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着去投胎(伪重生)+番外 作者:肿舵主(晋江2013-05-29完结)-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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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再出现的时候郑颖已经重新补了妆换了身礼服,满面笑容,挽着常乐的手臂,眼神再不好使的人半分钟之后也发现了她左手无名指上的粉色鸽子蛋。楚翘刚才没有跟他们上楼,而是站在人群中仰望着从楼梯上徐徐走下来的两人。她不得不承认他们是一对璧人,往那儿一站仿佛随时会定格成一幅家族肖像。
而她明知道周围的人看不见她,却还是自惭形秽,笨拙得不知道手脚该往哪里放。她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那身礼服,这样的华服和这样的场合从来让她感到不自在。
她又一次好奇这身根本不是自己的衣服是如何套到她身上的,而且自死去的那刻起便和她形影不离。她认识的其它鬼魂都穿着死去时的衣服,只有她一个例外。
郑颖和常乐随后宣布了他们订婚的消息。来宾中爆发出一阵轻轻的掌声,他们脸上的欣喜如假包换,显得无比真诚,这些人的演技都是影帝级别。
唯独楚翘怎么也学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在常乐不带任何表情地望向她时,她觉得自己像蔷薇丛中那条多余的枝桠,因为害怕园丁的剪刀而瑟缩颤抖。
“你满意吗?”他与她擦肩而过的时候,她听到他轻轻问她。
“恭喜。”她嗫嚅道,感觉被抽空了所有力气。
☆、败家子
常乐是个称职的男伴,对着楚翘扔下这么句没头没脑的话便陪着郑颖四处周旋寒暄,推杯换盏,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看似真心实则假意的祝福。
不知道为什么,楚翘觉得他偶尔朝她瞥过来的眼神很吓人,怎么看怎么满是怨毒,好像恨不能对她除之而后快,那两把长睫毛好像随时会变成暗器飞过来要她的命。
好在已经死了,她打了个哆嗦。也许变成鬼之后胆子小了吧,看什么都杯弓蛇影的,她自我安慰,不过还是识相地找了个常乐视线的死角躲起来。
“小姐,我可以请你喝杯酒吗?”楚翘正猫在柱子后面时刻注意常乐的动向呢,突然就听到背后有个声音。
“不必了,谢谢。”她没心情搭理别人的搭讪,下意识地摇摇头。
等她意识到除了常乐应该没有人能看得到她的时候,赶紧转过身,看见一个面色阴沉的男人端着杯香槟饶有趣味地打量着她。
这个人长得挺中规中矩,但是形容中有种难以形容的阴暗猥琐之气,薄薄软软的头发贴着脑门,拿一双诡计多端的三白眼斜着看人。
他妈的又一个阴阳眼,她在心里骂道。吃过常乐的亏她对一切阴阳眼都敬谢不敏,这个爹已经够让她心力交瘁的了。于是她只当没看见,迅速地背转身往人多的地方飘去。
“呵呵。。。有意思。。。。。。”她听到男人尖锐恼人的笑声紧紧跟着她,甩也甩不掉。
“罗骁文,没想到能在这儿看见你。”背后突然响起常乐的声音,楚翘忍不住转过去。
“哟呵,常公子,好久不见!”这个名唤罗骁文的猥琐男立即满面堆笑朝常乐贴过去,常乐厌恶地避开他。
“这是你的朋友吗?常哥哥?”后脚跟上来的郑颖看他们周围气场奇特有点不明就里,不过还是礼貌地上前来打招呼。
“不打算把我介绍给你的未来太太吗?”常乐还没来得及回答罗骁文就抢先一步。
常乐脸色臭得都赶上便秘的无常了:“这位是罗骁文,这是郑颖,我的未婚妻。”
“你好,久仰大名。”郑颖大方地伸出手。
“幸会幸会,常公子真是个幸运的男人。”罗骁文欠了欠身,握了握她的指尖。
怪道这名字那么熟呢,楚翘心想,原来是大名鼎鼎的罗家三少爷。
这位少爷从小是个不疯魔不成活的混世魔王,小时候还只是上房揭个瓦出门放个火,长到十几岁罗家老爷子管束不了他直接给扔英国的寄宿制学校去了。
没想到他人在国外还能翻出浪来,大学期间偷偷飞去拉斯维加斯豪赌,一场下来差点把他老爹的资金链赌断掉。其实他很几年都不在国内,但还是在本城败家子排行榜上遥遥领先,他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只会媾女的常公子简直被甩出去好几条街。
听说那次他被胖揍一顿后突然间转性,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跑去日本学摄影,倒是几年都听不到他的消息。
罗家和四叔有生意上的往来,楚翘记得小时候见过他一次,她记得他那时的眼神落拓不羁放肆张扬,但和猥琐绝不沾边。时间难道能让人产生这么大的改变?她不知道。
“对不起我先失陪一会儿,你们慢慢聊。”远处有人叫郑颖,她向罗骁文客气地打了个招呼,按了按常乐的手臂,朝他嫣然一笑。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常乐看着郑颖走远了压抑住怒气问道。
“怎么?不愿意看见我?”罗骁文的声音像上了润滑油,眼睛直往楚翘那儿瞟,“常公子,我觉得你脸色不好。”
见常乐不搭理他,他继续说:“印堂发黑,像是被鬼缠上了,让我猜猜,是个漂亮的艳鬼吧?”
“滚!”常乐的音量有点大,他向来善于掩藏真实情绪,这是楚翘第一次见他在公众场合怒形于色。
“呵呵。。。。。。”罗骁文嬉皮笑脸,拿着酒杯一摇一晃地从常乐身边走过去。
有两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一见他忙凑上去。
“Charles快过来,听说你在日本拜了个有名的阴阳师是不是真的啊?帮我们看看相好不好啊?”
罗骁文低声说了句什么,引得那两个女孩子发出一阵爽脆的笑声。
“他看得见我。”楚翘不安地对常乐说,罗骁文的眼神让她觉得不详。
“别担心,不会有事的。”常乐放柔了声音和表情,似乎在说服她,又似乎在说服自己。
今天是郑颖的主场,又刚宣布了喜讯,祝酒的人一茬接着一茬,郑颖来者不拒,一仰头就干去大半杯,豪迈得让人费解,最后还是常乐看不下去,每次都抢在她之前替她喝了,甚至直接不动声色地接过她手里的酒杯,便有女客揶揄他们秀恩爱。楚翘看在眼里却觉得他们像在参加某种比赛。
郑颖的酒量显然不如常乐,到晚宴接近尾声客人开始离场的时候已经双颊潮红眼色迷蒙,幸好有常乐搀着她的腰,才能走得稳稳当当。常乐其实自己也有醉意,只是凭着在人前的自制力扛着罢了。
等客人走得差不多了,王叔开始指挥着公关准备撤场,郑颖才嘟哝了几声扯着常乐往楼上房间走。
楚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他们上楼,但是刚才常乐给了她一个凌厉的眼神,似乎在暗示她不跟着会有严重的后果。
郑颖比看上去醉得更厉害,楚翘很怀疑她能不能辨认出眼前的男人到底是谁。她把常乐扯进房间之后也不放手,倒是自顾自地往床上一趴,常乐被她这么一带也跌坐在床上,正摇摇晃晃地挣扎着要爬起来,郑颖抢在他前面落到地上,把他一把摁倒。
“今晚别回去了。。。。。。”她的嗓音诱惑里带着哭腔。
常乐似乎不喜欢被人压着,抓住她的腰一把把她掀翻在床上便欺身压上去,一只手扣住她的手腕,另一只手扯开自己的领结,朝她俯□去。郑颖倔强地扭着腰,把脸转到一边,胸脯起起伏伏,常乐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掰过来,不管不顾地吻了上去。
郑颖一开始还有些抗拒,慢慢地认命似地平静下来,主动地勾住常乐的脖子,闭上眼睛迎合他。
楚翘情不自禁地往后退,常乐却转过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嘴唇动了动,虽然没有发出声音但楚翘读懂了他的唇形。
“看着。”他说。
接下去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常乐再一次吻上郑颖的丰唇,这回不急也不躁,颇有章法地循序渐进,用舌尖一点点启开她的戒备,然后慢慢地顺着她的脖子温柔地落下一串细碎的吻,在锁骨流连了一会儿,一手抚摩她的腰,一手缓缓褪下她的衣衫。郑颖白皙的身体因为酒精和情动呈现粉红色,随着常乐步步为营的啄吻微微颤抖。
这时窗外传来隆隆的雷声,紧随着劈下一道闪电。楚翘猛地回过神来,觉得那简直是上天在召唤自己,她顾不得去看常乐的脸色一转身仓皇地夺门而逃。
今天不行,只是不要今天。她的脑子被这个念头占满。
反正有的是机会,酒后乱性生出来孩子质量不好,她试图让自己相信。
她忘了自己的双脚使不上劲,提着裙子撒开腿,好像又回到了六岁那年打破邻居家的窗玻璃的时候。
那次她朝着夕阳一直跑出好远才敢回过头,那个跟着她的男孩被她远远甩在身后,因为他双脚悬空使不上劲。因为他是鬼,过了那么多年楚翘终于愿意相信。
从郑颖的房间到郑宅的大门那段距离,楚翘觉得自己好像花了千百年时间,在她越过大门的一瞬间,一场积蓄许久的大雨兜头浇下来。
但是楚翘身上滴水不沾,因为她不属于这个世界。
劈吧劈吧劈死我吧,她负气地仰面迎接那一道道撕开天空的闪电,但是闪电对她丝毫没有威胁,因为她不属于这个世界。
她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常乐不属于她。
楚翘漫无目的地在雨幕中飘着,大颗雨滴径直穿过她的身体打落在飘摇的树叶上,打落在映着霓虹灯的街面上,打落在来往的车辆顶上,打得不幸没带伞的夜归人顶着公文包狼狈逃窜,她看得想笑,又不知道有什么好笑。
她抬头看看时不时被闪电映得苍白的夜空,听白薪说九重天上住着司命神君,大笔轻轻一挥就是凡人一辈子的悲喜聚散。此时若是他看着她,是不是也会觉得一样好笑?
作者有话要说:舵主:唉,怎么说你俩呢。。缘分呐缘分楚翘:呸!还不都是你害的!常乐:滚!
☆、决定
楚翘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江边,大约潜意识里觉得寻死觅活最经典的舞台还是不加盖子的黄浦江。
她坐在江堤上望着暗潮汹涌的水面,时不时有闪电劈下来,照得江面上游客留下的食品包装袋无处遁形。
不由就想起第一次遇见常乐的那天;她站在酒店套房的落地窗前望着同一片水域。那是个晴朗燥热的夏夜,水面上倒映出星星点点的灯光,装饰得花里胡哨的游轮满载着游客的欢声笑语和浓浓游兴。算算也没多少日子,却是全然两样的心境,回头想起来竟似跋涉了千山万水。
这些日子她一直在压抑着,筹谋着,为了看不见摸不着的下辈子蝇营狗苟呕心沥血。刚才的那一幕让她彻底倦了,累了。她第一次那么渴望活着,哪怕一天,一个时辰,一分钟,哪怕一秒钟也好,哪怕一个真实的拥抱也好。
爱蜂五不识趣地闹起来,合该它触霉头,楚翘正憋了一肚子的邪火正愁没地方撒气,毫不迟疑地拽起嗡嗡乱叫的蜜蜂用尽全力朝水里掷去。
楚翘是练过家子的,又用足了十成力气,可怜的蜜蜂刚睡醒,来不及骂一声“宵小”就噗通一声大头往下栽进了黄浦江里。不过这个型号的通讯蜜蜂相当死脑筋,呛了好几口水还是扑腾着探出个脑袋,浮浮沉沉之际挣扎着吐出一口白气。
片刻之后就见衣袂飘飘姿容若仙的白衣男人踏着江水穿过狂风骤雨向她款款行来。
“小楚小楚,快看为师cos《维纳斯的诞生》。”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白薪也是风雨不侵,不过和楚翘不一样,雨滴穿不透他的身体,而是像拥有生命似地争先恐后躲开他。
楚翘不理他,直到他行到近处才发觉白雾里浮现出的不是他的幻影,而是原身。
白薪没得到徒弟的捧场也不恼,好脾气地牵了牵嘴角,飘到她身旁坐定,习惯性地掏出扇子握在手里。
“白薪,我看上自己爹了,我是有多饥渴。”过了许久楚翘才缓缓道。
“啧啧,老处女是这样的,你不是一个人。”他还是笑得那样没心没肺,好像她的痛苦在他看来只是不值一提的消遣。也许存在于世上的时间久了,难免就把一些事情看得淡。
不过楚翘还是发狠剜了他一眼。
“好吧好吧,”他讪讪道,“为师错了,你最饥渴,欲壑难填道德沦丧灭绝人伦禽兽不如,为师真为你感到骄傲。”
“滚粗!”楚翘实在没心情和他抬杠,只是懊恼地抱着头自言自语,“怎么办呢?”
“你想怎么办呢?”
“我能怎么办呢?死都死了,你看看我这样子,他妈的一包空气。”
白薪同情地点点头:“确实一无是处,简直连屁都不如,屁好歹还有味道。”
白薪见她背过身去一言不发,似乎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于是端出百年难得一遇的诚恳嘴脸来。
“呐,小楚,”他用手肘讨好地蹭蹭楚翘,“如果你活着的时候遇到常乐,会怎么样呢?”
楚翘记得常乐也问过她类似的问题:“如果你活着时遇到我,你会不会爱上我?”
说实话她不知道。他们的缘分始于她死后。如果活着时邂逅,他是城中出了名的纨绔常家公子,而她是乔生的养女,他们有太多理由在各种社交场合相遇,点头,握手,甚至寒暄,然后擦肩而过,暗地里彼此嫌弃。
“其实吧,”白薪打开扇子道,“为师觉得你活着的时候也很拿不出手。”
她照例给他个爆栗,但其实他说的话不无道理。常乐会注意到她会对她多看一眼,无非是因为她是个鬼魂,而且是个下辈子要托生成他女儿的鬼魂。这还真是个让人灰心丧气的悖论。
“如果我就此放弃投胎你会不会对我很失望?”她沉默了一会儿转头问他。
“说得好像你会在乎为师怎么想似的。”白薪的语气淡淡的,听不出一点酸味,更像是陈述一个事实。
“小楚,” 他合拢扇子面朝她,郑重其事道,“你记住,无论你最后做什么决定,为师都不会支持你的。”
“。。。。。。谢谢,还真是让人放心。”
“来,莫沮丧,”白薪用扇子敲敲自己的肩膀,“为师的肩膀借你靠。”
楚翘嫌弃地撇撇嘴:“不要,你有头皮屑。”
“啊?!哪里哪里?!”
也不知是不是真的被头皮屑的问题转移了注意力,反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