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 作者:[美]温斯顿·格卢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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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伸出手。
我跟他握手,不过弗芮区少校一通解释我们的身份,说我们是“美国太空总署太阳系多轨道前行星微重力球状交互太空飞行训练计划成员。”
大家伙站在那儿膛目望着我们,好像我们是外星人似的,于是我说:“我们是美国人。”
突然间,他两眼一亮,说:“看得出来!美国人!演得真好‘——真的!”
“你会说英语?”弗芮区少校问。
“噢,妈的,会,”他说。“我去过美国。大战期间,我是接受战略作战署的征召去学英语,然后,派回此地组织我们的族人跟日本人打游击战。”公苏听了眼睛睁得又大又亮。
不过,我倒觉得这情况有些滑稽——在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居然有个大野人说得一日溜英语。因此,我说:“你在哪儿念书的?”
“啊,我念耶鲁,老兄,”他说。“噗啦噗啦,学些屁玩意。他一说”噗啦噗啦“,所有土著也开始唱”噗啦噗啦“,同时鼓声又起,直到大黑人挥手命令他们禁声。
“我叫山姆,”他说,“反正在耶鲁他们都这么叫我。我的本名很拗口。欢迎大驾光临。要不要喝杯荼?”
我和弗芮区少校对望。她几乎成了哑巴,因此,我说:“呢,好啊。”弗芮区少校这才恢复语言能力,声音有些高亢地说:“你有没有电话可以让我们借用一下?”
大山姆似乎有点不高兴,他一挥手,鼓声又开始,我们在——片“噗啦噗啦”声中被送人丛林。
他们在丛林中有个小村落,搭了些草屋等等的东西,就像电影里面演的那样,而大山姆的草屋是参堂皇的一间,他在屋前摆了张椅于,就像个御座,还有四、五个光着上半身的女人呀他使唤。他叫她们给我们弄些茶来,然后,指着两个大石头要弗苗区少校和我坐下。公苏一直牵着我的手跟在我们后头,大山姆示意它坐在地上。
“依们这只大猴子可真不赖。”山姆说,“打哪儿弄来的?”
“它替太空总署工作。”弗芮区少校说。她似乎觉得我们的处境不大乐观。
“真的?”大山姆说。“它拿薪水?”,“我看它想吃香蕉。”我说。大山姆交代了一句什么,于是,一个土著女人拿了根香蕉给公苏。
“真失礼,”大山姆说,“我还没问两位的大名。”
“珍妮·弗芮区少校,美国空军。兵籍号码零四五三四五七三。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
“哦,亲爱的女士,”大山姆说,“你在咱们这儿不是囚犯。我们只是可怜的落后部落。有些人说,我们比石器时代没进步多少。我们无意伤害你们。”
“在打电话联络之前。我没有别的话可说。”弗芮区少校说。
“好吧。”大山姆说。“你呢,年轻人?”
“我叫福雷斯特·甘。”我告诉他。
“真的,”他说,“这名字可是来自贵国南北战争中知名将军纳森·贝福·福雷斯特?”
“嗯。”我说。
“真有意思。我说啊。阿甘,你在哪儿念书的?”
我正要说找念过一阵子亚拉巴马大学,但想想,我决定还是保险一点几好些,于是,我说我念过哈佛,这话并不完全是撒谎。
“啊——哈佛——绛红色校旗,”大山姆说。“嗯——我对它了如指掌。师生关系都很不错——即使他们进不了耶鲁,”他纵声大笑。“老实说,这方面你的确有点像个哈佛人。”他说。不知怎的,我觉得会有祸事临头。
傍晚,大山姆吩附两名士著女子带我们去住的地方。那是一间草屋,泥土地面,屋门矮小,令我不禁联想到李尔王去的那间茅舍。两个大家伙手持长矛走来,站在我们的门外守卫。
那些士著整夜敲鼓唱“噗啦噗啦”,而且,从屋门往外望可以看见他们己架起一个巨大锅,锅下面还生起一盆火。我和弗芮区少校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猜想公苏明白,因为它独个儿坐在角落里,神情阴郁。
大约到了九、十点,他们还没给我们吃东西,弗芮区少校就说,也许我该去跟大山姆要晚饭吃,我往门外走,但是,那两个士著把长矛交叉挡在我前面,我明白了意思,回到草屋里。我猛然恍悟为什么他们没有邀请我们吃晚饭——我们就是晚饭。惨了。
继而,鼓声停了,“噗啦噗啦”也停了。我们听到有人夜外面咯咯呱呱诖话,接着有人咯咯呱呱回答,听起来像是大山姆。双方这样交谈了半天,争执激烈起来。就在他们把嗓门扯到不能再大的音量的当口,我们听到——声“锵”的巨响,听起来像是有人被板子还是什么的敲了一下脑袋。一阵静寂过后,鼓声恢复,大家又唱起“噗啦噗啦”。
第二天早上,我们坐在草屋里,大山姆进门,说:“哈哆——各位睡得好吗?”
“哼,不好,”弗芮区少校说。“外面那么吵闹,你想我们怎么睡得着?”
大山姆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他说:“哦,真抱歉。不过是这样的,我的族人,呃,看见你们的太空船从天而降,以为会送来礼物什么的。打从一九四五年我们就一直在等待你们回来送礼物给我们。他们看见你们投送礼物,自然以为你们就是礼物。他们准备把你们煮来吃,后来我劝他们打消了主意。”
“你唬我,老兄。”弗芮区少校说。
“正相反,”大山姆说。“你知道,我的族人不完全算是你们所谓的文明人——起码以你们的标准而言——因为,他们特别喜欢人肉。尤其是白人的肉。”
“你是要告诉我,你的族人是食人族?”弗芮区少校说。
大山姆耸耸肩。“差不多吧。”
“可恶,”弗芮区少校说。“听着,你得负责让我们不受伤害,而且送我们离开此地,回到文明世界。太空总署的搜索队随时可能抵达。我要求你以对待同盟国的态度尊重我们。”
“啊,”大山姆说,“这正是他们昨天晚上的想法。”
“听清楚了!”弗芮区少校说。“我要求立刻释放我们,让我们去附近有电话的城镇。”
“恐怕,”大山姆说,“这是不可能的事。就算我们释放了你们,你们在丛林里走不到百码就会被小黑人抓去。”
“小黑人?”弗苗区少校说。
“我们跟小黑人交战已有数代之久。因为有次有个人偷了一只猪,好像是这样——没人记得是谁了——失传了。其实我们是被小黑人包围,打从有记忆以来情形一直是这样。”
“呃,”弗芮区少校说,“我宁愿跟小黑人赌赌堵们的运气,也不愿跟一群食人族在一起——小黑人不是食人族吧?”
“不是,女士,”大山姆说,“他们猎人头。”
“妙极了。”弗芮区少校快快道。
“昨天晚上,”大山姆说,“我勉强救了你们的命,否则,你们早进了炖锅,可是,我没把握还能拦阻我的族人多久。他们决意要让你们的出现转化为某种收获。”
“是吗?”弗芮区少校说。“比方说呢?”
“其一,你们的大猿猴,我想他们起码希望能吃掉它。”
“那只猿猴是美国独有的财产。”弗芮区少校说。
“话虽如此,”大山姆说,“我认为那样做可算是你们的一种外交表态。”
公苏蹙着眉,侵吞吞地点头,然后凄然望着门外。
“其次,”大山姆继续说,“我认为你们在此地期间或许可以替我们做些活儿。”
“什么活儿?”弗芮区少校狐疑地问。
“呢,”大山姆说,“下田耕作。农业。是这样的,多年来我一直想改善我的族人屈辱的命运。不久前,我无意间想到一个主意。只要我们能利用这片肥沃的土壤,引入一些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或许可以使我们脱离部落的宿命,在世界市场上扮演个角色。简单说,使我们脱离这种落伍陈腐的经济形态,变成一个有生存能力、有文化教养的民族。”
“什么样的农业?”弗芮区少校问。
“棉花,亲爱的女士,棉花!经济作物之王!多年前在贵国首屈一指的植物。”
“你要我们去种棉花!”弗芮区少校哇哇叫。
“那可不,大妹子!”大山姆说。
第十五章
呃,就这样,我们种起棉花。一亩又一亩的棉花田,顺着山势起起落落,有整个宇宙那么多。要说我这辈子有什么是确定不移的事儿,那事儿就是:假如我们逃出这地方,我绝对不当个棉农。
打从在丛林中遭遇大山姆和食人族的头一天起,确实发生了不少事情。首先,弗芮区少校和我说服了大山姆,不要逼我们把可怜的公苏送给他的族人煮来吃掉。我们说,让公苏帮我们种棉花要比拿它打一顿牙祭用处大得多。所以,现在公苏天天戴着一顶草帽,背着一个麻布袋,跟我们一起种棉花。
还有,我们到那儿的第三个还是第四个星期,大山姆走进我们的草屋说:“喂,阿甘老弟,你会不会下棋?”
我说:“不会。”
他就说:“唔,你是个哈佛人,或许愿意学学。”
我点头,就这样我学会了下棋。
每天傍晚我们做完农事回来,大山姆就取出棋盘,我们围炉下棋到深夜。他教我各种棋步,头几天他还教我战略。但是后来他就不再教了,因为我赢了他一、两盘。
过了一些时日,棋局愈下愈久。有时候会持续好几天。因为大山姆对他的下一步举棋不定。他对着棋盘研究好半天,才挪动—枚棋子,但是我总会赢他。有时候他会好气他自己,用根棍于敲他自己的脚,或是拿他的头去撞石头什么的。
“以哈佛人来说,你是个很不错的棋士。”他会说,要不他就说:“呃,阿甘——你刚才为什么下那一步棋?”我什么也不肯说,或者只是耸耸肩,弄得大山姆总是暴跳如雷。
有天,他说:“你知道,阿甘,我真高兴你来到此地,我才有下棋的对手,我也高兴救了你,没把你下锅煮了吃。只有一个遗憾,我实在想赢你一盘。”
说着,大山姆舔舔舌头,这么一来不必是白痴也知道:我要是让他赢了一盘,他就心满意足了,那么他就会当场把我煮了当晚餐。实在让人提心吊胆,朋友,明白我的意思吧?
在这同时,弗芮区少校遇上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一天,她跟公苏和我一起从棉花田回来的时候,有只粗大的黑胳膊从一堆树丛伸出来,招呼她过去。我和公苏停下来,弗芮区少校走到树丛前面,问:“是谁在里面?”突然间,大胳膊伸长,抓住她,将她拉到树丛里。公苏和我对望一眼,立刻往她那儿跑过去。公苏先抵达,我正要跳人树丛中,公苏拦住我。它摇头挥手要我走开,我们走到一边等待。树丛里传出各种声响,而且枝叶抖动得厉害。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从弗芮区少校的声音听起来,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所以公苏和我就继续打道回村子。
大约过丁一个小时,弗芮区少校跟一个大家伙回来了。那家伙眉开眼笑,她则牵着他的手。她带他进了草屋,跟我说:“阿甘,我介绍你认识古洛克。”
“嗨!”我说。我曾在村子附近见过这家伙。古洛克咧嘴笑着点头,我也点个头。公苏则在一边搔着下裆。
“古洛克要我搬过去跟他住,”她说,“我想我会搬过去,因为咱们三个住这儿是有点挤,你说是不?”
我点头。
“阿甘,你不会跟任何人泄漏这件事吧?”她问。呃,她以为我会跟谁泄漏?我倒想知道。不过我只摇摇头,弗芮区少校就拿了她的零碎东西跟古洛克去了他的住处。事情就是这样。
日子一天天、一月月、终于一年年过去。每天我和公苏及弗芮区少校都在棉花田里工作,我开始觉得自己是罗马神话里吃狼奶长大的雷摩斯大叔什么的。晚上,我在棋盘上痛宰大山姆之后,便跟公苏钻进草屋,坐下来聊聊。我们已经到了可以用手语,做表情,咕咕哝哝聊天的程度。过了一段时日,我可以拼凑出它的一生经历,原来它跟我的经历差不多悲惨。
公苏还是小猿猴的时候,有天它的爸爸妈妈在丛林里散步,几个家伙拿网子把它们捉走了。它跟着叔叔婶婶勉强过了一段日子,后来因为食量太大被撵走,它就独个儿自立更生。
它的日子还过得去;整天在大树间晃荡,吃香蕉,直到有一天它对外面的世界起了好奇心,于是它荡过一棵又一棵大树,来到丛林边的一个村落。它口渴,于是坐在一条小溪旁喝水,这时有个家伙划着独木舟经过。公苏从没见过独木舟,因此它就那么呆呆望着它,那家伙就把独木舟划到它那儿。它以为那家伙是要载它一程,但,结果那家伙用桨敲公苏的脑袋,把它像猪似的捆绑起来,接着它只知道自己被卖给了另一个家伙,送到巴黎在一项展览会上展示。
展览会上有另一只长胶棕毛的巨猿,名叫杜丽丝,它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母猿。过了一阵子,它俩相爱了。举办展览的家伙带他们环游世界,而无论走到哪儿,最吸引观众的就是将杜丽丝和公苏关在一个笼子里,让大家看它俩做爱——就是那种展览。总之,公苏觉得很难堪,但那是他俩活命的唯一机会。
有次它们在日本展出,有个家伙开价买下了杖丽丝。它走了,公苏不知道它去了哪儿,它又孤零零了。
这件事彻底改变了公苏对人世的态度。它变得愤怒不平,展览中它龇牙闷吼,最后它会拉屎,然后。把屎扔出笼子,撤在那些花钱来开眼界的人身上。
这样过了一阵子,主办展览的家伙受够了,把公苏卖给了太空总署,就这样它最后到了新几内亚的丛林。我多少了解它的感受。因为它仍然孤零零想念杜丽丝,我也孤零零想念珍妮,而且,没有一天不挂念她。可是,咱俩同病相怜,这会儿都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大山姆的棉田收获好得出乎想像。我们收割了一捆又一捆棉花,让他们在新搭的大草棚里整理。终于,有一天。大山姆说他们准备造一条大船——驳船——载运棉花,然后奋力突破小黑人的势力区,到城里卖掉棉花赚一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