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雁儿在林梢-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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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于什么?”丹枫追问,锐利的看着亚萍。“你还有什么瞒着我的事?”“没有没有!”亚萍慌慌张张的说,抓起自己的皮包,想起身离去。“我该走了,天不早了。”
“坐下!”丹枫用手按住了她。“你不说清楚,你休想走!亚萍姐,你知道我的固执,你还有瞒着我的事,你非告诉我不可!这对我太重要,你懂吗?这关系我的去留,你懂吗?这关系我的一生,你懂吗?这关系好几个人的命运,你懂吗?”
亚萍一瞬也不瞬的注视着她,终于了解了她那种焦灼、急迫、和无奈,也终于了解了事情的重要性。
“丹枫,”她沉吟的,困难的,艰涩的说:“我把这最后一件事也告诉你,或者,这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我希望告诉你不是个错误,这件事我从没告诉过别人。”
“你说吧!快说吧!”“在碧槐死前两个月,我接到她一个电话,那时,我们的交情只在于偶尔通个电话。我想,那晚她有点反常,她可能刚和江淮吵过架,也可能喝醉了酒,因为她的声音里有哭音,话也说得很不清楚。她在电话里问我……问我当母亲的滋味如何?那时我刚生了老大,还请同学们喝过满月酒,你姐姐并没有来参加宴会。我告诉她,一个女人当了母亲,才是个完整的女人了。于是,她哭了,她在电话里哭得很伤心,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我也要做妈妈了,但我必须拿掉这个孩子,因为他的父亲不要他!’我吓了一跳,还想劝她,她就把电话挂断了。”丹枫凝视着亚萍,这篇话使她那么震动,震动得张大了嘴,震动得无话可说了。好半晌,亚萍拍了拍她的手。
“当一个女人决心要为个男人生孩子的时候,她已经是什么都不顾了。而一个男人,假若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他也就连人性都没有了。”丹枫深深的抽了一口冷气。
“那么,姐姐有没有拿掉那个孩子?”
“这就是我刚刚问你死亡证明书上怎么写的原因。”亚萍坦白的望着她:“因为,也有传言说,你姐姐并非死于自杀,而是死于堕胎!”丹枫呻吟了一声,仆下头去,把面颊整个埋进了手心里。亚萍看了她好一会儿,慢慢的站起身子,拿起自己的皮包,走到丹枫的身边,用手轻抚着她的肩膀,柔声的说:
“走吧!丹枫!那男人是邪恶的,是个魔鬼!如果你真梦到碧槐,一定是碧槐死不瞑目,她要警告你这一切!听碧槐的,走吧!回英国去!回伦敦去!你走的时候通知我,我会到机场去送你!”丹枫坐着不动,也没抬起头来,于是,亚萍给了她紧紧的一握,转身走了。丹枫仍然坐在那儿,坐了好久好久,坐到天都黑了,坐到咖啡馆的灯都亮了。坐到夜色深了,坐到客人由少而多,又由多而少了。她燃起了一支烟,叫了一杯酒,就这样以烟配酒,慢腾腾的喷着烟雾,慢腾腾的啜着酒。咖啡馆里有个小型的乐队,开始上来演奏,有个眉清目秀,像个学生般的歌手,在那儿唱着西洋歌曲。她倾听着,那歌手声音低沉而富磁性,显然受过声乐的训练,他唱得很柔很美很动人。他正在唱一支老歌:“我真的不想知道”。他抑扬顿挫,颇有感情的唱着:“你曾投入过多少人的怀抱?
你曾使多少人倾倒?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
我真的不想知道!”
她听着这支歌,不知怎的,她竟想起了曼侬·蕾丝歌。看那本书已经很久了,故事也记不全了。但她仍有深刻的印象,那男主角对女主角之痴情,专注,已达不可思议的地步。也是“你曾投入过多少人的怀抱?你曾使多少人倾倒?有多少?有多少?我真的不想知道!”江淮会是那个男主角吗?江淮会是那个骑士吗?她沉思着,深深的沉思着。那歌手又换了另一支歌,也是支老歌:“大江东去”。她招手叫来了侍者,写了一张条子:“你会唱‘雁儿在林梢’吗?”
侍者把条子带给了那年轻人,未几,那年轻歌手对她微微颔首,开始唱:
雁儿在林梢,眼前白云飘,
衔云衔不住,筑巢筑不了,
雁儿雁儿不想飞,白云深处多寂寥!
雁儿在林梢,风动树枝小,
振翅要飞去,水远山又高,
雁儿雁儿何处飞?千山万水家渺渺!
雁儿在林梢,月光林中照,
喜鹊与黄莺,都已睡着了!
雁儿雁儿睡不着,有梦无梦都烦恼!
她的眼前浮上了一层雾气,整个视线都模模糊糊了,她把头斜倚在窗玻璃上,用手指拨弄着那些珠子,听着那珠子与珠子互相撞击的音响,看着那珠子在灯光下折射出来的光芒。她的头昏昏然,心茫茫然,神志与思想,都陷入一种半虚无的境界里。有个人坐到她的对面来了,单身的女客太容易引人注意,何况她把寂莫与凄惶明显的背在背上,写在脸上,扛在肩上。她头也不回,就当他不存在,她继续拨弄着那些珠子。那个人也不说话,只招手叫了两杯咖啡,他把一杯热咖啡推在她的面前,把那还有小半杯威士忌的酒杯取走。然后,他燃上一支烟,那熟悉的香烟气息对她绕鼻而来。这些举动使她立刻知道了他是谁,半侧过头来,她从睫毛下面,冷幽幽的看着他。这个人,他是魔鬼吗?他是凶手吗?他是邪恶的吗?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她问。
“找了你好几天,什么地方都找遍了。”他说,声音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情。“午后,还开车去了一趟大里,以为你可能又去那个渔村了。我也看到那些渔民,和那些岩石,也看到那些在网里挣扎的鱼。晚上,我去了每家餐厅、咖啡馆,后来,忽然想起这儿——心韵,以前你曾经约我来过一次,于是,我就来了。”他喷出一口烟,烟雾弥漫在他与她之间。“你为什么喜欢这家咖啡馆?”
“因为……”她慢腾腾的,冷漠的,不带一丝感情的说:“因为这儿离碧槐的坟墓很近。”
他惊跳了一下。她紧盯着他,声音更冷了。
“这刺痛了你吗?”她问:“你永远怕听到碧槐两个字,好奇怪。一般人都会喜欢谈自己所爱的人。”她用小匙搅动咖啡,望着那咖啡被搅出来的回旋,不经心似的问:“碧槐生前喜欢花吗?”“是的。”“喜欢什么花?玫瑰?蔷薇?紫罗兰?丁香?”
他注视着她。“不。她喜欢蒲公英。”
“蒲公英?一种野生的小菊花吗?”
“是。她说玫瑰太浓艳,兰花太娇贵,丁香太脆弱,万寿菊太高傲……都不适合她,她常自己譬喻为蒲公英,长在墙角,自生自灭,不为人知。她说这话的时候,心情总是很黯淡,她一直很自卑。”她停止了搅咖啡,用双手托着下巴,一瞬也不瞬的望着他。他迎视着她的目光,面容显得相当憔悴,他的眼神疲倦而担忧,他的神情忧郁而落寞。但是,他浑身上下,都带着种正直的、高贵的气质,他不像个凶手,一点也不像个凶手,倒像一个等待宣判的囚犯——一个冤狱中的囚犯。冤狱?为什么她会想到这两个字呢?潜意识里,她已经在帮他洗脱罪嫌了?“你躲了我好几天了!”他说,猛烈的抽着烟,他的手指微微颤抖着。“病才好,你就在外面到处乱跑!如果你不想见我,只要给我命令,我决不去纠缠你。但是,请你不要这样不分昼夜的在外游荡,你使我非常非常担心。”他仔细的看她。“你又瘦又苍白!”他的言语使她心跳,使她悸动,使她内心深处,浮起一阵酸酸楚楚的柔情。彷佛有只无形的手,捏紧了她的心脏,使她的心跳不规则,使她的呼吸不稳定。这种“感觉”令她气恼,令她愤怒,她咬了咬牙:
“就算在外面乱跑,还是逃不开你!你干嘛紧追着我不放?你能不能由我去?你能不能少管我?”
他垂下眼睛,似乎在努力克制自己某种激动的情绪,他的面容更忧郁了,眼神更落寞了,他很快的熄灭了烟蒂,简单的说:“好,我走!”“不许走!”她冲口而出。
他坐了回去,愕然的瞪着她。眼睛里有期盼,有迷惘,有焦灼,有惶恐,还有——爱情。那种浓浓的爱情,深深的爱情,切切的爱情。她在这对眼光下融化,瑟缩,而软弱了。她深吸了一口气,低低的,命令似的说:
“我要问你一句话,你要坦白告诉我!”
他点点头。她用舌尖润了润嘴唇,她的喉咙干燥。“曼侬是谁?”她哑声问。
他再度惊跳,像挨了一棍,他的脸色立即苍白如纸。他迅速的抬起眼睛,死死的盯着她。他的呼吸又急又重浊,他的眼神凌乱,他的声音颤抖。
“谁告诉你这个名字?”他问。
“你别管,你只告诉我,曼侬是谁?”
他蹙紧眉头,痛苦的闭上眼睛,他用手支住了额。
“曼侬——是一个舞女。”
“你——爱过曼侬?”他咬牙。“是的。”“她一定不是个普通舞女了?她一定很有深度,很有灵气,很能吸引你?曼侬?她自比为曼侬·蕾丝歌,蒲李渥笔下的人物。她是不是像曼侬·蕾丝歌一样迷人和可爱?你直到现在还爱她,是吗?她喜欢什么花?绝不是玫瑰、兰花、丁香,或万寿菊?可不可能是……”
“砰”然一声,他在桌子上重重的捶了一拳,咖啡杯震落到地上,打碎了。他直跳了起来,带动了桌子,使另一杯咖啡也翻倒在桌上。一时间,一片乒乒乓乓的巨响,使整个咖啡馆都惊动了。那年轻的歌手正在唱一支“往日情怀”,吓得也住了嘴,侍者们全往这边望着,江淮对这一切都置之不理,他大声的,恼怒的,旁若无人的对丹枫大吼起来:
“住口!我对你受够了!我没有义务一次又一次的接受你的审判!我不会再回答你任何问题!随你怎么想,随你怎么评判!我什么都不会说了!你休想再从我嘴里套出一个字来!你认为我是凶手也罢,是刽子手也罢,是魔鬼也罢,我再也不辩白,不解释……”“江淮!”她喊,阻止了他的咆哮和怒吼:“你要惊动所有的人吗?如果我们要吵架,最好是出去再吵!”
一句话提醒了江淮,他走到柜台去付了帐,就埋着头冲出了咖啡馆。丹枫跟在他后面,走出了心韵,夜色已深,月明如水。丹枫望着他的背影,他的背脊挺直,浑身带着种难以描绘的高傲,这高傲的气质令她心折,这心折的感觉又令她恼怒,她咬咬牙说:“江淮,你不用对我吼叫,也不用对我发脾气,因为我已经决定了。”他蓦然收住了脚步,站在一盏街灯下面,回过头来,阴鸷的、惊悸的望着她,不稳定的问:
“你决定了什么?”“我要离开你!我要在最短的期间内飞回英国去!”
他闷不开腔,死盯着她,似乎一时之间,不能理解她在说些什么。“你不用再烦恼,不用再担心,”她继续说,她的声音如空谷回音,幽冷而深远。她的眼光停在他的脸上,那眼光是迷蒙的,深沉的,难测的……里面还带着抹令人费解的恐惧和惊惶。“我不会再追问你任何事情了!也不会再审判你了!因为,我已经被吓住了,被许多事情吓住了,我没有勇气再去发掘!更没有勇气去面对可能找出来的真实!我是懦弱的,懦弱而渺小,我决心做一个逃兵!我放弃了!我逃开你!放开你!我要走得远远的!离开你的世界远远的!你放心了吧?你满意了吧?”他注视着她,她站在街灯之下,灯光和月光淡淡的涂抹在她的脸上手臂上和身上。她穿了件白色棉布的衣衫,宽袍大袖,衣袂翩翩。晚风掀起了她的衣袖,露出了她那瘦小而亭匀的胳臂。她那新病初愈后的憔悴和消瘦,更增添了她的妩媚与纤柔。真的,她美得像诗,美得像画,美得像片纤尘不染的白云。而那对迷蒙的,无助的,悲凄的眸子却使人心碎。他费力的和自己那复杂的情绪交战。
“对不起,丹枫,”他沙哑的说:“我找了你好几天,好不容易找到你,并不是要和你吵架……”
“我也不要和你吵架,”她说,语气肯定而坚决。“我决定了,我回英国去。”他吸了口气,扶着街灯的柱子:
“不要轻易用‘决定’两个字!”他低语,在热情的烧灼下显得有些昏乱和软弱。“不是轻易,是考虑了很久很之后才‘决定’的!”她也低语。“不要和我负气!”他的声音更低了。
“不是负气!是很理智的!”
他深深的望着她。“不能更改了?”她摇摇头。他再吸了口气,忽然挺直身子,往自己停在路边的车子冲去,大声的说:“好吧!看样子,我没力量留下一只流浪的雁子,你高兴继续你的流浪,我有什么话说?上车吧!”他命令的。“我先送你回去!”她倒退了两步。“我还不想回家,你走你的,我走我的!”
他一把捉住了她的手腕,凶暴的看着她。
“你听不听话?”他恼怒的低吼:“你一定要再病一场才满意,是不是?你看你瘦成了什么样子?你看你苍白得像个鬼!你给我上车!”他打开车门,把她摔进了车中,再“砰”然一声关上车门,从另一扇门上了车,他发动了马达。“你给我回去好好的睡觉!你满脸的倦容,满脸的病容,一身的瘦骨头……”车子“呼”的一声向前冲去,他回头再看了她一眼。“老天!”他叫:“你给我滚回英国去吧!否则,我会被你凌迟处死!”
13
江淮站在他的大办公厅里,斜倚着窗子,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和那灿烂的阳光。他怔怔的发着呆,心情矛盾而神志昏乱,在这矛盾和昏乱中,他无法把握自己的思想,只觉得每根神经都像绷紧了的琴弦,马上就会断裂。每个细胞,都像吹涨了的气球,随时都会爆破。他用手拂拂额角,虽然只是五月,虽然办公厅里已开了冷气,他仍然额汗涔涔。他在室内大踏步的踱着步子,完全定不下心来,桌上堆满了待办的公事,他却看都没有看一眼。他从房间的这一头,走往房间的那一头,不时望望电话机。他想打个电话,看看手表,才早上十点钟,应该让她多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