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归来之超级警察-第3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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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两具男尸的致命伤口都在脖颈处。
乍一看,两尸并不颀长的脖子好似被什么东西给啃过似的,整个喉结甚至半边脖子都不翼而飞。人的脖颈要是成了这样还不死,那就没天理。
珍妮也不知第几次看到两尸的致命伤处,依然很不适应,一直用手捂着嘴,瞅了没几秒就把头扭过一边去。
曾曼也是一副略带厌恶的表情,看来即便是她这个见惯死人的老手也多多少少有些不适应。
至于费伦,眉头大皱,眼神却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曾曼见状哂道:“是不是很意外,你也感到恶心,对不对?”
费伦一直盯着两尸的伤口,没有看曾曼,只是抬起手摇了摇指头,道:“如果我猜得没错。这俩伤口并非什么东西咬的,而是人手凭空抓出来的。”
“什么!?”
曾曼和珍妮闻言都震惊得无以复加。曾曼更道:“这怎么可能?那伤口边缘锯齿状的齿痕又是怎么回事?”
“那应该是狗的齿印……”费伦撇嘴道,“想必有流浪狗躲在暗处目睹了整个杀人行为。等凶手一走,就上去撕咬伤口,打算弄口吃的,可惜没啃几口就有其他人来了。”
听完费伦这席犹如亲睹般的分析,曾曼惊愕得无以复加,喃喃道:“你说得没错,据送尸来检验的警察跟我说。报案人发现尸体的时候,死者的血液还没凝固,现场更有三条狗趁人不备溜走了……”
“这就对了。左边这具尸体伤口上的齿痕要多一些,而且并不一致,显然出自两条狗的牙齿,右边这具尸体的齿痕就要相对整齐得多。”说到这。费伦不无遗憾地摇头。“可惜两具尸体原本的致命伤口都被破坏得较厉害,想要分析凶手的手型到底有多大,只能依据经验判断……”
“那会不会……这俩人当时没死,却被狗给咬死了。”珍妮见费伦分析得头头是道,终忍不住插了句嘴。
费伦摇头道:“应该不会,现在城市里的流浪狗都比较胆小,但凡人还有半点动唤,它们是不敢轻易上前啃噬的……”见曾曼和珍妮脸上似有不信之色。他指着伤口齿痕中间夹杂的一段圆滑处,续道:“凶手的中指应该就是从这里嵌入死者脖肉的。你们看这段伤口的平滑程度,就可以想象凶手的指力是何等惊人,完全无视了人体肌肉的弹性……”
曾曼拿着放大镜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凝重地点点头,道:“的确,凶手的手指从这个地方嵌进去,会很轻易的弄断颈侧动脉。”
费伦闻言摇手指道:“还不止这些,因为就算凶手的指力再强大,他的手应该也需要着力点,就像这样……”说着,他倏然伸手卡住了曾曼颀长白皙的脖颈。当然,用力并不大。
“曼曼,不信你感觉一下,我这边中指用力,大拇指自然也会用力,而大拇指往往是单手五指中力量最强的。”听着费伦的分析,曾曼心底多少有些赧然,因为她之前验尸的时候居然忽略了这样的细节。其实这根本不怪她,毕竟人在遇到血腥恐怖的东西之后,会自然而然被惨景震慑心神,很难理性去分析血色之下被掩盖的东西。
费伦收回卡在曾曼脖颈上的手,随即在两女之间做出双手分别卡人脖子的动作,揣测道:“我想当时凶手一定像这样一左一右卡住俩死者的脖子,逼问他们一些东西,等得到想要的消息后,就将他俩的喉结给抓掉了。”
珍妮听到这话,干呕了两下,埋怨道:“费哥,你能不能别说得这么详细?再说了……这被人卡住脖子还能说话嘛?”
费伦闻言笑了笑,正想解释,曾曼插话道:“当然能,如果凶手手上的力道真像阿伦分析的那么恐怖的话,他只要突然出手,一下紧箍住俩死者的脖子,慢慢收紧,在二人感觉快要窒息而死时再放松一些,然后就可以轻易逼问他们……相信这个时候,两人能勉强说话,却根本起不了什么反抗的念头。”
话音刚落,费伦就冲曾曼竖起了大拇指,赞道:“曼儿,你说的没错,整个案发经过应该就是这样!”
曾曼却摊手道:“可我的报告却难写了,总不能写‘我推测’、‘我猜’吧?”
费伦轻笑道:“这就是你的问题了,不过要我写的话,我就只写那一小段中指印,外加着力点的分析,至于其他嘛,就俩字——狗啃!”
“哼!”曾曼薄嗔一声,斜了费伦一眼,心底却已认可了他的建议。
见尸验得差不多了,费伦随口打听道:“对了,这两具尸体,是哪个部门送过来的?”
曾曼一边拿出尸检报告单开始填写,一边懒洋洋道:“就是你们总区重案组的同事。”
费伦顿时翻了个白眼,道:“什么叫就是我们?我现在整组人都被借调到了o记,到底是谁送尸体过来的,具体点儿,说名字!”
“诶~~费sir……”曾曼边填单边回眸顾盼道,“这个案子不关你事,你就不要瞎打听了好不好?当心查过界!”
费伦闻言愣了愣,本想发作,旋即省悟到曾曼这是在变相阻止他多管这件凶手凌厉的闲案,多少有些感动之余,又暗恼她管得够宽。
好在珍妮对费伦的一番分析崇拜不已,悄然来到身后,扯了扯他的衣袖,小声道:“是一个姓祁的,好像叫祁武阳。”
“祁武阳?重案b组的头儿!”费伦瞬间无语了,明白这案子他要是插手进去不太合适。
曾曼显然听到了珍妮跟费伦的说话,略显得意地朝他们这边看了一眼,心忖:阿伦,看到了吧?老娘是为你好,这案子不仅威胁性颇高,而且还是窝边草,不能吃!
说到底,警察部各个部门的小队指挥官都是些自视甚高的督察级人物,若这“双尸缺喉案”是别的部门所接手,他费伦插一脚进去,还能算是两个部门联合行动,可即便这样也会被人诟病,眼下更糟,一旦插手同部门其他组的案子,那不成抢功啦?
虽说费伦不大在意流言蜚语,但问题的关键是,他为什么要费不尽的力去管这个闲案呢?反正他又不差那两个奖金,有那工夫不如跟妞多滚几回床单。
不过警惕心使然,费伦又多问了一句:“那这俩死者生前是干嘛的,你们知道么?”
毕竟尸体躺在停尸台上,一身清洁溜溜的,更无气质可言,与其仔细摸骨、看死者骨架形态以及手脚细微伤口来判断生前工种,不如直接问人来得快性。再说了,这推测只能是个大概,哪有已经调查过的信息来得实在。
曾曼见费伦死咬着打听,心知管不了他,再管就成仇了,当下微叹了口气,道:“据祁sir说,两个死者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就俩偷下水道盖的。”
“什么?!”费伦闻言,瞳孔猛缩了一下。
曾曼奇道:“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费伦沉默了一会才道:“我这不是觉得这件案相当蹊跷嘛,你说两个偷井盖的,能知道什么秘密呢?非引得凶手痛下杀手……”这话明显言不由衷,但他总不能说昨晚登萍渡水塘时,隐隐感觉到八点钟方向水塘斜对面的马路上有两人微弱的目光留意上他和乔妞了吧?而按照当时那俩人在马路上佝腰摆弄什么的动作,很有可能是井盖啊!
曾曼明显感觉到费伦没说实话,但鉴于珍妮这外人在,她没敢使出撒娇**深究下去,只是暗地里上了心。
很快,曾曼将验尸单填写完毕,又在备注栏记下了几个重点地方,准备写进其后的验尸报告:“ok,今天的班算是加得差不多了!”
费伦愕道:“你就填张单,不打算写报告么?”
曾曼狡黠道:“自然是明天再说喽!毕竟尸体早上才送过来,我今天就出了报告,以后的工作还怎么开展?”
费伦心照不宣地笑了笑,在曾曼的翘臀上拍了一记:“懒妞!”见费伦跟曾曼打情骂俏,珍妮忙把小脸撇往一边,却在那里偷笑。
曾曼捂着屁股,不服道:“人家哪儿懒嘛,正常的报告快则三天慢则五天,加急的也至少要两天,我这半天都不到,你还说我懒?”
费伦一怔,认错道:“你不懒,我懒行了吧?喏,现在已经十二点了,想吃什么你随便点,但我一定是不会亲自动手做的,最多载你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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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整件事还要从我几年前去美国留学开始说起,当时想找一所好点的学校就读,于是就找上了当时的游说界新锐阿布拉莫夫帮我联系学校……”
费伦说到这里顿了顿,曾曼却愕道:“是那个现在很出名的,号称【游说教父】的家伙么?”
“没错,就是他!当时我本来跟他谈好了报酬,结果事成后他楞没收我尾款,反而刻意交好我……”费伦边说边摇头失笑,“后来我俩一来二去就成了还算不错的朋友,当然是看钱份上来往那种,之后他介绍了不少政商界的人给我认识,也借助我的财势很是办成了几件大事……”
这席话曾曼虽然很感兴趣,不过她还是有点蒙圈,呆道:“这个……跟今天葛立仁装窃听器有什么关系?”
费伦横了她一眼,撇嘴道:“你着什么急啊,马上就讲到重点了。”顿了顿又道:“阿布拉莫夫虽然干成了不少事儿,不过他的游说行为也被fbi和cia注意上了,后来这俩部门更是辗转查到我曾为阿布拉莫夫提供了不少游说资金,就把我请去局子里喝咖啡了。”
“啊?”曾曼听到这番话有点傻眼,“那你……”
“我还怎么能囫囵个出来是吧?”费伦略显得意地笑道,“别把fbi和cia想得跟龙潭虎穴似的,那些探员也是人,只要你能比他们还能耗,他们就拿你没辙。当然。阿布拉莫夫听到我被捕后,在外也做了不少工作,所以我很快就被放了出来。不过我跟cia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
费伦看似说得轻描淡写,曾曼却能想象得出其中的凶险。
“现在再来说一说葛立仁,我刚才不是分析有三种可能嘛,第一种是他在美国就知道我是干警察的,如果这一条成立的话,你觉得这代表了什么?”
曾曼怔了怔,道:“他加入了cia?”旋又省起什么。笃定道:“一定是这样了,他去美国后,并没留学哈佛。反而受招成了特工。”
费伦奇道:“咦?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曾曼瘪嘴道:“读预科的时候,他就坐我旁边,每次考试都想抄我的,本来这也没什么。只是当时我比较古板。硬不愿让他抄,结果他就自制了一对类似传呼机的物件,巴掌大,让班上一个学习仅次于我的男生在考试时把答案传给他……有道是,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他这么喜欢鼓捣类似窃听器的东西,还不是特工的料啊!”
费伦闻言翻了个白眼,道:“人家喜欢摆弄无线电。也不见得就是间谍啊!”
“我这是在帮你说话好不好?”曾曼嗔道,“不过单凭这点的确没法证明葛立仁就是特工。你不会就仅仅这点怀疑吧?”
“当然不止这么简单!”费伦虽不打算把莉琦一行伪装的国际刑警被他挤兑走的事情说出来,但他还有别的证据证明姓葛的是个特工。
“那还有什么让人家也见识见识呗!”曾曼说话时,美眸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看来这妞也不是个安份的主儿!
也对,如果曾曼是那种循规蹈矩的女人,就不会选择法医这个行业了。
费伦见她这么感兴趣,便从裤兜里摸出一个比之前那个从手推车上找到的纽扣窃听器略大一些的窃听器,递给她道:“刚才的纽扣窃听器你也看过,瞧瞧这个与那个有什么类似的地方?”
曾曼爽快接过,好奇道:“你这个也是窃听器吗?哪儿来的?”
费伦哂笑道:“这就是个窃听器的壳子,不信你沿着上面缝把它抠开一看就知道了,不过即便这样,这壳子也不容易搞到,毕竟是以前cia所采用的东西……”
曾曼闻言照做,抠开一瞧,发现里面果然是空的,大失所望之余,撇嘴道:“就这么个壳子,能证明些什么?”
此时,已进入中环,路上的车多了起来,也就意味着交通警会多起来,司机位的费伦不得不把头扭向前方,正襟危坐,免得被人抓到什么把柄,同时嘴上道:“仔细看壳子上那些孔。”
费伦所谓的孔实际上在电话听筒或话筒上都能找到,用来更好传声的,曾曼在他的提醒下自然很快注意到,仔细看了看,顿觉眼熟:“这些小孔的排列方式我好想在哪儿见过……”
“没错,你是见过,仔细想想在哪儿见过?”费伦笑道。
“噢,我想起来了,就是之前你从手推车上找到的那个……这些孔的排列跟那【纽扣】上的一模一样。”曾曼这才终于明白费伦为什么这么肯定葛立仁的“间谍”嫌疑,“难怪你当时一看到那窃听器就说是军用的。”
费伦摆手道:“这些都是小case啦,只要你别疑神疑鬼怀疑手推车上那窃听器是我临时拿出来的就好!”
“怎么会?不然你在停尸间耍那么一圈图什么?图我的身材么?”说到这,曾曼自己脸上也多少有点臊。
费伦闻言,忍不住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哂道:“就算要图我也不会在验尸间呐!”
曾曼一听,俏脸更红了,暗啐了一口。
另一边,明知有窃听器的珍妮把手推车推回器械室后,搁好那些器皿盘就直接走了,根本没像平日那样认真将推车擦拭一遍。
这一来是因为费伦送的那两张豪华餐劵在作祟,二来就是因为窃听器了。虽然费伦有提醒过,多用几天再找茬换车,但珍妮已打定主意,赶明儿就找个借口把车换了,免得她八卦的时候还要顾忌这顾忌那的。
也就在珍妮走后没多久,已经反锁的器械室大门发出转动声,跟着咔嚓一响,门就打了开来,一道人影闪身进屋,不是葛立仁还有谁。
戴着手套的葛立仁进屋找了找,很快就确定了哪辆是珍妮的手推车,迅速找到位置,从上面抠下了窃听器,之后从容不迫地离开了器械室,拐出公众殓房,回到自己的凌志gs430上,从副座上拿过处于待机状态的最新款ibm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