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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向nba学习-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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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A中有很多突破能力特别强的球员。在飞人乔丹高峰期,无论对方防守多么密不透风,他都能闪电般地魔术般地突破对方的防线而进球。艾弗逊也是一个真正的突破快的人——鬼一般的飘来飘去。还有很多优秀球员,他们都有极强的突破能力。诸如科比、安德森、比卢普斯、弗良西斯、白巧克力等。    
    在2004年~2005年赛季,从马刺与活塞队的一场比赛中,我们不难看出进攻中的突破的重要性。    
    “主场作战的马刺在总决赛第二场中以97比76再次战胜活塞。这场失利比上一场更令卫冕冠军难堪,他们在48分钟里从未取得过领先,最多时落后达23分。    
    连续两场比赛,阿根廷人吉诺比利都是圣安东尼奥的英雄,他昨天总共只投失两球,得到全场最高的27分,还为队友创造了7次得分机会。吉诺比利赛后说:‘我们知道自己的能力,知道如何突破,也知道自己的球队有多么优秀。’”    
    “马刺当家球星邓肯为这场胜利贡献了18分、11个篮板球和4次盖帽,他的队友们总共投进11个三分球,活塞却连一个三分球也没投进。邓肯说:‘我们本来就是在大赛中发挥稳定的球队,当我们像今天这样突破时,确实很少有哪个对手能战胜我们。’”    
    “布朗一贯宣扬‘正确的打球方式’,昨天他的主张被对手全盘吸纳。马刺在比赛中传球积极,防守卖力,突破更是发挥到了极致,随时都给活塞一种压迫感。马刺主帅波波维奇说:‘我对球员们对待上一场胜利的方式相当满意。在赢得总决赛揭幕战后,任何人在下意识里都会有一种突破意识,都有一种满足感,这会让赢得第二场比赛变得更加困难。’”    
    在NBA篮球比赛中,球员的突破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突破能力的培养是球员们坚苦磨练的结果。在训练中,他们往往从自己的球技、体能、反应等方面不断强化自己。在NBA中的任何人都很明白,突破的重要性。一旦突破对手的防线,就会势如破竹,士气大增。    
    打篮球要有突破能力,企业也应该一样,企业不仅要有很强的进攻与防守能力,还要有突破能力。企业只有突破才能真正成功地穿越企业的规模墙!每一个企业成功周期有延续都始于突破型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能给企业带来更佳的模式,这种模式能给企业带来更佳的业绩,能把企业不断地推向新一轮竞争的冠军宝座。    
    实现突破是商业运作获得成功的基础。任何企业的成功周期都始于创新,而后又由创新引发更好的业绩。但凡雄心勃勃的公司都在努力寻求突破,以便聚集力量,再创辉煌。    
    然而,然而真正能完美突破的公司却寥寥无几。对找到突破口并实现自己远大前程的非常幸运的少数公司来说,它们是荣耀显赫的佼佼者。但是如果缺乏使公司再上新台阶、再创造辉煌的进一步创新,那么源于突破的优良业绩的周期又将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结束的危机。所以,当今的领导者需要经常问问自己:“我们什么时候需要进行新的突破?”“在何处进行突破?”千万不要等到危机来临的时候才启动新的成功周期。    
    我们认为突破是企业全方位的创新,这种创新足以塑造出一个新兴企业或者改造现有企业的核心组成。突破可以发端于产品或流程中某个“点”上的创新,并且能最终使企业的经营按照一个全新的模式来运作,并能够产生优良的经营业绩,从而为突破型企业建立起崭新的形象和新的市场地位。一次成功的突破能够从根本上重新定义这个创新企业,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能够重新定义它所经营的市场。    
    实现突破的结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企业利润、经营业绩、企业形象和市场地位。    
    实现突破带来的创新从根本上改变某一市场潜在的客户服务标准、成本地位、生产周期以及价值取向,这对突破型冠军是有利的。突破打破了平静的市场,给突破型企业以更大的发展,以更好的打击对手。    
    大规模、长时间而且技术含量高、改革力度大的创举常常会导致突破的出现。突破带来的是跳跃式的发展,它能使企业在绩效、财务成果以及市场地位上均得到提高。从理论上讲,实现突破可以给企业带来诸如收入、利润、市场和价值份额等增加多维竞争优势。    
    在突破型公司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非常难以学到的神奇的员工品质。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敢于向传统的主流管理理论体系挑战,尤其是对传统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挑战。过去人们普遍认为,客户服务质量的提高必然伴随成本的提高以及效率的降低。主管人员也总是反复地被灌输这样的思想——要么选择提高质量的客户服务,要么选择低成本的成本引领。由于有这样的思想作祟,通常情况下公司都采取裁减雇员以降低原始成本的运作方式,其结果往往是客户服务质量下降,直至损害到客户和雇员对公司的信赖。而通过与突破型公司的接触和了解,我们可用事实说话,有力反驳在效率和服务之间必须做出强制权衡的观点。    
    突破型公司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实现一种全新的卓越运作模式是完全可能的,这种全新的卓越运营模式就是打破传统的悖反思维模式,强调在运营业绩的多个方面谋求领先地位。当然,这只是“冰山一角”,突破不仅可以使公司的运营面貌焕然一新,提高其运作绩效,而且还可为公司提供意义深远的增长机会。    
    总之,突破力是可持续发展的惟一有效途径!


第三章 NBA的攻防智慧——球场上更需要的是枭雄组合制胜术:相互默契往往最具战斗力

    NBA智慧金砖:    
    NBA的这种组合,团队协作、集体主义精神,也是我们每一个企业应该好好学习的。一个企业如果有了一个良好的组合,并充分发挥协作精神,那么这样的企业就会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篮球讲究的就是球员们的组合,一个良好的组合,并发挥出他们的默契协作精神,这样的球队,往往是最具有战斗力的。组合不当,即使用最优秀的球员,也不能力挽狂澜,最终导致失败的厄运。在NBA中球员的组合表现得特别突出。NBA的组合不仅仅只是表现在每一次上场球员之间的组合上,老板、教练、球员也存在一个组合问题,这种组合是否合理,也是球队能否取胜的关键。    
    下面我们先来看一看出现在NBA的双塔组合。火箭80年代名震NBA的双塔组合,其实并不是休斯敦火箭队发明的,也不是第一次被运用在NBA,甚至可以这样讲,所谓双塔,就是双中锋战术,但不一样的是由两个高大而且可以独当一面的中锋来搭配组合。    
    NBA出现过的著名双塔组合,比如休斯敦曾有一个双塔组合,那就是就是哈基姆•;奥拉朱旺(2。12米)和拉尔夫•;辛普森(2。20米),组合时间:从1984~85赛季起,直到1987~88年赛季中,一共三个赛季半。成就:1985~86年赛季西区冠军,但总决赛中落败。这对组合,可能是NBA有史以来最天才的一对双人组合。奥拉朱旺我就不多提了,辛普森可以从中锋打到小前锋,可以投外线,还参加过扣篮大赛。从他们以后,NBA的双塔战术才真正被考虑为可行的战术之一。另外,马刺队曾经也有一个颇具威力的双塔组合,即大卫•;罗宾逊(2。14米)和蒂姆•;邓肯(2。12米)。组合时间:从1997~98赛季到2003年,组合了六个赛季。成就:1999年2003年NBA总冠军。马刺队双塔并不是惟一一对拿到总冠军的双塔,但是被公认是比休斯敦双塔更为成功的组合。其原因只有一个:球员本身的人格品质更为优秀。    
    这两人在技术、心智的成熟,简直是天作之合。大卫•;罗宾逊与邓肯,两人年龄相差11岁,当两人在97年组合的时候,大卫•;罗宾逊是32岁,邓肯是21岁,一个球技、经验都在成熟阶段,另一个则是斗志、体能都在巅峰的年轻人。罗宾逊对于邓肯是负有提携与教育之功,而且罗宾逊自己也知道,马刺队将来必将是邓肯的时代,因此两人没有心结问题,更谈不上会勾心斗角。    
    不用怀疑,邓肯是个扎扎实实的球员,虽然在名义上他是打大前锋的,但是这一点都不妨碍他是非常出色的中锋的事实。尤其在罗宾逊上场时间越来越少的同时,邓肯担任中锋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他们拥有前锋的快速特质,比较矮的奥拉朱旺与邓肯在对抗力上比较强,罗宾逊在条件上丝毫不输邓肯,但他输在年纪,因此一些年轻时代更为凶狠的打法,到了与邓肯结合的时候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更为技巧的作战方式。    
    马刺双塔的使用方式在配合上减少了很多内外交攻的成分,取而代之的是靠双塔吸引包夹所拉出来的中距离空档与一对一的单兵作战机会。无可否认的,当时各队对于双塔的包夹防守发展得并不纯熟,至少不像现在用得这么广泛。罗宾逊与邓肯对于破解包夹的能力就很关键。    
    双人组合只是NBA众多战术组合中的一个组合,但是我们可以从双人组合中看出,NBA是一个特别讲究组合的组织。    
    在NBA里,球队的组合还不仅局限于球员之间,他们还特别注重将帅一体化。教练和球员之间的组合也是很重要的。    
    波波维奇出身军校,因此他管理球队像管理军队一样,他强调“严肃、认真、紧张、活泼”,比赛场上必须全力以赴给对手看到颜色,但他在生活中却是不断地放松自我,给心情以调节。    
    作为波波维奇的掌门大弟子,“石佛”邓肯身上大有大师们的风采。致力于心理学研究让他成了貌似缺少感情的机器,而且场上一切做到更好却也很少有动容的时候。但生活中的邓肯却与主帅队友都保持着异常深厚的感情,特别是波波维奇和他之间的半师半友,在圣安东尼奥传为佳话。离开球馆,波波维奇从来不对任何人横眉怒目,特别是邓肯,习惯性到波波维奇家串门,他会自己走进餐厅坐在波波维奇最喜欢的一张椅子上,与主帅畅谈生活与理想,他们俩的关系是相当和谐的。    
    “我尊重波波维奇,在球场之外的其他方面学识上,也尊重主帅。”邓肯这样说,“他比我想像中的样子更为平易近人,要是其他人像波波这样,他们都会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两个人,但他却截然不同。”    
    一个组织,要有良好的组合,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能量,还要有团队协作、集体主义精神。    
    从火箭队与超音速队的一场比赛中,我们更能深刻团队协作、集体主义精神的重要性。    
    在那次比赛中,按实力来说,火箭本不能获胜,但超音速“自裁”于第三节散漫的打法。集体主义对个人主义的胜利,可以恰如其分地概括火箭队以97:95取胜超音速的比赛。    
    比赛中,位居西区“探花”的超音速本来已经取得了一个令人羡慕的开局,让人们都早早地为火箭捏了一把冷汗。但第三节超音速球员突然变得非常“自私”,虽然他们频频发起攻势,但又屡次消散于火箭的防守阵中,在长达6分38秒的时间里,超音速居然一分未得。而火箭队趁机打出了两个得分高潮,并以7分优势领先进入第四节。    
    第四节超音速又打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分数:14投3中得到6分。不仅是超音速历史上单节最低,也成全火箭创造了球队历史上单节最少失分记录。在詹姆斯的组织下,火箭在大部分时间里打得有板有眼,特别是在后两节,他们抓住了机会,并顽强抵挡住了超音速末节的疯狂反攻。    
    麦蒂发挥很出色,35分和7个篮板均为球队最高;姚明连续四场低迷之后,在这次比赛中也再次崛起,22分的得分仅次于麦蒂。此外,火箭有5位球员得分达到两位数,而超音速仅有3位,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决定昨天比赛最终走向的关键因素:团结协作、集体主义的胜利。    
    NBA的这种组合,团队协作、集体主义精神也是我们每一个企业应该好好学习的。一个企业如果有了一个良好的组合,并充分发挥协作精神,那么这样的企业就会有生命力。前面我们已经讲过企业的人才组合,在此就不啰嗦了。在这里我们就一个组织内成员的默契配合发表一下我的意见。    
    默契配合,实际上也就是团队协作精神。一个团队的根本功能就在于提高组织整体的业务表现。强化个人的工作标准也好,帮助每一个成员更好的实现成绩也好,目的就是使团队的工作业绩超过成员的个人业绩,让团队业绩由各部分组成而又大于各部分之和。团队要想成功,就必须像NBA那样发挥每一个人的特长,并注重流程,使之产生协同效应。除非团队赢了,否则每一个都等于输。    
    在传统的管理理论中,对合作的研究并不太多,大多数管理制度都致力于如何减少人力的无谓消耗,而非如何提高组织的效能。换言之,不妨说管理的主要目的不是让每一个人做得最好,而是避免内耗过多。    
    但人类是一种群居住动物,自然要有群体归属感,如果自己的行为和群体相同,我们本能上就会觉得放心,如果和群体不同,就会产生不安的感觉。因此,人类更多的是群体合作行为。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人们通过群体合作渡过了一个又一个灾难。    
    当众人同心协力完成某件事情的时候,每一个参与者都会感到自豪,都会体会到合作的乐趣,甚至找到长期的朋友和伙伴,所以相互合作的文化成了人类文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建立互相合作的文化,有其外在的表现形式,有人认为用穿制服之类的手段来强调“团结性”有一点本未倒置的味道,其实不然,因为外在的整齐,可能会影响到内在的心情,所以,即使你还不习惯企业人的穿着风格,也请你把自己喜欢的服装保留在假日。穿着制服到公司上班,外表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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