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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终极证人作者:约翰·格里森姆-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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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记得这样说过,妈妈。要是我这样说的话,嗯,也许是因为我当时被吓昏了头或是什么的。”真该死,又被谎言害苦了。
  格林韦心中也存在怀疑,但他所关心的是怎样治好他的病人,而不是要责备马克。他轻轻地捋着胡须,若有所思地注视着墙壁。好久好久,谁也没有说话。
  雷吉迟到了一个小时,向大家表示歉意。格林韦已结束一天的诊疗,离院回家。马克结结巴巴地给她们互相作了介绍。她和黛安握手时,满脸笑容、热情非凡。然后她跟黛安并排坐在床上,提了十来个与里基有关的问题。
  黛安十分疲倦,又容易受伤害,能和这样的一个女人交谈实在受益不浅。于是她的话匣子打开了。她是重复了格林韦说的这样那样的话。然后她又告诉她很多事,不过这些事与马克、马克的这一经历以及联邦调查局部毫无关系。在说话的兴头上她竟忘了雷吉来这里的真正目的。
  雷吉带来了一袋即食的三明治和炸土豆片。马克将这些食品放在桌子上。桌子就在里基的床边,上面堆满了东西。然后他离开病房去取饮料。她们几乎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离开。
  他在休息室买了两瓶饮料回来,途中没有遇到警察、记者或黑手党歹徒。两个女人正在深入洋谈麦克苏恩和特鲁曼想审问马克的事。雷吉把这一经过讲得有声有色,以至黛安对联邦调查局的看法除了不信任外再无其他选择。她们两个都感到震惊。在过去这么长的时间里,黛安从来没有像现在那样充满活力,生气勃勃。
  杰克·南斯联合公司是一家办事神不知鬼不觉的公司,在广告上自诩为安全专家,但事实上它只不过拥有几个私人侦探而已。
  杰克·南斯本人曾有前科,作案记录给人留下过深刻的印象。但十年来他成功地避免招惹麻烦。他的伙伴名叫卡尔·西森,是个有前科的重罪犯。他曾经办了个假冒的屋顶建材公司,进行惊人的诈骗活动。他们两个合伙专为有钱人干肮脏的勾当,日子混得挺不错。他们曾被一位富翁雇佣,折断了一个男孩子的双手,这男孩才十来岁,是那位富翁女儿的男朋友,仅仅因为他打了她一个耳光,就遭到此厄运。他们还为三两个浪荡公子毁掉计算机中的程序,而这些公子都是纨绔子弟。他们使用暴力毫无顾忌,他们多次狠揍一位商人,只因为他是他们委托人的竞争对手、抢了他们委托人的生意。他们还曾根据委托人的旨意,放火烧了委托人妻子和她情夫的市里的爱巢。
  他们这一类的业务很有市场,在一部分人士中颇有名气,被称为两个非常险恶而办事干净利落的人。你一付钱,他们就为你干见不得人的勾当,而且不留一丝痕迹。他们生意十分兴隆,每个委托人都是经人介绍慕名而来的。
  天黑了。杰克·南斯正在杂乱拥挤的办公室里,这时他突然听到有人敲门。秘书已干完一天的活儿下班了。卡尔·西森正在跟踪一名盗保险箱的贼。那贼通过引诱和欺骗委托人的儿子做了此案。南斯四十岁左右,个子不大,但挺结实,十分敏捷。
  “我找杰克·南斯,”那敲门的男子说。
  “我就是。”
  那人伸出手来,两人握了手。“我叫保罗·格朗克,可以进来吗?”
  南斯把门开得稍大了一点,示意叫格郎克进来。他们站在秘书的办公桌前,格朗克环顾四周,打量那拥挤又杂乱的办公室。
  “已经很晚了,”南斯说,“你有什么事吗?”
  “我有件事要立即办理。”
  “谁介绍你来的?”
  “我慕名而来。”
  “告诉我是谁说的。”
  “好,告诉你。格兰杰说的。我猜想你帮他做成了一笔生意。他还提到施瓦茨先生对你的工作也十分欣赏。”
  南斯想了想他所说的话,同时仔细打量了对方一番。格朗克身材魁梧,胸肌发达,四十不到,衣着蹩脚,但自己却感觉不到这一点。他说话时拉长声,吃掉尾音,南斯一听就知道他来自新奥尔良。“我出手帮忙前,要求先付两千美元的定金,而且要现金支付,不得退还。”格朗克一听,马上就从左衣袋里掏出一大叠钞票,从中抽出三十张票面一百元的大票。南斯顿时浑身放松。这是十年来最干脆的一次交易,他接过钱,指着沙发说,“请坐。要干什么,尽管吩吩。”
  格朗克从茄克衫口袋里拿出一张折叠起来的报纸,递给了南斯。“你看了今天的报纸上的这篇文章吗?”
  南斯看了一眼说,“看过,与你有什么相干?”
  “我从新奥尔良来。事实上,马尔丹诺先生是我的老朋友。他看到自己的名字突然在这里的《孟菲斯新闻》上出现,感到非常不安。文章说他与黑手党有瓜葛。不过报纸上说的东西不能相信。这个国家要毁在新闻界手里啰。”
  “克利福德曾经是他的律师吗?”
  “是,但现在他已另外请了律师,这个说来并不重要,但让我告诉你什么是他的心病。他得到可靠的消息,说那两个小男孩知道一些实情。”
  “那两个男孩在哪里?”
  “一个在医院里,好像昏迷了。克利福德开枪自杀时他受了刺激。他的哥哥在克利福德自杀前去过汽车里面。我们担心这个小孩知道一些真相。他已请了一位律师,拒绝与联邦调查局的人谈话。这一切看上去非常令人怀疑。”
  “要我们干什么?”
  “我们需要一个与盂菲斯有关系的人。我们要见见那个小孩子,我们必须知道他每时每刻的行踪。”
  “他叫什么名字?”
  “马克·斯韦。据我们猜想,他与他的母亲在一起。昨晚他们在病房里与他弟弟里基·斯韦一起过夜的。病房在圣·彼得医院九楼943号房问。我们要你找到这个小孩子并监视他。”
  “这很容易。”
  “也许并不那么容易。警方,也许还有联邦调查局都派人在监视他。那小孩子引来了一大群人。”
  “我的要价是每小时一百美元现金。”
  “我知道这个。”
  巴里·马尔丹诺穿着鳄鱼皮的轻便鞋一蹦一跳地下了楼,打开通向杜缅茵大街的门。他左顾右盼,相信有人在盯他稍。走到拐角处,他突然改道走波旁大街,他专找阴暗处走,一会儿穿到马路对面,一会儿又穿回马路这边,然后转一个弯,又转一个弯,接着再往回趟几步。他东拐西拐走了八个街区,最后走进迪凯特大街上的兰迪海鲜馆消失了。如果还有人能盯着他的话,那么这人简直是超人。
  兰迪海鲜馆是个庇护所。它是个老式的新奥尔良餐馆,又狭又长,阴暗拥挤。他沿着狭窄的楼梯跑到二楼预订的桌位,到这里来先要预订,而且只有少数特殊人物才能预订。他向一名服务员点点头,朝另一位结结实实的伙计笑笑,然后走进一间摆着四张桌子的雅座。三张桌子空无一人,在第四张桌子旁有一个人独自坐在暗处,借着烛光在看书。巴里走上前去,然后停下来等着那人邀请。那人看到他后指了指一张椅子。巴里规规矩矩地坐了下来。
  约翰尼·沙拉里是巴里的舅舅。毫无争议,他是一家之长。兰迪餐馆是他开的。此外,他还拥有一百家各种各样的企业。与平时一样,他今晚要工作。他正在烛光下阅读金融信息,一边等着用晚餐。今天是星期二,是一个工作之夜。
  他不喜欢别人打扰。“有什么事?”他问道。
  巴里探着身子凑上前去,心里明白此刻他不受欢迎。“刚才和孟菲斯的格朗克通了电话。那个小孩子请了一位律师。他拒绝联邦调查局的人谈话。”
  “我难以相信你竟笨到这等程度,巴里,你自己意识到了没有?”
  “这个么,我们已经说过了,是吗?”
  “我知道,但我还得讲。你是一个大笨蛋,一个真正的大笨蛋。我要你知道这一点。”
  “好啦,就算我是个大笨蛋,好吧。但是我们需要行动。”
  “什么行动?”
  “我们必须派博诺或别的人去,皮瑞尼或布尔都可以。谁去我不在乎,但我们需要两三个人去孟菲斯,现在就去。”
  “你想除掉那个小孩?”
  “也许,视情况而定。我们需要弄清楚他知道些什么,对吧?如果他知道得太多,那么我们也许不得不把他干掉。”
  “我们竟有血缘关系,巴里,你真叫我丢人。你是一个十足的笨蛋,你知不知道?”
  “好啦,笨蛋就笨蛋,但是我们必须立即行动。”
  约翰尼拣了一堆报纸,开始读起来。“把博恩和皮尔尼派去,但不能再有愚蠢的举动了。行了吧?你真是个白痴,巴里,一个大笨蛋。我不希望在我作出新指示前再有任何行动,知道了没有?”
  “知道了,舅舅。”
  “你可以走了,”约翰尼说罢挥了挥手。巴里站起身来,离开了。
  福尔特里格和博克斯、芬克一起呆在图书室里无所事事,只能听从雷吉·洛夫的摆布。纯粹出于无聊,这位大名鼎鼎的特派律师只得一头埋在厚厚的法律书里。
  他们反复研究的中心议题就是:如果马克·斯韦不肯说,那么用什么办法才能套出他的秘密来。如果一个知情人不肯说出真情,而他所掌握的情况又对刑事诉讼至关重要,那么用什么方法才能把情况搞到手?第二个问题是:福尔特里格想弄清楚有无可能让雷吉·洛夫泄漏马克·斯韦告诉她的实情。律师——当事人之间共享的特权几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尽管如此,罗伊还想探索一下,看看还有没有空子可钻。
  关于马克·斯韦到底是否知道实情的争议几小时前已告结束,而且显然以福尔特里格胜利而告终。结论是:这个小孩到汽车里去过。克利福德发神经了,想把真相说出来。这小孩子向警方撒谎,现在他已聘请了一名律师,因为这小孩子知道一些秘密,但又不敢说。为什么马克·斯韦不肯干干脆脆说出全部实情?为什么?因为他害怕那个杀害博伊德·博伊特的凶手。全部经过就这么清楚,这么简单。
  星期二晚上十点左右,拉里·特鲁曼敲门进来。整个晚上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麦克苏恩的办公室里。按照福尔特里格的指示,他们正在着手办理准许向马克·斯韦提供安全保护的手续,即让他享受联邦证人保护法规定的条款。他们已和华盛顿电话联系过十几次,与联邦调查局局长丹顿·沃伊尔斯通了两次电话。如果马克·斯韦明天上午还不肯告诉福尔特里格想要知道的东西,他们准备答应他非常诱人的优厚条件。
  福尔特里格说这一交易很容易做成,对于这小孩子来说。他有百利而无一弊。他们将为他的母亲在一座新兴城市里找一份好工作,而且任凭她挑选。他们一家可住进有房基的固定住房,而不用再住条件很差的活动住房了。此外,他们一家还可以得到一笔现金,甚至一辆新汽车。
  马克坐在阴暗处薄薄的床垫上,眼睛呆呆地停留在那张高床上,看母亲正睡在里基的身旁。他厌恶这病房,讨厌这医院。
  在休息室有个男子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翻阅杂志,对电视上的节目毫不在意。他坐的那张沙发正是马克打算睡觉的地方。马克将两枚二十五美分的硬币塞进售货机,买了一罐雪碧,然后坐到一张沙发上看电视。那男子四十上下,一付疲劳焦虑的样子。
  杰克·南斯合上手中的杂志,又捡起一本。他看了马克一眼,这还是他第一次看着马克,并友好地一笑。“嗨,你好,”他热情地招呼道,接着又低头重新读起杂志来。
  马克只是点点头,因为他现在最不想遇见陌生人。他喝着饮料,渴望安静。
  “你在这里干什么呀?”那男子问。
  “看电视,”马克回答道,那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杰克看了看手表,突然站立起来,“我得走了,祝你好运。嗯,你叫什么名字?”
  “马克。斯韦。”
  “祝你好运,马克。我得赶紧走。”他朝电梯走去,消失了。
  马克挪动到那张沙发上,躺了下来。不到几分钟他就睡着了。
  
  12
  星期三的《孟菲斯新闻》头版上登了两帧照片,它们取自杨柳街小学的年刊。他们的名字马克·斯韦和里基·斯韦就在这两张伶俐可爱的笑脸下方。照片的左侧登了一篇关于杰罗姆·克利福德自杀事件及其非同寻常后果的文章。这两个小孩子都与此案有牵连。该文由斯利克·莫勒撰写,他东拼西凑编成的这篇文章说,此案涉及到联邦调查局;里基被吓昏了;马克打了911报警电话,却没有说出自己是谁;警方向他讯问,可他却一直没有开口:他家里请了一位女律师,名叫雷吉·洛夫;那辆汽车里面到处发现马克的指纹,那支枪上也有。故事把马克写得像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手。
  早晨六点左右,卡伦给马克送来了报纸。
  “你可出名了,”卡伦边说边把报纸的头版递给他,并把他的桔子汁放在桌上。
  “那是什么?”他问道,眼睛一下子就盯住了他的黑白照片。“妈的!”
  “一则小新闻,等你有空时我想请你签个名。”
  真滑稽。她走了,马克开始慢慢地读报纸。雷吉已告诉了他有关指纹和字条的事。那支枪他曾梦见过,但由于记忆上自然出现的差错,他把他碰过威士忌瓶一事忘了。
  把他的照片登在报上真不公平。他只是一个小孩子,从不惹是生非。可现在他的照片被登在头一版,被人指指点点。一家报纸怎么可以把旧年刊上的照片翻出来、并且为所欲为地刊登呢?难道他就不能拥有一点隐私吗?
  他将报纸扔在地上,走到窗前。天已破晓,外面下着濛濛细雨,孟菲斯市中心正在缓缓醒来。站在这空荡荡的屋子里,透过窗户往外看那一片片的高层建筑,他觉得非常孤单。一小时之内,五十万人都将醒来。他们边用咖啡和烤面包,边谈关于马克·斯韦、里基·斯韦的新闻。那一片片黑糊糊的大楼里不久就会挤满忙碌的人们。他们会聚在办公桌和咖啡壶前传播流言蜚语,对他和那律师之死胡乱议论和猜测:那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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