于修理房子,是因为准备给大哥结婚了。母亲什么时候为大哥定的亲,我根本不知道,当事人大哥也不知道,因为婚姻要由父母包办,是不能过问的。后来大哥知道以后,只是要求女方放大脚,要识字而已,因为除了这以外,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大哥到日本去读书,女家来催促,母亲一推再推,推不下去了,我母亲决定为大哥成婚。确实,大哥虚岁二十六,女方已二十八了,一般人看来,已经晚了六至八年哩!    
    光绪三十二年(1906),大约六月初,我大哥从日本回来了,可能事先母亲没有向他说清楚,是要他回来结婚,只看见母亲和他单独谈了很久。当时家乡风俗,结婚一般在冷天,很少在热天,因为凑大哥的暑假,所以就在夏天结婚了。    
    婚礼照例是在新台门大厅里举行的,二哥说要回来,但还没有回来,除了三个台门里的本家,很少有什么客人来,也不演戏,一点也不热闹。也许由于我大哥的意见,我母亲一切从简,只是在仪式上,还是照旧,由老台门熊三公公来祝寿,还是拜堂,我大哥装了假辫子,真是活受罪。结婚以后,我大哥发现新娘子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他以前写来的信,统统都是白写,新娘名叫朱安,是玉田叔祖母的内侄女,媒人又是谦婶,她们婆媳俩和我母亲都是极要好的,总认为媒灼之言靠不住,自己人总是靠得住的,既然答应这样一个极起码的要求,也一定会去做的,而且也不难做到的,谁知会全盘落空呢?我大哥的失望是很难形容的,这也难怪,俗话说: 生意做勿着,一遭,老婆讨不着,一世。这是一生一世的事呢,当然,老公嫁不着,也是一世不着,是一样的,也许更痛苦。    
    看了我大哥这副失望的样子,我想起我的表姊们来了,风俗是同姓不婚,同姓即使房份很远,甚至并不同族,也是不能结婚的;姓不同,即使是姨表姑表,血统很近,倒是可以结婚的,还叫做亲上加亲。我小舅父四个女儿,个个汉文很好,大女儿琴姑尤其好,能看极深奥的医书,当大哥在南京读书时,也曾经提起过,是否两家结个亲,可是那时听得长妈妈叽叽喳喳地说什么“犯冲的呢”,后来也就不提了,我大哥始终不知道这件事,而琴表姊却是知道的,当时没听她说什么(当然她也不好说什么),后来小舅父把她许配给别人了,不久病逝。她在临终时对服侍她的贴心妈妈说: “我有一桩心事,在我死前非说出来不可,就是以前周家来提过亲,后来忽然不提了,这一件事,是我的终身恨事,我到死都忘不了。”    
    后来这位妈妈把琴表姊临终的话讲给我母亲听,我母亲听了,低下头来,半天没有作声。    
    琴表姊的事,已铸成大错,无法挽回,那么,我小舅父的次女意姑,也是很好的,可是;不知为什么,也没有和意表姊结亲。意表姊后来嫁了她母亲的内侄,是患精神病的,所以意表姊很痛苦。如果我母亲不找小舅父家的女儿,那么,也可以找我哪家姨父女儿永平呀,可是,她只把平姊认作女儿,而不是作为媳妇。平姊嫁给车耕南以后,夫妻感情不和,经常到我母亲这里来诉说她的不幸。    
    我母亲和她的兄弟姊妹感情都很好,也很喜爱她的侄女、甥女们,她们对她也是既亲热又孝敬,但是,竟没有一个选作长媳,这真是奇怪的事情。母亲极爱我大哥,也了解我大哥,为什么不给他找一个好媳妇呢,为什么要使他终身不幸呢?又为什么要使我的表姊,特别是琴表姊,如此不幸呢?那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她相信谦婶的话,认为朱安一定胜过她所有的侄女、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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