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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4530-帝国的惆怅-第13部分

小说: 4530-帝国的惆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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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读茅海建先生《天朝的崩溃》一书,感触最深的,就是整个战争过程中前方将帅的不断撒谎。作为最高统帅的道光皇帝,其实是在谎言中度过这一艰难岁月和做出决策的。这又焉有不败之理?可以说,在这场“鸦片的战争”中,谎言成了麻痹和麻醉清廷君臣的一剂鸦片。这场战争之所以失败,甚至大清帝国之所以垮台,原因之一就在于朝野上下都变成了鸦片鬼,一天不吃就无法生存,最后终因吸食过度中毒而死。因此,要想“救亡图存”,唯一的出路是“戒毒”。    
    但这并不容易。    
    不容易的原因也很多。首先是积习难改。一个吃惯了鸦片的人,一天不吃就没法过日子。一个撒惯了谎的人要他不撒谎,也比登天还难。再说,前面撒过谎了,后面说实话,就会露出马脚,也就只好一骗到底。奕山等前方将帅就是如此。    
    那么,奕山等人一开始就不撒谎,就说实话,不行吗?不行。专制制度决定了,一个官员只能看着万岁爷的脸色说话,甚至看着顶头上司的脸色说话。他们想听什么,就说什么。不想听的就不说,瞒着。实在瞒不住,就撒谎。再瞒不住,就再撒谎,恶性循环。    
    所以,奕山等人不但要撒谎,而且只能朝着一个方向撒,即掩盖敌方武力的强大和气焰的嚣张,而不是相反。按说,打了败仗,为了推卸责任,是应该夸大敌情的。但奕山等人并没有这样做,反倒一再说“逆夷”如何“情词恭顺”,如何“诉冤叫屈”,如何“卑躬屈节”。因为万岁爷就好这一口。而且,不明真相的朝野上下也都好这一口。    
    于是问题就比较明朗了。这就是:大清王朝的君臣为什么都喜欢听这种话呢?    
    答案也只有一个,就是他们吃惯了鸦片,有鸦片瘾。只不过,他们不认为是鸦片,也不管它叫鸦片,而叫做“天朝体面”。有时候,也叫“爱国主义”或“英雄气概”。    
    众所周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民族都沉浸在一种“天朝大国”的良好的自我感觉之中。在我们看来,人类居住的这个地方,叫“天下”。天下的中央住着我们,叫“中国”。中国的皇帝是天的儿子,叫“天子”。天子的王朝是最伟大的,叫“天朝”。天朝的臣民是最优秀的,叫“华夏”。周边那些国家因为离天子太远,无法接受天朝的礼乐教化,因此不开化,是野蛮人,叫“蛮夷”。“蛮夷”和“华夏”之间,是“君臣”关系,或“文明人”与“野蛮人”的关系,根本就不平等。“蛮夷”到“中国”来,要么是来“朝贡”的,要么是来“观礼”的,要不然就是来“乞恩”或者“喊冤”的。因此“天朝”无“外交”,只有“理藩”(即打理“中国”与“藩国”的事务)。直到耆英等人签订城下之盟时,使用的也仍是“恩准”字样(比如“恩准”五口通商)。明明是人家强迫我们订立不平等条约,还要说是我们“恩准”,这不是自欺欺人是什么?    
    然而不说“恩准”是万万不行的。不说,就是“大不敬”,就是“卖国贼”。同样,不说“逆夷”“闻风慑服”,“实无能为”也是不行的。不这样说,就是“胆小鬼”,就是“助夷气焰”,就是一屁股坐到敌人那边去了,谁敢担这个罪名?也就只好说“夷不足畏”。    
    当然,夸大敌情的时候也有,比如说到1841年第二次定海之战时就是如此。在许多论著中,这次战役往往被描述成一个激动人心英勇壮烈的故事:定海三总兵(定海镇总兵葛云飞、浙江处州镇总兵郑国鸿、安徽寿春镇总兵王锡朋),率孤军五千,奋力抗击英军万余人的围攻,血战六天六夜,终因寡不敌众而阵亡。    
    这当然感人至深,可惜并不完全是事实。三总兵率军抗战是真的,英勇奋击也是真的,以身殉国就更是真的,但据茅海建先生的考证,敌军并没有万人之多(更没有二三万),而是只有四五千;也没有“血战六天六夜”,而是只有不到一天时间,从1841年10月1日早晨开始,至下午2时许结束。整个战斗中,“英军并未遇着坚强的、有效的抵抗”,“只付出了战死2人、受伤27人的微小代价” 。敌情,或者说我方的壮烈程度显然被夸大了。    
    夸大的原因也很多,比如“清方官员在报告中伪讳粉饰已成风气”就是。所谓“伪讳粉饰已成风气”,也就是吃鸦片吃惯了。但这种尚待核实的说法在当时和后来却几乎视为信史,一些以“严谨治学”为标榜的人也宁信其真不疑其伪,就值得深思了。    
    我认为,这只能说明鸦片的毒素已渗入我们民族的骨髓。从至尊天子,到寻常百姓,都喜欢听谎言。或者说,喜欢听好话、“吉利”的话、歌功颂德和“鼓舞人心”的话。至于这些话是否真实,或者有几分真实,则是第二位的事。于是,我们听到的,便是经过了处理的信息,其中不好听不顺耳的部分已被过滤,好听顺耳的部分则被放大。这样的信息,即便有一定的真实性,归根结底也是不真实的。老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如果靠不真实的信息来指挥战争,你说是该胜还是该败呢?    
    战败之后,能做的事情也就是道德的谴责了,包括将1840年的这场战争称之为“鸦片战争”。其实,英国人发动那场战争,决非为了走私鸦片。相反,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在其对驻华使节的训令中一再表示:“女王陛下的政府绝不怀疑中国政府有权禁止将鸦片输入中国,并且有权查获和没收那些外国人或中国臣民不顾适当制定的禁令而输入中国领土内的任何鸦片”。他还训示:“女王陛下的政府对于这件事情不提出任何要求”。事实上在《南京条约》中也没有开放鸦片贸易的条款。因为在英国人那里,这原本是一场“通商战争”,而不是“鸦片战争”。正如费正清先生《中国:传统与变迁》一书中所言:“其实英国在要求外交平等及商业机会等方面代表了西方各国的愿望。如果不是英国,那么别的国家也会这么做的。至于英国在华贸易的重点是鸦片而非茶叶或其他什么商品,这只是历史的巧合罢了。”     
    但即便是要求外交平等及商业机会,为此发动战争也不得人心。因此英国政府提出的战争议案最后只能以271票对262票的微弱多数勉强通过,而且被“反战派”在议会辩论中称之为“鸦片战争”。可见这个说法是英国人用来讽刺自己政府的。我们跟着英国的反对派这样说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但如果当真以为那就是“鸦片战争”,并由此获得了一种道德上的优越感,那恐怕就反倒有点吃鸦片的味道了。


《帝国的惆怅》 非典型腐败病例(1)

    非典型腐败    
    ──读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    
    这是一个被人讲过的老故事。    
    公元1839年,即清道光十九年,山西官场出了件怪事。介休县一位姓林的县长(当时的正式称谓是“知县”),向省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告发一系列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并请求省府转呈中央。揭发的内容有二十二条,几乎涉及本省所有主要官员,还涉及到一个大学士(汤金钊)和一个尚书(隆云章)。明清两代,有内阁,无宰相,身为阁臣的大学士地位很高,实际上被官场和民间视为宰相。尚书当然就是部长。那时中央政府只有六个部,即吏部(管官员)、户部(管财政)、礼部(管教化)、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刑律)、工部(管建设),所以尚书的地位也很高。清代官阶,内阁大学士正一品,尚书从一品,都是“位极人臣”。涉案官员的级别如此之高,范围如此之广,一旦上报朝廷,惊动圣听,立马就会引起轩然大波,不知多少人身家不保。    
    山西藩台张澧中接到报告,顿时吓出一身冷汗,一连几个晚上睡不着觉。他太知道这里面的利害了。林县长的报告是正式公文,压是压不住的。林县长的举报证据确凿,赖也是赖不掉的。赖,只会越描越黑;压,则犯了欺君之罪。当然,就这么交上去也不行。因为这些事他自己都有份。思前想后,只好硬着头皮向新任巡抚杨国桢汇报。    
    这里我们要稍微交代一下清朝的官制,因为这点知识我们总归用得着。清制,省一级的地方官和府、州、县不同,是两个,即藩台和臬台。藩台和臬台同为省长,只是职权范围不同。藩台的正式官名是承宣布政使,简称布政使,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财政。另外,省内官员的升迁调动,理论上也归布政使管。臬台的正式官名是提刑按察使,简称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司法和监察。另外,也管邮政和监考。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有自己的衙门,也都有相当于现在厅、局、科、办的下属职能部门,是地地道道的一级地方政府。布政使的衙门叫布政使司(藩司),按察使的衙门叫按察使司(臬司),号称二司。二司是平级单位,平时各行其政,遇到大事则要由二司会议,所以藩司和臬司合起来才是省政府,藩台和臬台也都是省长,只不过藩台的行政级别(品级)要比臬台高一点。    
    不过藩台和臬台并不是省里的一二把手,因为他们之上还有巡抚。巡抚才是真正的封疆大吏。有人因为巡抚统领一省事务,就说巡抚相当于省长,其实是不准确的。实际上巡抚和总督一样,是中央政府派驻地方的“省之上级官员”。他们是中央官,不是地方官,因此也都有中央政府的职衔。总督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是名义上的监察部部长。巡抚则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是名义上的监察部副部长。中国历朝历代都有监察部,起先也都叫“御史台”(汉初也叫“御史府”),明太祖洪武年间改为“都察院”。都察院长官叫都御史,副长官叫副都御史,都分左右。左职留在中央,主持监察部(都察院)日常工作;右职派到地方,作为代表中央监察地方的大员。所以,总督和巡抚,原本不是地方官,而是特派员。    
    总督和巡抚不但是监察官员,还是军事官员。除兼任监察部的部长、副部长外,总督同时还要兼领兵部尚书衔,是名义上的国防部长。巡抚则兼领兵部侍郎甚至兵部尚书衔,是名义上的国防部副部长甚至部长。巡抚和总督既然是中央派驻地方的“监省之官”,他们的衙门也就只有一些普通工作人员和私人聘请的“幕友”(秘书),没有下属职能部门(厅、局),因此不算一级地方政权或政府。从法理上说,省政府只能是藩司和臬司。    
    总督和巡抚作为中央派驻地方的官员,开始是非常任的,有事情才指派的。但久而久之,就变成常任的了。清代的情况,大体上是巡抚管一省,总督管多省(二个或三个),只有直隶和四川例外。直隶和四川是只有总督没有巡抚的,他们也只管一个省。于是巡抚就成了省里的一把手,藩台(布政使)变成二把手,臬台(按察使)变成三把手。巡抚正二品,藩台从二品,臬台正三品,清代省里面负领导责任的官员,主要就是这三个。    
    现在省里出了这样的大事,作为二把手的藩台张澧中不敢擅自作主,便向一把手巡抚杨国桢汇报。杨国桢刚刚调到山西不久,正在雁北地区(当时叫朔平府)视察。看了林县长的举报,大为惊诧。林县长说,我们山西,每当钦差大臣(比如大学士汤金钊和尚书隆云章)驾到时,总要由太原府出面,以办公费的名义向山西藩司(省政府)借二万两银子做招待费,事后再向下属层层摊派。每次摊派的数目,总在三五万上下。这当然是明显的违法乱纪。因为朝廷三令五申,各级官员务必奉公守法,不得铺张浪费,更不得索贿受贿。钦差大臣代天巡狩,就更应该以身作则,怎么可以这样骄纵奢靡?招待一下就是二万两银子,吃工作餐难道要用这么多钱?剩下的钱到哪里去了?是不是落进了钦差大臣的腰包?这是一。其二,招待钦差用了二万两银子,收上来的摊派费却是三五万,多余的钱又到哪里去了?是不是落进了张澧中之流的腰包?要知道,三五万两银子可不是小数。据吴思先生计算,它相当于1000万人民币,在江南一带可以购买二三百处有正房有偏房的院子,在福建一带则可以买下上千条人命。如果用当时官员的俸禄来计算,则相当于一个一品大员200年的薪水。所以,这两条要是深究起来,张澧中也好,汤金钊和隆云章也好,不掉脑袋,也得掉纱帽。    
    问题在于,张澧中他们这样做,并不是他们胆大妄为,更不是他们的发明创造。全中国各省各府都是这么做的,只不过因为各地贫富不均,银两的数字有些出入罢了。大清帝国的官员们心里都很清楚,他们的前程并不掌握在老百姓手里,甚至也不掌握在皇上手里,而是掌握在上级官员手里。我们知道,当时全国共有18行省。每省一个布政使(藩台),一个按察使(臬台),就是32员。此外,一省一个巡抚(直隶、四川的抚职由总督兼领),共16员。直隶、两江、闽浙、湖广、陕甘、四川、两广、云贵,各总督一员(山东、山西、河南三省没有总督管),共8员。这样,仅省与省之上级官员就有56人。皇帝能看住这些人,就算不错。省以下的地方官,他其实是管不了的,得靠总督、巡抚、藩台、臬台他们来管。这个道理,道、府、州、县们都明白。    
    问题是,上级官员虽然权力很大,油水却不多,因为他们并不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而且,官越大,离老百姓就越远,搜刮民脂民膏就越困难。这就要靠下级官员来“孝敬”。我们知道,帝国的官员包括中枢官员(京官)和地方官员(外官),其中地方官员又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牧民之官”和“牧官之官”。州官、县官是“牧民之官”,是管老百姓的。总督、巡抚、藩台、臬台、知府是“牧官之官”,是管下级地方官的。“牧民之官”地位低、权力小、油水大,“牧官之官”则相反。因此管官的官要靠管民的官巴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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