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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深圳没有金丝鸟-第5部分

小说: 深圳没有金丝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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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她想她可以付出一切,甚至一生的幸福。对于她来说幸福就是和诗人在一起,那时候她没有想过自己会是第三者,直到很多年过去了,她也不承认自己是第三者,心心相印相爱的人,谁是谁的第三者? 
  
  还在下雪的北京城里,他们已相恋了两个多月,那一天又是他们约会的时间,诗人和以往一样准时和她约会。他的脸平静得让她觉得空气中没有太多杂质,她无法想像在这之前的一个小时里曾经发生了多么可怕的事情,到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她永远不知道,诗人也没有机会告诉她。 
        
第22节:爱上一个诗人(4)         
  他热情地吻她之后,把她的脸搂在怀里告诉了她让她震惊的事情,他好像在讲电影里的故事情节一般,他没有在事情过后有太多的波动,甚至没有流过一滴泪,也没有出现一般杀人犯的恐慌惧怕。很多年后,林森都无法相信,那是诗人干的,是忧虑柔弱的诗人留给人世的痛,,也许这是诗人在没有写诗时唯一表现给世人的另一个陌生人吧! 
  
  她努力地企图说服自己他只不过在开跟他开一个玩笑,诗人漠淡的表情,波澜不惊的神情让她感到害怕,诗人以他的冷淡告诉她这不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一切都是真的,他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上帝啊! 
  
  她流着泪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他的目光深遂忧郁,他的眼睛里似乎有一种看不到底的深蓝,他轻轻的吻她因害怕而发抖的嘴唇,安慰她他出门前已把门关好,谁也不会想到他妻子的尸体还在床上,他要见她一面,不没有理由的,只是特别想见她一面。 
  
  她任他紧紧地抱住她,怔怔地望着他,什么也没有说。   
  一种致命的疼痛使她觉得窒息,她颤抖的身体不住地抖动,人本能里的潜意识使她紧紧的抓住他的手,她怕他会从她的视线里飞走。   
  她没问他为什么杀她,她的脑海里闪现出一幅画面:他和她在疯狂的做爱,他想吃掉她,一口一口地吃掉她,像交配的蛹一样一口一口吞掉对方,于是他在她达到高潮呻呤时便咬住她的嘴唇不放,亢奋中的她呼吸困难又无法挣扎,于是她死去了…… 
  
  在北京郊区她租来的小屋里,他们痛苦地抱在一起,他要她,她要他,痛苦是激情的催化刹,连那张结实的木床也发出〃吱吱〃的叫声。   
  那个晚上,她对他说她要帮他逃走,诗人却没有任何表示,也许他根本就没想过要逃走这么一回事。   
  第二天早晨昏昏迷迷之中睡来,她发现他早已走了,他望着他睡过的枕头凹下去的小坑里留着两根头发,一根长头发是她的无疑,而另一根粗短的头发一定是他的,她的心在那一刻刺痛了起来。 
  
  这一整天里,她一直在惊恐不安中度过,她一遍遍的读他的诗,似乎每一首诗都是表明他内心的徨彷不安,死亡占据着他大部分的空间。她不知道他大清早的去了哪儿,昨晚她说过要他逃到远远的地方,他只是深深地吻了她,不置可否,在内心深处她希望他已逃走了。 
  
  当天晚报头版头条新闻记者们把他和他妻子的照片登了出来,配上一个引人注目的标题〃诗人之死〃,她的手颤抖着,她的泪如泉水般涌了出来。         
第23节:爱上一个诗人(5)         
  一时间,京城,不,全国轰动了,京城里各家有名的杂志和作协乃至学校都在召开诗人的诗歌研讨会,甚至有人为他的卧轨自杀唱高歌。许多人在想着他自杀的原因,各方人士意见不统一,这成了一个迷。她嘲笑地读着大小报记者们写的各种文字,心里酸酸的…… 
  
  在诗人死后的第五天,有人发现在诗人的坟前有一名诗人的崇拜者自杀身亡。这一事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有关部门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调查,新闻界也发了言,各界人士要求严防类似事件再发生。林森是在阅报室里看到这一则消息的,还有她的一个好友,好友叹了口气说不可理解,林森的心又泣血了,她在衣服里面戴着一块白色丧布,她为诗人守七。 
  
  诗人走后,林森一直陷入最痛苦的悲哀之中,但她还是尽可能的不要让自己的表情暴露出来,是啊,在热恋时她怎么能想到诗人会用这个方式离她而去呢?     
  北京的冬天纷纷扬扬的下着雪,冷风吹来有种透彻的冷,诗人和他妻子合葬在一起的坟墓面前,她捧着一束百合和一束红玫瑰默默地跪着。   
  她想也许这就是她最后一个冬天了,冬天是纯洁的象征,她要和这种白色的美告别,带走的是徐志摩般爱的情怀。   
  她沉痛的闭上眼睛,拿着刀片的左手微微的颤抖,但刀片还是轻轻地划过她左手的血管,她听见血管里的血在雪地上滴成一朵朵流泪的玫瑰,或者在为她的爱情唱挽歌或者在为她叹息。那个可笑的自杀故事使她想起来不禁有点寒颤,如果就这样走了,那现在是不是在天堂里和诗人相会,她会和诗人在一起吗? 
  
  她的脸色苍白如下雪的天空,她的头脑因过分的失眠而变得茫然,刀片划过她的手后落地了,她的血有的还在沸腾,有的已经在雪地里凝结成一朵朵冰花了……   
  没有痛苦,也没有欢乐,她的心灵已被零下五度给冰封住了,她麻木了,她身体里的血流出来太多太多,滴在他的墓前,她听不到他的声音,犹如她看不见他,摸不着他的脸一样。 
  
  北风呼啸着,雪越下越大,天越来越晚了,她知去了知觉……   
  她没有死,死神拒绝收留她,一位诗人生前的好友去看他时刚巧碰上了昏迷不醒的她,她又回来了,她终于醒了过来。   
  那个诗人的好友那个从雪地里救了她的年轻医生用同情的目光看着她,说声〃妹妹,以后小心点儿。〃她哭了,如果妈妈知道她自杀一定会伤心得昏倒过去。         
第24节:爱上一个诗人(6)         
  那个年轻的医生救了她,她很感谢他什么都没有问,至始至终都是那句〃妹妹以后小心点儿〃。让她感到一阵温暖,他叫她妹妹,妹妹这个称呼使她和他之间的距离接近了,而他看起来并不会比她大。 
  
  那次自杀未遂后,她断绝了一切情感,专心攻读书本,成了那所大学里那一届毕业生中最优秀的高才生。她和年轻的医生成了好朋友,年轻医生叫苏如,他成了她在北京唯一可以说心理话的好朋友。 
  
  一年后,她毕业了,她想多陪诗人,借故说不想看到同学们送她走时的泪,要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离开北京那天,只有苏如来为她送别,毕业是她心里永远的痛,朋友们都劝她考研,或者在北京找工作,她没有犹豫选择离开,那是爱的城市,也是痛的城市。 
  
  至今,想起往事她的心还会痛,钻心的痛,与诗人的恋情让她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敢和男孩子说话。诗人的死如同一个阴影笼罩着她的世界,随着年龄的成长,人也渐渐成熟,她开始审视自己过往的感情世界,却只有泪无眠。 
  
  年轻人大多数都曾有自杀的想法,有一半以上是为了〃感情〃,她没有像别人一样认为这是一件多么羞耻的事,相反她敬佩有这种勇气的年轻人。他们当中都是对爱太真了,只有对爱认真的人才会有这种想法,哪怕是一瞬间。 
  
  当然,她是不希望失恋的人都自杀,失恋时的心甘情愿适合死,而不久一切都会好起来,那是她的真实体会,她自杀未遂,但她想那个冬天是她所有过往的故事的终结。如果她也选择了死亡,那么诗人留给她没有发表的诗作将被埋没,她也死了,还有谁会心痛的怀念诗人? 
  
  年轻时是太年轻不懂得爱情还是太年轻才会看重爱情,而爱情偏偏喜欢和年轻人开玩笑,让人哭笑不得?   
  ……   
  那个晚上,林森和〃沙漠里的白骆驼〃聊至深夜下线之后,她一直都没有再睡,她一个人痛苦的回忆往事。第二天早晨她发现她流了一夜的泪,她以为过去了那么多年,她可以忘记那场沉痛的爱情了,可是正如有一个诗人所说的生命中的东西就像天上的流星一样转瞬即逝,可是天空记得它划过的痕迹。 
  
  〃过去了,都过去了,生活得重新开始!〃她自言自语地说,天已经亮了。         
第25节:小房子里的猫步(1)         
  第四章   
  周末的下午,刚好轮班到白玉兰休息,自从她去夜总会工作后,两个人作息的时间总是不一样,难得有一个休息日碰到一块,单身女人的周末总是孤独和寂寞的,一个人在家休息林森只能无所事事地上网写文字打发。好不容易两人都休息,两人兴致勃勃地去东门逛街买衣服。 
  
  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两个人衣柜里的衣服都不少,却每每有重要约会时都发现一个重大问题,没有哪件衣服可以穿出去,这是世界上所有女孩子的共同感受。   
  市区里显得特别的喧闹,特别是在风驰电掣车辆横行的主车道深南大道上,人会觉得像脱了弦的箭。或许人们籍此也能深刻地感受到〃深圳速度〃。因为她们住在南山,虽说也是属于深圳市,但离市区却比较远,南山也没有市区热闹,相对来说南山会安静许多,安静得有点像和深圳市断层了一样。 
  
  两人下了车后,走在拥挤的人群里,恍惚来到另一个热闹非凡的世界,想想刚才挤在公车上的狼狈像不觉得对视而笑。   
  〃林森,看那里的衣服,是不是很好看?〃白玉兰指着一个服装专卖店。   
  那是一家专卖时下流行的性感风格的服装专卖店,白玉兰拉着林森的手就往服装店走去。   
  服装店是那种装饰得特别豪华的小店,店铺不大,不过明眼人一看就可以看出来店里的衣服都是价钱不菲的名牌。   
  白玉兰指了指一件真丝露背的长裙说,〃那么贵,我们有个服务员也有一件这种衣服,穿起来真他妈的高贵典雅,丑小鸭都变成白天鹅了!〃   
  〃我看看,太露了吧,〃林森把裙子往自己身上比了一下说,   
  〃是有点贵,打五折还要三千块钱呢,哎,你知道吗,她那件可是一个客人送的呢?好家伙,送那么贵的。〃白玉兰把裙子放回原处,又看了许久,很舍不得的样子。   
  林森没有哼声,她知道像她们做服务行业工作的小姐总会有客人不惜送礼物给小费的,不知道白玉兰是不是有人送过,她倒没有听她提起过,或许有,只是她没有收罢了。   
  白玉兰又看中了一件粉红色的真丝连衣裙,不过档次可就差得远了,四百多块钱一件,白玉兰这次没有犹豫的买下了,一向以节约简朴著称的白玉兰以往买衣服都几十元一件,突然出手如此大方,不得不让林森另眼相看。林森却嫌那里的衣服不适合她的品味而没有买,她还是喜欢风格简约一点的衣服。 
  
  两人去逛了几家商场,那是白玉兰到深圳以来买得最多的一次衣服,林森开玩笑说:〃去了夜总会,见的世面多了,花起钱来就是不一样。〃   
  〃那当然,你不经常光顾那里你不知道什么是当今最时髦的,你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生活的。〃   
  白玉兰得意地提着她的新衣服说,她因为今天买到了那么多漂亮的衣服而兴奋不己。         
第26节:小房子里的猫步(2)         
  林森笑了笑,看了看她手里帮白玉兰提的衣服,说〃你别臭美了好不好?你瞧你今天买的衣服全都太露了,不怕男人围你团团转?〃   
  〃林森,你说什么,别那么老脑筋不开放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再说了,现在不穿等以后老了再穿吗?〃白玉兰把手里的衣服朝林森打去,两人笑作一团。   
  回到出租屋,白玉兰迫不急待地站在宽衣镜前一件一件的换新衣服自己美美地先欣赏了一番。   
  林森也试着自己刚买的一件乳白色的秋裙和一套淡黄色的休闲装,还打开电脑放了音乐,在音乐的浸染下,两人像时装表演一样在客厅里走猫步,逛了一个下午的街后的酸累全都飞到九霄云外了,最后两人还不过瘾,又把彼此的新衣服都互相穿了个遍,过足了瘾。 
  
  正当两人对着镜子比划乱作一团时,门铃响了。   
  林森去开门,见是王梅,很惊讶,那天分手后她把她的住处告诉了她,想不到她今天会来看她,她把她介绍给白玉兰认识。   
  白玉兰惊奇的发现王梅穿的裙子是她在服装店里爱不释手又舍不得买的那款真丝连衣裙,她不由得夸赞了起来。   
  〃这裙子是在香港买的,料子和深圳卖的不一样。〃王梅说。   
  〃真的不一样,林森,你摸摸,比我们今天在东门见的那件舒服多了。〃白玉兰不由得摸了她的裙子起来。   
  林森笑着点头同意她的话,给王梅倒了一杯水,白玉兰的兴趣却全都转移到了衣服上来,她要王梅帮她看她今天买的衣服哪件穿起来更好看一点儿。   
  王梅对衣服比她们两个都很内行,细细地点评了白玉兰的衣服,说得白玉兰直点头。   
  〃林森,我今天终于明白了,我买的衣服全是破烂,没一件穿得出去。〃   
  白玉兰有点泄气地把新买的衣服往沙发上一扔对林森说。   
  林森一直坐在旁边看她们两人在评说白玉兰今天买的衣服,心里觉得好笑。   
  〃那就送给我好啦!小姐我全盘接受免费处理你的垃圾,这可是我帮你提回来的哦!〃林森把白玉兰的衣服抱在手里看了又看,自己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梅子,你不会是做服装的吧?说起来头头是道?〃林森疑惑地问。   
  〃以前做过时装模特,所以对衣服比你们就要挑剔得多了。〃   
  王梅对于自己今天那套衣服是很得意的,那可是她从香港花了五仟港币买回来的深圳今年最流行的裙子。   
  〃哇噻!〃白玉兰有点夸张地叫了起来,这下轮到王梅不好意思了。         
第27节:小房子里的猫步(3)         
  〃你做过时装模特?是不是很好玩?〃林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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