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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金狱 作者:萧陶-第70部分

小说: 金狱 作者:萧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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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纸和笔,哪怕是开车途中,只要灵感来了,就得立即靠边停车。那些时,整个人全都交给了这本让我魂牵梦绕、朝思暮想、激动不已的小说了。日子过得虽累,但看着书稿一页一页地增多,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我女儿是省乒乓球队的队员,每周她训练三次。每次送她去练球,我就在一旁写我的小说。可以说,起码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是在这种状态下写出来的。她们省队借用中华文化中心的大礼堂进行训练。礼堂的旁边有个报刊阅览室,很适合写作,可它毕竟是全城几万华人惟一的文化活动站,常常人多嘈杂,看报的地方成了聊天的场所。有一次,我正为阅览室没人而暗自高兴时,一位老侨突然冒了出来,操着一口广东腔的英文对我说,这里的电是属于文化中心的,你不能用电脑。见我没理会他,他又连说了几遍,然后去找那里的工作人员,想对我兴师问罪,幸好在他们来之前我已经拔掉了电源线。打那以后,我就很少再带电脑去那里了,心想何必遭人说闲话呢。无奈之下,我只得去附近的图书馆。说是附近,其实也有一两站路。图书馆在市中心,那里的车位很有限,与其开车四处找车位,不如走过去的方便。夏天还好说,冬天可就难了。零下二三十度,再厚的羽绒服也挡不住刺骨的寒风,好在我心里总有一团火。天再冷,也从没想过放弃。这本书就是这么一天一天地熬出来的。 
          
        创作过程中的累,比起心中的苦,其实算不得什么。从动笔到初稿完成,历时五个月。这期间有段时间,才思枯竭,有点写不下去了。亢奋期过后,着实感到创作的不易。怎么写都不满意,头天写的,第二天就删掉了,自己跟自己较劲,有些像天人交战。我只好停下来看稿子,从头看起,边看边改,等改过一遍后,思路才慢慢清晰起来,才又找回到当初的感觉。写完结局,顿时觉得“如释重负”,但我心里明白,离“苦尽甘来”还差得很远。 
          
        初稿完成后,随即开始修改,越改越觉得自己的功力不够,真是应了那句话:“书到用时方恨少”。改了三个月,删掉八万多字,改得昏天黑地,人也瘦了一圈。除了删节,也增加了许多情节,比如谢大江捐款给希望工程,谢大江的老部下小陈在上海夸谢大江等等,“于晓明”这个人物是在第三次修改时加进去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把人物塑造得更加丰满一点。对“谢大江”这个人物来说,有点“欲抑先扬”的意思。尽管我自己对交给出版社的稿子并不十分满意,可要我再改下去,就怕稿子没改好,人先倒下去了。好在我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略显粗糙、稚嫩,才是真我。 
          
        书写完了,叫什么名字,颇费思量。书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前前后后想到的就不下二三十个。稿子交到出版社的责任编辑手里时,用的是《情缘》这个名字。后来他们报选题时,把它改成了《无力抗拒》,但大家都知道这只能是个暂用名。为了能取个好书名,我茶不思饭不想。二校快完时,我想到一个名字——《涩果》,羞涩之果。我觉得它跟书的内容挺吻合的,可出版社认为叫《涩果》太文学腔了,他们建议把它改成《色果》。佛家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细细一想,倒也贴切。付印前,责任编辑金泉突然来了灵感,想出一新名:《金狱》。比起《色果》来,它更加响亮,更能吸引读者。只是苦了美编,刚交完稿,又得重新做新的封面。 
          
        再有就是笔名的问题。过去写论文,用的自然是自己的本名。给报社写稿子,大多署的是“陶理”。后来发现这个笔名早就归属于澳洲的一位著名华人作家了。就连“陶里”也名花有主了,它专归澳门的一位作家使用。这才有了现在的这个笔名,取“小陶”之谐音,又不失高雅,仅此而已。 
          
        我要感谢江苏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黄小初、责任编辑金泉以及美编,还有负责发行和宣传的人员。要是没有他们,这本书不可能这么快地就能跟读者见面。谁都清楚,替新人出书要担多大的风险。他们敢于担当,我不仅要向他们致敬,更由衷地希望这本书能够畅销。只有这样,才能不负众望,才是对他们的最好的回报。 
          
        作者2006年8月于加拿大爱民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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