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霓小集-第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思忖。
“乡土”到底是什么?稍稍长言,或者可以说成乡风土俗。乡风土俗,
岂不“土”气乎?仰慕“洋”风的,自然避席而走。但因沾了“帝京”的光,
或许就还能垂顾一眼,也是说不定的。其实,“帝京”的实体,也仍然是一
个人民聚落的“大型”物罢了。一个小小聚落的“乡土”,却也是很值得为
之作“记”的呢!
我打一个比方。譬如这“庙”之一物,今天一提起它,想的大约只是一
个“迷信象征”。事实上并不是这么简单的认识论所能理解说明的。如果他
一乍听庙和社会密切相关,会惊骇诧异或嘲骂其“荒谬”“错误”。因为他
不知道中华民族的文化历史,我们的老祖宗们,凡是聚落之点。必先有一“社”
(也许设在一株古树之下),群众有事——祭祀的、岁时的、娱乐的、商议
的、宣传的。。都以此“社”为“会”众之所。从这里发生出一系列的文化
活动形式。后来的庙,就是“社”的变相遗型(众庙之一的“原始体”叫土
地祠,就是“社”了)。庙的作用,远不只是烧香磕头一类。应当想到:建
筑、雕塑、壁画种种艺术,都从此地生长发展。唱一台戏,名曰“敬神”,
其实“娱人”(“心到神知,上供人吃”的俗谚,深通此理了!)。而戏台,
总是在庙前头的,其实是农贸市场和节日文娱演出的结合体!所以鲁迅先生
早就指出,这是中国农村人民一年一度的唯一的一种自创娱乐形式,把它当
作迷信反掉了,则农民们连这么一点快乐也就没有了!——讲“乡土”,其
中必有与“庙”相关的事情,这是我敢“保证”的。这些事,难道不值得我
们思索一下吗?
我们常说“人民的生活”这句话。其内涵自然有科学表述,今不多及;
然而假使人民的生活当中不包括我刚才叙说的那一重要方面,那么这个民族
(伟大的民族啊!)还有什么“意味”可言呢?这个民族有他自己的文化历
史,有他自己的乡风土俗,这如不是一个民族的一种标志,那什么还是呢?
历史的时间长河是望不到尽头的,时代要前进,科技要发展,文明要进
化,社会要变迁。。但不管怎么进展变化,中华民族的根本质体与精神是不
会变“土”为“洋”的。以此之故,后人一定要了解先人的“乡土”,知道
他们是怎样生活、为什么如此生活的深刻道理,才能够增长智慧,更为爱惜
自己民族的极其宝贵的文化财富,对于古今中外的关系,才能够认识得更正
确,取舍得更精当,而不致迷乱失路,不知所归。
如此看来,为燕京之乡土作记,所系实非细小。以“茶余酒后,谈助可
资”的眼光来对待它,岂不浅之乎视之了?
开头我提《帝京景物略》,此书确实不凡。但它以“景物”为主眼,除
“春场”等个别条目,记“乡土”的实在不够丰富。如今云乡兄的这部新书,
大大弥补了前人的阙略、长期的空白,使得我们不再兴惘然之慨叹,其于后
来,实为厚惠,不独像我这样的一个人的受贶良多而已也。
云乡兄的文笔亦佳,使刘、于二公见之,或亦当把臂入林。这也是不可
不表的。
我草此序,极为匆促,不及兼作题咏,今引前年题他的《鲁迅与北京风
土》的一首七律于此,也算“义类”相关吧:
至日云鸿喜不遐,春明风土系吾家。
轮痕履印访南北,酒影书魂笔整斜。
霏屑却愁琼易尽,揖芬良■墨难加。
揩摩病眼寒灯永,惆怅东京总梦华。
1984 年6 月13 日
《红楼梦辞典》序
《红楼梦》(《石头记》)传抄问世之后,到乾隆末年便有“红学”专
著出现,其中已经包括着对于个别词语、典故的寻绎与解释。清末文士杨掌
生,自言多年留意疏记《红》书中所见典章、制度等条目,引据书册,以为
笺注,积至二千余条。旧日(亚东图书馆“新式标点”排印以前)坊间流行
本《红楼梦》(又称《金玉缘》),卷端列有多项“附录”,有一项叫做“音
释”,就是把《红》书中的新鲜冷僻的字眼,摘出而注音加释。这些“事例”,
表明了读《红》之人需要注解以为之助,而且早已有了“辞典”的滥觞和先
河。本辞典正是从此一源流发展而来。
以上举了三种往例。我觉得这个“三”也并非偶然之数。在我看来,《红
楼梦》这部书的内涵和性质决定了以上三种注解的必然产生。试为分疏,以
明斯义:
曹雪芹一生穷愁著书,略与太史公所写的虞卿相似,可是他单单选取了
野史小说作为表现形式,而当时小说的主要读者对象是“市井之人”(即鲁
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说的“细民”),雪芹在书的开头就明白无误
地点出了这番意思。这就决定了《红》书的通俗性质。大量口语的运用,超
越了以往的同类作品。而这些口语,向来是缺少“定字”的,因此脂砚斋常
常赞赏雪芹为这些俗语审音选字的才能(如“冷风朔气”的“朔”字①),或
者径行指明某字出于《谐声字笺》(如“■”字①)。这些,可说是全为“市
井”“细民”而设,并不是给学士鸿儒们看的。这一类词语,不妨说是构成
《红楼梦》语言的主要“成分”,自然是辞典选设词目的重点。
这一类,虽属日常习用惯闻之语,也因时代、地区、场合等条件的改变
而需要注释。如“理论”一语,是“理会”“留意(筹思、处置)”的意思,
“不理论”就是“无心、无暇去管顾(人或事)”。这要注。“罢了”一词,
如只注成“完”、“已”、“休”等字面义,则完全不能体现它在《红》书
中的实际用法,其口吻神情,随文而异,含义丰富。如宝玉对某人某事之“也
只得罢了”是说他无可如何,只好放过去。若贾母见了某一事物(如食品、
菜肴)而说“这个倒罢了”,那却是对它的很高的评价(实意是“也行了”
“也过得去了”)。这些当然更需要注。再如“白”这个副词,一般只知道
有“白说”、“白费”,即徒然枉作之义,可是如果你拿这个意思去读曹雪
芹的书,便不能到处通行,——等到你看到本辞典对这个“白”字的解释,
你当会暗自惊讶:原来它有这么多种不同的含义和用法!而这些,你在一般
辞书中大约是找不齐全的。
由于历史时代的推迁,以及社会条件(地区、民族、阶层、家庭、职业
等)各异,古代作家使用语言往往有他自己的特点和规律。例如曹雪芹指称
某些人时多用“一起”,而不常用“一伙”、“一群”。他写下的口语,如
① 口语俗谚中的某些字音,并非有音无字,可以随便乱写。本字冷僻,俗常往往以他字充代,例多不可胜
举。此处所涉,是一位文学家如何“处置”这种困难的问题,而不是指语文专家考定“本字”的那种治学
之事。
① “■”,今通作“逛”。《谐声字笺》,其具名、作者、年代,请参看拙著《红楼梦新证》第七章《史事
稽年》。曹雪芹时代的一些字体,如“一淌”的“淌”,今用“趟”;“狠是”的“狠”,今用“很”,
等等,为数不少。今日铅字排本皆已改用通行体,其迹遂不复可见。
从语言学角度去看,已属近现代范围了,可是你在《红》书中找不见“现在”,
而总是用“这会子”;找不见“行不行”、“可以”、“与否”等字样,而
总是用“可使得”、“使不得”。你也绝不会找见目今文艺作品中大量使用
的“不过”,而总是用“但只是”。。。这些未必都能在辞典中获得显示,
但是研究《红》书语言的人,却不能置而不论①。
嘲骂坏女人,如贾府中人问智能儿说“你师父那秃歪剌”如何如何,这
里的“歪剌”乃“歪剌骨”之省略语。表示忽然、蓦然意思时,说作“忽喇
巴儿”。这类词语,记得像《长安客话》这种书都有记载,是北京地方土语,
来源甚早(疑心或与金元等时代少数民族语言有关)。这自然更需要注解。
还有一类词语,似乎辞典之中无收录的“合适地位”,但又容易为读者
(特别是译者)忽略和误解。如“我说呢”,意思近乎“啊,原来如此”或
“这就无怪乎了”。又如“可是说的”、“可不就这样罢了”、“可不是”、
“可是呢”,这些“可”或“可不”,都不是今天用法中的转折词义。假如
将“可不是”译成了“但非”之意,岂不是一个笑话。关于这一类,辞典如
何处置为宜,我还拿不准,或许注一注也还不算多余吧。
我想,在典章、器物、服饰等“名物”词条必须收录之外,上述这些词
语应当受到特别的重视。
如上所云,既然《红楼梦》读者对象是市井小民(大约相当于今日所谓
“一般群众”之意),可知此书虽是以叙写两府一园为主,其所涉之社会面
却是十分之广阔。在这一意义上,才出现了“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这种比
拟措词。这意思倒是不差的,只不过前面须加“清代”二字方可。书中写到
了各种社会生活,各个层次,各个角落,作者曹雪芹真好像一个“无所不在”
的全能者,他从诸多的方面和角度,记载了那些人与人的关系和礼数、风俗、
习尚、言谈、举止。这些,绝大部分随着时间消逝而不复存在了,连杨掌生
那时候都已感到需要疏记了,何况在这“世变日亟”的百年之下的今天。这
层道理最明显,最无待烦辞。应当为之补说几句的是,为什么单单《红楼梦》
具有了这个“百科”的性质?别的小说自然也有一些,但总比不过它,这道
理安在?其原因之一,就是这部“野史”的性质使它具有更多的“史”的意
味和色彩,其间的形形色色,可谓之“历史万花筒”,极其丰富绚丽。它的
万象森罗,遂使《红楼梦辞典》必须具备另一特色:应当注解这些已经消亡
和正在日益消亡的以及实存而形异或名存而实亡的历史事物。
《红》书开卷不久就写英莲去看“社火花灯”。社火是什么?“火”与
“灯”连,既同属元宵之景,很容易混为一事。一个英译本就是如此理解的,
而不知社火就是“过会的”(迎神赛会的“会”),亦称“社会”,火即“伙”
字,它是民间的舞队,高跷、龙灯、旱船。。种种不一。它们巡回表演,也
“撂场子”,有舞蹈,有音乐,也有歌唱(另一英译本将“社火”译成“哑
剧”,也不尽恰当)。这个,单看时若是不懂,倒也无关宏旨,“不伤大局”,
可是毕竟是“不求甚解”之风,而且妨害了译本的准确,总是一种损失。“祖
母绿”是宝石名称,原是记音(有几种不同的记音法),与“奶奶”无关,
①
例如在一般文例中,“命”和“令”都属上对下的用语,但《红》书中写门子“不令”贾雨村(知府)
发签,凤姐“不命”贾琏进入贾母居室,就与常例有异。说曹雪芹此处用字法“不通”,恐怕也是书生拘
墟之见。脂批中出现“因命芹溪删去”等字样,遂有据此以断批者乃雪芹之“长辈”云云,其为泥古而昧
今(雪芹、脂砚等人之“今”),亦可引以为戒。这些,在辞典中似难一一具列,因附说于此。
而一种日译的某书竟把此词的“祖母”当作奶奶属于“上句”了,“绿”字
分割使入下句。贾宝玉题咏潇湘馆,说是“秀玉初成实”,这“实”是指“竹
实”(也叫竹米,好像是竹子结的籽粒,传说凤凰以此为食),却被人当作
了“果实”。元春卤簿仪仗中的“冠袍带履”,是四样礼服,但也有的竟把
履认作“拖鞋”。诸如此类,也难悉数。辞典对此,都应该予以确解,庶无
传讹沿误之弊。
这类历史名物,也构成了本辞典的一个重要部分。一个时期以来,有一
种评论意见常常指出,《红楼梦》是文学作品,不是历史记录,两者不可混
淆。这其实是多虑了,而且似乎不大明白我们中华文化史上还有自己的民族
传统的特点更应首先留意,这就是我们的一部几千年文学史上“文”与“史”
的那种丰富而微妙的联系关系。小说,今人(特别是只讲西方文艺理论的)
目之为“文学作品”的,古人则目之为“野史”。我国古代小说原是史的一
支,所以正统史家曾讥嘲《晋书》、南北史等都是“小说”,这在《史通》
与《通释》都可看得十分清楚。与雪芹同时的学者章学诚则主张“六经皆史”,
并评论《三国演义》的“七实三虚”。。我们的古代小说作者,是在这个传
统观念下执笔写作的。至于《红楼梦》,更是如此,它有意地隐去了“朝代
年纪”,可是杨掌生却单单为它疏记二千余条历史典实之类的注解。有心之
士,对于这种种文学现象,当会引起深思而寻绎其中道理。辞典中的这一批
历史名物词条,虽然已是散碎的罗列,但毕竟还能让人看到在其“背后”,
隐隐约约,另有一条中华文史传统的线索。
美国的比较文学家兼“红学家”蒲安迪(Andrew Plaks)教授,在撰文
论述中国的长篇章回小说时提出,传世的这些部名作,形式上好像是继承了
自宋代以来的“说话(说书)”的传统,而其实却都是出自文人的手笔,两
者是很不相同的。我认为这一见解很有眼光,而这个事实也是很重要的文学
现象。不懂这一层道理,就会把一些问题搅乱①。但我想在此补充一点,就是
曹雪芹这个“文人”,既有中国历代文人的共同特点,又有清代满洲八旗文
人的更大的特色。忽略了这后者,也会将《红楼梦》拉向“一般化”,抹煞
它的许多特殊性质和风格。这种文人的文化素养加上特性特习,就使得《红
楼梦》带上了极其浓厚的中国文化传统的奇妙的色调和气质,风格和手法。
假如不能理会中国汉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