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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遥望-钫铮-第1部分

小说: 遥望-钫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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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遥望
  作者:钫铮

  周禹铭

  每次,我坐着飞机四处赶通告的时候,都会想起一首叫《三万英尺》的歌曲,我的前女友守镇曾经说,鲜少有情歌唱的象《三万英尺》那样悲怆和澎湃的,我并不认同,你怎么能够相信一个听英文歌多过听中文歌的人来评价中文歌曲?虽然我不认同,但每在飞机爬升到三万英尺高空的时候,都会想起守镇的话,因为我恐高,人在害怕的时候,超会悲怆和澎湃。
  我的恐高由来以久,无考从何时开始,估计娘胎里带出来的。以前,我为了让喜欢洁净的守镇开心,买个小梯子,爬高檫我在学校附近租屋里的灯和吊扇,其实不高的,我仍然脚软心抖,额角冒汗。守镇在下边捧着碗绿豆汤,给我喝倒彩,糗我,“我数到5,你一定会求救,10,9,8,7,6,…”
  我拎块抹布,对着吊扇满是灰尘的叶片,打算为了我的面子着想,死活都要忍过5去。守镇喝绿豆汤,继续数,“6。9 ,6。8,…”
  我告饶,“老婆,救我…”
  那是段甜蜜的时光,即使清贫到只能用绿豆汤消暑,我仍然认为,我很富足,富足的只剩下缺钱,那时候,我怎样都不会预料到,有一天,我会在很年轻的时候有些钱,并且飞到这么高地方,高的只能看到云,却看不到守镇。
  守镇姓齐,她说她以前不叫守镇的,她的爹妈给她取名为清,齐清。守镇读中学的时候,多读了些酸诗酸词,觉得这齐清听起来象凄清,不喜,算计着要改名。后来,中学毕业那年,被她找了个理由,当然,那个理由十分牵强,但她以此要挟爹娘改名却得逞。
  听守镇说,她一直英明神武,绝顶聪慧的,无论文科理科体育音乐全都难不倒她,加之记忆力超群,基本上,守镇没白(白痴)过。中学毕业在学校做大扫除那天,她却狠狠的白了一回。大扫除嘛,自然需要扫把,她们班的扫把偏很不好用,老师说让同学们先去买,开发票回去报销,于是,守镇和几个同学去买。因为顺利的毕业,又很优秀的考上大学,守镇心情好,人就飘了点,在买扫把的途中和同学说要一起庆祝。是以,她们先去家店铺付钱订了扫把,就去买汽水,结果,汽水卖完了,记得守镇跟我说的时候尤自愤愤,“靠,那个时候可乐就那么好销?!”对啊,可乐很好销,我现在就在为可乐做广告。哦,对,说回守镇。
  守镇买汽水没买到,店家推销啤酒,说只要是庆祝就应该用啤酒,可乐不上道。守镇哪儿肯不上道?自然买了啤酒,还跟同学拼酒,居然拿出不醉无归的豪迈劲,然后~~她醉了,不只她一个人醉,同去的都醉了,几个孩子醉了也记得自己的任务,去拿订购好的扫把,但是那家店铺的老板不承认她们几个女生在他的店里买过扫把,守镇大怒,乘着酒性,和店家说理,吵吵嚷嚷把隔壁店铺的老板引出来,隔壁店的老板说扫把是在他那里订的,守镇不信,怎么可能?她要是会搞错太阳都能从西边出来,于是,固执的继续吵。后来,估计是两个店老板被吵的受不了,私下协调,让守镇拿她应该拿的扫把走了事。不过,事情没结束,守镇没走回学校,她竟然迷了路,就在她们学校附近诶~~
  守镇就这样不明不白的糊涂了一次,酒醒后,岂能甘心?她完美的人生竟被瓶啤酒毁的不再完美,发誓再不碰酒,这件事情也引为平生之辱,左右不能出这口鸟气,索性迁怒于自己的名字,与爹娘说名字不好,与自己八字不合,软磨硬泡的把名字改了,改成气派的守镇。何为守镇?齐小姐跟我的解释是,镇守一切,永不出错,包括感情。我想,守镇那时候一定从没过,这个世界上有她无法把握镇守不住的东西,比如我,比如我和她的爱情。
  笑的温柔妩媚的空姐派饮料,我要了啤酒,帮助理要了可乐,我是饮料的代言人,呵呵~~其实我也很敬业。

  齐守镇

  我从未追星,对明星的感觉只停留在淡淡的喜欢,同时也认为追星是件不可理喻的事情,我自诩冷静明事理,疯狂的事情我做不出来。但是,天晓得,我现在做的事情和追星族一样。我在红星周禹铭的网站订了票,和她的FANS同搭火车,去参加他的最新专辑签名会。悔不当初,如果我三年前知道他的名字和相片增值指数飙过地产黄金,我会让他多照些相片,每张后面都让他签名,存到现在拿来卖钱。笑‘~,可见我没发财的命,三年前我伤情之下效黛玉焚稿,一把火烧掉他的相片字迹可算不少,若现下拿出来送与记者报社,信也能卖个洛阳纸贵,想来我烧掉的全是银子。
  我旁边几个女孩子互相聊天,把周禹铭的宝事一桩桩拿出来研究,我笑笑的加入,听她们说到妙处,适时的发出赞叹惊呼,“真的吗?对耶,好好笑哦。”我并非全然做假,有些事情我真的没听过,与他分别三年来,我刻意忽略掉他的新闻,现在重听他的消息,倒象我去睡了一觉,起来就天地变色了似的。我也不想违心的笑,可如果我不笑,一定会想哭,凄凄清清,和身边的人太不搭调。
  他的FANS叫他大禹,这个别称暴惊耸,我没办法这样称呼,尽量不说,非说不可便含混过去,可他的FANS却大禹长大禹短的很是自得其乐。仔细想想,大禹这名也不是不恰当,起码,周禹铭掌握了一部分水,是大票女人眼中的泪水,所以,我也就释然。
  我认识大禹的时候,他叫周玉明,他有个哥哥叫家明,对,名字都不算脱俗亮眼高明,那时侯的玉明也不算脱俗亮眼,居移气,养移体,现在的他虽还没有一派宗师的风范,却隐约有了气势,看他的剧集,图片,或忧郁冷峻,或雍容孤独,或搞笑或冷酷,或犀利或沉稳,千种风情,万种面貌,但这个人是周禹铭,和数年前在地铁站里与我初遇的玉明,终究不同。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玉明是在地铁的自动售票机前,他背对着我,浅蓝T恤下隐约可见其嶙峋的骨头,他好瘦。除了瘦,还有点神经,对着售票机又求又拜,很轻的声音,可是站在他后面的我却能听到,他说:“喂,老大,把我的一元钱还给我嘛,我没道理把辛苦赚来的硬币无偿送给你对不对?哎~~不要瞧不起一元钱哦,现在瞧不起一元钱,今后就会为一元钱而哭泣。”
  不用将来,在当时赶时间的我,已经为那一元钱开始要哭了,真是浪费时间!冷着脸,我上前,用我齐氏铁脚,对着售票机踹一脚,又踹一脚,叮当当一声脆响,硬币掉下来,他忘了捡硬币,只看着我发呆,我把他的诧异惊讶当透明,买自己的车票,我买好票离开的时候,身后传来咣咣两声巨响,想是拿脚踹自动售票机的声音,我听有人念,“哇塞,老大,原来你只是欠揍哦,那再掉两枚硬币给我好不好?造福大众哦。”我浅笑,拜托,踹那个是要用巧劲不能用蛮力的好不好?
  我曾经在后来与玉明相处的那些日子问他,“你记得第一次见我时的情景吗?你当时在打劫地铁站的自动售票机。”
  玉明抿嘴偷乐,说:“记得记得,你穿件紫不溜丢的衣服,翻眼睛白的那部分给我看。”
  “你那时候干嘛呢?”
  “我穷嘛,月底啊,打工赚来的钱请客吃光啦,所以一块钱对我来说也很重要哦。”玉明很无所谓。
  玉明对很多事情都无所谓,钱,物,惟独对吃钟情,不肯委屈自己的肚子和嘴巴,我常笑他,那些食物吃去哪里了,怎么身上看不出来?玉明很臭屁,“我天生丽质,老天不爱你们,只爱我。”
  火车轰鸣着钻入一条山洞,四周蓦然黑暗,我在灯光反射出人影的玻璃窗上,似乎仍然能看到当时玉明的笑容,得意,阳光,调皮,我的嘴角忍不住也泛出一丝笑意,当然,玉明除了爱吃也爱车,狂爱。
  “隔壁的女孩问我,“你多大?”
  “十八。”我撒谎如训练有素,脸不红心不跳,这点我和玉明不太一样,玉明一说谎就结巴。
  “那你看起来好成熟哦,”女孩惊叹,顺便对我的衣着有意见,“你怎么穿颜色那么鲜艳的衣服啊,象我就不敢,还有鞋子,你居然穿布的圆口懒汉鞋诶,好奇怪的搭配哦,不过蛮好看的”。女孩子很优雅,“我只穿黑白灰。”
  “是啊,”我恭维她,“所以你看起来超有气质的。”她看起来小得意,哎,我一把年纪,哄小孩子开心是责任。当然,我并没觉得黑白灰就比紫色高贵,这个世界只有难看的人,没有丑陋的颜色,我从小爱紫色,这一点玉明知道,我穿我的旧衣旧鞋来看他,是希望他可以认得出我,对,在见识了无数名媛淑女辣妹甚至公主之后,仍然认得平凡的我。
  列车上乘务员在报站名,快到了,准备下车,喝掉剩下的半罐饮料,玉明代言的,边喝边感慨,还好他没代言房子,要不,他的FANS大概要砸锅卖铁,倾家荡产,当然,从另方面考虑,可能因此推动社会经济也说不定。收拾杂务的时候,有人递给我手牌,样子蛮奇怪的东西,我接受,我会做个好FANS,我很负责。

  周禹铭

  我真的有点怕机场,每次出关都冲锋陷阵似的,因此,我的网站上就有我一路偷笑一路狂奔的相片,惨不忍睹,幸好我的粉丝都极其宽容,他们都说我无论是夺路狂奔还是胡子拉茬吃面样子都帅到掉渣,我爱我的粉丝,她们是一群世界上最好的女人。我知道,我只要出了闸口,就能看到那群好女人拉着横幅挥着手牌一路挤一路喊还要一路送礼物给我,保安死命抵挡护我周全怕我被这群女人吞没,而我为了不出意外免得大家受伤害要大步流星的疾行出去坐车。
  办好手续,出闸,预期中的各色嗓音因高呼而稍微变调竟显得有点凄厉的声浪撞入耳膜,毫无例外的保安严重戒备,围了个圈子,我走在中间,我只想快快出去,不希望有哪个女生因为拥挤出状况,这个时间,我常常希望自己可以凭空消失,我要是会那种神奇的轻功移形换位就好了,或者象电影里的特技那样,踩着众人的脑袋凌空飞出去,那样应该~~我偷笑。
  在身后轰鸣的大禹我爱你的声浪里,我隐约听到有人喊,玉明,我爱你。那是谁,熟悉清朗的声音?啊,守镇,是守镇吗?我的灵魂出窍,蓦然回首,妄图在如潮的人流里找到她那抹紫色的身影。助理和保安惊讶我突然的驻足,推我,小小埋怨,“不可以在这时候发呆,不安全啦。”我趔趄前行,目光越过人群,守镇呢?并没有,难道是我幻听?
  终于挣扎到上车,拉上窗帘,躲在半明半暗的阴影里,悲伤莫名,守镇,我们是在这个季节这个城市的机场分手,三年了,当我再次踏上这坐城市的机场,闻着空气里熟悉的白兰香,我只想说,守镇,我好想你。
  因为人多,车子停了小段时间后开动,我拉开点窗帘,看着窗外依然追着车子跑的女孩,真的没有守镇,苦笑,守镇应该不会做追星的事情吧,她并不喜欢追星。比如,她会说,她不是喜欢某个人的歌曲,而是单纯喜欢某首歌,她也不是很迷信某个人的电影,而是喜欢某部电影。守镇买CD纯音乐类多,她一向理智,干练,聪敏,甚至,有点瞧不起娱乐圈。
  事实上,如果不是一脚跨进娱乐圈成了公众人物,只是普通的大学生,说不定,我会在毕业后找份简单的工作,和守镇组织个家庭,我应该可以在25岁结婚,并且做孩子的父亲,我相信,守镇会嫁我,即使我只用青草编只戒指向她求婚,她都会嫁我,为我生儿育女,对,最好是龙凤胎,我和守镇都这样期望过。
  和守镇相守的时光,我们总喜欢说这些有的没的,设计我们未来的美好日子。有一次,守镇说要把我们未来的家布置成紫色,我吓坏了,画了张设计图,和守镇争地盘,用剪刀石头布来猜,谁赢谁就多赢未来小家的一块地盘的统治权,我必须多赢一点,否则守镇一定把我的家变成~~深浅不一的紫色,我喜欢蓝色的,我希望把家弄成天空的颜色。
  守镇对紫色的喜欢如同我恐高的反应,无考来历,大概也是娘胎里带来的。她穿的最多的衣服就是紫色,认真说是很俗艳的紫红色,那种颜色我无法形容,只见过女孩子口红用过那种很艳的颜色来点缀,守镇不同,她把那大片的如同颜料泼洒出的艳紫披在身上,配牛仔裤,脚下踩布鞋,头发削短短的, 挺怪异,但是~~精彩,她表情平淡,肤如凝脂,两条长眉斜入鬓角,唇不点而红,修长高挑的身材潇洒的穿行在研究生楼下的林荫道,居然可以有很冷清的感觉,乱特别的。守镇除了穿这种很艳的紫红,还有种洗褪了色的茄紫,一种抹布样的很颓败的色彩,但是守镇很天才的把这种紫色从容的演绎成微雨后水彩画般的迷朦和忧郁,她穿条平白棉布裤子和洗腿色的紫色旧衣,永恒不变的布鞋,坐在暮色微阑的窗台前吹泡泡,我不禁想起胭脂扣里十二少对如花的台词,“我喜欢浓妆的你,淡妆的你,不化妆的你,男装的你,女装的你”到底是不是这样说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反正我是依葫芦画瓢的写了张卡片给守镇。
  一般我送守镇卡片或者鲜花或者巧克力或者什么从来不看天的,是不是节日生日不重要,所以我就在上英文课的时候画了张卡片,就是守镇坐在窗台前吹泡泡的样子,不过把她的头换成猪的头,上书,“守镇,我爱你,爱蚊子血颜色的你,茄子皮颜色的你,抹布颜色的你,半截紫蜡笔颜色的你,当然还有玫瑰花颜色的你…”我还记得当时守镇捧着卡片时候的面孔,天啊,实在是表情多多,她应该是生气,不过应该也很想笑,后来我被守镇惩罚,那天晚饭只有一道菜,茄子,我最讨厌的菜,她还逼我把茄子吃光光
  车子开到宾馆,从特别入口进去酒店,助理问我想吃什么,我脱口而出,“茄子,我想吃茄子。”
  助理楞了三秒,笑,“大禹,不用说反话,放心,晚上给你菜心牛肉和米饭。”哈,我善解人意地助理,真是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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