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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5965-到坟场的车票-第7部分

小说: 5965-到坟场的车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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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坟场的车票》 第一部分第一次来的时候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我说,“可能就溜到厨房去把那扇门的门锁打开,后来他偷偷进来时门锁都是开着。当时你自己走那扇门时都没上锁,可能你根本没有想到。”    
    “不会吧,我大概会以为自己上一次忘了上锁。”    
    “总而言之,目前你都不会用那扇门。”我示范那个锁的用法,钢条横跨门板固定在门框上的铁扣上。“这把钥匙可以锁上、打开,”我说,“不过我建议你最好随时锁上,这个锁无法从外头打开。我叫锁匠不用在门的另一面装门把手,反正你自己不会从这里进来吧?”    
    “不会,当然不会。”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这门现在永久封闭。当然,如果在紧急状况下,可以用钥匙打开门锁出去。不过这样的话,你就无法出去之后再锁上门。你可以锁上你的喇叭锁,可是没办法锁上这个警察锁。”    
    “我根本不知道那个锁的钥匙放哪儿。”她说,“别担心,我会记得随时上锁,喇叭锁和警察锁两个都锁好。”    
    “很好。”我们回到客厅。“现在看看这里,”我说,“我叫他装了两个警察锁,一个是和厨房一样的,只能从家里面锁上或打开,门外没有门把手,这样别人就无法从外头偷开你的锁。你在房子里的时候,如果两个锁都锁上,外人一定得破坏门栓才可能进来。你出去时,可以用钥匙把另一个警察锁锁上,钥匙在这儿,上面有一个凸起标示。这个门锁理论上是防窃盗的,而钥匙则无法用一般工具复制。所以你如果不把钥匙弄丢的话,你家将固若金汤,任何人,包括你自己,没有钥匙都无法进来。”    
    “真好。”    
    “你现在有的安全装置还不止这些,”我说,“他在你门把手上的钥匙孔装了一个锁眼盖,这样外人就无法从外面窥视,而且这门把手用的是某种高科技合金材质,根本无法在上面钻洞。刚才我在原来的海鸥牌喇叭锁上也加装了同样的保护装置。如果你还打算飞到巴巴多斯群岛,这些装备的威力可能就太过强大了。不过我想你应该负担得起这些费用,而且不管有没有莫特利这家伙,你确实也该换几个像样的锁。”    
    “说到他——”    
    “他还没死,而且他也不在牢里。”    
    “他是什么时候放出来的?”    
    “七月,十五日。”    
    “哪一年七月?”她张大眼睛看着我,“今年七月吗?他被判刑一年以上十年以下,但却待了十二年?”    
    “他不是我们所谓的模范犯人。”    
    “他们可以超过最长刑期,还把犯人继续关在牢里?这样不违反正常程序吗?”    
    “如果你不是乖孩子,他们的确可以这么做。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你可能被判刑九十天,却在牢里头待了四十年。”    
    “我的天,”她说,“我猜监狱一定没能感化他。”    
    “显然如此。”    
    “他七月出来,所以他有充分的时间寻找康妮的下落,还有——”    
    “我想时间也差不多了。”    
    “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剪下报纸寄来给我,足够的时间慢慢等待我开始产生恐惧。他就是要我害怕,你知道吗?”    
    “还是有可能是巧合。”    
    “怎么巧合法?”    
    “就像我们昨天晚上说的那样,康妮的某个朋友知道你是她朋友,所以想让你知道发生的事情。”    
    “但是没附上短柬或回函地址?”    
    “有时候人家不想扯进这些事情里。”    
    “那么纽约的邮戳怎么说呢?”    
    昨晚躺沙发上看着长岛夜景时,我为这件事想了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许那个朋友没有你的住址,所以她把剪报放信封里整个寄来给纽约的朋友,请她朋友查询你的住址后再寄来。”    
    “你不觉得听起来实在很牵强吗?”    
    我伸直了腿躺在沙发上看日出时,这解释好像还挺有道理的,不过现在的确有点说不过去。    
    不到一小时后,我回到旅馆房间。邮箱里没有任何留言,不过倒是有一些昨晚留下的信件,有垃圾邮件信用卡帐单还有一封信,上面没回函地址,我的名字和住址则是以原珠笔用印刷体写的。    
    里面是从同一份报纸上剪下来的同一个事件,没有附上短柬,剪报周围也没有眉批。我不由自主地从头读到尾,一字不漏,就像你在看一部哀伤的老电影,心里盼望这一次会有快乐的结局。


《到坟场的车票》 第二部分事情已经结束了

    5    
    联合航空一点四十五分有一班直飞班机从拉瓜迪亚机场飞克利夫兰,抵达时间是两点五十九分。我在行李箱内放了一件干净衬衫,几双替换的袜子,还有一本飞机上读的书,然后坐出租车到机场。我到早了,不过等我在自助餐馆吃过东西,把《时代周刊》读完,再打电话给伊莱恩后,候机时间也就没剩多少了。    
    飞机准时起飞,抵达克利夫兰霍普金斯国际机场时比预定时间早五分钟。赫兹租车公司已把我预定的福特汽车准备好,办事员还给我一份地图,用黄色萤光笔把我要去马西隆的路线标示出来。我按照她指引的路线,不到一个小时就抵达目的地。    
    路途中,我突然想到,开车也是一件学会之后就不会忘记的事,因为这几年来,我几乎没有开过几次车,除非我记忆力有问题,否则至少有一年的时间没开车了。去年十月我和简·基恩租车度假,开车到宾州兰开斯特附近的阿米希人聚居地,享受秋叶变色、乡村旅社,以及宾州的荷兰烹调。假期一开始还好,不过那时我们之间已有问题了,我想那个假期大概就是企图解决我们的问题。想用乡间的五天假期来解决问题,实在是过高的期望。结果的确如此,回程中,我们俩不仅闷闷不乐且彼此嫌恶,两人都知道事情已经结束了,不只是假期结束而已。    
    马西隆的警察总局位于城中心特蒙街一栋现代建筑物中。我把车停街上一处停车场,走进警局请前台值班警员帮我找一位哈夫利切克警官。哈夫利切克身材壮硕,浅棕色平头,腹部和下巴显示出他的体重超标。他穿了一套棕色西装,领带则是棕色与金色条纹,手指上戴了一只婚戒,另一只手上带了一只共济会会员戒指。    
    他自己有一间办公室,桌上放着妻子和子女的照片,墙上悬挂公民团体的镶框奖状。他问我咖啡里加什么,然后端来给我。    
    “早上你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手边正有三件事混在一起,让我想一下,你是纽约市警局的人?”    
    “以前是。”    
    “现在是私人侦探?”    
    “在可靠侦探社工作。”我把名片拿给他,“但这次的事情和侦探社无关,也没有客户。我之所以来这儿,是因为我认为斯特迪文特家的凶杀案,可能和我以前办过的一件案子有关。”    
    “多久以前?”    
    “十二年前。”    
    “你还在警局时?”    
    “没错。当时我逮捕过一个家伙,他有暴力胁迫女性的前科。他用点二五手枪对我开了几枪,被控重大罪名,最后他认罪减刑变成蓄意攻击警员未遂,法官判的刑期比我认为他应得的短。不过他在牢里惹了一些麻烦,所以直到四个月前才出来。”    
    “你一定觉得把他放出来很可惜。”    
    “丹尼莫拉监狱的典狱长说他杀了两个同牢室友,而且还可能是其他两件谋杀室友案件的嫌犯。”    
    “那他为什么还有自由在街上混呢?”他自问自答,“知道某人做过某件事,和是否能够证明他确实做过这件事,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距。这种矛盾的情况在州立监狱可能只会更无法抉择吧。”他摇摇头,喝了一口咖啡。“不过他究竟是怎么跟菲利普·斯特迪文特和他老婆扯上关系的?他们俩的世界和那家伙似乎八竿子打不着。”    
    “斯特迪文特太太在结婚之前曾经住在纽约,她曾是莫特利暴力胁迫的受害者。”    
    “那是他的名字?莫特利?”    
    “詹姆斯·利奥·莫特利。斯特迪文特太太,那时是库珀曼小姐,曾提出一份控告莫特利攻击勒索的证词,他在判刑之后发誓说他会跟她扯平。”    
    “相当薄弱的证据。仅仅如此吗?十二年前。”    
    “差不多就是这样。”    
    “她只是提供证词给警方?”    
    “还有另一位女士也这么做了,他也同样威胁她。昨天她在邮件中收到这个东西。”我把剪报拿给他,其实那是我自己收到的那一份,不过我认为这应该不会有任何差别。    
    “噢,没错。”他说,“这是在《纪事晚报》上刊登的。”    
    “剪报直接放在信封里寄来,信上没回函地址,邮戳却是纽约的。”    
    “邮戳是纽约,不一定表示在纽约寄出,而是表示信寄到纽约。”    
    “没错。”    
    他仔细思考了一下。“好吧,现在我明白为什么你觉得这件事值得你坐一趟飞机,”他说,“不过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你的这位莫特利先生要对前几天胡桃坡事件负责。除非他能通过收音机广播催眠,而斯特迪文特竟然能用牙齿接收这讯息。”    
    “现场状况很明显吗?”    
    “看起来确实很明显。你想看看命案现场?”    
    “可以吗?”    
    “有何不可。那房子钥匙不知被我们放在哪儿了,我找找看,再带你过去瞧瞧。”    
    斯特迪文特家位于一条死巷尽头,沿着整条巷子都是占地半亩以上的豪华宅邸,他家是一层楼建筑,倾斜的屋顶,原石和杉树的外观,房屋四周种满常绿树木,产业边界则是一排桦树。    
    哈夫利切克把车停在车道上,用钥匙打开前门。我们穿过门廊进入宽敞的客厅,顶上是有梁的教堂式天花板,长型的火炉延伸到墙壁那头,看来是与房屋外观相同的石材建造而成的。    
    客厅整个铺满素色宽幅地毯,还有一些东方风味的毛毡散置在地毯上,其中一块长毡子放置在火炉前方,毡上有粉笔画出的人形图样,其腿部伸展到素色地毯上。    
    “他就躺在那儿。”哈夫利切克说,“我们推测,他挂断电话后走到火炉前,你可以看到那里有个枪架,他收藏一支猎鹿用的点二二口径来福枪,还有一支他自杀时用的十二口径散弹枪。当然,除了那支散弹枪之外,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也把另外那两支来福枪一起带走。他当时应该是站那儿,把散弹枪管放进嘴里然后扣下扳机。你还看得到这一枪造成的残局,鲜血、骨头碎片和其他东西。由于卫生方面的原因,现在已经处理掉一些了,不过如果你要看的话,我们有档案照片。”


《到坟场的车票》 第二部分各自有各人的房间

    “那是他摔下去的地方。他倒地时脸朝上吗?”    
    “对。枪就掉在他身边,差不多就在你所想像的位置上。你不觉得这地方有太平间的怪味吗?走,我带你去看看其他人的陈尸处。”    
    小孩子在床上被杀害。他们各自有各人的房间,我在每个房间都得看一次鲜血浸润的床褥和一个粉笔描绘的人形,而这些身型一个比一个小。主卧室的浴室内找到一把菜刀。三个小孩子和他们母亲都是被同一把刀杀害的,康妮·斯特迪文特便陈尸在这主卧室内。床褥上的血迹显示她在床上遇害,但是粉笔描画的人形却在床尾地上。    
    “我们推测他在床上刺死她,”哈夫利切克说,“然后把她扔到地上。她身上穿着睡衣,所以显然她已经睡着,或者已经上床准备入睡。”    
    “斯特迪文特身上穿什么?”    
    “睡袍。”    
    “脚上穿拖鞋?”    
    “赤脚,我猜,我们可以去看照片。为什么问这个?”    
    “只是想了解状况。他用哪个电话打给你们?”    
    “不知道。这房子里到处都有分机,不管他当时用哪个电话,讲完话后都挂好了话筒。”    
    “你们在哪个电话上找到血手印了吗?”    
    “没有。”    
    “他手上沾着血迹吗?”    
    “斯特迪文特?老天爷,他全身都是血啊。他在客厅把自己最重要的器官轰个稀烂,这样是会流出大量鲜血的。”    
    “我知道,全都是他自己的血吗?”    
    “你想说什么?噢,等等,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是说他身上应该会有他们的血。”    
    “他们看来确实流了很多血,不难想像他身上一定也会喷溅上他们的血。”    
    “浴室的浴缸内有血迹,他一定在那里洗过手。至于他身上洗不掉的血迹,譬如说,睡袍上的,呃,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是否能把他们的血液区分出来,据我所知,他们可能都是同一血型。”    
    “这年头还有别的测试方法。”    
    他点头同意,“例如比对脱氧核糖核酸(DNA)。这个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并不觉得需要这种全面性的法医分析。我现在知道你的意思,如果他身上只有自己的血迹,那么他怎么能杀了那么多人而不弄脏自己双手?但是他的手的确曾弄脏过,我们发现了他试图清洗的地方。”    
    “所以他身上一定有外来血迹。”    
    “所谓外来血迹是指非他本人的血液。为什么?噢,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他身上沾到血液,所以他想清洗,但是再怎么洗也无法完全洗净,所以倘若我们在他手上或衣服上找不到家人的血液,而在浴缸找到他们的血液,这便表示凶手另有其人。”他皱眉沉思,“如果命案现场当时有任何伪造线索,如果当时有任何理由让我们怀疑这桩命案并非表面的模样,哎,我们一定会更仔细研究所有的证据。不过实在不是我要强辩,老兄,他自己给我们打电话,承认自己做了这些事,等我们派车到达他家时,他已经气绝身亡。当你听到凶手的自白,而且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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