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遥望-钫铮 >

第4部分

遥望-钫铮-第4部分

小说: 遥望-钫铮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守镇用不少时间劝我,象在哄个不懂事的孩子,我多少有点受伤,最后她说,“喂,你潇洒点行不行?我只是出去旅游散心,又不是一去不回。”
  “一定要去?”我做最后挣扎。
  守镇很坚持,“一定。玉明,让我去啊,说不定过些日子我回来,换个心情,开朗点,大家都轻松些,你也知道,我目前的心态不够稳定。”
  好象我除了同意也别无他法,等从守镇家出来我才想起,我忘了跟守镇说我的事情。就这样,守镇去了莲花山,我开始拍偶像剧。
  我没忘记自己接拍偶像剧是为了赚钱,其中之辛苦委屈远远超过我的想象力,不过我能忍受,疲倦的时候,我趁休息空挡找些玩具模型类的东西回剧组排遣压力,我大多少言寡语,表现沉闷,遇到能谈得来的工作人员才会耍耍贫嘴,我睡眠减少了很多,时觉困顿,这样的我居然被大家传说为梦幻,神秘。我还梦幻?我还神秘?千万别被守镇知道,我怕她会笑出心脏病。一脚踏进娱乐圈非我所愿望,而在剧集播出后能够一炮而红更是我始料未及,走在大街上居然有人认识我,我快吓死了,当然,也有小小的成就感,就是一点点而已,我最大的愿望是早点拿到酬劳,然后全部存起来,我要用来给守镇治腿。
  守镇仍然未从莲花山回来,她去了几个月了,学校那边暂时办了休学,而我和她只能靠电话联络,我很担心她,我怕她在山上偷偷剃了头发当尼姑,所以,我偶尔会在电话里问她,“守镇,你没有出家吧?”守镇在电话那头只是笑,我听着她的笑声又安心了些。我还没告诉她,我不小心拍了剧,不小心成了名,不小心收到了几封,哦,不,是几十封情书,不小心成了别人的梦中情人,不小心就遭遇了好多的鲜花和掌声。
  我的回忆被黑衣的保安打断,迎面来的就是鲜花和掌声,我有点放心了,我经常担心每次的签售会都少人参加,还好,还好。照例的开场白,接着访问,拍照,面对台下如潮人海,微笑,守镇曾经说过,我天生属于这个舞台,即使到今天我也没觉得自己适合,我根本没有做天王巨星的潜质,不过,我还是留了下来。面对一些自己并不熟悉的事物,承受我不愿意面对的压力。
  流利的签名,握手,接受祝福,叮嘱,礼物,无数次抬头,低头,微笑,保持好心情,抬头,啊~~守镇?是守镇

  齐守镇

  我算过,我只能看他三秒,最多五秒,简直~~如雾如电如幻影,握着专辑的手汗湿汗湿的,靠,我紧张个屁,又不是没见过他,可是,我确实没见过这样的玉明啊。他看起来沉稳,自信,举手投足已隐见气势,还有,他身上的古龙水味道很优雅,呃~~脸上的粉底也够多哦,老天,我这辈子也没想过玉明会用粉底,好刺激,真是,我忍不住笑。
  轮到我了,我手上的专辑被他助理拿去给他签名,他签了,我的笑容未敛,玉明签好抬头,恰巧与我对视,他笑那么好干嘛?他应该没认出我来吧,不是,他认识我,他只是还来不及给我别的表情。然后专辑又被塞回到我手里,我被后边的人推开了。我努力握紧手中的专辑,试图在塑料外壳上感受到玉明的体温,没有,我想,我只有三秒钟,而且,我忘了跟玉明握手。回头看他,他保持一贯的从容淡定,礼貌温和,或者,他并不认识我,刚才我会错了意,不过,不过,我应该满足了是不是?又或者,我应该埋怨玉明签名速度太快?也不是,呵呵‘~日子有功,日子有功。
  脱离喧闹的人潮,我捧着专辑去阴凉僻静点的地段休息,快中午了,艳阳高照,站在空地人多处热的受不了。阳光透过树梢,在我的紫衣上投印出一片班驳又接一片班驳,我的布鞋上张牙舞爪的横着不知被谁踩上去的鞋印,我突然觉得讽刺,我是说我穿着旧衣来参加他的签售会,简直就是个玩笑,我到底想做什么?在做什么?其实他认出我来又怎样呢?这是个支离破碎,莫名其妙的玩笑。一朵香气袭人的落花掉到我的鞋上,抬头看才发现,我站的这条街夹路花朵,全是白兰,绿叶白花,芬芳郁结,交错纠缠,恍若时光,密如丝网,伸出手触摸,试着拉回来,只抓一手的灰。
  人生走出一个岔口就是个岔口,岔出去了真就没的回头。当年,如果我不是去追一只风筝被车撞到,这个世界上可能就不会有一个叫周禹铭的明星,我可能不会这么冷清,这么无聊,我身边可能多一个叫玉明的男人。我知道,这些都是我的假设,我也只是这样想想而已,如果我注定是孤独的,玉明注定是个红星,老天不让我撞到腿也一样会出另张考卷给我。
  记得当年,医生告诉我以后不能再走路的时候,我真的好难过,尤其是对着玉明,对着他的青春,他的懒散,他的纯净,他的优秀,谁忍心耽误他?我出车祸后,玉明从来没对我说对不起,可我知道他有多歉疚,他觉得,我出事是他的错,是因为他没照顾好我。我很怕,怕他留在我身边是因为他觉得对不起我。另外,我也害怕有一天,他会为他留下来的决定后悔,而我所害怕的事情,我都无法对玉明坦白。我没忘记我跟他提出分手的那天,他眼里含着泪水,强颜做笑,与我所有的害怕相比,我最怕最怕的就是玉明哭,我舍不得他难过。
  我并不知道,玉明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而去四处筹钱,而且接拍了偶像剧,那些日子,我单纯的努力让自己振作一点,我不想让所有人为我担心,只是为了振作自己,我的力气都快用光了,别的一切我都无暇他顾,现在想,那样的自己其实也很自私。后来,有中医提出,气功和针灸应该对我有帮助,所谓病急乱投医,我才决定随母亲去莲花山一行。临行前玉明去车站相送,雷打不动的捧了鲜花,不是一支,不是几朵,不是一束,是一树,几乎可以扛着走,玉明说:“只要你喜欢,我可以把全世界的玫瑰都送给你。”坐在轮椅上的我,轮椅前短发的帅气男孩,还有大树的玫瑰,这点风景另所有旅人侧目。而我,应该是骄傲的,可事实上我想哭。
  汽笛长鸣,火车即将远行,我在车窗前叮嘱快红了眼圈的玉明,“你不许哭哦,不许大声喊我的名字,很丢脸的,还有不许学电视长剧那样追着火车跑”
  玉明都不敢看我,耷拉着脑袋,可怜兮兮的,装不耐烦,嘴里反复念叨,“知道了,你好罗嗦。”
  火车开动,我那些不许全部作废,玉明一路叫我的名字一路追火车跑,“守镇,你要给我打电话,给我短信,你包包里我放了几包开心果,你别忘了吃,守镇,你要记得想我啊…”
  我挥着手,看玉明的白毛衣,牛仔裤,大头皮鞋,半长的藏青外套,露在黑发外的大耳朵,还有跑在风里的姿势,在我的视线里越来来远。那时,我以为玉明一辈子都只肯梳黑色短发,招摇着他比别人大点但是生的十分齐整的大耳朵,而我,只是暂时离开,等我回来的时候他仍然是这个样子,不会改变。
  莲花山是个很漂亮的地方,虽不及许多名山大川大寺院那样庄严堂皇,但也香火鼎盛。我们居住的旅馆附近有条路叫长生路,我每天会在那里散步。对,我已经可以走路了,虽然要依靠拐杖,气功和针灸这两样传说中的东西确实帮到了我,替我发功治疗的那位师傅说,除了治疗得法之外,主要是我够毅力,还有,他说我和我妈都是善良的好人,菩萨疼好人的。真是天晓得,我当那位师傅说的是真的好了。其实,与其说我有毅力,不如说我想好起来的决心特别强烈,和我想回家见玉明的心情一样强烈,我离开他有几个月了,不过,我没在电话里告诉他我已经可以拄着拐杖行走,我想哪天不通知他就站在他面前,他一定好惊喜。
  一日黄昏,我如常去长生路散步,晚霞就在我眼前闪耀,我心情特别好,平和温暖,或是因为能走的关系,不再烦躁,整个人安静清明多了。其实我只是想试试,没什么特别目的,就好玩样的,把拐杖靠去路边的松树上,扶着树,试着迈了一步,居然成功了,我想再来一步,可我怕摔倒。
  这时候,平时给我发功的师傅教我,“没关系,这是长生路啊,有菩萨庇佑的,你不会有事,放开拐杖走。”
  于是,我放开拐杖,一步,两步
  我是在清晨六点回到我居住的那个城市,这个时间玉明应该在睡觉,我用双脚走上楼,站在玉明租的小房子门前,没用钥匙,敲门,我要他看到我的腿,我是站着走回他身边的。
  我想我是吓了玉明一跳,同时他也吓了我一跳。首先扑入眼帘的是玉明身上那件蓝色碎花衬衣,我记得玉明只爱肥大的棉布长裤和宽松T恤,他说男人穿碎花很古怪,还有他的头发,长长了,遮住耳朵,染成栗色,打理成时下很流行的碎发,他瘦了些,好象又长高了,脸色不算漂亮,还有眼袋,他睡眠不足吗?最主要的是,他看起来比几个月前帅了十倍不止,他好象突然就成长了,变耀眼了,象个明星。
  我傻站在门口,与玉明大眼瞪小眼的互相对视着,直到玉明惊呼一声把我拥进怀里,揉着我的头发,叫我,“守镇,天啊,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吗?你怎么上来的?天啊,你可以站起来了吗?”
  我告诉玉明,我不但能站起来还可以走了,“我自己从楼下走上来的,现在还不能走太快,也不能跑啊跳的,不过,我相信我一定能恢复原状,玉明,你高兴不高兴?”
  “高兴,高兴。”玉明哽咽,“守镇,你好了不起。”
  “不是,是你了不起,”憋了很久的泪水冲到我的眼眶,“要不是你,我一定没办法恢复的这么快。”
  “傻瓜,其实我什么都没为你做过。”玉明抱着我哭。
  我喜极而泣,来不及追究玉明的碎花衬衣,栗色碎发,大眼袋和没睡懒觉的理由,只管抓住他掉眼泪,嘴里一迭声的絮叨,“你为我做的最多,玉明,你送了全世界的玫瑰给我。”
  玉明口袋里的电话在这个时间炸响,我才发现,玉明脚边有只黑色双肩包,我拿纸巾擦眼睛,问他,“你要出去吗?”
  玉明嘘了下,示意我噤声,扶我去椅子上坐下才走去窗边接听电话,我隐约听他连说几次不,表情淡漠,眉头微皱,他不高兴。再打量房间,变的好小哦,我知道玉明懒,桌子上有些杂物在所难免,可是怎么会多出那么多漂亮精美的盒子,还有衣服,平时对玉明来说应付日常生活绰绰有余的简易衣橱显然可以下岗,他的床头前突然冒出一个可活动的衣竿,我对着那一堆衣物瞠目结舌。我怀疑玉明穿不穿得完那些衣服,尤其几件看起来气派华贵到不行的西装,他有机会穿出去吗?
  玉明讲完电话过来问我,“守镇,刚下火车对不?要不要先睡一会儿?饿不饿?呃~~我这里都没什么吃的,你想吃点什么?我出去给你买。”
  我指着那些衣服反问他,“玉明,你的人生出了什么状况?需要用这么多的东西来装饰?”
  玉明颓然,沮丧而苦恼的招认,“守镇,我人生唯一的状况就是不该带你去放风筝,对不起,我不是要瞒你,只是我一时间无法说清楚,我是想拿这笔签约金同你去美国,让你重新站起来”
  我觉得我和玉明的情况有点象一篇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阴错阳差的结果。
  “现在怎么办呢?我看不如签约金退给公司,反正我对这份无聊的工作一点兴趣都没有,”玉明嘟着嘴,用筷子把碗里一坨炒得粘在一起的肉司拨来拨去,埋怨,“为什么我炒的肉丝变成这样?这头猪是怎么长的?”劝我,“守镇,不要吃了,好难吃哦。”
  “不要浪费嘛。”我坚持把菜吃完,很难得的,这次玉明亲自下厨,除了荷包蛋比较象是个菜以外,其他食物~~算了,能煮到那么难吃实在天才。至于怎么办,我不能做决定,我打算考虑一下再说。
  我以为我会考虑几天的,可在饭后玉明送我回家的途中就有了结果,本来是说打车,到楼下我又想散步,然后又笑玉明的太阳镜土,笑他耍帅,玉明只管看我一步步走路,拎着我的行李,不住嘴的陪我笑,不停口的叮嘱我小心,不要走太快。有群人突然就冲过来围住我们,我没预兆的只听她们大呼大叫,惊慌失措下完全没听清楚她们喊什么,最后,我莫名其妙的被挤出去,玉明淹没在人群里,我在太阳下面看着这一幕,心内了然,这就叫走红了吧,没来由的,我心生恐慌和失落。
  我没回家,也没等玉明,我慢悠悠在城里的各家报摊转悠,买了十几本杂志七八份报纸,如果一个刚满二十岁的男孩子连续十来天都能挂在娱乐版的头条并且不是借助绯闻和丑闻的力量,那他是不是有前途一目了然。
  我回到自己家已近黄昏,爸妈急的跳脚,玉明满面疲倦,第一句话就是向我道歉,“对不起。”
  “做偶像是不是不能有女朋友的?”我抱着一叠报纸杂志问玉明。
  “是,不能有,”玉明答案肯定,“不过我不是偶像也不是红星,我跟公司谈过解约的事情了,大概不是一下子能谈妥的,给我点时间啊守镇。”
  “不用解约,”我温柔清醒的回答他,“我不介意当你的地下情人,你知道的玉明,我很小器,我不想你赔一大笔毁约金。”
  就这样,和玉明之间算暂时达成某种默契。玉明在第二天送只手机给我,诺基亚的新款产品,他说,这是我和他的之间的专线,号码只有我们两人知道,不过,我从没用过那个号码,因为每次都是他体贴的打给我,当然,也因为我们确实没什么机会见面。常常觉得,我好象在去莲花山之前的车站站台就与玉明分手了,再见他之后的我,大多时间是对着报纸电视搜索他的消息,我不象玉明的女友,倒象是个困在暗恋他状态的怨女,我不喜欢这样的关系,好在学校功课越来越忙,让我有所寄托,而玉明的课却缺的越来越多。但是玉明很聪明,每次考试都能过关。
  我这次的行囊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