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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别笑+我是高考零分第二季-第3部分

小说: 别笑+我是高考零分第二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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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的小强(不是蟑螂),是我初中同学,没有读高中就去北京打工了。年底回来时头发变了颜色,真是五颜六色的,而且最酷的是头顶的头发都能直直地站起来,很是精神抖擞。他这造型,吸引了村里甚至是邻村很多少女姑娘的目光,眼里全是那种羡慕和暧昧的神采啊。刚过年,听我妈说,就有人给小强介绍对象了。我妈说的时候,看得出眼神里也尽是羡慕。后来我知道,小强不过是在城里的郊区发廊里做小工,给人家洗头什么的。即使这样,在我们村里尤其是年轻人都很羡慕,不到正月十五,我们村里一半的小伙子头发都披上了颜色,据说是坐车到县城里专门染的,花费好像快100块了,乖乖,够我一个月伙食费了啊。我没有动过这脑筋,因为我家里穷,同时学校也不让这样打扮,我是个好学生啊。

还有就是二妮子,是我们村长的最好看的一个姑娘,小时候我还喜欢过她呢。她高中念了一半就辍学了,后来去了深圳,真够远的啊。过年回来时人更漂亮了,而且大冬天的也穿着短裙,这在我们村里绝对是开天辟地的事情。最关键的是,她出手变得分外阔绰,听说她还请她七八个不错的姐妹到县城最好的饭店里狠狠啜了一顿,花费传说在1000多块。虽然我知道当官的有钱的人一顿饭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可是在我们村这可以说是个天文数字了。自打这事后,我看到二妮子尽是仰望的感觉了。尽管村里有传言说,二妮子在深圳干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可是现在人都是笑贫不笑娼,就连二妮子的爸妈还有弟弟都在村里挺直了腰板,一时尽显得分外妖娆,就差如此多娇了。过完正月十五,我们村十几个姑娘都跟着二妮子滚滚南下了。

再有就是二黄狗了,因为他排行家里老二,头发奇黄,所以村里人都这么叫他,我也不知道他真实名字,哪怕是小名也不知道。二黄狗在县城里做事,具体做什么人们众说纷纭,有的说给人家当保镖,有的说专门给别人要账,有的说是收过路费,反正都是比较强悍的活,普通人是不敢想的,也不敢问。二黄狗在我们村里很受人尊敬,大家说话都显得那么的小心翼翼,生怕一句说错了,给二黄狗把脖子给咔嚓了。也许就因如此,二黄狗是我们村很多小伙子的偶像,能跟二黄狗称兄道弟天天喝酒的,地位都飙升的到了令人恐怖的程度。听说前些天二黄狗竟然买了一辆十多万据说是捷达的汽车,在村里成为了第一个拥有四个轮子专门供人享受的交通工具。

这就是我们村的时尚,我慢慢品味,心里好复杂。不知道自己如果考不上大学该怎么办,即使考上了,又该干什么。老师,您说呢?

点评:你最不该得零分,因为你说的是实话,而且是大实话。可能是阅卷老师是城里人,不知道农村的苦吧。苦了你了。让一切苦难都滚蛋吧!

杏花岭的时尚

在爸爸的老家杏花岭,流传着这样几句顺口溜:

杏花岭呀

好地方

人也杰呀,地也灵

山川那个秀美,绿水那个常流

杏花岭的人都很时尚

家家都在攒钱买彩电

有彩电很有面子

有面子就很时尚

去年冬天过年的时候,我们一家回杏花岭。当58岁的老村长见我拿着一个MP5的时候,就撇着嘴说,小狗蛋,你这电视早就该淘汰了,太小啦!俺们村儿二傻子家的彩电都比你这城里人的大!

村长大叔,你们都很时尚啊!我说。

哈哈,是啊!村长大笑,很时尚,所以就很河蟹!

看见没,家家户户都喜欢看新闻联播,关心关心国家大事,我们的村子呀,有希望!

村长的笑声未落,我便听得“Biu”的一声,一块石头飞奔向村长的脑袋。

“小李飞刀就是这样扔刀的,妈的,很时尚!帅死啦!”两个小孩子扎着高高的马尾辫从我身边掠过,我好像还听见她们说:这城里人拿的电视真小,肯定是过时了

点评:怪不得你得零分,首先字数都不够800。还有,买彩电这种过时的事儿你也好意思拿出来说?现在都什么时代了?甚至连彩电这个词都没有了,你们老家真是个神奇的地方。

重庆卷:我与故事(1)

生活有很多故事,你可能是故事的参与者,也可能是故事的聆听者,也可能是故事的评论者,作文要求字数800字,立意自定,不得抄袭,不得造作。

沙漠奇遇记

话说,这是一个女子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乱世江湖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黄沙万里飞扬的故事,这,其实就是我的故事。

那日,我正在家中看书,却不知从哪来了一股极其巨大的力量,将我吸进了一个我从未去过的地方。

我吃力地站在沙丘之上,极目望去,尽是一片苍莽浑厚的黄,风沙呼啸着,卷起我与这沙丘之上所有人的衣袂。等等!所有人?这沙丘上,有几个人?我定睛望去,只见昏黄的风沙中,除了我,还站了两个穿着怪异的男子!

他们其中一人,见我也立于沙丘之上,立刻抽出腰际一柄锋利无比的剑。薄如锡纸的剑壁在昏黄的沙漠中折射出刺眼的凌厉银光,晃得我眼一花,慌忙用手臂遮住双眼。只听那人一声呵斥:“来者何人!”

另一位蓝衣男子,温润如玉,微微眯着眼睛笑道:“大哥,莫要动剑,吓坏了这位姑娘,可不是我们男人的作风。我去问问就是。”

于是,这般好听柔和的声音,就是这样飘进了我的耳朵:“姑娘,苍黄沙漠,你独自一人怎会在这里?之前,我和我哥好像并未见过你。”

“呃 我也不知道,我正在看书呢,就被一股力量给吸到这了。”我放下手臂,只见眼前的男子俊朗非凡,如水般的眼眸,笑意盈盈。

“既然这样,那,说明姑娘与我们乃是有缘人。不如,就随我们一起上路吧。”蓝衣男子略有所知地颔首,微笑。然后他转头,对着不远处锦衣玉帛的男子比划了些什么,那男子便收回了剑,朝我们走来。

多年后,我并不曾料到,这样一个总是微微含笑的温雅男子,竟在我今后的生命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记,而那个印记牢牢刻在我心底,永远不曾磨灭。

再说另一位男子,星眉剑目,气宇轩昂,棱角分明的脸庞,冷峻得仿佛不闻人间烟火。

我们一行三人,徒步行走在沙漠之上。久久,我才知,他们是要去敦煌,那个苍黄大漠里,古道上最重要的一个古城。至于为何要去敦煌,我没问,他们也没有告诉我,只知道在后来的日子里,从他们的谈吐里隐约知道,好像敦煌有一批底下宝藏,而那批宝藏须结合一首诗、一部羊皮卷才能找到。

呃,快打铃了,先写这么多吧。故事尚未完结,若想看完结版,可来我的文栏阅读:ooooo

老师,不知道你萌不萌古代帅哥,这两种性格的帅哥可是我的最爱,此外,我还萌可爱型、慵懒型、木讷型等等。在此,这两位帅哥就先送给老师您吧。谢谢老师支持!鞠躬!

点评:帅哥描写得非常到位,看来该考生是位帅哥迷。由文章来看,不难看出这是篇穿越作文。考生很有才华,如果任其发挥,想必可写出一本穿越佳作!

我与故事

十年以后,卸任的奥巴马重游北京。

一个混血小姑娘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奥巴马:“总统,你还记得当年大会堂里的那个服务员吗?”

奥:你是?

小姑娘(泪流满面,喃喃自语):娘,我终于找到他了!!

奥:小姑娘,你没事吧?你娘是谁?现在在哪儿?

“回总统,我娘已经去世了!”小姑娘黯然说到,“Onenightinbeijing你留下许多情 这首歌是我娘写的 ”

奥巴马感慨的说:“我十年前在人民大会堂的宴会上听过这首歌,没想到是你娘写的,你娘也是个能诗能文的女子啊!只是,这歌词也太苍凉了!”

小姑娘见奥巴马对自己轻言细语,殷殷垂询,心里已经被幸福涨满了。于是情不自禁地暗暗吸了口气,鼓起勇气说:“我娘,是因为思念我爹,为我爹而写的!”

奥巴马:哦?你爹怎么了?

小姑娘再次泪眼婆娑:我爹 我爹,在很久很久以前,为了前程,就离开了我娘,一去没消息了!

奥巴马怔忡不已,看着小姑娘,不胜怜惜

小姑娘看了看奥巴马,擦了擦眼睛,深情而意味深长地说“我娘说这个男人,她等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怨了一辈子,但还是要感谢上苍,让她有了这个可等可恨可怨的人。要不此生就如同一堆枯草,了无生趣。”

奥巴马怜爱地看着小姑娘:原来,你也是个身世堪怜的孩子!你爹有你娘这样盼着,也是一种福气!后来呢?他回去没有?

小姑娘从怀中掏出一黄色餐巾,上面绣着两面国旗,在风中招展,栩栩如生

奥巴马一看,整个一震,手扶额头,轻叫一声:OMG

小姑娘又从怀中掏出一玻璃高脚杯,晶莹剔透,锃光瓦亮

奥巴马再也忍不住了,伸手握住小姑娘的双手,颤声问道:难道你就是 不对啊,你怎么一点都不黑呢?

小姑娘:“我娘独自一人含辛茹苦的把我抚养大,怕我被人笑我是个没爹的黑孩子,于是就给我 大长今美白霜,就是靠着它,我才变得如此白皙、水润 ”

奥:“哦 你叫什么名字?”

“我娘给我起名叫不悔,我叫奥不悔。”

奥巴马热泪盈眶,紧紧抱住小姑娘。

小姑娘挣扎着说:“其实 其实 我 是 替 其实我是替巧克力紫微来还这个玻璃杯的。”

小姑娘在犯晕之前,终于翻着白眼说出了这句话,同时从怀里掏出一个晶莹的水晶杯递给了奥巴马。

奥巴马拿着水晶杯,仿佛又重新回到了大会堂里OnenightinBeijin那种旖旎风流之中,奥强忍热泪,握着小姑娘的手哽咽道:“我的娃呀,爹可找到你了,你别晕啊,爹封你为还杯格格 ”

突然,门外出现了俩巧克力颜色的姑娘和特工正开打的热闹,巧克力一号姑娘一边和特工撕扯着,鬓钗散乱,一边哭哭啼啼的嚷嚷着“爹爹,紫微我才是真正的还杯格格 ”

巧克力二号姑娘,抱着巧克力一号的腰哭更是梨花带雨,边哭边喊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小姐你才真正的还杯格格呀 ”

而那个抱着玻璃杯的小姑娘就是我,我已经分不清到底是我在叙述别人曾经的故事,还是故事在叙说现在的我。

点评:坚决打击盗版净化考场,你以为考场是超级女声秀台想唱就唱、想抄就抄、想还杯就还杯啊!

湖南卷:踮起脚尖(1)

请以“踮起脚尖”为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

踮起脚尖

看到这个题目,我是相当得纠结啊。

因为人只有在以下这些情况中才会踮起脚尖。

偷窥:电视剧中偷窥女人洗澡经常就是踮着脚尖,按说买个望远镜看多好啊,非得踮起脚尖。真叫费劲。导演智商肯定不低,那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踮起脚尖是这种不良行为的标志。所以最好能不踮就不踮了。

偷东西:小偷最典型的特征之一就是踮起脚尖走路,走着重了,怕人发现啊。这个也不好,还是不能踮,否则就有是小偷的嫌疑了。

接吻:经常看到电影电视里男女主人公接吻时,女主人公就踮起了脚尖(当然潘长江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小品除外),上面的反而只让你看几眼,脚尖却让你看很长时间。咱是学生,还不能起码不能光明正大的做这个事情。所以想踮也不能踮啊。

跳芭蕾:这个还是个艺术,关键我看像变态的艺术,女的踮就罢了,男的也踮,关键是那衣服穿的,惨不忍睹,某些部位的突出表现是我们中学生所不能看的。记得小的时候,每看到这节目,我妈就让我打酱油去了。

看热闹:中国人爱看热闹。凡是里三层外三层的肯定是有各种热闹看了,外面的人无一例外的踮起脚尖(姚明除外),都不嫌费劲。只要热闹在,就会一直踮下去,那功夫真叫一个了得。如果申请个踮脚尖人最多、时间最长吉尼斯记录,非我国人莫属。鲁迅说,看热闹的都是闲人,而且都还麻木不仁,所以我也不能去凑这个热闹,去踮脚尖了。

个矮想变高的:小时候比个头大小,经常有同学踮起脚尖来。可是这也是一时功夫啊。总不能天天时时踮啊,恐怕就是专业跳芭蕾的也不行啊。再说,现在那么多踮脚后跟的增高鞋垫,能垫后跟干嘛还踮脚尖啊。

恶作剧吓人或者装嗲的:小时候吓人时,总是从人背后,踮着脚尖,轻轻的比小偷还要轻的接近目标,然后发出一声怒吼“呔”,把对方灵魂下出七窍为乐。初中时曾吓过一个女生,给吓坏了,赔了不少医疗费,老师和父母同时震怒,再也不敢了。至于装嗲,经常出现在国产影视剧里,一个女人踮着脚尖,蒙住男人的眼,嗲嗲地说:猜猜我是谁。狂吐中。不敢模仿。

综上所述,我以为还是平着走路稳当些。踮起脚尖虽然高了点,能看得好像远点,但是脚下空了,容易摔跤。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千万不要踮起脚尖。

点评:看了你的文,我以后再也不敢踮脚尖了。说得有理,但是人心里看了慌张。后悔了。

如果爱,请深爱

“如果爱,请深爱 ”小四默默地在笔记本上写下了那些记录着成长和忧伤的语句。她45度角抬起头仰望着墙外的蓝天,风拂过她年轻而又苍白的脸庞。

“已经是第18年了”小四喃喃自语。或许小四从一出生就注定是不平凡的,四岁时她被查出患有先天性菊花干裂综合症外加侏儒症,这种罕见的疾病让小四一辈子只能在自家狭小的院子里活动。一旦贸然外出,只会让小四因菊爆而死。

“或许我一辈子注定就是孤独而忧伤的。”

小四家的院子不大,开满了大朵大朵华丽的菊花。每到秋天时,大片大片的金黄掩盖了整个院子,也掩盖了小四的忧伤。“只有在那些绮丽的菊花占据我所有的空间,我才能活得真实。”

所有的孤独与忧伤被小四一笔一笔的记录下来,刻成那些撩人心弦的文字,汇成了一本一本让无数少男少女心碎的书:《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小时代》 小四总幻想着走出这座围城,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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