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之旅-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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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对你怎么啦?”的确,我体验到了她这个民族的力量与尊严。我这人平常得很,所以说没有选择你。我要带你离开这个世界,我要对你崇拜得五体投地。
这就是莫娜……舞场的红人。以前与上百个,也许是上千个人打得火热吧,现在却来找我,向我献上她的肉体。人类就是这么一朵奇异而美妙的花!你手里握着花儿,而且你熟睡时,这朵花在长,它变化很大,散发着醉人的芳香。
瞬间的工夫,我已是十分虔诚的人了。我不敢盯着她看。想着她要跟我回家,接受我给她安排的生活,真让我难以置信。我追求的是女人,到手的却是皇后。
吃饭时发生的事我是一点儿也记不起来。想必是在饭馆吃的饭吧,可能还聊了聊,还规划了一下未来吧。这一切我都置于脑后了。凿刻在我脑海里的是她的面孔,那充满深情的面孔、亮丽而迷人的双眼、洁白光滑的肌肤。
记得我俩在空无一人的街上溜达了半天。可能我就听到了她的说话声吧,她可能后来跟我说,她知道我一直渴望了解她的一切,我却一个字都不记得了。除了我们的前途,一切都不重要,都没有什么意义。我紧紧地握着她的手,与她十指交叉,与她携手走向辉煌的未来。如烟往事俱不复存,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历史如同一块大陆板块被大海深深淹没,彻底地消失了。多么神奇呀,她得救了,又回到我身边,想着这样的时刻将永远延续下去,是多么不寻常啊!珍惜她,爱护她,这是我的责任、使命,是我此生命中注定的东西。想到眼前的这些事情,我从内心,似乎从一粒小种子里有一种冲动,情绪越来越高涨,我觉得这粒种子在我的心里崩裂开来。
我们站在角落里,这时驶来一辆公共汽车。我们就跳上车,朝车厢的上层走去,坐在最靠前的座位上。刚买下票我就搂着她,热烈地吻她。车子在崎岖不平的公路上蹒跚前行,剩下我们俩依偎在一起。
突然,我看到她向四周扫了一眼,急切地撩起裙子,叉开腿,骑坐在我身上。我们在这颠簸的街道上疯狂地翻云播雨,热火朝天地干完之后,她还坐在我大腿上,充满深情地抚摸我。
我们一走进阿瑟·雷蒙德的家,大家都欢呼雀跃起来,好像他们一直盼着她的归来。克伦斯基、阿瑟的两个姐姐、丽贝卡和她的一些朋友都在场。他们热情亲切地同莫娜打着招呼,她真受不了这个劲儿。
这是值得庆祝的时刻。人们拿出酒杯,摆好桌子,举起相机。似乎每个人都说:“好,好,让我们开心地玩吧!”我们纵情欢笑,翩翩起舞,引吭高歌,倾心交谈,大吃二喝,玩得越来越开心,越来越高兴,互表爱心,心往一起想,劲儿往一处使,连克伦斯基也使出吃奶的力气一展歌喉。我们一直玩到深夜,这简直是一次新婚喜宴。新娘子挣脱了死神,回到我们中间。她又焕发了青春,花一般地盛开着。
的确,这就是我们的婚庆。那天晚上我懂了:我们拂去了历史的尘埃。
“我的爱人,我的妻子!”我俩睡着时,我自己还这样念叨着。
第21章
父亲去世后,莫娜一门心思想着要结婚,大概是要实现她对父亲临终前许下的诺言吧。每一次谈及这个事,我们都要争吵一番,似乎是我不太看重此事了。有一天,经过一番争吵哭闹,她便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她连一天都跟我过不下去了。我们没有大提箱,她只得用棕色的纸张把东西打成包,最后成了一个又笨又重的大包裹。
我说:“背着这个玩意儿走在街上,看起来就像个移民。”我坐在床上看着她忙活了半个多小时。不知为什么,我自己也把握不住她走不走。我期待着以往那最后一分钟的峰回路转……大发雷霆,号啕大哭,然后就是温柔体贴、两心相悦的和解。
可是,这一次她似乎执意要走。当她拖着那个大包,穿过大厅,打开前门时,我依然坐在床上。我们甚至都没说声再见。
前门砰的一声关上了。阿瑟闻声来到我房间,站在门槛对我说:“你可不能这样让她走了。这样太没人味了。”
“是吗?”我无可奈何地苦笑着。“
我实在是不理解你。”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在抑制着自己的愤怒。
“也许她明天会回来的。”我说。
“如果我是你,我可不敢说有把握。她这个姑娘非常敏感,而你呢,却是个冷血动物。”阿瑟·雷蒙德沉浸在道德的说教之中。其实他很喜欢莫娜,他要是开诚布公的话,他应该承认自己在爱着莫娜。
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他突然说:“你怎么不去追她?你要乐意的话,我愿意去。天哪,怎么能让她这么走呢!”
我无言以答。阿瑟俯下身子,按着我的肩膀说:“得啦,这太愚蠢了。你呆在这儿,我去把她追回来。”
说完,他冲向客厅,开了前门。我听到他喊着:“喂,喂!我要让你回来。好!快过来呀,到这儿来,我给你拿东西好不好?”我听见他非常快活地笑着,这银铃般的笑声有时刺激人的神经。“快回这儿来,他在等你,当然啦,我们都在等你回来。你何必这样呢?就这么走呀?我们都是朋友,是不是?你不能就这么离开我们呀……”
听他的语气,谁都以为她的丈夫是阿瑟,而不是我。他好像在向我暗示这个意思。
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但是,就在这短短的几秒钟里,我仿佛又看见了我最初碰到的那个阿瑟。当时是埃德·加瓦尼把我带到他家的。那段时间,他总是和我提起他的朋友阿瑟·雷蒙德,并说他天资不凡。埃德·加瓦尼认为自己能让我们两人结识是非常荣幸的事情,因为在他眼里,我也是个天才。在美不胜收的园林区的其中一幢外表神圣的豪华房子里,阿瑟·雷蒙德坐在一间昏暗的地下室里。他比我原先想的要矮许多,但他声音洪亮,待人热情,活泼开朗,我喜欢他的个性,他浑身散发着生命活力。
我马上意识到自己面前的这个人极不寻常。后来我才得知他也是怀才不遇,境况很不好。他一整夜都去外面酗酒闹事,和衣而卧,而且神经过敏,脾气暴躁。寒暄过后,他又坐到钢琴旁,嘴上叼着未抽完的烟头,说话的时候,神经质地用力弹着上音域的几个琴键。过几天就要举行个人演奏会,所剩时间不多了,所以他强制自己多多练习。这演奏会可是生平第一次呀!埃德·加瓦尼对我解释说,阿瑟从小就显示出非凡的才华,他母亲把他打扮成洛德·凡特洛尹的样子,带他走遍全国,参加一个又一个的音乐会。结果,有一天,阿瑟死活不演奏了,他得了恐惧症……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演奏了。他很想走自己的路,而且他这样做了。他变得横行霸道,暴虐无忌。他极力要把他母亲创造的那个艺术家毁掉。
阿瑟不耐烦地听着,到后来,他在凳子上转了一圈,打断了加瓦尼的话,说话的时候,两只手忙个不停。他又叼上一支烟,手不停地敲打着键盘,烟圈在他眼前袅袅上升。他想极力摆脱这种尴尬,我同时又觉得他希望听我开口说话。当埃德·加瓦尼说我也是音乐家时,阿瑟跳将起来,恳求我弹上一曲。“快点,快点儿吧。”他几乎是用一种野蛮的口气说话,“我真想听你弹。老天哪,我实在听烦了自己弹的声音。”
我极不情愿地坐下,弹了一小段。我心里非常清楚,自己弹得实在太差了。我特别不好意思,对自己的蹩脚演奏深表歉意。
“他说得很对!”他笑吟吟地说,“你应该弹下去……你很有天赋。”
“说真的,我几乎是不摸琴了。”我坦言相告。
“怎么?为什么不呢?你后来做什么?”
埃德·加瓦尼主动地解释说:“他可是个作家呀!”
阿瑟的眼睛一亮:“作家!好,了不起……”说着,他又回到原地弹了起来。他那严肃认真的表情不仅让我喜欢,而且让我永世难忘。他的演奏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这琴声明快激昂,充满深情和智慧。他忘我地弹着,已经陶醉于其中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当时弹的是巴赫奏鸣曲,而且,我从来没这么喜欢过巴赫。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停下来,还没等我们开口说话,他又弹起了德彪西的曲子,然后,忽而是拉维尔,忽而肖邦。当他弹奏肖邦的序曲时,埃德·加瓦尼朝我使眼色。序曲过后,埃德·加瓦尼要阿瑟弹奏《革命练习曲》。“哦,那种玩意儿,算了吧,我的老天,你怎么会喜欢那种东西!”他刚弹了个开头,就停下了,手依然放在键盘上,吐掉烟头,接着便弹莫扎特的曲子。与此同时,我心里很不平静。听着阿瑟的演奏,我想,如果我要做一名钢琴演奏家,我就又得从头学起。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真正地弹过钢琴,只是玩玩而已。当我开始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时,我也曾有过类似的感受,我就觉得自己对文学知识一无所知(当时我心里说:“我现在正倾听人类的交谈!”)。听阿瑟的演奏,我第一次似乎懂得了作曲家们所要表达的心声。当他突然停下来,反复弹奏一个短句时,我仿佛听到他们的声音,这种语言谁都熟悉,但我们大多数人却一窍不通。我突然想起了我们的拉丁文老师,他听了我们那文不达意的翻译后,就一下子把书抢过去,开始用拉丁语给我们大声朗读。他读得很投入,但在我们眼里,无论我们的译文如何优美,它总是拉丁语,而且没有生气;用拉丁文写作的人比他们写作时使用的语言更令人憎恶。是的,听阿瑟的演奏,无论是贝奇的、巴赫的还是肖邦的,他弹得十分和谐,过渡十分自然;一切都表现出格式、标准和内涵,没有一点儿单调、残缺和低俗。
那次见面,我脑子里还闪现着一件事,这就是他的妻子……艾玛。这是个聪明伶俐、迷人可爱的女人,她不像个妻子,倒像是德累斯顿的精美瓷具。我们一见面,我就知道他俩不和谐。阿瑟的声音刺耳,举止粗俗;她在他面前缩手缩脚的,好像他抬抬脚就能把她踢成碎片。我们握手时,我注意到她的手心湿热。她也意识到这一点,就红着脸说她的分泌腺出了毛病,可她这样说的时候,谁都会觉得她的分泌腺失调的真正原因是阿瑟·雷蒙德所致,是他的“天才”搞得她忐忑不安。奥玛拉的评价是对的,艾玛完全是只猫,喜欢得到别人的爱抚。而且,阿瑟·雷蒙德不会在这上面耗费时间的,谁都知道他是那种目的性极强的人,我就感觉到他是在强奸她。她后来也向我证实了这一点。
埃德·加瓦尼又滔滔不绝地讲着。从阿瑟跟人讲话的方式中可以看出他习惯于逢迎拍马。他的朋友都是马屁精。他显然厌恶这种奉承,但又离不开它。他母亲没有给他一个良好的开端……她几乎是毁了他。每次演奏,他都没有一点自信,弹出来的调子胜似催眠曲,而他母亲却渴望演奏成功。他恨她,他需要一个信任他的女人,希望她把他当做男人,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驯服的海豹。
艾玛也痛恨阿瑟的母亲,但阿瑟不能容忍这一点。他觉得应该保护母亲不受他妻子的攻击。可怜的艾玛!她真是进退维谷呀!其实,她根本不懂什么音乐,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她只是温柔、顺从、美丽、苗条,惟一能起回应的是性欲得到满足时哼出的愉快满意的调子。我觉得她对夫妻生活也很寡味。有时她的性高潮来了,玩得还挺满意,但这整个过程纯粹是一种兽性的活动,甚至是一种耻辱。如果性生活同步,那当然是另一回事了。
一想起性交的种种姿势,她有时就觉得这样做很掉价。阿瑟的那个玩意儿很短,且非常硬挺,是根撞墙锤。他性交起来,好像在案板上剁肉一样粗鲁,她还没来得及体味个中滋味,性交就结束了。这种肉搏急促而又短暂,有时在地板上进行;实际上,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来了兴致,什么地方都可以干。他甚至等不及她宽衣解带,这种做爱真是“可怕”,艾玛就爱用“可怕”这个字眼儿。
而奥玛拉在这方面可是个情场老手。
他心里明白该如何操纵性事。可是艾玛也不喜欢他的做爱方式,因为奥玛拉好像把他的阴茎当成一件与肉体相离的工具。当她心急火燎地躺在床上时,
他却拖延磨蹭,以激起她的欲望;他要让她感到她受他随心所欲地摆布,更确切地说,是受到他的蹂躏。可以说,只要有兴致,他随时都会干一场。他根本不受欲望的驱使,这种欲望全部集中在他的下身。由于经验丰富,他也能变得温柔有加,但不管怎么样,这并不是因接触她而温柔似水,这只是他琢磨得来的一种性技巧。艾玛认为他不“浪漫”。他对自己的性能力非常自豪,认为自己在这一点上与众不同,能把她玩得忘乎所以,她也就难以抵抗这种诱惑。奥玛拉的那个玩意儿蔫不唧唧的。他属天蝎座,非常狠毒,他像某种原始动物,潜伏在丛林中;也像某种硕大粗壮、耐力极强的爬行动物,藏匿在沼泽地里。他冷酷无情,但性欲极其旺盛;他生来就是为了性交,但在必要时,他甘于忍耐,可以年复一年地等待,然而,一旦得到你,一旦把你抓得牢牢的,他就把你一片片地吞进肚子。这就是奥玛拉呀。
我抬头看见莫娜泪流满面地站在门口。阿瑟站在她身后,双手提着那个笨重的大包。他满脸堆着笑容,他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太满意了。
尤其是当着阿瑟的面,我可不能站起来表示什么。
莫娜说:“哼,你没什么说的了吧?你不觉得惭愧?”
“他当然。”阿瑟惟恐她再摔门离开。
“我不是问你,”她怒气冲冲地说,“我在问他。”我起身向莫娜走过去。阿瑟局促不安地看着这一切,我知道,他可能会舍了性命来换得我这个位置。当我们拥抱时,莫娜转过头,伸过肩膀咕哝着:“你咋不走开?”阿瑟成了个红脸公鸡。他想蹦出几个歉意的字眼,但却如鲠在喉。他转身离开了,莫娜砰的关上门,说:“笨蛋!我讨厌!”
她把身子凑过来的时候,我产生了一种新的饥渴和强烈愿望。这次分离,尽管短暂,但对她来说是一次真的别离。这也使她感到恐惧。谁也没有允许她那样离开。她不但蒙受了耻辱,而且变得难以捉摸。
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