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雁儿在林梢-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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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地方。
“假如你已经结婚了,我就不会再来打扰你平静的生活了。”她继续说:“我租了一间公寓,开始写点东西,然后,我觉得,我应该来看你了……所以,我今天到了你的办公厅。”她啜了一口咖啡,微微露出两排整齐细小的白牙齿,像两排珍珠。“这就是有关我的一切。既不神秘,也不奇怪。江淮,你会对我的出现,觉得烦恼吗?”
他正眼看她。“是的。”他坦白的说。“为什么?”“你唤回了很多往事,你撕开了一个已愈合的伤口,你使我这两年来的努力,一下子化为虚无。”他凝视她,摇了摇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长得非常像碧槐?”
她点点头。“我知道,碧槐常寄照片给我,母亲说,我越大越像碧槐,本来嘛,我们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他再度打量她那宽宽的额,那眼睛,那嘴唇,他从齿缝里吸了口气,似乎什么地方在发痛。她的眼光又调向了窗子:
“天都黑了,”她说:“不知不觉,就出来了一整天,我该回去了。”“我请你吃晚饭!”他很快的说。
“我似乎一直在吃,”她笑笑,那笑容生动而温存。“中午,你请我吃了川菜,然后,到这儿来,你又请我吃了蛋糕,喝了咖啡。不,我不预备再和你一起吃晚饭,谈了这么多,我什么都吃不下。我要回家了。”
“回家?”他微微一怔。
“我说错了。”她立即接口。“家的意义不应该单纯指一个睡觉的地方。这些年来,我都没有家,我是一只流浪的孤雁。现在,我要回到那暂时的栖息之处去。你知道一支英文歌吗?歌名叫雁儿在林梢?”“燕儿在林梢?”“不是燕子的燕,是鸿雁的雁。”
“不,我不知道。”“你知道吗?鸿雁是一种候鸟,它的体形很大,通常,它只能栖息在水边的草地上,或沼泽之中。可是,有只孤雁,却停在林梢,那是站不住的,那是只能短暂的栖息一下的,那是无法筑巢的。”她若有所思的住了口。
“哦?”他询问的看着她。
“那歌词里有这样几句;”她侧着头想了想,很清晰、很生动的念:“雁儿在林梢,眼前白云飘,衔云衔不住,筑巢筑不了。雁儿雁儿不想飞,白云深处多寂寥!”她停住了,脸上那若有所思的神色更重了,她没看他,眼光穿过窗玻璃,停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这不像一支英文歌,”他感动的说:“倒像一首中国的古诗。”“我用了些工夫来翻译它!”她的眼光收回来了,用手托着下巴,支着颐,对他注视了一会儿。然后,深吸了口气,她振作了一下,坐直身子,把桌上的打火机和香烟盒都扔进了皮包,她故作洒脱的笑了笑。“好了,雁儿要去找她今晚的树枝了!”他忽然伸出手去,一阵激动控制了他,他无法自抑的握住了她那只正在收拾东西的手,那曾使他触电的、柔若无骨的小手,他握紧了她。“那么,你请我吃晚饭吧!”他说。
她温存的凝视他。“你的意思是,你要到我那临时的雁巢里去看看?”
他默然不语。“来吧!”她说,站起身来。
走出了“艾琴娜”,晚风拂面而来,天气是阴沉欲雨的,夜风里有潮湿的雨意,凉凉的扑在他们额际和颈项里。他为她披上了那件黑斗篷,她身材修长,婷婷然,袅袅然,飘飘然。他说:“你不像一只孤雁。”“是吗?”“你像一只天堂鸟。”他顿了顿。“你知道什么是天堂鸟吗?”“你告诉我吧!”“天堂鸟是一种稀世奇珍,它有漂亮的、翠蓝色的羽毛,有发光的,像伞和火焰一样的尾巴,它还有颗骄傲的小脑袋,和皇冠一样闪烁的头冠。它生长在人烟罕至的地方,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她扫了他一眼。“谢谢你的赞美,”她说:“姐姐呢?她像什么?也是一只天堂鸟吗?”“她吗?”他沉思着,不知如何回答。街边上,他那辆雪佛兰正停在那儿。他打开了车门。“上车吧!”他潦草的结束了正谈到一半的话题。几分钟以后,他已经置身在她那小小的“雁巢”里了。走进去,他就觉得神清气爽,这小屋简单而大方,只有一房一厅,一个小厨房和一间浴室。米色的地毯,橘色的沙发和窗帘,显然都是房东原来的东西。只是,在原有的木架上,陈设了许多很精巧别致的摆饰。例如一个丹麦磁的巴蕾舞女,一对铜雕,一些笨拙有趣的土偶。以及一窝大大小小的泥制斑鸠。他望着这些东西,她说:“我有很多可爱的小玩意儿,可惜无法带来。反正,走到那儿都是暂时的,也就不作长久打算了。”她指指沙发:“你坐一下,我去换件舒服一点的衣服。”
她走进了卧室,他站在小屋里,四面打量,有酒柜,有冰箱,有张小书桌……这是那种专门租给观光客小住的公寓,说穿了,也就是带厨房的旅馆。他走到书桌前面,本能的翻了翻桌上的稿笺,有张写了一半的稿纸,压在一本厚厚的中文字典底下,他抽出来,职业化的去看上面的字迹,于是,他看到一首很有古意的小诗:
“春风吹梦到林梢,鹊也筑巢,莺也心焦,忙忙碌碌且嘈嘈,风正飘飘,雨正潇潇。今朝心绪太无聊,怨了红桃,又怨芭蕉,怨来怨去怨春宵,风又飘飘,雨又潇潇!”他念着上面的句子,一时间,觉得情思恍惚。中国的文字就这么神奇,几个字就可以勾发出人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他握着这张纸,默默发呆,怔怔冥想,陷进了一种近乎催眠似的状况里。直到身后有个轻柔的声音,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前几天在读蒋捷的一剪梅,忍不住要抄袭一下。我不懂诗词,不懂平仄,不懂音韵,我只是写着好玩。你是行家,不许笑我!”他回过头去,蓦然觉得眼前一亮。她已经从头到脚换了装束,头上的发髻解开了,披了一肩如水般光亮的长发,带着自然的鬈曲。她身上,穿了件白色的软缎长袍,直曳到地,拦腰系了根白色的绸带子,袖子宽宽大大的,半露着雪白的胳膊。她站在那儿,白衣飘飘,如云,如絮,如湖畔昂首翘立的白天鹅,如凌波仙子,飘然下凡,浑身竟纤尘不染!他呆了,他是真的呆了,瞪视着她,他像着魔般一动也不动。
“怎么了?”她问,微笑着,黑眼珠是浸在水晶杯里的黑葡萄。“有什么事不对吗?”
“哦!”他回过神来,不自禁的吐出一口长气。“你又吓了我一跳!”“你怎么这样容易被吓着?”
“你从全黑,变成全白,从欧化的黑天使,变成纯中式的风又飘飘,雨又潇潇!好像童话故事里的仙女,变化多端,而每个变化,都让人目眩神驰!”
她对他微微摇头,走到酒柜边,她取出两个水晶玻璃的酒杯,拿了一瓶白兰地,走到沙发前面。她一面开瓶,一面说:“怪不得姐姐说你会说话,今天一整天,我说得多,你说得少,我以为你是沉默寡言的,谁知,你一开口,就会讨人好!”她凝视他:“有几个女人,像姐姐一样为你发狂过?”
他震动了一下,摇了摇头。
“没有。”“没有?”她扬了扬睫毛,在杯子里倒了些酒,忽然停住手说:“我忘了问你,是不是喝酒?要喝什么酒?还是要喝咖啡?”“都不必,给我一杯茶就好了。”
“茶——”她拉长了声音,笑了。放下酒杯酒瓶,她转身要往厨房走。“好,我去烧开水,我想,我的‘中国化’还不够彻底,不过,我可以慢慢学习。”
他很快的拉住了她。“不要麻烦了!”他急急的说:“我偶尔也喝杯酒,而且,并不反对喝酒。”“真的吗?”她有点迟疑。
“真的。”他肯定的说:“再说,今天也应该喝酒,中国人有个习惯,碰到有喜庆的日子,就该喝酒庆祝。”
“外国也一样。”她说,坐了下来,注满了他的杯子。“不过,今天是什么节日呢?”
“见到你,就是最好的节日。”他一本正经的说,用杯子碰了碰她的杯子,柔声的、清晰的、感动的、诚挚的再加了句:“欢迎你归来,丹枫!”
她眼里迅速的蒙上了一层泪影,把酒杯送到唇边,她浅浅的啜了一口,身子软软的靠进了沙发深处,那白袍子的袖管滑了上去,她的胳膊白嫩而纤柔。她半垂着睫毛,半掩着那对清亮的眸子。一层淡淡的红晕,染上了她的面颊,她的嘴唇翕动着,像两瓣初绽开的花瓣,她的声音里带着克制不住的激动:“我三个月前就该去见你!我居然浪费了三个月的时间!我真不能原谅!”她把酒杯放在裙褶中,双腿蜷缩在沙发上,头往后仰,靠在沙发背上面,那黑色的长发铺在那儿,像一层黑色的丝绒。她的睫毛完全盖下来了,接着,那睫毛就被水雾所湿透,再接着,有两颗大大的泪珠,就从那密密的睫毛中滚落了下来,沿着面颊,不受阻碍的一直滑落下去。她轻声的、叹息的、软软的说了句:“我不想再飞了,我好累好累,姐夫,请你照顾我!”
他猝然惊跳,心脏紧紧的收缩起来,他怔怔的凝视她,在这一刹那间,就心为之摧,神为之夺了。
3
下了课,江浩抱着他那厚厚的一大叠英国文学和莎士比亚,走出校门,向自己所租的“宿舍”走去。这座“文理英专”坐落在淡水的市郊,依山面海,环境清幽,倒是一个极好的念书的所在。可惜距离台北太远,学校的宿舍又有限,所以,很多学生都在淡水镇上赁屋而居,也有许多专做学生生意的房东,把房子分隔成一间间小鸽笼,租给学生们,成为另一种“学生宿舍”。江浩也有这样一间“宿舍”,只是,他这间属于高级住宅区,房租比较贵,在市镇的外缘,是一排红砖房中的一间。当初,这排红砖房是兴建了想当旅馆用的,盖了一半,屋主没钱再盖下去,淡水毕竟也不能算是游乐区,于是,这些房子也就只有租给学生们了。江浩住的那间,可以远眺海港的渔火,也可以近观高尔夫球场的青翠。可是,像所有二十来岁的大男孩子所住的房间一样,他这屋里永远杂乱、拥挤、肮脏……到处散落着书籍和唱片,每次自己进门,都常有无处落脚的困难。他对这种困难完全安之若素,他认为,只要活得自由舒适,脏乱一点也无关紧要——他称这间小屋为“蜗居”。
这天下午,他就抱着书本往“蜗居”走去。刚开学不久,春天的阳光带着暖洋洋的醉意,温温软软的包围着他。空气里有松香和泥土的气息,从那忠烈祠吹过来的风里,带着他所熟悉的烟火味,正像那庙宇的钟声,总给他那年轻的、爱动的、热烈的胸怀里,带来一抹宁静与安详。
这个下午,他很知足。
这个下午,他很快乐。
这个下午,他认为阳光与和风都是他的朋友,无缘无故的,他就想笑,想唱歌,想吹口哨,想——找个小妞泡泡。
抱着书本,他走向那通忠烈祠的泥土路,这儿有松林,有石墩,有庙宇,有钟磐。他吹着口哨,心无城府,无挂无碍。忽然间,他看到一只纯白的小北京狗,脖子上挂着一串铃铛,叮铃铃的响着,滚雪球似的滚到他脚边来了。他站住了,好奇的看着这小东西,记起最近一些日子来,常看到这只小狗。邻居说,这是新搬来的一家人家养的。他蹲下身子去捉那小狗,那小东西居然丝毫都不畏生,它抬起它那对乌溜溜的眼珠,淘气的、友善的,而又灵活的对他转动着。他笑了起来,弯腰把它抱进怀里,嘴里不自禁的叽哩咕噜的对它说着话:
“嗨,小家伙,你从什么地方来的?嗨,小家伙,你的鼻子怎么塌塌的?嗨,小家伙,你是不是迷了路!哈!”他忽然笑起来,因为那小东西开始伸出舌头去舔他的脸。“别这样,别舔我,我怕痒,哈哈,求饶,求饶!哈哈,我不跟你玩舔人……”“喂喂!雪球!喂喂,小雪球!你在哪儿?”
猛的,树林里传出一串银铃似的、清脆的呼唤声。那小狗立即竖起耳朵,喉中呜呜乱鸣,四只脚又蹦又踹,要往地下溜去。江浩还来不及把它放到地上,蓦然间,从树林里直窜出一个女孩子,在江浩眼睛都没看清楚以前,那女孩像风般对他卷过来,劈手就夺过他手中的小狗。接着,一连连珠炮似的抢白,就对着他“炸”开了:
“你为什么要抱走我的雪球?它是有主人的,你不知道吗?你抱它去干什么?想偷了去卖,对不对?我上次的那只煤球就被人偷走了,八成就是你偷的!还是大学生呢,根本不学好,专偷人的东西……”“喂喂,”他被骂得莫名其妙,怒火就直往脑子里冲,他大声的打断了她。“你怎么这样不讲理?谁偷了你的狗?我不过看它好玩,抱起来玩玩而已!谁认得你的煤球炭球笨球混球?”那女孩站住了,睁大眼睛对他望着,脸上有股未谙世故的天真。“我只有煤球雪球,没有养过笨球混珠。”她一本正经的说。“也没有炭球。”看她说得认真,他的怒气飞走了,想笑。到这时候,他才定睛来打量眼前这个女孩:短短的头发,额前有一排刘海,把眉毛都遮住了,刘海下,是一对骨溜滚圆的眼睛,乌黑的眼珠又圆又大,倒有些像那只“雪球”。红扑扑的面颊,红滟滟的嘴唇,小巧而微挺的鼻梁……好漂亮的一张脸,好年轻的一张脸!他再看她的打扮,一件宽腰身的、鲜红的套头毛衣,翻着兔毛领子,一条牛仔裤,卷起了裤管,一直卷到膝盖以上,脚上,是一双红色的长统马靴。脖子上和胸前,挂着一大堆小饰物,有辣椒、鸡心、钥匙,还有一把刀片!好时髦!好帅!好野!好漂亮!他——深吸了口气,就不知不觉的微笑了起来。“你叫什么名字?”他单刀直入的问。
她扬起下巴,挺神气的转开了头。
“不告诉你!”她说,抱着她的雪球,往树林里面走去。
他斜靠在一株松树上,望着她的背影,微笑不语。今天的阳光太好,今天的白云太好,今天的风大好,今天的树林太好……这么美好的下午,碰碰钉子也不算什么。他注视着那红色的背影,她已经快隐进松林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