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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6096-读小说,写小说 -第6部分

小说: 6096-读小说,写小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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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我以前从未听到过的最令人忧伤的故事。我们在疗养季节的瑙海姆城结识阿许本姆夫妇,前后历经九个年头,我们熟极了——也许这么说倒不如说: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手和合用的手套一样,既贴近又宽松舒适。我和我的妻子结识阿许本姆上尉夫妇就像我们可能结识任何人一样,但是,在另一种意义上,我们对他们又一无所知。我想,这种情况只有与英国人打交道时才可能出现;时至今日,我对英国人还是一点儿都琢磨不透,半年前我才第一次来到英国,我实话,我还从来没有深入地探测过一个英国人的心灵。以前我对英国人的认识十分肤浅。    
    瞧瞧他把英国人说成什么样了?前不久我去听一位英国封面设计师的讲座,他的所有封面都有几个共同的特征,一是包不住的贵族气息,二是带手工气质的园林意味,三是优越的幽默意识。我觉得从封面里就能看到很多这个民族的传统。可在这篇小说的开头,这对英国人夫妇太奇怪了:作者与他们结识了九个年头,就像手和手套的关系了,可另一方面作者又说对他们一无所知。怎样才能把一个英国人认识得很清楚呢?这不是外交场所,也不是战争时期的那种功利十分明显的定性分析,比如,说看清这个民族的劣根性,推算他们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投降。但这是小说,小说不想做这种分析。小说只是好奇,只是叙述,只是呈现,叙述能走多远就多远,语言能达到什么样的极致,那就是它最后的边界——当然不可能是真的边界,而是没有边界。    
    看完《好兵》,再看《好兵帅克》吧,我们最好每次只增加两个字:    
    “原来他们把斐迪南给干掉啦!”女佣对帅克先生说。很多年以来,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他害了神经不健全的慢性病,他就退了伍,从那以后一直就靠贩狗过活——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除了干这营生以外,他还患着风湿症。这时,他正用药搓着他的膝盖。    
    第一次读《好兵帅克》,我几乎是被逗得开怀大笑,但笑着笑着就发现自己笑错了,但我还是笑个不停。因为在某个地方,作者并不真是要引你发笑,而是,他说的都是严肃的事情,他说的都是真的。真的事情都是残酷的,真的事情原本就不该那么好笑。因为我们的伪装——我们的语言就是最大的伪装——我们常常都不以伪装为伪装地取笑别人。我们甚至连假装知道同时也是在嘲笑自己都不愿意。    
    这一本书都在不断地告诉你我,这世道本是多么荒谬。我们的理解力只限于笑。我们没有能力去找出更多的东西来。人生就是一场战争。这就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说它有关,而不是描写,因为描写又是最大的装模作样,那样的话,就不会有一个跟帅克一样的好兵被记录下来了。    
    就在这个短短的开头里,本身一点也不搞笑的帅克就开始坚硬地幽默起来,不要忘了,小说名字就说了,他是一个好兵,一个好战士,只不过从开头我们知道的具体情况是,一个军医审查委员会经组织鉴定他害了神经不健全的慢性病,让他转业退伍了。一个战场上的好兵退伍后在做什么呢?当狗贩子,然而又不是我们常说的狗贩子,也就是养狗卖狗,或者卖卖狗肉,或是带狗参加各种选美歌咏比赛。因为这些事情明显地是神经健全的人干的,帅克干不了。他能干的和正在干的事情是: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奇丑无比,杂种,这就是在人堆里经常要受气的那一类人,常常也都是“神经不健全”,可这类人常常要比任何人都健全。作者这几句话的机锋在于:帅克没法在战场这种严肃的地方去证明自己神经健全,只有通过有血统证明的狗来证明。这中间有一个“伪造”,伪造什么呢?每个人的想法肯定不一样,就看你先想到了哪里,比如审查委员会的结论算不算伪造?出兵打仗需不需要伪造一个正当的理由?还有,我们换个角度,从做狗生意的角度看,最挣钱的是什么呢?当然既不是等着母狗下崽,等着狗从各种大赛载誉归来待价而沽,而是,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一个脑子有毛病的人所做的刚好是最符合赚钱之道的事,这又是为什么呢?我们只能猜想,帅克当兵有些年头了,他也许知道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原理,甚至,跟他一起光荣当兵的二狗子不知怎么就升上了元帅,从此就不跟他说话了。    
    无论怎么说,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这是这一段里的最佳酵母。    
    帅克真的有慢性病,那就是他的风湿病,可这对于让他光荣地为国捐躯是没有妨碍的。因此是不算病的,他的病在他的脑子里,可我们通过暗示知道他是没病的,那么,他是怎么一步步在别人眼里表现出有病的?他的病对他参加的战争曾发生过什么影响?或者,我直说,战争是怎么一步步生病的?他的战友和他的审查委员会是怎么集体生病的?    
    照着这个思路往下想,小说与小说,小说家与小说家,小说与读者,小说家与读者,它才不是一个比赛谁更能蒙着谁的比傻游戏,而是,比赛的是谁比谁病得更重些。    
    从《好兵帅克》之后,每逢读到特别让我发笑的地方我都十分谨慎,我觉得天下没有让你白笑的好事,作为代价,好笑一定是跟着十分巨大的苦涩。或者,好笑只是一个由头,目的是为了把你搭进去。从这一点上看起来,我觉得弄幽默的人是很容易分出高下的,马克·吐温幽默,黑色的,但主要针对强权一类的巨大势力,钱钟书也很幽默,但他主要是为了一种收束不住的卖弄,用今天的话讲,不厚道,只把矛头朝向了无辜而可怜的人。他也许只是为了逗自己开心。    
    一定是有人诬陷了约瑟夫·K,因为一天早上,他没有犯什么错,就被捕了。    
    这是《审判》的开始。刚开始笑过,就得准备接受审判了。审判谁?为什么审判?怎么审判?不知道该问谁去。我们还在那座看得见却总是走不近的城堡前徘徊。    
    K是一个代号,它指向所有的人。也就是卡夫卡说的“一种梦境般的内心生活”,对他来说,再没有比这更真实的了。这是无处不在的凶险。当然也有直接就很凶险的。    
    黑尔抵达布莱顿还不到三个小时,就知道他们要谋杀他。    
    这是格雷厄姆·格林的《布莱顿·诺克》开篇,第一句就把人物投到极其险恶的境地。他们要谋杀他,他们是谁?这可不是一篇什么侦探小说。总之把你抓住再说。    
    怀孕的高郎古杰夫人吃多了牛肠竟然脱了肛,下人们不得不给她灌收敛药,结果却害得她胎膜被撑破,胎儿高康大滑入静脉,又顺着脉管往上走,从他母亲的耳朵里生出来。    
    这是《被背叛的遗嘱》的开头。从第一个句子开始,米兰·昆德拉就摊了牌:作者在此讲述的事是当不得真的,他可没有闲情逸致关心什么真实不真实,当然,他也并不能肯定真实与否,他只是不想按照事情在现实生活中的样子来描述它们。因为他看到的更远,比真实更恐怖。他能这样做,那是因为他是昆德拉。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令堂去世。明日葬礼。特致慰唁。”它说得不清楚。也许是昨天死的。    
    这就是现代主义小说中著名的局外人,也就是你我,我们每一个人可能的向度。这太奇怪了,这又没什么可奇怪的。


一、小说的开头假装总结(1)

    福克纳说:对我而言,往往一个想法,一个回忆,脑海里的一个面包,就是一部小说的萌芽。我反复理解过这段话,最后确认,这是一种才气型的小说家玩法,真正的大师是超越于自己的才气,或一般意义上的灵感的,那东西太不灵验了,就跟我们今天许多人爱说“我感觉”三个字一样,感觉是最顶顶靠不住的东西,靠不住不是因为它不灵,而恰恰就是因为它经常是准确的。    
    很多小说的开头都属于这种类型。想到了什么,心中就有了一个萌芽,然后这萌芽就会自己慢慢长,至于它终于破土后,是靠墙,还是往暗处躲去,或是依傍着一棵带刺的树,那就得看造化或是临场的发挥。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随意地开了头,也不用一开始就睁大了眼睛,定住了神去看,他是个过来人,引用着一个跟他亲近的过来人的话,特别亲和。懒惰的读者是很喜欢这类开头的。因为这类经验是普适的。    
    从技术角度讲,这类开头也是很经济的,不是个天才,费尽了移山之功折腾出几十个开头还不知到底想要哪一个,那就不如这样平实而随和。当然,这也极有可能是个幌子,轻松地让你进入,结果多半是更容易被导入进一个没有出路的圈套。没有圈套就不是小说。街头摆摊的这种圈套就是在游戏精神上跟小说是一样的。到你进入到要摇奖的现场,许多成年人就不感兴趣了。因为那背离了小说的游戏规则——无论你怎么摇,都会摇出一个或好或坏的布制玩偶,这就只限于孩子们喜欢了。    
    小说只是成年人的游戏,万事开头难,阅读的预期让人一开始绷紧了弦,好不容易出来一个不那么费脑筋的,所以就会招人喜欢。但小说毕竟是小说,特别是现代主义小说,那是一片汪洋大海,平静只会昭示着更大的风暴。这也就是许多学者最终喜欢不上小说的原因,他们把小说看得那么简单,总只是习惯了从里边去寻找学问,去找来龙去脉,去把什么都要说个子午卯酉,一旦看上三行还没看出什么辞藻、主人公性格、时间、地点、微言大义等等的,就放弃了。快感是那么容易得到的么?我还遇到许多学者都喜欢看武侠,就是因为看着简单,他们是把现代小说也当成这种初级武侠一类的消闲,这是对小说的很不了解,又不愿意了解,或者说没有一本书能从头到尾地说出小说为什么是小说,怎么样是小说,也就是显得很没有学问,所以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所以就还停留在那个“引车卖浆者流”的世界。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因为可以总结,因为作者已经总结在这儿了,这句话也就成了人生家庭感悟引用最多的一句话。《安娜·卡列尼娜》也就因此普遍地受到学者喜欢了,可我想说的是,总结出现在小说中就不是个干净的事,如果要比较,我认为二流的欧亨利在《爱的牺牲》的几句抑郁也比这要具体而有力得多:家庭要是不幸福,随它怎么宽敞——你从金门进去,把帽子挂在哈特拉斯,披肩挂在合恩角,然后穿过拉布拉多出去,到头仍旧枉然。    
    残酷的事实是,这个开头的题记跟小说主要要讲的东西是不怎么沾边的,或者说,这句本来只是作者随意写下的开头在很多人那里消解了这部小说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它改变了小说的运行方向以及最终落点。    
    这种情况是经常的,那就是作者灵机一动、心血来潮地就写下了一个开头,因为他必须尽快开始,他对后边太有把握了,但一点也不能等。他总得要写下第一行,然后才有第二行。我太有这个经验了,我甚至敢肯定这一类的有些开头也不比前边那些开头省力,或者是作者不怀好意,或者仍是一个幌子,或者只想先给你个小甜点尝尝,苦头在后边等着哩。三毛有一篇文章题目就叫《文不对题》,题目如此,第一句当然也可以如此,故意让你感到你理解了,但他其实想说的东西一点都没透露给你。    
    好的小说就是作者与读者的迷藏。嘿嘿,我还没有藏好。张恨水那打油诗怎么说的:官样文章走一途,藏猫式地捉贪污。儿童要捉藏猫伴,先问对方藏好无。    
    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总结的不错——连现在的许多体育记者也在报道中这样发表自己的感慨: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能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也是怀疑的时期……    
    这约摸也是很好的总结,因为它很伟大、正确,用在哪个场合都是战无不胜的。可是,我的确也可以给你说这种总结是顶糟糕的,这种对事物的两分法曾经让我们吃了多少苦头。    
    我搞不懂王小波为什么那么推崇狄更斯,我了解马原为什么部分喜欢狄更斯,至于我自己,在群情激昂地控诉资本主义的滔天罪行的年代,我看过他的书也太多了,后来才有机会看到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对于他的时代,我的看法是,有那么一部电影就差不多了。马原现在自己弄电影,他知道这一点。    
    马原弄电影,我很多写小说的朋友也在弄,石康、朱文、李红旗都算。我觉得只有作家才更懂电影,什么是细节,为什么语言有那么多局限,写小说就是一个突破一个语言极限的过程,最后肯定都突破不了,所以,他知道需要什么样的表演来补充。    
    只有一个真正严肃的哲学命题,那就是自杀。


一、小说的开头假装总结(2)

        
    快结束了。我的开头终于要结束了。我想加缪《西西弗斯神话》的开头是应该可以普遍适用的,一句大白话,一句哲学上常说的话,加缪只不过是按照作家的习惯偏执加了一个前缀:只有一个。这种词学者是不敢这么用的,只有作家,脑子里少一根弦的人才会这么用的。当然,你也看见了,我们的作家用得更狠,就差咬牙切齿和赌咒发誓了。    
    小说常常都是一个哲学命题。帕斯卡尔、康德、叔本华、基尔克果、韦伯、巴特、伯林、利奥塔、德里达,那么多的哲学家最终抵达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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