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180-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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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转给民营企业,我都是反对的,因为这不符合藏富于民的策略。贱价买断工龄,把失业问题推给社会,推给失去国企的政府,推给社会大众,这是不符合全民利益的。我是反对这个,反对这样的国退民进,这样的国退民进只会创造更多的社会不公平。短期内怎么做?我认为,应该是行政命令退出国企,而国有股不退出,职业经理人来管理企业。竞争性行业,国企民企一块来做,垄断性行业必须收归国企。这是我认为比较好的一个策略。
“法治化之前,政府功能不能提早退出”
记者:批评的意见经常提到,您举海尔、TCL和格林柯尔这三个案例,但这三个企业偏偏都不是国有企业,连基本的事实都搞不清楚,如何让人相信您的研究?您怎么看这种批评,您觉得您的研究中是有不严谨的地方呢,还是只是有疏漏?
郎咸平:都是国有企业,这个问题不用谈了,没什么太大意义。
我跟你讲,我的研究,是在全世界最顶级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的,我的观点都是发表过的,(反问记者)你说这不够严谨吗,这还需要回答吗?
学术的科学性、严谨性、逻辑性、实证性是不容挑战的!不容置疑的!是全世界创造的标准,不是我郎咸平创造的标准。根据这些标准我发表论文,发表案例,如果你有不同意见,你先到国际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再回来谈问题。做不到那一步,就别讲这一步。
记者:大家认为你最大的价值是提出了问题,你同意吗?
郎咸平:我同意,但是我的价值多少是由别人来评价。
记者:您刚才说你压力更大,更努力,那你有没有想你下一步怎么做?未来有些什么想法?
郎咸平:(笑)没有。做案例,发表学术论文啦,做你们媒体认为很无聊的事情啦。
(严肃)我的梦想就是坚持自己的学术信仰,经过这一次事件后,我认为自己可以为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从产权改革这个小事例可以看出来,中国应该走新法治化的道路。我理想中的中国,应该是在法治化的规范下,建立一套规范的游戏规则,让每一个经济个体能在法治化游戏规则的规范下运作,而不会侵害他人的利益。但是法治化的建设必须以百姓利益为前提,否则必然失败。
而政府的功能在没有建立法治化之前提早退出,那会带给整个国家无穷的祸害。所以中国的未来发展,第一步要以新法治化为阶段性目标。
创建时间:2005…3…17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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