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6-明朝的皇帝-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交法司审问,巡视御史奏称,此人名叫张差,蓟州人,“语言颠倒,形似疯狂,臣再三拷讯”,而“语非情实,词无伦次,按其迹若涉疯魔,稽其貌的系黠猾,情境叵测,不可不详鞫重拟者”。
其时福王虽已就国,神宗待太子甚薄,因此“梃击”一案发生,举朝惊骇悲愤,都疑心郑贵妃与她的弟弟郑国泰谋害太子。在这样的情况下,神宗不能不采取严格的态度,准奏交刑部严讯。刑部复奏,“拟依殿宫殿前射箭、放弹、投砖石伤人律斩决不待时”,这在死刑上名为“斩立决”,一俟定谳,即时执行,而奏定未上,案情有了极大变化。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王之讯问张差
二十七、王之讯问张差
张差被囚禁在刑部,刑部的监狱名为“诏狱”,俗称“天牢”,诏狱的狱政归“提牢厅”管,直属长官是一名主事,名叫王之寀,他上了一道奏疏,初次揭开内幕的一角:
本(五)月十一日,散饭狱中,末至新犯张差。见其年壮力强,非疯癫人。初招“告状着死撞进”,复招“打死罢”(按:所谓“初招”、“复招”,即指巡城御史及刑部两次审问时张差的供词)。臣问:“实招与饭,不招当饥死。”即置饭差前。
差见饭低头,已而云:“不敢说。”臣乃麾吏书令去,止留二役夫,问之,招称:“张差,小名张五儿,父张义,病故。有马三舅、李外父叫我跟不知姓名老公,说事成与尔几亩地种。老公骑马,小的跟走。初三歇燕角铺,初四到京。”(按:“老公”为对太监的尊称。梃击案即发生在五月初四,是则一到即行凶。)
问:“何人收留?”复云:“到不知街道大宅子,一老公与我饭,说:‘你先冲一遭,撞着一个,打杀一个;打杀了,我们救得你。’遂与我枣棍,领我由厚载门进。到宫门上,守门阻我,我击之堕地。已而老公多,遂被缚。小爷福大!”(按:“小爷”指太子。于此可见张差对其入宫要干些什么事先已有充分了解。)
又招:“有柏木棍、琉璃棍、棍多人众”等情。(按:此指慈庆宫守卫的太监所持用的棍子名称。)臣看此犯不癫不狂,有心有胆,惧之以刑罚不招,要之以神明不招,啜之以饮食始欲默欲语,中多疑似。愿皇上缚凶犯于文华殿前朝审,或敕九卿科道三法司会问,则其情立见矣。
这道奏疏一上,朝中得知消息,无不惊骇,一时议论纷纷,猜疑不止,而神宗尚无裁示。于是有个户部郎中陆大受上疏抗言,认为“大奸之奔走死士,或出其技之庸庸者,姑试之于死地,以探其机,而后继之以骁桀,用其死力于不经意之处,有臣子所不忍言者。”这个看法相当深刻,以张差为试探,倘或不加追究,糊里糊涂了结,则对“大奸”为一种鼓励。因而陆大受主张彻底追究,问道:“张差业招一内官,何以不言其名?明说一街道,何以不知其处?”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外戚郑国泰主谋
二十八、外戚郑国泰主谋
神宗因为原疏中有“奸戚”二字,意指郑贵妃的弟弟郑国泰,心中不悦,便置之不理;而流言籍籍,多以为是郑国泰的主谋指使。
那么,郑国泰到底是不是主谋呢?当然是的。历来谈“三案”的,于“梃击”的背景语多含混,或者完全把它归入东林,亦是未曾深考的说法。东林与阉党固曾以梃击一案展开争斗,但那是事后翻案,以当时的情形来说,把持梃击一案,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是所谓“三党”。力持正义的一些正人君子,此时亦犹未有明显的东林之迹,其后汪文言用计击破三党,东林得握政权,而三党失意分子归入魏忠贤手下,才有东林与阉党壁垒分明的态势出现。
所谓“三党”是以地域区分,结党者多为言官。神宗不览章奏,或览而不报,因而把言官纵容得放言无忌。同时,明朝的御史是参与实际政务的,如“巡按御史”代天子巡方,大事奏裁,小事立决,威权极重;“巡城御史”等于京师的地方官。而御史台又为“三法司”之一,可以按狱,集监察、行政、司法于一身,所以因缘为利,能结成极有势力的政治集团。
《明史·夏嘉遇传》:
台谏之势,积重不返,有齐、楚、浙三方鼎峙之名。齐则给事中亓诗教、周永春,御史韩浚;楚则给事中官应震、吴亮嗣;浙则给事中姚宗文、御史刘廷元,而汤宾尹辈阴为之主。
又《明史·孙丕扬传》:
先是,南北言官群击李三才、王元翰,连及里居顾宪成,谓之“东林党”。而祭酒汤宾尹、谕德顾天埈各收召朋徒,干预时政,谓之“宣党”、“昆党”,以宾尹宣城人、天埈昆山人也。御史……给事中……则力排东林,与宾尹、天埈声势相倚,大臣多畏避之。
由此可知,汤、顾是从顾宪成的作为中得到启发,收召门徒,结党自固。但“祭酒”、“谕德”是讲学之官,无法直接干预政事,于是他在台谏中的门徒,自然而然分成齐、楚、浙三党。而为郑国泰在“梃击”一案中大卖气力的是浙党。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十三司郎中会审
二十九、十三司郎中会审
自张差被捕,第一个审问他的就是浙党的巡城御史刘廷元。张差的供词如何,没有人知道,只知刘廷元奏复有疯癫之说;此说是否倡于刘廷元,也不知道,只知袒护郑国泰者,持此说甚力。
第二次审问张差的是刑部郎中胡士相和岳骏声。胡士相亦是浙党,且为刘廷元的亲戚,自然维持疯癫之说。及至王之寀奏上,揭开内幕,群臣纷纷奏请彻查严审,神宗一概不报。事在未定,郑国泰颇为恐慌。于是有个叫过庭训的御史移文蓟州,讯查张差的底细,而蓟州知州的复文则详述张差所以得了疯癫症的始末——这是一套预先安排好的双簧,想铸成张差疯癫为铁案。
刑部依十三行省区分为“十三清吏司”,“梃击”一案虽归山东司郎中胡士相主办,但重要案件,各司郎中都可向长官提出处理办法。这时有两个有正义感的郎中傅梅和陆梦龙发现胡士相在捣鬼,便去见“刑部右侍郎署部事兼署都察院事”的张问达,主张不必等皇帝有所批示,传提张差所供的“马三舅”、“李外父”等等,彻底追究。张问达接纳了要求,派定胡士相、劳永嘉、赵全桢、陆梦龙、傅梅、王之寀、邹绍先等七名司官会审。这七个人中,分成两派,除了王之寀与傅梅、陆梦龙以外,其余都是帮郑国泰的。
审问的情形,据《明史》卷三百四十一所记,是如此:
将讯,众咸嗫嚅。梦龙呼刑具三,无应者;击案大呼,始具。差长身骈胁,睨视傲语,无疯癫状。梦龙呼纸笔,命画所从入路。梅问:“汝何由识路?”差言:“我蓟州人,非有导者安得入?”问:“导者谁?”曰:“大老公庞公,小老公刘公。”且曰:“豢我三年矣,予我金银壶各一。”梦龙曰:“何为?”曰:“打小爷。”于是士相立推坐起,曰:“此不可问矣!”遂罢讯。
庞、刘两太监豢养张差三年,早有杀害太子的密谋,此如何“不可问”?陆梦龙要追出庞、刘二人的名字,张问达亦不肯默尔以息,于是下令十三司郎中会审,这在中国司法史上,是一种极为罕见的执法方式。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奸逆有所畏惮顾忌
三十、奸逆有所畏惮顾忌
除了十三司郎中以外,另外还有些司官,如提牢主事王之寀等,一共是十八个问官。这一次会审,张差的供词更具体了。
《明史·王之寀传》:
(张)差供:马三舅名三道,李外父名守才,不知姓名老公乃修铁瓦殿之庞保;不知街道宅子乃住朝外大宅之刘成。二人令我打上宫门;打得小爷,吃有、著有。(小爷者,内监所称皇太子者也。)
又言:有姊夫孔道同谋,凡五人。
虽然如此,张差的供招单仍为浙党所增改删减,埋没了一部分真相。天启二年,王之寀复起,上一通所谓“复雠疏”,其中揭露:
其后复谳,差供同谋举事,内外设伏多人。守才、三道亦供结党连谋,而士相辈悉抹去之。当时有内应、有外援,一夫作难,九庙震惊,何物凶徒,敢肆行不道乃尔?缘外戚郑国泰私结刘廷元、刘光复、姚宗文辈,珠玉金钱,充满其室,言官结舌,莫敢谁何。……劳永嘉、岳骏声等,同恶相济。张差招“有三十六头儿”,则胡士相搁笔;招“有东边一起干事”,则岳骏声言“波及无辜”;招“有红封票高真人”,则劳永嘉言“不及究红封教”。今高一奎见监蓟州,系镇朔卫人。盖高一奎主持红封教者也,马三道管给红票者也;庞保、刘成供给红封教多人撒棍者也。诸奸增减会审公单,大逆不道。
于此可知,“梃击”一案的背景异常复杂。所谓“红封教”,是一种邪教,“三十六头儿”之说,显然袭自梁山泊的三十六罡星。明末的邪教作乱,为人所熟知的是“白莲教”徐鸿儒,以及“闻香会”、“棒槌会”等,“红封教”之名罕见,但可断定必与白莲教有关。河北西部自蓟州以迄山东的梁山泊、巨野一带,自汉末黄巾到清末义和团,每逢衰世,邪教作乱之事最多。红封教有郑国泰及宫中巨珰支持,而不成气候,实在要归功于王之寀等人追究“梃击案”,奸逆有所畏惮顾忌,因而销声匿迹。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逆谋牵涉郑贵妃
三十一、逆谋牵涉郑贵妃
除了隐匿红封教谋反的迹象以外,胡士相还想替庞保、刘成开脱,由于陆梦龙的坚持,这一部分总算照实具奏。案情内幕当然也泄漏了出去,成为一条轰动的“新闻”。朝野之间,对郑国泰颇有严正的批评,郑国泰大起恐慌,做了一个“揭帖”散发,作为自辩。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拙谋,于是给事中何士晋上疏攻郑,措辞极为犀利:
张差之口供未具,刑曹之勘疏未成,国泰岂不能从容少待?辄尔具揭张皇,人遂不能无疑。若欲释疑,计唯明告宫中,力求皇上速将张差所供庞保、刘成立送法司拷讯;如供有国泰主谋,是大逆罪人,臣等执法讨贼,不但宫中不能庇,即皇上亦不能庇。
试看“执法讨贼”、“皇上亦不能庇”两语,可知中国固有的法治观念是如何彻底!而亦正因有这样虎虎有生气的言官,才能了解国父监察制度列入五权宪法的本意及价值。
何士晋接下来又说:
设与国泰无干,臣请与国泰约,命国泰自具一疏,告之皇上,嗣后凡皇太子、皇长孙一切起居,俱系郑国泰保护,稍有疏虞,即便坐罪,则人心帖服,永无他言。若今日畏各犯招举,一唯荧惑圣聪,久稽廷讯,或潜散党羽,使远遁,或阴毙张差使口灭,则疑复生疑,将成实事,唯有审处以消后祸。
按:这段话初看似乎蛮横无理,倘使张差的逆谋“与国泰无干”,如何又要责成郑国泰保护太子及皇长孙?而且身为外臣,又如何保护?其实,此乃针对郑贵妃所发。玩味语气,何士晋是提出了一个调停的办法:只要郑贵妃能负责太子父子的安全,不妨大事化小,仅将郑贵妃宫中的太监庞保、刘成法办,此外从宽不问。假如郑贵妃连这样最起码的保证都不愿提供,那么,为了替太子消除隐患,非彻底追究不可。
神宗对何疏虽照样置之不理,但亦知道事情麻烦,真个连“皇上亦不能庇”了,所以对郑贵妃表示,要她自己想办法去解决问题。郑贵妃大窘,“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向太子乞怜,自己极力剖白,希望取得太子的谅解,为她出面料理。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郑贵妃求援于太子
三十二、郑贵妃求援于太子
太子这时的心理很复杂,一方面因为郑贵妃亲来乞怜求援,不无受宠若惊之感;另一方面由于案情牵连甚广,颇有惧意,也希望风波能平伏,所以表现得非常合作。
有个为太子“伴读”的太监叫王安,是明朝末叶极少数的好宦官之一,他是雄县人,在太子身边已经二十年,郑贵妃一再在神宗面前谗害太子,多亏王安多方保护,此时为太子结好于郑贵妃,代草“令旨”颁示群臣,为“梃击”一案替贵妃“辟谣”,神宗及贵妃对此都深为满意。
为了“释疑”,神宗又采取了一个不平常的行动,《明史纪事本末》载:
癸酉(按:为五月二十八日)驾幸慈宁宫,召见百官……辅臣方从哲、吴道南暨文武诸臣先后至。内侍引至圣母灵次(按:神宗生母李太后崩于前一年的二月,这亦是“梃击案”所以发生的原因之一,如李后在,郑贵妃不敢如此胆大妄为),行一拜三叩头礼时,上西向,倚左门柱,设低座,俯石栏。百官复至御前叩头,上连呼曰:“前来。”群臣稍膝而前,在御座不数武。上练冠、练袍,皇太子冠翼善元冠、素袍侍御座右,三皇孙雁行立左阶下。上宣谕曰:“朕自圣母升遐,哀痛无已。今春以来,足膝无力;然每遇节次朔望忌辰,必身到慈宁宫圣母座前行礼,不敢懈怠。昨忽有疯癫张差,闯入东宫伤人,外廷有许多闲说。尔等谁无父子?乃欲离间我耶?适见刑部郎中赵会桢所问招情,止将本内有名人犯张差、庞保、刘成即时凌迟处死。其余不许波及无辜一人,以伤天和,以惊圣母神灵。”
接着,神宗执着太子的手,又对群臣表示他这个儿子很孝顺,他极爱惜;又说,从小养到大,如果有别意,当时何不另立太子,到现在大家还有什么可怀疑的,而且福王在数千里外,倘非宣召,他不能忽然飞了来。这些话是一再强调他本人并无废立之意,并且极爱长子;对于郑贵妃只字不提。用这样的手法开脱郑贵妃,近于掩耳盗铃,至多只能证明神宗对“梃击”之谋事前毫无所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