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话直说的政治-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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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政府的权力也许过大,但Ashcroft等执法的官员值得信任,不会滥用自己的权力。可惜,这并不是美国政治制度的原则。美国的政治制度从来不是建立在对几个好人的信任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对任何当权者的不信任的基础之上。
事实上,美国的建国之父所设计的这一套制度,就是要给当政者制造些麻烦,使他们觉得自己手中的权力不那么好使。而让布什政府感到束手束脚又不便的常规司法制度,正体现了建国之父们的智慧所在。“9·11”之后,美国公众极为冲动,复仇之声响成一片,甚至有人公开主张用原子弹将阿富汗炸平。在如此的状态之下,错判错杀很难避免。比如美国著名的政治专栏作家ThomasFriedman,本来写文章很有些自由派的作风,爱说大实话,讲道理。但如今却被阿拉伯电视台记者追问他如何证明“9·11”的袭击是一些阿拉伯人所为的问题气得火冒三丈,不仅对这一问题不作答复,反而公开在《纽约时报》撰文对Ashcroft表示同情。他声称: 我们的司法制度是建立在原告与被告信奉一些共同的价值的前提之上,而如今我们面临的敌人只求毁灭我们,和我们没有共同之处。言下之意,只要我们能把某些人形容成魔鬼,对他们就不必讲什么法律。但他不愿面临的事实是,有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如今被拘禁的嫌疑犯,大多数很可能是无辜的。怎么能没有证据就说他们和我们毫无共同之处而对之进行秘密审判呢?像如此以富于理性著称的政治评论家,都丧失了基本的思考能力,一般大众更是可想而知。宪法的一大功能,就是限制民意的一时冲动,削弱多数人在行使权力时随心所欲的能力,延缓大众的冲动能够导致任何后果的时间,逼着人们先冷静下来再行动。而破坏这种宪法的制约,常常会使健康的民主制度流于暴民政治。麦卡锡主义当年就是利用公众对冷战的恐惧,仗着民意侵犯公民受宪法保护的权利。如今的Ashcroft主义也是利用人们对恐怖主义的恐惧,利用民意的支持,破坏美国的自由。
12月6日的参议院听证会本来是国会根据宪法精神对政府实行监督的场合,但由于意识到民众对战时政府的高涨的支持率,Ashcroft面对议员们的质询表现得极为傲慢。他的有些答词简直就是对批判他的议员的训斥。他声色俱厉地宣称:“那些用失去自由来吓唬热爱和平的人们的人实际上是在帮助恐怖主义者!”然而,这位不惜一切代价来捍卫国家安全的斗士,竟不许联邦调查局FBI调查恐怖主义嫌疑犯购买枪支的记录。理由路人皆知: 美国的枪支生产和销售业,是布什最坚定的支持者。他们不愿看到他们的生意受到任何打扰。更何况,“9·11”之后,惊恐万状的美国人纷纷购买枪支自卫,枪支销售量扶摇直上,政府当然乐得看着自己的“社会基础”生意兴隆,不愿对买枪的人看得太严。看来,Ashcroft并非只祷告不看报纸。他有着一套世俗的政治算盘,而且把这一算盘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所幸的是,美国的政治制度与文化是200多年民主经验结出的果实,还不至于败坏在一两个政客的手上,尽管个别人也许会倒霉甚至冤死。11月9日,Ashcroft曾传令查找和盘问5000个主要是来自中东地区的男性移民。许多地方警察部门认为此令侵犯人权并且违反当地法律,干脆拒绝执行。这位司法部长的权力到底有多大,顿成疑问。论者指出,自民权运动以来,一直是地方警察搞种族歧视、侵犯人权,最后要由司法部出来制止。1960年代以来,司法部一直扮演着维护人权、防止警察滥用权力的角色。如今司法部和地方警察的角色来了个史无前例的大倒置: 司法部开始带头侵犯人权,地方警察竟充当其人权卫士来。历史究竟是在前进,还是在倒退呢?
第一部分 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的开场第5节 布什挑战“种族平权”
2003年开始,布什在国内政治上频有惊人之举。他的以废止股息税为主的经济振兴计划,已经让对手和盟友都吃惊不小。随后,又开始在AffirmativeAction的问题上公开表态,反对以肤色作为大学录取学生的标准。其时机的选择,极有风险性。
AffirmativeAction一词,很难直译成中文。如果勉强直译,也许可作“积极的行动”,但还是语义不清。这一词汇是1960年代初肯尼迪总统开始使用,当时的意思是要借助联邦政府,通过一系列积极的手段,促进种族融合。这特别表现在联邦政府雇员的雇用方面。40年后,许多旨在帮助少数族裔在社会中晋升的措施,都归于这一名下。所以有些人将之意译为“种族平权”。1978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容许大学录取学生时参考种族的因素,但是不能制定录取的种族配额。这一意在照顾弱势族裔的有争议的裁决,不停地遭到白人保守派的挑战。加州、得州等几个大州,已经公开推翻了这一裁决的精神,禁止在大学录取中考虑种族因素。
这次让布什出来说话的,是又一个挑战“种族平权”的案件。事情的缘由十分简单。几年前,几个白人学生申请密歇根大学,资格完全没有问题,但因为是白人,学校拒绝了他们的申请,把位置留给少数族裔的学生。这几个学生事后起诉密歇根校方种族歧视,事情一路闹到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审理之前,白宫有机会写一个对此案的意见,供最高法院参考。这就把布什推到了一个非常敏感的位置。
共和党保守派一向是反对AffirmativeAction的。在他们看来,这种政策以追求种族多元化为名,以肤色取人,特别是在大学录取的问题上,一个考分高的白人穷学生,常常要输给一个不合格的黑人富学生,造成了白人学生在教育上受到压制。笔者去年在《信报》对此曾有过介绍: 在90年代末,非犹太白人虽然占美国人口总数的75%,但在哈佛学生中却仅占不到25%,就人口代表率而言其实比传统上劣势的黑人和拉美裔还惨得多。黑人和拉美裔在人口总数中各占12%和10%,在哈佛学生中至少尚能各占8%和7%。白人对此的愤怒,也就可想而知了。
白人,特别是白人保守派,一直是共和党的最重要的政治基地。在LyndonJohnson之后的9次大选中,共和党每次都赢得了白人的多数票。而73%的白人是反对优惠黑人和拉美裔的政策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共和党就是一个白人党。任何一个共和党总统,也不可无视这一选民群体的要求。
但是,美国近年的人口趋势,却在不断侵蚀共和党的这一政治基地。因为以白人为基地的战略,代价是把少数族裔推向民主党的怀抱。1960年代以来,黑人对民主党的支持率一直在80%以上。但黑人是少数民族,这样的格局过去对共和党一直无关紧要。如今,由于白人的人口增长率远远低于少数族裔,到2055年,白人就将成少数族裔。如果两党维持现有的种族上的政治基地,共和党的前途就不堪设想。
布什对此非常清楚。他从竞选州长时起,就主动去赢得少数族裔的支持。2000年的大选中,他在拉美裔中获得了31%的选票,比起1994年共和党候选人多尔21%的拉美裔选票已经好多了。可惜的是,黑人投布什票的只有8%,还不及当年多尔的12%。
正因如此,去年年底共和党参议院领袖TrentLott发表支持种族隔离制度的言论后,布什坚决出来谴责,并在幕后运作,将TrentLott请下台,目的就是争取少数族裔。而是否支持AffirmativeAction,是对少数族裔态度的一个试金石。连TrentLott去年在自己失言后,都跑到黑人电视台道歉,要大家再给他一个机会,并声称自己“全盘支持AffirmativeAction”。在这种阵式下,让布什出来反对AffirmativeAction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不少人,包括一些保守主义者,估计布什在这个问题上可能不会表态,把球直接踢给最高法院。
然而,布什却坚持不放过这一机会。他的公然表态,一方面说明他对争取少数族裔还没有信心,还不敢放弃白人政治基地,另一方面也说明AffirmativeAction在美国社会所引起的争议,已经到了爆炸性的地步。如果不进行修正,可能引起进一步的社会分裂。
记得有位社会学家讲过,社会上的优势阶级只有在自己的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把教育对劣势阶级开放。从这个角度看,1960年代民权运动之后,AffirmativeAction的实施其实比今天容易得多。因为当时的大学没有像今天这样爆满,给黑人几个位置白人并不感到作了太大的牺牲。当时的问题,还是说服白人要容忍黑人和自己同校,结束种族隔离制度。
但如今的情况大不相同。目前正值美国的一个人口高峰,高中毕业生奇多。更重要的是,这些高中毕业生,比起他们的父辈来,更愿意上大学,而不是直接到社会上工作。这样,就出现了高中生总数和高中生报考大学的比率双高的局面。而美国的大学,则没有进行相应的扩张。结果,僧多粥少,进大学越来越难。比如2000年春季,Wesleyan大学有6849个申请者,只录取715人。Tufts大学则是13500人竞争1200个位置,有三分之一在高中拿了第一的学生和许多SAT考满分的学生竟然进不去。2001年秋季,Vanderbilt大学有9500个申请者,只有16%有入学的机会。据1998年的一项研究,如果美国的精英大学录取时完全不考虑种族因素,那么白人申请人被录取的可能,也不过是从25%涨到26。2%,几乎是微不足道。说黑人抢了白人的机会,未免言过其实。但是在如此高度竞争的压力下,如果白人的孩子竭尽全力地读书,SAT考了满分,还是进不了自己理想的大学,那么他们一旦发现自己输给低分的黑人学生,就会感到这个社会不给他们一点机会了。
处于目前这场官司中心的密歇根大学是通过一种150点的“录取综合指数”来选拔学生。一般拿到100点就会被录取。这里最起决定作用的,是高中的成绩。高中全A的学生最高可以获80分。不过,只要你是黑人、拉美裔或土著印第安人,就可自动拿到20分。亚裔则不在此列。相比之下,你的SAT(即美国大学的智能综合测验)得了满分,也只能拿12点。这也无怪许多人出来抗议,说这样的政策只能培养一个靠肤色吃饭的种族。但这些人忽视了,虽然凭种族能拿20分,但高中成绩和SAT加起来的学术分,最高可达112分,光凭肤色是不行的。具
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目前这种黑白之争中,是保守派打起了当年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的旗帜:“我们评价一个人的基准是他内在的品质,而不是他的肤色。”
然而,民主党和那些支持AffirmativeAction的人争辩: 我们生活在一个种族社会,种族当然应该是一个考虑的因素。事实上,大学录取从来不会有什么统一标准,更不会只看学生的成绩。你布什当年怎么上的耶鲁?还不是凭借爷爷是耶鲁的校董,父亲是耶鲁的学生吗?布什当年连得州大学也进不去,怎么却进了哈佛商学院?凭真才实学,布什怎么有资格到两个常青藤学校去混?
这场关于AffirmativeAction的官司,于是又触动了另一场辩论: 即大学录取学生是否应该考虑家族传统。以哈佛大学为例,一般的申请者,录取的机会只有11%。但如果你父母是哈佛毕业,你被录取的机会一下子就上升到40%。结果,哈佛的学生中,有11%是秉承家族传统来上学的。耶鲁、普林斯顿乃至一些二三流院校无不如此。而这些有家族背景的人,绝大多数是白人。这难道不是优惠白人吗?为什么要取消优惠少数族裔的政策,却要保留优惠白人的政策呢?
可惜,取消家族传统的因素,几乎是不可能的。美国的大学,严重依赖校友的捐款。在2000年至2001年,校友的捐助为美国高等院校提供了28%的资金,即68多亿美元。不考虑家族传统,等于得罪了校友,断了大学的财源。所以,虽然有若干学校宣布在录取中取消考虑家族传统的因素,但大多数学校却是离不开这样的传统。
那么,取消“种族平权”的政策,让各种族在不看肤色的情况下“平等”竞争,是否可能呢?这种构想,同样是一个“理想国”。“种族平权”的重要,并不在于提携弱者。如果仅仅是帮助弱者,完全可以以家庭经济条件为标准,对低收入家庭的子弟有所照顾。这也是那些反“种族平权”的人所积极主张的。但是,美国虽然废除了种族隔离制度,各种族还是互相敬而远之,黑人住黑人区,白人住白人区,彼此的文化非常不同。如果真不考虑肤色,很少的黑人能够进大学,亚裔和犹太人可能占领校园。结果是,一些为黑人社会服务的高级工作,如律师、医生等,就没有人干了。这次华尔街的几家大公司,从生意的角度为“种族平权”辩护。最生动的一个例子是,一个黑人律师,也许当年考分不高,但他由于了解黑人的文化,在为公司打索赔官司时,特别懂得如何打动黑人陪审员的心,没有任何白人可以替代他。在诸如产品设计、广告设计、推销战略等等领域,你想在黑人社区赚钱,就得有黑人来给你谋划。
美国军方一贯以保守、倾向共和党著称。但是,美军的几大最高学府,在推行向少数族裔倾斜的政策时可谓不余其力。如西点军校,1977年黑人和拉美裔只占学生总数的0。4%,1981年上升到6。7%,如今已经达到10。9%。美国海军学院1971年干脆没有黑人和拉美裔,1981年有了8%,如今则达15。1%。空军学院的黑人和拉美裔在1971年仅为1。7%,1981年升至9。6%,如今则达到14%。美军不惜工本,大量募集少数族裔精英进入军事高等院校,并花钱特别开设预备班,帮助后进者做好学前准备。尽管如此,西点军校的黑人学生SAT平均成绩仅为119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