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0-犁与刀-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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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是柔美飘逸的东西,在中国它是高洁的化身。日本人把它用在国徽中和天皇的家徽上,但它也刻在日本海军的舰艇上,刻在每一个干过南京大屠杀勾当的日本军人心中。
武汉著名心理学教师屠文芳将对日本军国主义的评述辑成了许多篇研究论文。当他还是孩子时,随着一个教会的孤儿院在日本人的炮火下辗转漂泊了半个中国。时光飞逝,但并未减轻他的切肤之痛:“你能想像‘樱会’这个有着美丽名称的组织,竟是日本军部的法西斯军事会社,成员都是凶残无比的军魔。珞珈山的樱花,总使我想起那恐怖的日子。”日本人总是善于把美丽和丑恶杂合在一起,让美丽中隐隐透出袭人的血腥气味。①
而日本刀又是一件珍品,它古朴典雅,富有阴柔之美。北宋文学家欧阳修特地写过一首《日本刀歌》,对此物大加赞扬。明代科学家宋应星,写下了一段这样的文字:“其倭夷刀剑,有百炼精纯,置日光檐下,则满室生辉者。”新渡户稻造则说:“我们的刀剑之所以带有阴森之气,那或许是刀匠的灵魂,或者它的守护神的灵魂。作为艺术品它是完美的,使托莱多和大马士革的名剑都瞠乎其后,而日本刀更是超出艺术所能赋予之上的东西。它那冰冷的刀身,一抽出就立即使大气中的水蒸气凝聚在它的表面。它那洁净无瑕的纹理,放射青色的光芒。在它那无与伦比的刀刃上,悬挂着历史和未来。它的弯度把最卓越的美和最强大的力结合在一起——所有这一切,以力为美、敬畏与恐怖相掺混的感情刺激着我们。”
这样,视暴力为美,给强暴抹上一层美丽的光环,已经印入日本人的灵魂深处。枪支自从葡萄牙传入日本后,也越来越具有美感,无论长短枪,所有的日本国产枪的枪柄上都有柔美的曲线。
余杰的《铁与犁》中曾举过这样的一个事例:
战后的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写过一篇名叫《牡丹》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老翁,青年时代曾参加过侵华战争。这个老人似乎性格孤僻,除了精心栽培几百棵牡丹之外,再没有别的爱好。
原来,老人对牡丹花的喜爱与他早年的战争经历有关。在老人的眼里,每一朵牡丹花都象征着一名当年被他所杀害的美丽的中国姑娘。一大片牡丹花丛,就是他屠杀的一群中国少女。这个老兵丝毫不为当年的杀戮感到悔恨,相反却把昔日的暴行审美化了。他觉得,那是他的骄傲,那是他独有的精神乐园。就是这样一个手上沾满鲜血的刽子手,在信仰军国主义的三岛由纪夫笔下,成了一个享受着审美愉悦的艺术大师。而在正常人看来,这种以恶为美的“审美愉悦”,实在令人发指!综观人类数千个族群,只有日本文化才有这种“化邪恶为正义”、“化丑陋为美丽”的能力。
而三岛由纪夫策划自卫队兵变失败,在重建一个军国主义日本的美梦破灭后,他选择了自杀,他企图以生命来“唤醒”日本同胞。然而,他的死亡与他的作品一起成为了日本病态民族性格的鲜活见证。
所以,对于日本人的特性和趣味,本尼迪克特在她的《菊与刀》里开宗明义讲道:“在美国曾经全力以赴对抗的敌人中,日本的脾气是最捉摸不透的。这个强大的对手,其行动和思维习惯与我们如此迥然不同,以至于我们必须认真加以对待,这种情况在其他战争中是没有的。”她描述了这样一个个事实:
——甚至我们(美国军队)在B29轰炸机和战斗机上配备救生器具,日本人也斥之为“胆怯”。他们的报纸、广播反复谈论这个话题,只有视死如归的冒险才是最高尚的,而小心谨慎则是无价值的。这一态度在对待伤病员及疟疾患者的时候,也反映得很明显。这些士兵在他们看来是废物。医疗服务非常不足,甚至不足以维持正常的战斗力。时间一长,补给上的困难致使本来就匮乏的医疗设施更加难以维持。但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日本人对物质主义的蔑视在这里起了重大作用。日军士兵被教导说,死亡本身就是精神的胜利。而我们这样对病患者的照顾,好比轰炸机上的安全设备一样,反而成了对英雄主义的干扰。首先,在日常生活中,日本人也不像美国人那样惯于光顾内外科医生。在美国,对伤病患者的怜悯要远远地胜过对其他福利设施的关心,这一点几乎连和平时期来美国旅游的欧洲人也经常谈论。这些在日本确实是陌生的。总而言之,在战争中,日本军队中没有一个受过训练,能够在战火中搬运伤员进行抢救的救护班;也没有系统的医疗设施,如前线救护所、后方野战医院,以及远离前线的康复医院。
对伤病员的这种态度既然是日本人对待本国同胞的基本原则,那么,这一点对处理美军战俘上也起了同样重要的作用。按我们的标准来看,日本人不仅对战俘,而且对他们自己的同胞,也都是犯了虐待罪的。
日本的这种关于兵员消耗理论的最极端的表现,就是他们的不投降主义。西方任何军队在尽了最大的努力而面临寡不敌众、毫无希望时便向敌军投降。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是光荣的军人,而且根据国际协议,将通知本国,使其家属知道他们活着。无论是作为一个军人或平民,或在他自己的家庭中,他们都不会因此而受辱。然而,日本人对此则不同。荣誉就是战斗到死。在绝望的情况下,日本士兵应当用最后一颗手榴弹进行自杀、或者是赤手空拳冲入敌阵,进行集体自杀式的进攻,但绝不应投降。万一受伤后丧失知觉而当了俘虏,他就会感到“回国后再也抬不起头来了”。他丧失了名誉,对于从前的生活来说,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当然,日本军队有上述内容的命令,但在前线却显然用不着对此进行特殊的正式教育。日军忠实地践行着这条军纪,以至在北缅会战中,被俘与战死者的比例为142比17166,也就是1比120。而且,这142名被俘者中,除少数人外,他们在被俘时都已负伤或已昏迷。一个人单独或两三个人一起来“投降”的就更少了。在西方国家的军队中,阵亡者如果达到全军兵力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时,该部队罕有不停止抵抗的。投降者和阵亡者的比率大约是4比1。而在霍兰迪亚(Hollandia),日军第一次大规模投降,其比率为1比5,这与北缅的1比120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②
1943年12月20日,美国记者爱泼斯坦在湖南常德亲眼目睹了日军的暴行,他在给《时代》周刊写的报道中描述说:“人们会问,日本农民在国内时视粮食为珍宝,十分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但为什么到了中国后,他们不仅掠夺中国农民的大米,而且朝着运不走的粮食大小便?人们会问,是什么原因,使得日本兵在进入孤儿院后,偷走孤儿的被褥,并不嫌其烦从楼下的院内搬来大块石头,将一所职业学校的纺织机械砸得粉碎?他们闯入学校,向墙上猛摔墨水瓶,从中又得到了什么乐趣?”③
除了日本人自己,实际上大概没有人能回答这些尖锐的问题。日本文化的某些“精髓”,恰恰渗透到了日本军人这些匪夷所思的“乐趣”之中。
《犁与刀》 第一部分“菊与刀”的国度(2)
1936年日本陆军少壮派发动的“二二六事变”,决定了日本帝国主义走向了覆灭的不归路。尽管事变被宽大地镇压,但事变中少壮派残暴地杀害了多名“卖国”的日本高官,使决定日本命运的高级政客们从此被吓破了胆,加之从法律上对舆论的限制,让日本媒体从此噤若寒蝉。自“二二六事变”以后,已经没有了和平政治,整个亚洲开始被狂热的日本中下级军官一步步拖入全面战争的深渊。
这时,不能不提及日本对战时中国首都南京实施的大屠杀。那场大屠杀至少夺去30万无辜中国人的生命,更为可恨的、也更让中国的男性感到耻辱和悲愤的是,在这场大屠杀中,每天至少有1000名妇女惨遭强奸、轮奸和奸杀,并且连老人和少女也不能逃脱他们的魔掌。
据南京敌人罪行委员会调查:“……凡被日军所遇见之妇女同胞,不论为高龄老妇或少女幼女,几均不获免……据主持难民区国际人士之粗略统计,当时本市遭受此种凌辱之妇女不下8万之多,且强奸之后,更施以剖乳、刺腹种种酷刑,必置之死地而后快。”一位当时从南京逃出来的女同胞说:“当敌人初来的时候,只要看见妇女就拉,不管老少,更不问白天和夜间。因此,上自五六十岁,下至八九岁的女同胞,只要被敌人碰到无一幸免。”1937年12月26日,一个11岁的幼女在金陵大学院内被日军轮奸致死。目击者说,她的两腿之间肿裂并沾满血污,死后的样子惨极了。另又据一位目击者说,日军对中国妇女:“有时用刺刀将奶子割下来,露出惨白的肋骨;有时用刺刀戳穿下部,摔在路旁,让她惨痛呼号;有时用木棍、芦管、萝卜塞入下部,横被捣死,日寇则在旁拍手大笑。”④
《菊与刀》中说:“据说征集兵一旦接受了军队教育,往往变成另外一个人,变成‘真正黩武的国家主义者’。但是,这种变化并不是因为他们接受了极权主义国家理论的教育,也不是由于被灌输了忠于天皇的思想……在日本家庭生活中,受日本式教养并对‘自身’极其敏感的青年,一旦陷入这种环境,极易变成野蛮……这就使他们自身变成精于折磨别人的人。”而一个参加过南京大屠杀的日本兵宫本在1937年12月16日写给家人的信中说:“我们得到了中国的首都,也得到了首都的女人。这是个没有出息的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用,只有建立大东亚共荣圈才有希望。”
近代中日关系史,是一部日本70年的侵华史和15年侵华战争史。从1874年日本侵略我国台湾开始,日本发动了一系列践踏中国的战争:1894—1895年甲午战争;1900年参加“八国联军”攻占北京;1904—1905年日俄战争;1914年从德国手中夺取山东胶州湾权益;1927年三次“出兵”山东;1931年制造“九一八”事变,侵占我国东北。1937年7月7日,又挑起震惊世界的“卢沟桥事变”,开始进行全面的侵华战争,从此日军攻城略地,奸淫烧杀,无恶不作,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累累罪行。以下列数其恶行:
凶残屠杀:从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直到南京,使我70万同胞血染长江南北;
烧杀劫掠:蹂躏沦陷区数万万同胞,无视国际公法,实行毒气战和细菌战,对我和平城市狂轰滥炸。在抗日根据地实行灭绝人性的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
通过暴虐坑杀,制造了80多个“万人坑”;
实施“猎兔作战”,抓捕中国劳工42万人到日本服苦役,伤亡逾14万人。⑤
日军的暴行和罪恶是人类史上罕见的,它使我国在物质上、精神上受到最为严重的伤害,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造成极大破坏,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进程。这段中华民族的苦难史,作为一个民族的记忆,是不会因岁月的流逝而被淡忘的!
更有洗不尽的耻辱——“中国慰安妇”问题,至今还伤害着中华民族。笔者的故乡河南,是侵华日军性暴行的重灾区。研究表明,自1937年11月日军攻陷安阳后,侵华日军在河南沦陷区内大规模、有组织地实施了慰安妇制度。迄今至少发现当年的安阳、新乡、洛阳、开封、夏邑、邓县(今邓州)、漯河、舞阳、周口、许昌、宝丰、临汝(今汝州)、考城(今兰考)、鲁山、虞城、信阳、永城等地设有“慰安所”、“慰安营”、“花乃家”等慰安妇机构,其中被充当发泄工具的是大量从当地强行征召的河南妇女。
1941年12月13日,日军从开封朱仙镇大律王庄仅一次就抓走240名男女,女的全部送往开封“芙蓉院”做“营妓”;1945年春,日军在鲁山等地抓捕10多名女子组成“慰安队”供日军淫乐;邓县(现南阳邓州市)的“慰安所”连50岁的老妪都不放过;日军一名伍长回忆说,他在信阳养伤时曾接受过“慰安”……
后来,这些妇女大部分都患上了各种传染病,一个个被拉出去火烧、活埋、枪毙或因逃跑不成而被日军用刀劈死,只有少数人在日军投降时被解救。
1944年4、5月间,驻天津日本司令部官兵强奸中国妇女80名,然后送往河南的漯河、郾城一带,强行为前线日军“慰安”,受到了日军的性虐待,命运凄惨。这些被强制送到河南的80名妇女的名单现在还保存着。⑥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书列举了日本侵略者大量践踏国际法的滔天罪行,令世人震惊,难以忘却。虽然对一些战争罪魁进行了审判,但日本国对违反战争法规所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巨大损失和痛苦的赔偿,却丝毫没有进行。
日军在侵华战争中的暴行,最起码违反了《国际法》中如下的条约:
1。 军事行动不得攻击和伤害平民。这是最古老的战争法规之一。根据国际法原则,个人如果不直接或间接属于交战国的武装部队,就不应加以杀伤或俘虏,财产不应被剥夺。而被现代史上称之为最黑暗一页的南京大屠杀,粗暴地破坏了这一国际法原则,严重违背了1899年海牙第二公约和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附件的第二编和第三编包括的保护平民的条文。
日军攻占南京后,不分青红皂白地沿街杀戮中国男女老幼。顷刻间,广场、街道和胡同到处血肉狼藉、尸体纵横。日军的杀人手段残酷绝伦,有砍头、劈脑、切腹、挖心、水溺、割生殖器、砍去四肢、刺穿阴户和肛门等等。尤其令人发指的是,两个日本军官为取乐举行的“杀人比赛”——各自提着极其锋利的钢刀,分头走向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