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史导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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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导论》 作者:波果斯洛夫斯基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心理学研究的对象
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心理活动及其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
人的心理是以不同的形式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活动。心理学是对心理现象的阐述并揭露其本质和规律的科学。
人的心理活动包括有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心理过程和个性;
一、心理过程
人的心理过程就其性质与功能来说可以分为认识过程、情绪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三个方面;
(一)认识过程
认识过程是指人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地反映客观事物的特性与联系的心理活动。人的认识过程包括对客观事物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和想象等过程。注意则是伴随在心理过程中的心理特性,以保证人的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情绪情感过程
情绪情感过程是指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身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而产生的主观体验的心理活动,它反映的是客观事物同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包括喜、怒、哀、乐、爱、憎、惧等情绪和情感。
(三)意志过程
意志过程是指人为了满足某种需要,在一定动机的激励下,自觉确定目标,克服内部和外部困难并力求实现目标的心理活动。意志过程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表现,即人不仅能认识客观事物,而且还能根据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自觉地改造世界。
人的认识过程、情绪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统称为心理过程。它们在人的心理活动中并不是单独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统一的心理活动过程。人的言听计从过程是人的情绪情感和意志产生的基础,没有人的认识活动,人既不会产生喜怒衣乐的情绪情感,也不可能有自觉的、坚强的意志。情绪情感和意志又反作用于认识过程,没有人的情绪情感的推动或者缺乏坚强的意志,人的认识活动就不可能发展和深入。可见,人的认识过程和意志过程中总是伴随着一定的情绪情感活动,意志过程又总是以一定的认识活动为前提,而人的情绪情感和意志活动又促进了人的认识的发展。
人的认识过程、情绪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都有其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过程,研究人的心理过程发生发展的规律性是心理学研究的对象之一。
二、个性
人的心理过程具有共同规律性的特征。例如,人们认识客观事物都是先由感觉、知觉进而到思维,即由对现象的古籍到事物本质的揭露,这是人们认识过程的共性。情绪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的发生和发展也都存在着共同规律性。但是,由于每一个人的先天素质和后天环境影响的不同,心理过程在每个人身上产生和发展时又总是带有个人的特征,从而形成了各人不同的个性。
个性是指一个人的整个心理面貌,它是个人心理活动的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的总和。个性的心理结构主要包括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两个方面。
(一)个性倾向性
个性倾向性是指人所具有的意识倾向,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以及对认识活动对象的趋向和选择。
个性倾向性是人从事活动的基本动力,是推动人进行活动的系统,其中主要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价值观和世界观。这些心理倾向在整修个性倾向中的地位,随着个人的成熟与发展的阶段而有所不同。例如,在儿童时期,兴趣是支配他们的心理活动与行为的主要心理倾向;在青少年时期,理想上升到主导地位;在青年后期和成年期,人生观与世界观成为主导的心理倾向并支配着人的整个心理活动与行为;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发展和变化的,它反映了人与客观现实的相互关系,也反映了一个人的生活经历。当一个人的个性倾向性成为一种稳定而概括的心理特点时,就构成了一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
(二)个性心理特征
个性心理特征是指一个人身上经常地、稳定地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它主要包括能力、气质和性格,是多种心理特征的独特组合,集中反映了一个人的心理面貌的类型差异。例如,有的人有数学才通用的人有写作才能,有的人有音乐才能,因此在各科成绩上就有高低之分,这是能力方面的差异。在行为方面,有的人活泼好动,有的人沉默寡言,有的人热情友善,有的人冷漠无情,这些都是气质和性格方面的差异。能力、气质和性格统称为个性心理特征。
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即人的个性的实质、个性结构及个性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是心理学研究对象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人的心理过程和个性是彼此密切联系的。一方面,没有心理过程,个性是无法形成的。如果没有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没有对客观事物与人的需要之间的态度体验而产生的情绪和情感,没有对客观事物的积极改造的意志过程,个性就会成为无本之源。另一方面,已经形成的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又制约着心理过程,并在心理活动过程中得到体现,从而对心理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使之带有个人独特的特点。因此,既没有不表现在心理过程中的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也没有不带有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的心理过程。心理过程和个性是心理现象的两个不同方面,在了解一个人的心理全豸时,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具体来说,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心理过程发生、发展的规律性;研究个性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研究心理过程和个性两者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律性的科学。
第二节心理学的实质
心理活动虽然人人都很熟悉,但是它何以发生,如何发展,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心理活动是宇宙间最复杂的现实之一,也是人从有史以来就企图认识的重大课题。对心理实质的理解历来存丰着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
一、唯心主义的心理观
在远古时代,人们就已经注意到世界上存在着两种现象:物质现象(自然界和人等)和精神现象(人对客观事物的感受、记忆和思维等)。但是,由于受到当时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人们认为有寄寓在肉体之中、可以离开肉体独立存在的灵魂,由此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另外,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又极其微弱,把无法解释和无力控制的自然力人格化,从而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认为人和整个世界都是由一种无形体的、超自然的、永存不配的精神力量所主宰。这样就产生了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哲学,并断言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精神先于物质而存在,把宇宙间天地万物归结为精神本原。
唯心主义哲学分为两种基本观点: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虚构出某种脱离物质、脱离人的肉体的“自我”,并把“自我”当成唯一真空的存在和世界的本原。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我”的感觉、观念、意志等的产物,没有“我”就没有世界。宋代的陆九渊就人为“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明代的王守仁认为“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是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
在西方,18世纪英国主教贝克莱(G。BERKELEY)认为物质是“不存在的实质”,“感性实物”是“观念的集合”或“感觉的组合”,“对象和感觉是同一个东西”,“存在就是被感知”(贝克莱,《视觉新论》)。到了19世纪30年代,主观唯心主义宣称物质与意识何者是第一性是无意义的问题,而以“经验”、“要素”、“心理的东西和物理的东西”等“中立”的名词来取代物质和意识的概念。
客观唯心主义是虚构某种脱离物质、脱离任何个人的“客观”精神,并把它当成万物的主宰者。汉代的董促舒就认为,“天”是“百神之大君”、“万物之祖”、“万物非天生”。宋代的朱熹认为,“理”是天地万物的创造主,认为“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理在先,气在后”,“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
在西方,古希腊的柏拉图认为,“理念”世界是唯一真实的存在,由具体事物构成的“感性世界”则是由“理念”派生出来的不完善的“摹本”或“影子”。客观唯心主义的代表人物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宇宙的本原和基础,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现象都是“绝对精神”在自我实现、自我认识的发展过程中的外部表一。
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的区别只是唯心主义内部的区分,两者都把虚构的脱离物质的精神当作客观世界的本原,在这一根本点上是一致的。
二、唯物主义的心理观
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性,精神么二性,世界统一于物质,精神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唯物主义承认外部世界,承认物质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外,人们的意识是对物质存在的反映。
我国古代唯物主义者认为心理活动是身体的一种机能。战国时期的荀子说:“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衣、乐臧(藏)焉,夫是之谓天情。”他认为,先有物质的身体后有精神,精神依附于身体。人的好、恶、喜、怒、衣、乐等感情就藏在身体和精神之中。韩非说:“人也者,乘于天明以视,寄于天聪以听,托于天智以思虑。”即认为人的感觉和思维必须依赖于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东汉时的王充说:“人之精神栽于形体之内”,他认为人的精神就藏在形体里面。魏晋南北朝的范缜进一步指出:“形者神之质也,神者形之用也”。“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就是说物质的身体是主体、实体,而精神只是物质的身体的作用,是从属于物质的身体的。明末清初的王夫之说:“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觉乃发”。清代的戴震说:“味也声色,在物不在我,接于我之血色,能辨之而悦之。”总之,他们都认为物质与心理是不可分的。先有物质的身份柏有心理活动,情感、智慧等心理活动是身体的机能。
我国医学早就认识到脑与心理的关系。《黄帝内经·索问》中提出:“诸髓者,皆属于脑”。《灵枢》中也提出:“髓海有余,则轻劲力多力,目过其废,髓海不足,则脑转多鸣,胫酸眩昌。目无所见,懈怠安卧。”著名医学家李时珍提出了“脑为元神之府”,“泥丸之宫,神灵所集”的论断,认为脑是高级神经中枢活动的地方,是脑神经所在处,它聚集着人的精神。清代著名医生王清任根据对尸体的解剖和大脑病理的临床研究,明确提出“灵机、记忆不在心而在脑”的著名论断。
在欧洲,以德谟克利特(DEMOKRITOS)为代表的唯物主义者认为,人与整个自然界一样是物质的。灵魂是由原子组成的,只不过比组成肉体的原子更加精细而已。人的死亡不是指灵魂离开肉体,而是肉体原子和灵魂原子的自然分离。他认为,人的感觉和思维是一种不断放射出来的原子形成的“影象”,透过感觉器官而投身到灵魂的结果。他说:“如果没有影象来接触,就没有人能有感觉和思想”。他坚持了心理是物质派生的,感觉是由外物引起的唯物主义观点。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在《灵魂论》的心理学专著里,把灵魂看作是生活的动力,是身体存在的形式。在《记忆》、《梦论》等著作中,肯定感觉是认识的基础,说:“感觉新局面不是感觉自身,而必须有某些外于感觉者,先于感觉而存在”。
法国哲学家笛卡尔(R。DESCARTES)从二元论的哲学观点出发,提出了身心交感论。他认为人的心与物(身体)只是相对独立的“实体”,两者是根本不同的,心的本质是思维,不占空间,身体是物质的,占有空间,心身两者互相交感,心影响身,身也影响心,两者交感于脑内的松果体,通过松果腺体的活动可以将物理的刺激传导而至灵魂(心)之内,而后将冲动由灵魂传导至身体。笛卡尔用“反射”概念来解释人体的活动,对心理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是,笛卡尔的二元论观点,即认为存在着物质和精神两种独立实体,心理不是脑的功能,不是脑的产物,而是独立于脑活动之外的东西,这种观点其本质是唯心主义的。
可见,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者并不参正确阐明人的心理现象。因为他们缺乏发展的、联系的辩证观点去探索人的心理活动,不理解人的心理活动对于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所以也就不能正确的阐释人的心理现象的实质。
第三节心理学的任务
心理学的任务是探索和揭露心理活动的规律性,并应用这些规律为人类的实践活动服务;
一、心理学研究的理论意义
心理学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心理活动的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客观现实与人的心理的关系、客观事物的影响如何转化为人的主观意识),论证和丰富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上,心理学以其确凿可靠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的心理对物质世界的领带关系,是客观现实与人脑相互作用的结果,因而进一步具体地论证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高度组织起来的物质的产物,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等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命题,为辩证唯物主义彻底战胜唯心主义和二元论提供了有力的武器。同时,心理学的研究也为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提供了自然科学的基础,使人们能更深入、更具体地领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自学地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