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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我们去哪儿-第3部分

小说: 我们去哪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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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不懂得打扮自己也不懂得高级场所的享受,我还是顺利地每个月花掉了两万块。大部分用来请客吃饭。 
  独自绕着鼓楼溜达。摸着那彤红的旧墙。有时候我走到后海去看胸脯刚刚丰满起来的姑娘们溜冰,看小痞子们在冰场吊姑娘,或者群起殴打一个不知深浅的外来客(男性)。 
  我想我明白了这个城市生存的法则,这里没有道德,这里只有人肉和利益。 


《第二章 我们去哪儿》 

  小白是一只很淘气的猫。全身白毛,左边脑门上有一块大黄斑,萨沙说它这种花色叫做“棒打绣球,”说小白只有1个月大,可是还没过半个月,它就长大了两倍。水淋淋蓝天黑地的初春,小白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窜上跳下,每时每刻你看到它,全是在奔跑玩耍。不知道那么细小的身体,怎么会有那么旺盛的精力。但是只消一个干爽的地面,只消五分钟,就足够小白睡上一觉。好像中枪一样,倒地便睡。团成脏兮兮挂满尘土的一小团猫毛。又因为下一分钟叔叔的一声咳嗽,萨沙的琴声,或者姑娘的开门声,噌地窜起来继续耍活宝。五分钟的睡眠,足够这小精灵疯狂几个小时。她对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而且全身都是勇气。她窜上蓝天下的小矮墙,消失不见。半小时后叼着一只和它身体差不多大的胖老鼠再次出现,那可是我们胡同里小有名号的一只大老鼠,是胡同口饭店的税吏。据说足有五六岁了。我们经常在上厕所的路上看到它从容但是迅速地穿过胡同,去光顾饭店。我们往往齐声喊打,却从没碰到它的一根寒毛。 

  小白把胖老鼠扔到地上,老鼠还活着,拼命想逃。小白再扑上去继续搏杀。我们全体都惊了。站在原地观战,萨沙大声给小白加油。只有我手脚冰凉,踉踉跄跄地倒退。撞在自己的小门上,我操这只小猫太胆大包天了,我开始为我的金先生担忧。我反手摸到房门把手开了门。居然看见金先生悸动着小胡须挤在门槛,对外面的吵闹万分好奇。小铁笼子的门开了。我操怎么回事,我明明铨好了笼子门的。莫非是我忘记了么? 

  金先生!你要小心,不要被外面那只死猫给吃了! 
  转天,我们更惊了,小白消失了大半天,下午两点叼着一根黑不溜秋破绳子一样的东西风驰电掣跃下矮墙,冲过院子里弹琴的我和萨沙身边一头冲进萨沙屋里,随即传出蓓蓓的尖叫声,我从没听过京片子蓓蓓这么惨厉地尖叫过,窗户上的玻璃都在抖。失控而持久。我和萨沙冲进屋里,然而空荡荡什么也没有。小白也不见了。 
  “蛇!!!!!!在床底下”。蓓蓓已经哭了,跳到破沙发上拼命往前推我。 
  “多大呀?别怕!蛇有什么好怕?”萨沙说。 
  床底下已经不闹腾了,想必小白已经把蛇干掉了。我和萨沙俯身床下,小白正在扑抓一条可怜的小土蛇,两根筷子那么长。身上滚满了土一动不动。小白边咬边嘴里发出呜呜的恐吓声,不准我们窥伺它的猎物。 

  我们都大吃一惊,萨沙对小白说:“小白,你收敛点八,转天你要是把小蛇她妈大母蛇给叼回来,我们全都活不成了。” 
  我们哈哈大笑。 

《第二章 我们去哪儿》一 

  那段时光,每当我回忆起来,都是人生中少见的几个曝光过渡的华丽。那些欢笑呈现在每一个少年的瞬间。每一段古旧的老城墙,每一个胡同里走错路而被我们戏虐的慌乱的时髦姑娘。我们墙上那些大洋彼岸摇滚歌星们酷帅的图片,我们产量大而品质糟糕的草稿和造型前卫质量糟糕的机器人和帅哥靓女的首办。那些飘荡在初夏温暖的阳光中的空气微尘。那些夏天的性感的味道。那些少年开始发达起来的肌肉。天越来越热了,我们开始赤裸着上身出入于钟鼓楼和后海一带的大街小巷,那时候后海的酒吧街还只是整个北京城最穷困的工人子弟聚居地。现在后海那些花哨的酒吧那时候还是一些穷人家,养着鸡鸭,从破门望进去满眼全是尿盆烂白菜和破自行车。还有此间人物那种警惕和敌意的眼睛。他们总是把我们当成小偷,似乎生怕我们偷了他们的尿盆和烂白菜。 

  我们活动的背景是50米外蓝天下高昂的巨大鼓城楼,飞檐红墙,张挂百盏大红灯笼,城楼周围全是旧四合院,无数的旧电线杆和电视天线。仿佛蛛网一般布满屋顶。数百蝙蝠的黑影忽聚忽散,一会散开在整个喧噪的城市上空,一会以肉眼难以追踪的速度消失在古旧的城楼黑暗处。 
  我们几个青年赤裸上身叼根烟大摇大摆,走出胡同,横穿车水马龙人吵狗叫的地安门内大街。走到满地泥泞挤满卖炸臭豆腐卖烧饼小贩的后海胡同里,我们去“小天地浴池”洗澡,我们这些不用上班的混子的生活在当地人看来真的应该是颇为舒服的,我们不用上班不用在上班高峰去挤人满为患的“300路”,我们可以在大家都在上班浴池最清闲的时候跑去洗澡。整个散发着水霉味的浴池往往只有我们几个青年,可以一个人占据一个大池子,泡在温暖的蓝色水中吸烟。也可以几个人在一个大池中泼水打闹。把某一个倒霉的家伙按在水底直到眼看溺毙。 

  洗好澡我们会去菜市场买菜。那个破市场就位于鼓楼北墙下,看不到鼓楼,因为飞檐料峭就在你的头顶,却可以看到3百米外的钟楼,一大片平房灰瓦的屋顶上,南天门一般威严高谲的钟楼。四周一马平川的灰色瓦顶,钟楼高峻而孤独。 
  我们光着膀子的一群在当地小有名气。因为经常被街道老大娘盘查,有个外号“共产党员”的退休老太太几次三番问我们办暂住证了没有。可惜记性又不好,下次碰见我们还要盘问。甚至还说过:“没有暂住证公安局会把你们枪毙!”这么经典的恐吓来。不过萨沙很快就和她打好了关系,萨沙这样温暖的青年,只要他微笑着喝你说上一句话,递上一根烟,任何人都会相信他。而像我这样满脸阴沉的大个子,总是不能落了单。不和萨沙在一起,真的有可能被“共产党员”们给扭送派出所“枪毙”。 


《第二章 我们去哪儿》二 

  萨沙看中了一把电琴,价值部分,是徐老三推荐的。徐老三莫名其妙地在一家琴行入了股,骑自行车带着我们去看了下货色,萨沙爱得不行。但是我觉得其中应该有诈,因为那个开琴行的哥们表现得实在太仗义了,或者说太圆滑了。满嘴都是“咱们都是朋友”“我对朋友最仗义了”之类的。按我少少的社会经验。整天把朋友挂在嘴上的家伙都不是什么好朋友,就好像那些写艳情小说的,满嘴风花雪月痴情单恋啥的,最后还是和每个女的搞一下(男作家),那些和每个男的搞一下的一定是女作家。满嘴“爱”的,一定是个骗子。满嘴“操”的一定是个胆小鬼。所以我一向以为。整天把某件事挂在嘴上的,定和这件事正好相反。 

  我和萨沙说:“这个逼不地道。”萨沙说:“没关系。徐老三的生意,让他赚了也比让别人赚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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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去哪儿》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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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去哪儿》    第5节 
作者: BENJAMIN 
         
  那把琴价值八千块。据店主说,这琴换了别人他得卖一万六。这个价钱我们可做不起他的生意。而且,这是萨沙第一把电琴。萨沙无比的想要。 
  那宽大的猪皮沙发,可以容纳三个人大小,是我们的最爱。小白同样喜欢它。到处布满了小白的爪痕,它尤其喜欢沙发的靠被,那些皮革都快被抓成抹布样了。我不理解,为什么放着暖和宽大的沙发垫子不理,却喜欢在窄小危险并且没有足够柔软的海棉的沙发靠背上打闹嬉戏追尾巴和睡觉呢?萨沙说:“因为沙发被足够高,它可以不用仰头就能观察到我们的动向,可以及时地做出反应。我很讨厌它,不知道它有没有感觉到。” 

  当萨沙不在的时候,我把小白不断地赶下沙发背,而它不断地冲上来。不肯放弃自己的领地,我怒了,整个人爬上沙发背。手和腿垂在沙发背的两侧,趴在上面占据了所有的空间,同时对小白狞笑:“这下可没你的地方了。” 
  我想,沙发背原来这么舒服,还没有想完,就像被板砖拍了后脑,立刻睡着了。沙发背顶着我的胸部,好像一个可靠的脊梁。我建议所有失眠的朋友,去买一架长沙发。试一试睡在沙发背上。 
  醒来的时候,房间里一片黑暗,萨沙的剪影坐在床前,玩弄小白摆来摆去的柔软尾巴说今天真好,总共没花到十块钱。 
  天气一天天变暖了,小白一天天长大,从一只白色的小肉球逐渐长成一只瘦腰身的半大小母猫。童年时那大大的忧郁的黑眼睛。变成了姑娘般水汪汪的眼神,谁说猫和人不一样的呢?我觉得猫和人类完全是同样的物种。和女人类一样的讨厌。和蓓蓓一样的讨厌。 

《第二章 我们去哪儿》三 

  萨沙恋爱了 
  要知道一个人是不是在恋爱,光听他说自己喜欢谁喜欢谁是不够的, 对于这个搞破鞋时代的人们,正常的行为是“喜欢”,不是恋爱。我眼中所见的都市人们,都是口口声声,把搞破鞋美化成爱情。 
  真正恋爱的人们,行为举止会瞬间变成了不正常。比如原本讲义气的家伙突然开始讨厌朋友,比如开朗的人突然开始变得深深秘密,比如干净的小伙子开始邋遢和发呆,比如邋遢的家伙突然开始化装和大修边幅。比如爱独自发呆的的人突然开始多话,比如吝啬鬼开始大方。 
  善良真诚的萨沙开始讨厌我;开始很少听到他的琴声;他突然开始喜欢独自发呆。当我走进他的房间,迎来他渴望独处的目光。我开始找不到和他说话的机会,而晚上也见不到他一起画画的身影。他也神秘起来。一周以来,他几乎天天晚上都不在家,半夜才听见他后半夜跑回来的巨大关门声。然后门缝里看见皮夹克的他以目瞪口呆的表情穿我们冷冷清清的院子,在屋里窗台上盘成一团的小白站起来,亲切绵软的“咪”一声问主人干什么去了,然而灯只亮了一秒钟就熄了。萨沙理也没理小白就睡了。 

  徐老三已经许久没来。打电话人也找不见,这个腰里藏着刀子的家伙,欠了大家一屁股债,消失不见。 
  这段时间我仍然是不断地接单,熬夜做单,去各种公司拿欠我的钱。凌晨两点飘回我的小床。 
  夏天来了繁星满天;夜晚也逐渐燥热起来,我们在香椿树下支了小桌子吃晚饭,萨沙不说话,我打开早就买好的啤酒给他满上,于是他喝,我也喝,再满上再喝。没等我问,萨沙突然开口说话:“最近我认识了个姑娘,特别漂亮。” 
  漂亮么?漂亮算什么?我想。 
  但是萨沙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来,好像把这些天所有的沉默了的话全都倒出来。他说那个姑娘是蓓蓓的朋友,和我们一样喜欢画画的女孩,她的画已经见过了,出奇的好,比你,比我,全都要好! 

  这怎么可能?萨沙一向这么一旦喜欢了什么东西就言过其实。我不无妒忌地心想,好像看到萨沙当初向小白伸出手去的那种感觉。 
  而这个女孩却不是我们这样的生活,这样的人,她每天晚上8点前一定要回家。从来没去过酒吧和迪厅这样的场所。萨沙说,她还是个外地读书的学生。只有暑假才回来。 
  那你最近这么晚回来…… 
  最近她住妹妹家里,才可能出夜街阿。她的第一次去迪厅就是我带去的,还有她妹妹。。。 
  萨沙说了很多很多,几乎一句也没提到我们的友谊,全都是那个女孩的事情。天色很快就全黑了,我陪着兴奋的萨沙,喝了一瓶又一瓶。萨沙越说越兴奋,到目前为止他还一句没有说到自己喜欢她,然而我全都知道了。萨沙一定已经爱上她。 
  这时,我看见小白嘴里叼着金先生,迈着猫步不紧不慢地从我们桌前走过,金先生成了黄色的小毛球,一动不动。看得见小白粉红色的锷肉。我和萨沙看着小白,谁都没有动,谁都没有反应过来,我们还准备继续干了杯中酒呢。我突然清醒过来一跃而起,大喝:“放下它!”追着小白冲进屋里,小白先是措不及跳上床,然后返身一跃落到地面,钻进床底。这时我气势磅礴地撞翻了门口的桌子,打碎了萨沙最喜爱的大玻璃花瓶,清脆的粉碎声和玻璃四溅声中飞奔的我被沙发伴了一跤。爬到床下,双手猛扫开那些破鞋和杂物。我确切地知道自己的心意,金先生应该早已没命,我只想抓住那只小猫,在水泥地面上摔死它。 

  小白却已经从床侧一跃上了书桌,穿过敞开的窗子跳上了矮墙,叼着金先生消失在屋顶。 
  萨沙坐在原地没有动,表情放松,木纳。刚才我追打小白天翻地覆的声光里,他表情毫发未变。还是端着啤酒杯,欣然喝下,然后再满上。我的朋友怎么了?我不知道他是出于对小白的爱,却也理解我对金先生的爱,因而在这纠纷中无法出手,还是因为那个天杀的虚伪女孩,变得全无感情。或者他早已经醉的站不起来了呢? 
  我气喘吁吁站在院子里,发现自己脚上的鞋子全都甩飞了。我光着脚站在冰凉的青砖地面上,刚才那满地的碎玻璃居然没有刺伤我。但是我完全没有侥幸的心情,我抬头盯着小白消失的地方,那里背景的天空好像突然有了个隐形的洞,吸走了刚才存在的一切,我的朋友,我的金先生。 

《第二章 我们去哪儿》四 

  天亮以后,小白回来了,已经没有金先生。我不敢想到金先生,也不能写出我的心情,我没有力气扔掉金先生的空笼子。不敢看向笼子存在的方向,我不敢看也不敢碰那个笼子。我知道小猫只是一只小动物,金先生也是动物。他们之间的事情完全是正常的,原本这个故事一开始,我就猜到了这样的结局的。但是我是浪漫的人类,所以总是心怀侥幸。 

  事实证明,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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