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的囚徒-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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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你吓了我一跳。”莉亚·伍迪森打开门走进公寓,只看见斯塔福伸展着身子躺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杂志。“你这么早在家干什么?6点钟还不到呢。你不会是今天想和我们一起吃晚饭吧?”
“我完成了。”他用一种十分肯定的口气说,“现在,你们就可以经常看见我的可爱之处了。你将会知道为什么那位美丽的塞莱斯蒂娜·普赖斯小姐会迷上我这位才华横溢的细胞生物学家了。”他对莉亚说。“请告诉我,你们有什么打算。”
“杰里,怎么回事,你像是变了个人,竟然如此放松,还彬彬有礼。你究竟最后完成了什么?”
“就是你们两位十分不耐烦地称作秘而不宣的实验。实验成功了。艾西今天晚上在写报告。明天,我和他一起看一遍,然后他将把它寄给一家杂志。他挑选了一家英国杂志,这样,在文章没有刊登出来之前,没有人会知道这事。”
莉亚摇了摇头。“你们这些科学家:先是拼命工作,不分白天黑夜地干,然后,你们在几个小时里面就把一切都写出来了。我可没有什么东西要‘详细记录’,或者说要“补写”的。对我来说,在我没有写完之前,我真的不知道我对于一个题材究竟是怎么想的。即使到那时,在我给我的朋友和顾问看过之前,我也不会把它寄出去。一旦寄出去了,一般杂志社也要过几个月才会接受它,然后,如果他们接受的话,要过上一年或者两年才能出版。真正使我感到莫名奇妙的是:你们一面如此匆忙地赶着发表你们的研究成果,一面却仍然高度保密。不知你是否知道拉丁文的词根‘publicare’的意思就是‘公布于众’?科学家们究竟想要什么?”
“莉亚,你别妄加评论了。”斯塔福用杂志轻轻地拍了拍莉亚。“至多再保密几个星期。我猜想艾西只是想让哈佛的克劳斯和其他几个大腕大吃一惊而已。”
“喂,你在看什么?”莉亚看着斯塔福手里的杂志,大叫起来。“我的《伦敦书评》!你究竟是怎么回事,斯塔福博士?”她把遮住她眼睛的头发捋到了脑后。这是她做得最频繁的习惯动作,斯塔福曾经问她为什么不干脆把头发剪短了。“你们科学家不会理解的:作家在写作的时候,手里需要有样什么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作家抽烟。我不会抽烟,所以我就这样。”她回答说。他点了点头,就不再提此事。他学会了让莉亚说最后一句话。
现在,他的脸上掠过了一丝顽皮的笑容。“我想了解一下文学评论家的近况。我发现了什么?甚至在这里,都可以看见科学家的作品!诺贝尔奖得主写的一篇文章:马克斯·佩鲁茨(MaxPerutz)写的。”
“你没有开玩笑吧?让我看!”
他指着一篇关于克劳斯·富克斯(KlausFuchs)的文章,说:“一个真正的骗子。不过文章写得很精彩。你该看看这篇文章。”
“骗子?我还以为科学家是诚实的模范,从来不欺骗呢。”
“富克斯在他的科学领域里并没有欺骗,他在这方面十分谨慎小心。不过在原子弹研究项目里,他是潜伏在洛斯阿拉莫斯替苏联人工作的特务。不说这些了。我们还是考虑晚餐吧。今天晚上,我来掌勺。”
“塞莉,我们出去玩几天吧。去那里看看雪。你可以教我越野滑雪。你说过你要让我这个南方男孩开开眼界,见识一下你们肌肉结实的西部女子的滑雪本领。我们去放松一下大脑,锻炼一下身体怎么样?”
“我很想,杰里,”她摇摇头说,“可惜,只能在床上了。我现在去不了。现在正是紧要关头,我正在学习病毒的结合。琼正在和我一起在做,我们在一起学习,所以我必须按照她的时间进度表工作。”
“就去几天也不行吗?就算是庆祝我的胜利?”
“不行,”她语气坚定地说,“别忘了,你上次甚至不能够脱身几个小时来庆祝我的成功。再说,艾西会怎么说呢?他会让你离开实验室吗?”
“这一次,他不会管我了。他告诉我说,我们明天把论文寄出去之后,他星期五出去,要到下星期一才回来。行了,我们去度假吧。我们从来没有出去好好地在一起呆过两天。”
“我知道没有,”她喃喃地说道,想起了格雷厄姆·勒夫金。他曾经告诉过她,如果她真想要了解一个男人内心深处最本质的东西的话,至少得与他连续呆上36个小时,也就是两夜一天,这是必要的条件。到现在,她仍然不能确定这种说法是否有道理,不过,与格雷厄姆在纽约度过的周末确实非常美好。“我不能去,杰里。我们的研究正在最关键的阶段。也许还要几个星期。”
“在此期间雪融化了怎么办?”
“真要融化了,我们就到大城市去参加文化狂欢。我有一位波兰来的姨妈,她不久前才搬到芝加哥。她说我随时可以住到她那里去。我肯定她不会介意我和你睡在一张床上的。说到床,我们还是……”
“我们,”他说,“我头都胀了。”
“这个周末,我们不妨换个乐曲。”康托在电话里说,“我想要庆祝一下。演奏作品6,第6段,怎么样?”
“又是海顿?艾西,我还以为你想要作什么变动呢。”
“谁说海顿了,索尔?我是说波开尼里(Boccherini)。”康托很高兴自己能捉弄一下他们的第一小提琴手索尔·明斯科夫。他们是纽约城市学院的同班同学,之后也始终保持联系。明斯科夫是位一流的小提琴演奏家;他的琴拉得非常好,实际上还曾经因此一度犹豫不决:究竟是成为专业的提琴手呢,还是当一位律师。最后法律占了上风。尽管如此,明斯科夫不论在哪里,始终组织起了一个业余小提琴四重奏组。他现在在芝加哥有很多业务,当他听说康托在这座城市有个临时住处时,便一下子抓住了他。业余中提琴手属于稀有品种,特别是真正拉得好的中提琴,他们与令人失望的小提琴家明显不同。后者人数很多;四重奏里的第二提琴手,就算在小广告上也很容易找到。
“啊,”明斯科夫记了下来,立即开始借题发挥,“波开尼里,他比海顿还要多产。就弦乐四重奏而言,你知道他比海顿还要厉害吗?91比83。”
“不,我不知道,”康托想,谈论音乐,索尔永远是赢家。
“91首四重奏算不了什么。他至少写了125首弦乐五重奏。假如我能够找到第二大提琴手,我们将尝试演奏他的作品37,第7段,多么奇妙的回旋曲啊!”他哼了几小节。“说到大提琴手,你将遇见一位新的大提琴手:葆拉·柯里……”
“葆拉?”康托的重音重重地落在最后那个字母上。“我还以为我们是一个男子演奏组呢。”
“啊,我明白了:自从你来了以后我们一直没有女性参加,对吗?其实我们差一点就有一位,在你的位置上,……一个女中提琴手,另外两个人很感兴趣,可我坚持要你……不管怎么说,赫布(Herb)遇到了意外,摔坏了腿。你没法上着石膏演奏大提琴。幸好他的大提琴不在车里。感谢上帝,在很短时间里,我找到了一位大提琴手。据说很不错,我还没有见到她。她刚来这儿不久。”
第二部分第19节 教授的风流(2)
“听到赫布的事,我很难过。顺便说一句,我建议这一次在我那里演奏。其他人从来没有来过我这里。我想要在演奏完波开尼里以后给大家一个惊喜。你最好告诉其他人演奏作品6,第6段。假如正好有人想要练习这个……”
“艾西,我再对你说一遍,我们虽然是业余的,却不是初学者。我们全都识谱,可以即兴演奏。我们只是自娱自乐,而不是公开演出。首次演奏一个新曲目的体验,一起发现一些可爱的章节;设法完成以前没有演奏过的乐曲的困难部分,如果事先练习的话,这些乐趣都会被毁掉的。不,不行,绝对不行!”
“哪一位?”康托对着话筒大声吼叫。响亮的铃声把康托从盥洗室里叫了出来,剃须膏仍然留在脸上。会是谁呢?他觉得很奇怪。四重奏中另外3个人要过45分钟以后才来。
“我是葆拉。”对讲装置里的静电噪声简直可怕。我告诉物业管理人员多少次了,让他们把它修好?康托气愤地想。这应该是湖滨地带的高级住宅,而不是一些二流的公寓楼。
“谁?”康托茫然地问。
“葆拉·柯里。”那个声音重复说。“我是拉大提琴的。我恐怕来得早了一点。”
“早了一点?”康托小声地嘀咕。他甚至还没有戴领带,那感觉像是没有穿好衣服,他按下按钮。“上来吧。15楼。出了电梯往左转。”
康托迅速地洗好脸,抓了一条蝴蝶结领结。这是他特意缝制的服饰,专门在这个城市里度周末时穿的。他娴熟地把它结在蓝色衬衫领子上。在平常上班时间,他始终穿着白色的外套或者夹克衫,打着领带。他刚梳好头,门铃就响了。
葆拉·柯里右手拿着一把大提琴,个子比康托还要高;看着站在门框外面的这位女人,康托觉得血涌到了他的脸上。“请进,”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没有想到有人这么早来。”她轻盈地从他身边经过,康托情不自禁地想,她是不是拿着长矛的智慧女神帕拉斯·雅典娜,要不然就是《女武神》里的布伦希尔特(Brunnhilde) 。她金色的头发,像瀑布一样卷曲地披在肩上。他不由得庆幸她幸好不是拉小提琴的,否则,她的头发肯定会和琴弦缠绕在一起。
“请进,”他重复道,“我来帮你脱外套。”对于这种礼仪,她忍不住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她把大提琴从一只手换到另外一只手,康托每次都拉住她拿琴的手臂,最后终于把她的皮衣拿在手里,他认为她归根结底是雅典娜:她无袖、香槟色的连衣裙,会很容易地被看作希腊人宽大的袍子。她小心翼翼地把大提琴盒子放在地板上,然后走进客厅。“啊,真漂亮!”她大步走到紧挨着窗户的低矮的沙发那里。窗台低矮而宽大,她弯下身子看着密歇根湖,湖岸上覆盖着白雪,在湖岸的映衬下,湖水宛如柔软的黑天鹅绒。“你会对此感到厌倦吗?”
“不,我不会的。况且,我在这里的时间不多。一般只是在这里度周末。”
“为什么?”葆拉·柯里不等任何暗示,就坐在沙发上了,金色的头发轻轻地掠过她的手臂。她裸露的手臂舒展地搭在沙发靠背上,眯起的眼保留着些许淘气。她的嘴微微张开,宽厚的嘴唇上抹着口红,高高的斯拉夫人的颧骨,丰满的胸脯使她苗条娇美的身材看上去似乎很丰腴,这一切组合在一起,使她看上去美貌出众。康托站在她面前,她问:“你经常旅行吗?”
“不经常。我工作的地方太远了,往返不方便。”康托想要改变话题。
“在哪里?”她追问。
他简单地提了一下大学,认为她会像研究生一样,意识到他故意有所保留,并且会尊重这一点。但他惊讶地发现,他这么做反倒激起了她的好奇心。
“这么说你教书了?”
康托点点头。“并且作一些研究。事实上,我主要从事研究。”
“哪方面的?”
“细胞生物学。”
她惊呼起来:“简直太巧了!我有一个外甥女也在那里学化学。她是个研究生,正在攻读博士学位。不知你是否认识她。塞莱斯蒂娜·普赖斯,她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的女儿。”
“好像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康托想了一下,回答说。“除非她选修我的课,否则的话,我不太可能遇见你的外甥女。我们学校很大,有将近3000名学生。化学大楼离开我们生命科学大楼很远。”他决定以攻为守,不让她再提问题。“柯里小姐……”
“你叫我葆拉好了。毕竟,我们将在同一个四重奏小组里。你叫什么名字?”
康托的脸刷地红了。有人对他表示亲密时,他总是觉得很不自在。这就是他只告诉别人他的姓的原因之一。他的名片也同样如此。“大家都叫我‘艾西’,”他小声咕哝说。
“‘冰冷的’? '即使在这个寒冷的12月的夜晚,在我看来,你也一点不冷。你怎么能够忍受这样一个绰号呢?”
在这种情况下,康托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幽默。“不是冰冷的,而是‘艾西’。”他清晰地念每个字母。
“噢,我明白了。”她故意揶揄他。“艾西,那你……”
康托知道她要问什么,他决定果断地结束它。“柯里小姐……我是说,葆拉……我听说你是从波兰来的。你怎么会到芝加哥来的呢?”
“来,坐在这里。”她拍拍身边的软垫。“我不习惯有人站在我面前,高高在上。再说看上去,你站着也不太舒服。”她转过脸侧对着他:“我为什么到芝加哥来?很平常的、世俗的理由:因为一个男人。”
“那你的……”康托脱口而出问道,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会惹来麻烦。我该如何称呼那个男人,他拼命地想:丈夫,情人,还是朋友?“……男人是干什么的?”他断断续续地说。“他怎么会搬过来的?”
他的耳边又响起了一阵笑声。“我并没有说我是跟一个男人一起到这里来的。实际上,我到芝加哥来是为了摆脱一个男人。他仍然在波兰。感谢上帝。”她补充说,并且向后靠在靠垫上。“艾西,你怎么样?是不是有位女主人?”
康托的脸红了,这是他今天晚上第三次脸红。“我是单身汉。”
“你是同性恋?”她问。见到康托震惊的表情,她赶紧把手放在嘴上。“对不起,我开玩笑的。在波兰,我来的地方,这是个很友好的问题。当然,这实际上与我毫无干系。”
“没什么,”他不自然地说。“我离婚了。已经很长时间了。”11年算是很长时间了吧?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想起他的前妻了。他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