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2-我就不信你不爱我-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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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高强之所以号称“烂女杀手”,因为他就是一个风流潇洒的情种,喜欢他的女孩也大概如此;老三白文生本身就是一个色狼才子,所以才会有很多喜欢诗词歌赋的少女投入他的怀抱;老四谢小锋英俊年轻,所以才会颇受大龄女性的青睐。
总之,人以群分。
而我,由于没有任何惊人的地方,所以只能在市场的夹缝中求生存。一直被认为颇有些怪异和邪气的我也一直客观的认为:喜欢我的人绝对不正常。但是,不正常的人我怎么能够喜欢她呢?
我已经得到赵总的充分信任了,但春意再浓也不能让我忘了巧巧。我知道她得的是相思病,其实我们是同病相怜,而且,我愿献身做她的药。
“别做美梦了,怎么可能呢?” 经理办公室里传来了马思的声音。
“其实,只要策划得当,第一个月全市达到50万的销售额是完全可能的。”赵经理很认真的说。
春风核酸就要作为新产品全面上市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春风能够茁壮成长一举成名。
上市广告文案的策划以及迷人的赵春意经理,渐渐减轻了我对巧巧的思念。其实我知道,思念也枉然,像我这样的人也敢和李俊杰竞争,唉!
第二章不病才怪(2)
都说失恋是成功的促进剂,我同意这个观点。
我开始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我试着用营销学上传统的“4P”理论来为“春风核酸”定位。
在我看来,营销跟追女孩子的道理大抵相同。
传统“4P”之一为产品。春风核酸本身就是一个独特的产品,市场上这样类型的产品还少之又少,所以一定会取得它独特的市场地位;就像我也是一个独特的人,像我这样的人也少之又少,一定会取得独特女孩的青睐;但希望此人不是孙月月;
之二为价格。我建议春风核酸采用撇脂定价策略,即高定价,市场价格甚至要高出成本好几倍;这就好像一个人本来没有那么优秀,却高傲无比,从不正眼看任何人(当然,前提是他眼睛没毛病);从不笑,每句话不超过十个字,比F4还F4,不了解的人一定以为他指不定有多酷,有多高深;就像《大腕》里说的:不求最好,但求最贵。东西越贵身价越高;同样,在适当的范围内,对女孩越好可能她越烦,而对她越冷漠反倒越容易成功;
之三为促销。一般来说,对于一个新产品,尤其是敢于采取撇脂定价的产品,在刚上市时一定要大促销,各种媒体水陆空协同作战,以求给消费受众以印象和求得一定知名度,成名之后再减少促销力度,做提醒性的广告和销售促进;追女孩也一定要这样,开始时要大追特追,追到她烦,然后突然冷却,这女孩十有八九受不了;
之四为渠道,也就是通过什么方式去卖产品。春风核酸要在全市铺开摊子,所有大药房全部上货,而且,售货员的提成要比其他产品高。这就好像追女孩时要尽可能的和她接触,没有接触就没有机会;另外,要努力和她身边的人搞好关系,事实证明,给售货员的提成越高,产品就卖得更好;同样,女孩身边的人对你印象越好,追成她的可能性就越高。
营销如追女人,真正高明的营销不是死乞白赖求人家买自己的产品,而是让顾客主动上门求货;
真正高明的泡妞不是死缠烂打求她跟自己好,而是让她苦苦相逼甚至以死相胁非要你做她男朋友(嘻嘻,这可能吗?)。
赵春意是个极不一般的女人,她的魄力、眼界和胆识让男人汗颜,更可怕的是,她居然还是一个貌若天仙的女人。
春风核酸正式上市了。
这是老赵经理生前数十年精力的结晶,今天的小赵经理听信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的建议,居然选择了淡季上市;并且,每盒定价599元,超出成本4倍;并且,仅为了打开本市市场,第一个月打出广告预算120万。
突然有一天,老百姓发现铺天盖地都是春风核酸的名字,上市那天,所有稍有影响力的报纸全都有一个整版写着大大的标题:
“克隆一个健康的你!”
广告中指出核酸是用来修复基因的,而基因是人类健康的大问题,正是基因在幕后操纵你的生命,修复基因其实就是再造一个你。
任何人都没有底,能不能成功。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每天臭汗淋漓的跑各个药房,询问和观察销售情况,然后到各个媒体去发广告。这种状况像极了一个人竭尽全力去追求一个女孩,但却不知道她对我究竟什么态度。
春意人比黄花瘦,她几乎天天工作16小时;马思则几乎充当了所有大药房老总的马子,整天陪吃陪喝,为春风核酸渠道的畅通立下汗“马”功劳。
偶尔,我也会想起巧巧,不就是扁桃体发炎吗?怎么还不来。但这种思念很快就被淹没在春意的“光光,今天的销售怎么样”里了。
1个月过去了。
我们开始计算上市第一个月的销售额。一个月,一共只卖出了1000多盒。我突然高呼起来,1000多盒,每盒599元,销售额其实就是60多万,比预
想的50万还要高出好多。而且,由于成本太低,利润大概也有40多万。
更让人兴奋的是,每天的销售都在上升,随着保健品旺季的到来,销售的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哈哈!
这种成功是个意外,就像追女孩子一样,根本不用自卑,你没追怎么知道不成功呢?
第二章不病才怪(3)
但是我此刻体会到了好景不长的含义:就要开学了,我要回学校了。可惜我仍然没能看见巧巧的模样。
赵经理设宴款待营销部全体人员,也顺便为我送行。
春意今天的扮相颇为撩人,披肩长发,中等高的红鞋,淡妆,我越发感受到了成熟女人的魅力。只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穿的是长裙子,我倒希望我的假期和她的裙子掉换一下:假期越长越好,裙子越短越妙。
我还是学生,辅导员要求的应该是学生不能喝太多啤酒,于是我谨遵师嘱,没喝啤酒,而是狂喝白酒。
这个假期对我来说刻骨铭心,我对营销的理解又深了许多,我开始理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其实,真正的学习方法应该是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回到理论,只可惜目前我的爱情只有理论尚无实践。
春意醉得很迷人,其实她本身就可以让人醉。
员工们相继退席离开,连马小姐都走了,只剩我和春意。我和她都是半醉,但加在一起就是一个人烂醉如泥,另一个清醒无比。
“我送你回去吧。”说这话的居然是春意。
“那怎么行呢,我送你。”这点礼节我还是懂的。
“我不放心你这么晚回去,不怕女流氓劫你吗?”
“我怕女流氓不劫我。”其实能被女流氓劫也是一种荣幸。
开车是不可能了,安全第一。
在微风中,我和春意踉跄着走在街上,其实我没醉,只是在偷偷的想在我心中,披肩发和噘噘嘴哪个更重些,我肯不肯抱这“三块砖”。
她抱住我的肩膀,我一手扶住我的大黑边眼镜,一手揽住她的腰。酒精麻痹不了我的色神经,我感觉到一种女人才有的柔肉。
酒精可以让人的胆子放大。老二经常跟我说:女人不醉,男人没机会。还记得有一次才女杀手白文生同一位酷爱文学的女生同去喝酒顺便研讨国际文坛大势。那女生果然喝下不少,基本上醉到可以给男人机会那种程度了,谁知为劝那女生喝酒,老三自己先以身作则,喝了两斤多白酒,外加几瓶啤酒。结果是两个人不省人事的躺在距离某宾馆只有十几米的草地上睡了一晚。醒来之后天已经亮,才女杀手连呼喝酒误事,并起誓式的仰天长叹:曾经,有一个不省人事的女孩躺在我的面前,我却没有珍惜,等到天亮时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让我和她再喝一次酒的话,我会……
“你笑的样子好有魅力。”春意醉酒时还不忘调情。
“我不笑时就没魅力了?”
“哈哈哈哈,我要……,我要……”
她“要”得我心惊肉跳。
“我要你送我回去。”
原来只是要这个呀,我略有些失望。
两个人漫无目的的乱走,其实我又不知她家在哪里我却走在她前面,而她在后面抱住我的腰。孤男寡女在一起时男的总爱把女的往黑暗的地方领,这是不是也是男人的天性呢?
春意很瘦,但我身上还背了个书包呢,要不我真有一种背起她的冲动。
奇怪,为什么我总觉得后面有人在跟着我,哎呀不管那么多了,大夏天的还能遇见抢劫的不成。
“春意姐,打电话让你老公出来接你吧。”
“老公?我哪有时间找什么老公啊,光光,其实我真的很高兴,开始时还真就没瞧得起你,但是你不错,不错啊。”
能连续说我不错,看来她真的醉了。
“光光,我家就在前面,咦你怎么老往后看啊,谁在后面啊?”
“没有没有,我以为有人跟着咱们呢,不是我看错了,人家是过路的。”
第二章臭流氓
春意的家弥漫着女人的味道。
“你的胃还痛吗?”春意的温柔却让我更坚硬。
“如果没有你,我可能会痛。”
“你真的还没嫁啊?”我诧异。
“嫁了,又离了,那男的是看中了我老爸的钱。”
“真可惜,其实换成是我,我宁愿不要江山要美人。”我替那个男的扼腕叹息。
“我好多了,谢谢你啊光光,你去洗个澡吧,把我背到楼上一定热了吧。”
我?洗澡?
“愣着干吗?去呀。”
电视里都这么演,女主人公一提洗澡准没好事儿,不,是准有好事儿。
艳遇?自作多情?
我?
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今天要柳下不惠,要痛失童贞,―――痛,不是痛苦的痛,而是痛快的“痛”。
我马上自编了一条脑筋急转弯:对于世界上大多数男人和少部分女人来说,失什么不仅不痛苦反而会开心?
答案当然是“失身”。
只是我没那种命,这太突然了。
春意好像支撑不住似的倒在我身上,当时她的嘴离我的嘴只有零点零一公分,我却做出了一个让我今生都后悔不迭的选择,四分之一炷香之后,那张嘴的女主人离开了我。
“赵姐,我家里人还等着我呢,再见。别忘了多喝点热水。”
天上掉了一个馅饼居然砸到了我脸上,估计连天上扔馅饼的神仙都有点后悔。
我知道错过一次就会错过一生,但这样的艳遇错过就错过吧。
我逃出这个豪华小区,心中略有一丝悔意,但心情舒畅了许多,肩膀上也轻松了许多,一想哦原来书包落在春意家了。正想去取,却突然在0。01秒内心脏遭遇了剧烈的刺激,黑夜中有一双恶狠狠的大眼睛盯紧了我,来人并非传说中的女流氓,却比女流氓更恶毒百倍,更让我不寒而栗。
“月月,你,怎么在这啊……”
“13分钟,还成,可能没干什么坏事。你小子现在怎么了,命泛桃花啊,艳遇不少啊,先是那个胖妞,今天又是个瘦的。”
“月月,其实你误会了,那天我和巧巧其实去实习了……”
“你误会不误会跟我有什么关系,今天我可不是跟踪你啊,我是偶然遇见你搂着一个女的,出于好奇心才看看你们俩干什么。”
“怪不得我老觉得后面有人呢。”
“真有桃花运。”
“不是,那是赵经理,产品刚上市她高兴喝多了,我……”
“古来芳饵下,哪个不钓钩啊。”月月到底是中文系的,粗俗归粗俗,可该整词儿的时候就能整出词儿。
孙月月今天还是穿了一套短裙,看上去挺性感,
“月月,你今天真漂亮。”我第一次这么违心的恭维人。
我看得出来她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但是却突然睁大了眼睛:
“王光光,哦,我想起来了,你进去的时候不是背着个书包吗?你书包呢?”
“哦,我落……”
“我知道了,”月月的大脸气得直发抖,“王光光我以为你是正人君子准备回家呢,现在看来你肯定不是准备要走,因为你包还放在人家呢。”
“我正要回……”
“算了吧,你要去买东西是不是,没看出来你这个臭流氓,那天你没买成那东西是不是,现在那个女的让你出来买那东西,没有那东西你们就做不成坏事是不是?”
“我没……”
“恶心,臭流氓!”
第二章梦里的脸庞
梦里居然全是巧巧的脸庞。
我呆呆着回想着昨夜,唉,如果巧巧没病,那么一定是我送巧巧回家,就不会发生这种事;说不定还是我和巧巧发生这种事。都怪那个花心李俊杰让巧巧伤心。但是,巧巧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呢,肯定不是恋爱关系,但巧巧却痴恋李色狼(我就说他是色狼)。这也正常,任何一个眼睛正常的女人都会这样做;如果痴恋的对象是我,那么对方一定高度近视。真是这样的话,那孙月月岂不是盲人?
决定去看巧巧。
经过多方打探,我知道巧巧居然还住在医院里,那医院可要遭殃了。
第一次送女孩子花。
想起以前网上流传一句已经过时的话:如果知道一个女孩不喜欢你还送她花,叫浪漫;如果明知一个女孩喜欢你还要送她花,就叫浪费。
我送巧巧花是浪漫还是浪费?我手拿那束百合边走边想。
透过鲜花,我一眼就认出梦里的那个可爱女孩。
“嗨,王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