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942-一万封信 >

第23部分

942-一万封信-第23部分

小说: 942-一万封信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其中很重要的是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来制约人类行为。性道德规范集中反应在婚姻上,它有一定的社会性,稳定性。性乱可招来凶杀、抢劫、偷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的发展。一个人道德行为的形成,是通过对行为准则中的是非、好坏、善恶获得的。一个性道德好的人,可以控制自己对性关系出现的问题;可用道德准则指导自己解决矛盾,纠正差错……    
    遵守性道德,这样就不会目无法纪、为所欲为、损害公益,造成性疾病的传播。    
    艾滋病感染的几率不像人们想像的那么高,且无“非典”那么凶猛。在日常生活中,一般性接触,如:礼节性握手、拥抱、接吻、对脸说话、共同进餐;在一个教室上课,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工厂车间的工具,各种公共交通工具,如车、船、飞机的座位、扶手、公用电话亭、马桶、浴缸、影剧院、商场、钱币、票证、游泳池等等接触,都不会感染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不会经昆虫进行传播,不管任何时期任何昆虫叮咬都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因为它们嘴上残存的血液极其微量,没有传播能力,艾滋病病毒生活在人体细胞内,它不能生存在昆虫细胞内。因此,蚊子不是艾滋病病毒的宿主,它不会传染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离开人体之后,在外界生存能力很差,阳光下、空气中很快就会死亡。我们常用消毒药品,如05%的过氧乙酸液、“84”消毒液、漂白粉、消毒灵、酒精、碘伏等都可以很快将艾滋病病毒杀灭。    
    


第四章 艾滋病的相关论谈2 “恐艾症”的危害

    艾滋病的流行具有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不仅仅是一个卫生问题,而且一个社会问题。人们对艾滋病的偏见、厌恶、歧视,面临着传统观念与伦理道德的挑战。因此,人们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恐艾症”,它远远超过其他疾病的危害……    
    西瓜会传染艾滋病吗    
    一名农村妇女信中写道:    
    最近我们这一带有几种不知是谣言是事实的说法;说是今年的西瓜吃了会得艾滋病:一种说法是有一个人患了艾滋病后,他把自家地里种的西瓜都注射上自己的血液后运出来卖,目的是让吃了他家西瓜的人都患上艾滋病;另一种说法是有对夫妇在北方患上了艾滋病后,就到南方培育起西瓜种子,育种期间他们把自己身上的艾滋病毒培育在西瓜内,让吃到这种西瓜的人们也患上艾滋病。还有的说是,这对夫妇把自己培育的西瓜种子用它们的血液浸拌后拿到市场上卖,目的是让吃到用它们培育的瓜种种出的西瓜的人们都能患上与他们一样的不治之症。    
    总之,这几种不知是谣言也不知是事实的说法让我们这一带人搞得人心慌慌(惶惶)。村上来个卖西瓜的,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再怎么想吃都不敢买。    
    2001年夏季,中原地区有人谣传“西瓜里有艾滋病病毒”。这种荒唐的谣传令人吃惊。这种谣传,只有无知者才会轻信。人们应当知道艾滋病病毒的生存条件。艾滋病病毒寄生在人体免疫系统的T4淋巴细胞内,在生物合成器中繁殖后代,艾滋病病毒离开人体之后,在外界生存能力很弱,在阳光下﹑空气中会很快死亡。    
    按理说,若西瓜内注入血液,几个小时之后,西瓜便会坏死溃烂流水,俗称“烂瓤瓜”。这种坏瓜谁肯买着吃呢?那种“用艾滋病病毒培育瓜种”的说法就更是无稽之谈了。植物离开阳光和空气无法生长,而艾滋病病毒在阳光下﹑空气中会很快死亡。所以,那些有关西瓜等水果能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说法,统统是谣传。    
    “恐艾症”与无知是“孪生兄弟”。2000年夏季的一天,我到了周口市沈丘县某村,发现在该村东边的麦子干焦在田野里,蔬菜也烂在那儿,村民们房屋向东的窗户全都用砖头、泥巴堵得紧紧的,这是咋回事呢?村民们告诉我说“村东某家妇女因卖血得艾滋病死了,她死后没人敢去抬棺材,放了几天,还是她丈夫和14岁的儿子趁深夜把她拉出去埋了,她的坟墓就在村东边。”    
    村民们怕染上艾滋病病毒,不敢收割田里的麦子和蔬菜,怕有艾滋病病毒;堵住窗户,怕东边吹来的“艾滋风”;谁要从村东路过,便掩上口鼻,怕闻到了“艾滋味”;走路要看清楚,切莫踩着艾滋病病人留下的脚印,怕染上“艾滋气”;若亡妇的丈夫或儿子出来在村内走动,谁看见谁快跑,跑得太快摔倒了,来不及起来,就赶紧在地上爬,爬得嫌慢,就地打滚……有一天亡妇的丈夫用手摸了一下柳条筐,转眼间筐主人把筐放在火中焚烧了。他们的邻居有人已搬了家,全村人像躲瘟神,吓得乱藏……    
    并非仅限于此村庄,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大同小异的情景。如睢县艾滋病病人来信说:“我的两个孩子都没有感染上艾滋病病毒,附近小学还是不让孩子上学,只得送到五六里路以外的学校读书……”    
    有人认为艾滋病传播很容易,提及艾滋病如临大敌。一位姓王的妇女,她把正在上初中的儿子隔离起来,不让孩子上学,天天领着儿子看病,多次化验血艾滋病病毒抗体,均为“阴性”。化验了十多次,王妇仍不相信。她哭着给我打电话说:“我儿子今年15岁了,在孩子出生三天时吃过他姨妈的奶,上月他姨妈在河南农村老家患艾滋病死了。母婴传播嘛,我儿子肯定也会染上艾滋病,这怎么办?我急得要发疯了。”我对王妇再三解释,并诚恳地告诉她15年前河南农村还没有艾滋病,但她仍不相信……    
    给她留下“恐艾”的阴影    
    有个曾不幸落入魔窟的女孩问道:    
    记得有一次,一个嫖客,大约二十七八岁,强迫要让我给他“口交”,还逼我跟他“肛交”。记得这个嫖客的屁股上有些黑色疙瘩,但他的生殖器上没有长什么,不知他是否是个艾滋病病人,是否我会染上这种疾病。现在真的好痛苦,好害怕。    
    2001年艾滋病日,中央电视台《夕阳红》、《讲述》等栏目播出我的防艾事迹“走进禁区”、“高耀洁与艾滋病病人的故事”之后,一连几天,我每天都要接无数次的咨询电话。12月4日,我记录了全天的咨询电话,共21起,22人。其中有15人是因嫖娼后怕染上艾滋病而打电话咨询的。他们说:“因生活不检点玩了‘小姐’,做了那事,现在头晕、心慌、烦躁、失眠、厌食、恶心、怕是染上了艾滋病”。    
    从电话中我得知其中11人是在宴席上酒足饭饱之后干出来的,还有两人是“朋友赠送的‘礼券’”,“不去‘享受’太可惜了”。他们当时以为自己占了便宜,现在却全身乏力﹑口腔溃烂,特地询问:“我是否染上了艾滋病?”电话记录中另有三个女性自称是“坐台小姐”,并且已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问我她们还能活多久。她们说:“我这病是嫖客传给我的,我要传给更多的嫖客!”    
    上述15个嫖客中有13个不是自己出“嫖资”,而是由他人支付的。难怪“嫖娼卖淫”屡禁不止,原来是“公款”做了开支的后盾。嫖娼卖淫能传播艾滋病,是人所共知的。国外有报道说,娼妓中艾滋病的感染率为25%~85%,国内尚未见报道。作者于1991年至1992年,对1185例性犯罪的女人做过“性病”检查,结果发病率为927%,难怪嫖客们如此害怕。    
    广州的李某自1999年以来曾给我打过十多次电话,他拿着艾滋病的症状揣摩着对号入座。今年春天的一个夜晚,我正熟睡,李某又打来电话说:“高老师,你还记得我吧?三个月前我曾给你打过电话,我玩过‘小姐’,怕染上艾滋病,当时你让我化验艾滋病病毒抗体,结果是‘阴性’。但我现在经常出汗﹑头晕﹑口腔溃烂,可能是艾滋病发作了……”。他又多次去检查艾滋病病毒抗体,结果仍是“阴性”,他仍不相信。两个多月后,他自认为死于艾滋病的时刻就在眼前,于是坐立不安,大写遗书,并警告后人:“艾滋病特可怕,千万莫嫖娼……”。    
    一天早晨,李某再次打来电话。他说:“我发烧已三天了,不能吃东西,我真的害了艾滋病。”李某这样打长途电话一说起“病情”就滔滔不绝地至少谈半个小时。他翻来覆去地闹了一年多,到处化验艾滋病病毒抗体。他拿着12张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的化验单,仍然怀疑自己染上了艾滋病。两年过去了,他仍不能摆脱怀疑和恐惧,据说前天他又赴北京检查了……    
    艾滋病的性传播是不是像人们想像的那么可怕?笔者在接触的艾滋病病人中,注意了18对夫妻,在一方因卖血或输血感染艾滋病死亡之后,我对另一方追访1~3年,多次化验血,艾滋病病毒抗体均为“阴性”,他们未感染艾滋病病毒,这作何解释呢?有关化验人员说:“临床上经常遇到这类病例,男女一方患有艾滋病其夫或妻未被艾滋病病毒感染。”    
    中南医院桂希恩教授对97对一方感染艾滋病,结婚5年以上,且性生活中没有采取预防保护措施的夫妇进行了调查,发现仅有9名感染者将艾滋病病毒传给了对方;传播几率为10%。这一调查,一方面说明性行为传播艾滋病的几率不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单配偶婚内性行为艾滋病的传播几率相当低。那些感染艾滋病的病人都已有4~5年的时间,夫妻同吃一锅饭,同睡一张床,甚至被同一蚊子叮咬。经科学研究,证明这些接触并不危险,更不用说一般的生活﹑工作接触了。我希望大家都能接受这些知识,因为它们是有科学依据的。    
    “恐艾”症患者多有高度惧怕、固执己见、内向的性格。他们最明显的表现是精神症状,如压抑、沉默、不能自我解脱。怎样解决呢?医生或家人应首先取得“病人”的信任与合作,必须同情他,理解他,耐心认真地听取他的意见,还要做到:    
    1要让他正确了解有关艾滋病的知识,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现实情况能够掌握,以便提高个人的心理素质,抵御对艾滋病的恐惧感。多数人是因无知导致的心理变异,如文中所谈到的15个嫖客,如果他们能够知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又是“不治之症”一旦感染必死无疑,他决不会为贪图小便宜而去嫖娼,找来今天的恐惧、后悔和苦恼。    
    2对那些确实存在恐惧症而无法摆脱者,那么,劝他应当相信科学,相信医生的诊断,若去正规医院(包括防疫站)半年内连续做过2~3次的化验检查,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结果均为“阴性”,证明确实没有感染艾滋病,此时就应当彻底放心了。如文中提及的王姓妇女,从历史上,检查结果上都应该排除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由于她的无知,造成了比一般“恐艾”症更重的“恐艾”症。    
    3为了消除“恐艾”症这一特殊病态,建议为艾滋病立法,可按法律大力投入“防艾”宣传教育,而每一个人都爱法、懂法、人人关心、参与“防艾”达到家喻户晓。特别对那些患有“恐艾”症者,给予他们精神和心理上的关怀。如约他一起读书,一起游玩;一同参加文艺、体育等集体活动。    
    


第四章 艾滋病的相关论谈3 “扎艾滋针”意味着什么

    自2002年元旦后两个月来,“扎艾滋针”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不断有新闻媒体或熟人朋友打电话问我“河南的艾滋病病人来到天津市,用注射器抽出他自己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往他人身上扎……”    
    一封咨询信    
    耀洁医生:    
    您好!    
    最近,听说河南的艾滋病病人去天津等地扎带有艾滋病病毒血液的针,你知道吗?请你电话告诉我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今后会出现哪些问题。最后请速复。谢谢!    
                                                                        某某    
                                                                     2002年2月2日    
    扎艾滋针的闹剧越演越烈,到了3月中旬,询问的记者越来越多,仅元月20日那天,我就接到5起电话,我是这样答复的:    
    1扎针者不可能是河南艾滋病病人,因为他们没有钱,家中可以说是“一穷二白〃,根本没有能力、没有气力跑到天津,因为仅车费一项,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何况到天津后还需其他费用;    
    2若把血抽在注射器内,很快就会凝固。艾滋病病毒在自然界生存能力极差,会很快失去了传染性能,除非特殊处理,否则难以传染他人,无须恐慌。    
    当记者问我对“扎针”事件的看法时,我告诉他,2000年春我曾见过一个抽血扎针的艾滋病病人。当时我几经周折才找到他,我问他,你抽自己的血往别人身上扎过吗?他承认扎过,并立即掀开左胳膊的衣袖让我看他那清晰可见的针眼痕迹。他对我说:“我从来不扎老百姓,我只扎那些大腹便便,坐着小汽车到歌舞厅等黄色场所享受的人。”稍停,他咬牙切齿地又说:“这些人都是用‘公款’花费的,我等他们玩得最高兴的时候,我到卫生间抽自己3~5毫升血,立刻往他们腿上或臀上猛地一扎,扔下注射器就走。他本人怕丢人不敢吱声,歌舞厅怕影响生意不敢报案。”    
    当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一脸无奈地说:“1995年我因车祸住医院手术输血,染上了艾滋病,周围的人见了我和我的家人像躲瘟神一样。我老婆和两个孩子在河南省防疫站检查过多次,证实都没有传染上艾滋病,但她们仍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后来,我叫她娘仨到孩子的姥姥家。因为孩子能在那儿上学,别人不知情,不会欺负她们。现在只有我爹天天给我送碗饭吃。我得的这种绝症是医院造成的,但是他们不承认,也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我恨当官的,我扎他们,想让他们也得艾滋病。”    
    我去他家见他时,他正躺在床上,他让我坐在离床几十米远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