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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5276-岁时节日里的中国-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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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时节日里的中国》 第一部分上  元(2)(图)

  关于燃灯与佛教的关系,古人已经指出。《事物纪原》卷八《放灯》条引北宋释赞宁《僧史略》:“《汉法本传》曰‘西域十二月三十日,是此方正月望,谓之大神变,白汉明帝令烧灯,表佛法大明也’。一云因汉武祭五畤,通夜设燎,取《周礼》,司烜灯烧燎照祭祀,东汉以为佛事。”文中所说汉明帝之事得不到证明,但佛教中大神变日即满月正相当于汉族正月十五日,为汉族元宵的民俗融合佛教提供了基础。  如果说佛教对于上元燃灯的影响在隋代以前由于缺乏资料还近乎推理的话,那么唐代资料可以较充分地说明此点。《旧唐书•;睿宗本纪》先天二年(713年)条说:“初,有僧婆陁请夜开门燃灯百千炬,三日三夜。皇帝御延喜门观灯纵乐,凡三日夜。左拾遗严挺之上疏谏之,乃止。”可见佛教是正月十五日燃灯的提倡者。现存唐代敦煌寺院文书中同燃灯节有关的记载很多,“由支出粮油的用途显示,灯节的主要行事是在寺窟燃灯,有专设燃灯僧,寺主、僧官都上窟来贺节”。敦煌遗书中还保存多篇《燃灯文》,是供官民们祝节诵读的。敦煌的灯节筹备,“运用传统的民间社邑形式,组成燃灯社,则社众捐助,支援灯节”(张弓《敦煌春月节俗探论》,《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3期)。可见燃灯是佛教重要活动。其原因何在呢?《涅槃经》说涅槃时,有八恒河沙的诸天女等,复以七宝而为灯树,以种种宝珠为灯明。讲释迦圆寂时天女建灯树。佛教是重视燃灯的,此事如与大神变日满为正月十五的说法结合,对于在中国宣扬佛法争取民众是很适宜的,佛教不会不利用。在扬州,“十五日夜,东西街中,人宅燃灯”,“当寺佛殿前建灯楼;砌下、庭中及行廊侧燃灯,其盏数不遑计”,“无量义寺设匙灯、竹灯,计此千灯。其匙、竹之灯树,构作之貌如塔也,结络之样,极是精妙”(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扬州民间和佛寺正月十五日燃灯既有普遍性,而且从灯制的高水平来看,灯节形成已为时不短。上元灯节在唐代正式形成了,佛教借助了中国古代正月十五日的传统,巧妙地宣传并融入佛教,并给节俗以很大的影响。也可以说,佛教促进了正月十五日张灯之俗的普遍化和正式形成。  灯节之流  唐朝把正月十五日作为“燃灯”节日。天宝三年(744年)规定:“每载依旧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开坊市燃灯,永为常式。”(《唐会要》卷四九《燃灯》)奠定了后世灯节的基本日数。唐末乱世,上元燃灯废,五代梁时恢复,仍因唐制(《旧五代史•;梁太祖本纪》)。  《宋史•;礼一六》说,唐以后常于正月望夜开坊市门燃灯,宋因之。关于宋代的灯期,王栐《燕翼贻谋录》卷三说:“太祖乾德五年(967年)正月甲辰诏曰:‘上元张灯旧止三夜,今朝廷无事,区宇乂安,方当年谷之丰登,宜纵士民之行乐。其令开封府更放十七、十八两夜灯。’后遂为例。”宋代全国承旧制放灯三日,而都城开封则是五日。另外《宣和遗事》记载:“元宵灯烛,至宋开宝年间,两浙钱王又献两夜,展浙灯十七八两夜,谓之五夜。”  南宋时期,综合《梦粱录》、《武林旧事》的记载,可知杭州为五天,起于十二日止于十六日,因哲宗和神宗的向皇后分别死于正月十二、十三,此二日为忌日,国家禁止娱乐,民间私下可作为节日。临安以外的地方,灯节一般是三天。  宋代灯节十分热闹,灯的品种繁多,仅据范成大《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可知,当时灯市兴盛,百姓张灯形式有洞门灯,灯的式样有莲花灯、桥灯、犬灯、鹿灯、万眼灯、琉璃球灯、枙子灯、葡萄灯、大方灯、月灯、小球灯、大滚球灯、马骑灯、长灯、狱灯。除张灯外,民间社火、划旱船也是节日娱乐项目。  宋代还产生了上元节赏灯谜的活动。《武林旧事•;灯品》:“又有以绢灯剪写诗词,时寓讥笑,及画人物,藏头隐语,及旧京诨语,戏弄行人。”所谓隐语即谜语,藏头是将谜底隐在每句的开头,故名藏头,是隐语的一种。  明朝的上元节,永乐时(1403~1424年)曾规定为三天。但从现存明代中后期地方志看,各地节期不同。北方一般是十四日至十六日三天。“正月十四日试灯,十五日正灯,十六日残灯”(嘉靖《太康县志》)。南方时间较长,尤以闽、浙、苏为最。如浙江杭州府仍是五天;嘉兴府是十二至十八日,七天;绍兴府是十三至二十日,计八天;福建建宁是十二至十七日,六天;福州府是十三至二十日,八天;延平府尤溪县是初十至二十日,十一天;江苏太仓从初八九至二十日止,计十二三天。  明代灯节中,张灯、观灯、猜灯谜更加普遍。各地的灯市普及,每逢过节,除各家张灯外,邻里街坊还合作制作灯棚,也有热心出面敛资组织专门的赏灯之处。万历浙江《会稽县志》说:“民则比户接竹棚悬灯,悉出土制,若购自他方者,球彩错之,好事者复箕敛,于市要区为烟楼、月殿、火戏、鰲山,集珍聚奇,箫鼓歌讴,彻旦不息。”为我们记叙了上元灯节的张灯情景。具体就灯具而言,嘉靖湖南《常德府志》说:“上元剪纸为灯,糊以竹格,饰以五彩,有绣球、走马、莲花诸类,虽无闽浙刻丝剪绢等项,亦颇精巧。”看来常德的灯虽精巧,但闽、浙的灯更为有名。灯谜活动的普及性,也可见于《常德府志》:“好事者作灯谜,夜则相聚以猜,名曰打鼓灯。”  放烟火是明代上元节的又一重要景观,增加了节日的热闹气氛。正德《琼台志》记载了海南的烟火:“官衙烧火树银花,巧藏故事、生禽,炮杖声震不绝。乡落男妇二三十里者入城聚观,名曰放烟火。”烟火的种类丰富。江苏高邮的烟花爆竹有名,万历《扬州府志》说:“高邮州火炮制作淫巧,尤为糜费,或数百为团,或径尺为筒,远近争诧为奇。”  清代灯节时间北方基本上仍是以三天为主,南方时间较长,但比明代略短,一般为五六天。通常是十三四日张灯,十五日正灯,十六七日落灯。灯节内容与明代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  值得一提的是“走百病”风俗。此俗元代已经出现,周用有《走百病》诗:“都城灯市由来盛,大家小家共节令。诸姨新妇及小姑,相约梳妆走百病。”(转自光绪《宁津县志》)明清时代在正月十六日傍晚盛行“走百病”活动,走百病又叫散百病、游百病、遣百病、除百病等,一般是登高走桥,赴庙行香,说是可以去除疾病。参加者在一些地区是男妇结伴,也有相当多的地区是女人甚至病妇进行。清人褚人获认为:“正月十六日,古谓之耗磨日,官私不开仓库。唐张说诗云‘上月今朝减,流传耗磨辰。还将不事事,同醉俗中人’。金与元国俗,正月十六日谓之放偷,契丹呼为鹘里叵,华言偷时也……而燕地正月十六夜之走街,恐亦遗俗也。”(《坚瓠续集》卷二)聊作此俗起源之一说。  祈蚕与紫姑卜  正月十五日还是中国古代的祈蚕日。《荆楚岁时记》记载:“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门户。”从字面看,似乎这是祭祀门户之俗。不过该书注引梁时吴均《续齐谐记》说:  吴县张成夜起,忽见一妇人立于宅东南角,谓成曰:“此地是君家蚕室,我即此地之神。明年正月半,宜作白粥,泛膏其上以祭我,当令君蚕桑百倍。”言绝而失之。成如言作膏粥。自此后大得蚕。  细读此文,可知作膏粥是为了祭蚕神以宜蚕,并无置膏粥于门之事。后世在门上置粥,也是表示祀蚕。诚如中村乔所说,祀蚕桑是祀门户的本义。


《岁时节日里的中国》 第一部分上  元(3)(图)

  《荆楚岁时记》还记载:“今州里风俗,望日祭门,先以杨枝插门,随杨枝所指,仍以酒脯饮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初学记》卷四引)又说:“世人正月半作粥祷之,加肉覆其上,登屋食之。咒曰:‘登高糜,挟鼠脑,欲来不来,待我三蚕老。’则是为蚕逐鼠矣。”这两则史料均出自北朝系统杜公瞻的注,根据中村乔的看法,后一则是华北的风俗,逐鼠的祈蚕是咒逐使蚕茧大乱的老鼠,祝福多丰。用粥糜可能是受到南方影响,而以肉代替油膏与南方有异。前一则是于门户迎阳气的活动。这种祀门以迎阳气,在东汉末的《独断》、《四民月令》中均有记载。而《四民月令》记述华北风俗。杜公瞻注很可能继承了这个系统,以杨枝所指祭祀,意味着在福祥来的方向祭祀。  正月十五日祈蚕风俗中,还有卜紫姑的活动。《荆楚岁时记》说:“迎紫姑,以卜将来蚕桑,并占众事。”紫姑卜的故事出自南朝刘宋时期刘敬权的《异苑》:相传紫姑神曾是妾,为正妻所嫉恨,经常让她做秽事,紫姑在正月十五日气愤而死,所以人们在这一天做成紫姑的形象,在厕所或猪栏边迎接她,祝告说:“你丈夫不在家,曹夫人已回娘家了,紫姑你可出来。”紫姑神显灵能占众事,卜未来蚕桑。这个故事说明刘宋时代已有迎紫姑占蚕桑众事的风俗,紫姑是作为厕神发挥作用的。中村乔认为,如同中国民间乞如愿风俗一样,厕所和生产有密切关系,厕所带来的粪土对于农桑有重要作用。人们相信悲愤非常之死,其灵必强盛。如汉代戚夫人死于厕,后人也视之为戚姑神。关于祈蚕信仰和正月十五的联系,他认为正月十五日作为一岁中最初的满月,具有特殊意义,有占月之俗。月是阴性,其神为嫦娥,而蚕桑也是女性的工作,如《续齐谐记》所说,蚕室之神也是女神,作为厕神的紫姑是女神,在初望之日,会有效用的。  紫姑神在唐诗中有所反映。熊孺登《正月十五夜》:“紫姑神下月苍苍。”李商隐《上元夜闻京有灯恨不得观》:“身闲不睹中兴盛,羞逐乡人赛紫姑。”唐代上元节的紫姑神信仰可见一斑。  宋代资料说明,紫姑神的信仰同扶乩结合。北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二一说:“世传:正月望夜迎厕神,谓之紫姑。亦不必正月,常时皆可召。予少时见小儿辈等闲则召之以为嬉笑……近岁迎紫姑仙者极多,大率多能文章歌诗,有极工者,予屡见之。”紫姑成为小儿嬉笑、成人著文写诗之具,丧失了神圣性,变成一种游戏,神性发生了很大变化。南宋《夷坚三志》壬卷三《沈承务紫姑》具体讲了召迎紫姑的方法:“以箕插笔,使两人扶之,或书字于沙中。”宋代紫姑成为扶乩所召之神。南宋范成大《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有“箕诗落笔惊”句,自注:“即古紫姑,今谓之大仙,俗名筲箕姑。”还说:“俗谓正月百草灵,故帚、苇、针、箕之属皆卜焉,多婢子辈为之。”用于箕卜的紫姑,成为等同于扫帚姑、针姑、苇姑一类的卜神。其中箕、帚、针是妇女日常所用之物,与人们生活关系密切,用来占卜似乎容易发挥效力。这种帚苇针箕卜一直流行于明清江浙一带。  明清时代的上元紫姑卜信仰仍普遍,紫姑卜主要用于吉凶、祸福、丰歉。紫姑与蚕桑的关系,在桑蚕产地仍可看到,如杭州地区上元节,“乡间则有祈蚕之祭”(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一五)。紫姑卜的方法,据明末《帝京景物略》卷二记载:  望前后夜,妇女束草人,纸粉面,首帕衫裙,号称姑娘。两童女掖之,祀以马粪,打鼓,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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