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的囚徒-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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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冲破障碍进入一个细胞,使其产生癌变,然后又会从这个细胞里出来,再进入下一个细胞,然后又是下一个……负责细胞膜单向运输蛋白质信号的结构片段始终位于蛋白质的“游离氨基”端附近。在已知构成蛋白质分子的20种氨基酸中,只有一种氨基酸——精氨酸,有三组这样的“游离氨基”,它们附着在一个碳原子上。康托的关键假设是,引起蛋白质精氨酸成分变化的突变,会导致蛋白质的双向运输通道突然打开。
“是吗?你有办法检验这种理论吗?”克劳斯立即把手指戳在了他的软肋上。康托还没有做任何试验来证明其假说的正确性。一种没有证据的假说,有时候比毫无用处更糟——它甚至可能是危险的。你可能会把此后的精力全部用来验证它,结果却只是徒劳。
康托很不情愿地勉强承认说:“没有,我还没有想好如何证实这一想法。我正在研究。”
“既然你正在研究,为什么不到我们这里来讲讲你那严肃的假想呢?”电话里可以清楚地听见克劳斯在窃笑。“没准我们可以帮助你解决实验中所遇到的问题。”
当人们被克劳斯请去在每周都举行的学术研讨会上做演讲时,他们向来是有邀必往。三个星期之后的这天,康托就在剑桥撞伤了膝盖。翌日早晨,他坐在“白兰地酒餐馆”里吃早餐,一边在翻阅他的笔记。原先,他还有点担心自己的假设能否经得住克劳斯那声名狼藉的批评——那个人即使对朋友也丝毫不留情面。但经过今天早晨在盥洗室里的头脑风暴之后,康托感到无比自信。他不准备对克劳斯或者哈佛的其他人提及他的顿悟,介绍那个将把假设变成无懈可击的事实的实验。那得等到实验完成之后再说。他深信实验一定会成功。凭自己的直觉,他感到它构思得实在太完美了,不可能不成功。
克劳斯的王国是波士顿的哈佛大学医学院。康托决定在剑桥市过夜而不去波士顿,他想去哈佛广场另外一侧的化学系看看。他很难得去化学系。哈佛广场犹如学院里的界河,将哈佛大学的几个学院分隔开来。学院里,学科相近的学者们有时候一起工作多年,只是偶尔放下在他们与邻近学院之间的吊桥。康托年近六十,是位蜚声国际的细胞生物学家。然而,很少有人还记得他是有机化学博士,以及他是如何转型成为生物学家的。他的博士后研究是在国家卫生研究院用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技术检测一种新的镇定剂,决定它能否应用在实验动物身上。不久,他就转而研究细胞组织匀浆里的隔离酶,这与他在研究生院里学的合成化学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在巴黎的巴斯德研究所,他被当时处于萌芽状态的细胞生物学深深地吸引了,从此与化学分道扬镳,再也没有回头。他曾自豪地把这个主要靠自学成功的转变称作是专业变形。一位有机化学家的视角——无论是理论家还是实验家,都主要集中在分子上。与此相反,生物学家看的是整个系统:一个细胞、一片树叶或者一棵树。康托早期的化学经验,对他逐步成为细胞生物学家贡献极大。
他去哈佛化学系的初衷,是对他研究生时的老朋友康拉德·布洛克(Konrad Bloch)进行礼节性的拜访。然而,在审视了他几个小时前获得的灵感以后,他改变了上午的安排。布洛克通过确定人体胆固醇所含的27个碳原子的来源,阐明了人体合成胆固醇的方法,1964年,他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奖。
最近,布洛克一直在研究一种用磷脂膜封闭的人造泡囊的形成,它与自然细胞里发现的非常相像。布洛克的方法对于研究活细胞如何让某些分子进入而不会反向弥散出来的实验至关重要,康托正准备利用这种技术来检验他的假说的正确性。布洛克和其他人已经利用这种方法,证明胆固醇不仅是人体类固醇(诸如性激素或者可的松)的来源,而且还有第二种重要的作用:磷脂里的胆固醇减少了细胞膜的流动性,使它具有单向运输化学物质进入细胞的最佳粘度。与康托目前的研究关系更加密切相关的是,血癌细胞的细胞膜比正常淋巴细胞膜的流动性更强。这是不是因为癌细胞里面的胆固醇数量减少而引起的呢?慢性淋巴腺白血病患者血液中的胆固醇水平要比正常人更低。此外,向癌变的白细胞里添加一些胆固醇,可以减少其细胞膜的粘度,而它们的恶性程度也同时减弱了。这些难道仅仅是巧合?康托决定把这次礼节性的拜访变成一次与布洛克两个人的研讨会。布洛克一向以慷慨大度、善于聆听同事的问题而著称。利用上午的时间无拘无束地请教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安排呢?
第一部分第3节 哈佛的演讲(2)
克劳斯的研讨会房间里挤满了研究生、博士后和外系来的旁听者。有几个人还在吃东西,不过,根据空杯子、捏皱了的三明治袋、揉成一团的餐巾纸和其他碎屑来判断,大多数人已经吃完午餐。库尔特·克劳斯显然非常恼火。康托刚走到房间前面,克劳斯就站起身来。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康托教授就不需要我介绍了。考虑到时间不早了,”他朝嘉宾投去责怪的一瞥,“为了不再添乱,我这就请我们的演讲者向我们讲述他的新理论。艾西,”他向康托做了一个手势,“请讲吧。”
没有哪个科学讲演不使用幻灯或者可视辅助设备,倘若演讲中要显示化学结构的话,这些设备更是必不可少。如今,科学演讲的内容已经变得十分复杂,探讨的课题深奥难懂,甚至专家向自己的同行作报告都需要借用投影仪或者幻灯。康托只要了投影仪。他手里拿着两支笔——一支黑的和一支红的,开始在投影仪底座的塑料透明片上写了起来。房间里光线幽暗,他的字迹经过放大,显现在身后的屏幕上。康托对于自己的授课风格十分自信:板书仔细整洁,用词精确流畅,他侃侃而谈。他的听众始终都十分庆幸,他们能够一面听他的陈述,同时从容地记笔记——听有些演讲往往很难做到这一点,那些演讲人总是不断匆忙地提出要求:“请放下一张幻灯。”
库尔特·克劳斯在这种研讨会上的举止会让人感到非常恐怖,人们常把他与已故的物理学家罗伯特·奥本海默(Robert Oppenheimer)相提并论。就在康托开始演讲时,克劳斯对他的邻座低声说:“我们必须在我们的大厅里,让艾西学会谦虚一点,你觉得如何?”他的声音之大,完全可能已经传到了讲台上。他还有一点很出名(许多受害者会用臭名昭著这个词):他经常打断别人的演讲,这些插话的时机安排得都很巧妙,往往会使演讲者的信心受到最大限度的挫伤。此外,在聆听演讲的过程中,克劳斯的眼睛始终紧紧地盯着演讲人;许多仔细观察过他的人都声称,他们从来没有看见克劳斯眨眼睛。
康托并不相信这些传言,尽管如此,他觉得今天还是应该特别谨慎。他的理论是一种真正的创新,出于专业上的嫉妒,克劳斯的言词很可能会更加犀利。康托的迟到影响了他的情绪,尤其是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失言以后。在开场白里,他解释说他之所以迟到,是因为与布洛克教授作了一次激动人心的学术探讨。在克劳斯看来,在到他的实验室之前,先到查尔斯河对面的剑桥校园去已经是一种大逆不道的行为,更何况康托竟然公开宣布了这件事。
康托在演讲的时候喜欢使用两种颜色的笔,通常效果都非常好:要点用黑颜色写在白板上,红颜色用来做注释。但这一次,在头几分钟里,他就两次拿错了笔,因此不得不打断正常的演讲速度,停下来把它抹去。影响康托平日里完美流畅的授课风格的不仅是谨慎小心,还因为这是他首次公开披露他的假说。他突然发现自己的思绪必须在两条平行的轨迹上运行,一条是公开的,另外一条则完全是内心深处的。他一边声音洪亮地对听众谈论他的假说,另一方面,他正在用自己构思的实验对他讲的每一句话进行验证。他深信,用不了多久他就能提供实验证据了。然而,他不想告诉任何人他正在构想这些实验验证。
尽管如此,随着演讲的深入,康托对于自己构想的实验信心也越来越坚定。他重又恢复了自信,就像在交响乐的最后一章里,声音渐强。克劳斯的唇枪舌剑始终没有出鞘,他因为由衷的赞叹而保持沉默。康托的假说确实充满了大智慧。克劳斯在心里构思了一篇适当的赞美词。康托为他提供了一个机会,它们将作为克劳斯传说中最负盛名的妙语之一载入哈佛的史册。
康托来回走动,以平常少有的速度,分别用红色和黑色的笔在透明片上书写,然后退后,指着屏幕上的投影讲解。演讲快结束的时候,他用红笔在“精氨酸”下面划了两道,然后写出它的化学结构,提请大家注意那三组有问题的氨基群。在总结时,他再次回到这个关键的氨基酸上来,很得意地在那个词的后面用力画了两个惊叹号。这次用的是黑颜色。他从屏幕前转过身来,满脸通红,气喘吁吁地面对他的听众。
在这类科学报告之后,往往有一套标准的程序。不论研讨会的内容是化学还是细胞生物学,演讲结束的时候都会出现一张致谢的幻灯片,与电影最后出现的灯光、剧务和主要电器技师等一大堆职员表没什么两样。幻灯片上有许多人的名字。“幻灯片上列出的全是我的合作者,请允许我向他们表示感谢,感谢他们高超的技艺和宝贵的奉献,使得今天的演讲得以成功。感谢国家卫生研究院的经济支持,感谢诸位莅临聆听。”至此,投影师关闭投影仪,打开电灯,听众鼓掌,根据不同场合,掌声或是敷衍了事,或是非常热烈。演讲者笨手笨交地解下脖子上的话筒线,主持人起身与演讲者悄声说话。在得到期待的首肯之后,主持人就转向听众。“承蒙某某博士同意,现在回答大家的提问。谁有问题?”不等他的话音落地,就会有人第一个发问,然后是接二连三的问题。
大多数科学报告都是这样千篇一律。但今天在哈佛医学院举行的这个特殊的午间研讨会却并非如此。康托教授在报告里虽然用了第一人称复数,却并没有向任何合作者致谢。毕竟,他还并没有谈到任何实验工作。他谈的是一种假说,他的设想,因此也就不会有一张写满人名的幻灯片了。可是当灯光亮起来时,康托没有听到期待中的掌声,他反而听到了吃吃的笑声,后来竟变成了哈哈大笑。康托惊呆了。
第一部分第4节 巧妙的实验
“你去哪儿啦,杰里?”康托的秘书斯蒂芬妮说。“康托教授要见你。”
“教授?我还以为他要到下午才从波士顿回来呢。“
“他昨天晚上就乘飞机回来了。今天早晨我来的时候,他已经到了。”
艾西怎么啦?杰里·斯塔福觉得很纳闷。
“他在办公室里。”斯蒂芬妮用头示意。“你最好现在就进去。我还从来没有看见他这么不耐烦。”
“进来,把门关上。”康托指着他书桌前面的椅子。“我不知道你的工作时间像银行那么短。”
教授的话里隐含着埋怨,对此,斯塔福并不在意,反倒有点高兴:他把这些话当作是康托的幽默。康托与研究小组的大多数成员不一样,他不是那种夜生活很多的人。斯塔福和康托研究小组的其他人都认为,他晚上的时间全都用在查阅其研究领域里的文献资料上了。除了他的秘书斯蒂芬妮,其他人很少知道他的事。他总是在早晨8点钟就到达办公室,并且希望研究室的其他人在这个时间都已经在办公室了。谁都知道,大多数学术机构里的研究生全都很晚才起来。他们常常工作到深夜,晚上睡觉很晚,比一般人晚得多。康托并不反对他们工作到很晚,他还鼓励他们这样做,尽管如此,他还是希望,在他上班的时候他们也都已经来上班了。斯塔福对这种规定不以为然,只要有可能,他总是试图违反这种规章制度。
“艾西,不是银行家的工作时间表,”斯塔福回答说,“是博士后的作息表,而且是在你出差的时候,即使这样也很难得。”
康托的脸上掠过淡淡的一丝笑容。斯塔福知道自己是教授的得意门生,私底下可以略微放肆一点。作为一名美国教授,康托少有的一本正经。他十分注重个人隐私。自从大约12年之前他离婚以后,就再也没有邀请学生到他家里去,连斯塔福也没有去过。康托的妻子以前总是在感恩节举办一次大型的火鸡宴自助餐招待他们整个研究小组,在圣诞节的时候举办家庭招待会,有时候还举办小的聚会款待外籍研究人员的妻子。对于他现在的学生来说,这些事情已经成为一种过去的遥远回忆了。
“艾西,我还以你要到下午才能回来呢。”除了斯塔福,实验室里再没有其他人当面称呼康托为“艾西”。出于礼貌,一般都应尊称他为“康托教授”,或者有时候简称“教授”。只有外面来的人,或者专业上与他地位相当的人才称呼他康托为“艾西”。没有人记得斯塔福什么时候加入这个特殊行列的,他这倒不是因为受到特别邀请,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你在克劳斯研讨会上的报告怎么样?他们肯定印象非常深刻。”
康托把椅子旋转到侧面,这样他就面对着窗户而不是斯塔福。他侧面的轮廓很引人注目:浓密的眉毛,鼻子很大,有人称之为闪米特人式的鼻子,也有人声称这使他们想起希腊罗马硬币上的侧面头像。他的卷发经过仔细的梳理,呈波纹状,深棕色的头发夹杂着缕缕灰色。头发很长,卷曲地披在他头颈后面,遮住了他大耳朵的一部分,他的嘴唇十分饱满,始终很湿润。康托的眼睛仍然盯着窗外,说:“他们爆发出雷鸣般的——”他停顿了一下,以加强效果,“笑声。”
这时他才转向斯塔福。那是他说话的技巧之一,让听他说话的人大吃一惊。这一次他很成功:他的学生满脸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