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4-冲突与变数-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名义的专著,只不过是一些泛泛材料的拼凑。
甚至一些学者也常常迎合大众流行口味,在媒体上发表一些关于中间阶层的泛泛言论。即使是学者对西方中间阶层的理论探讨,也多流于泛泛而论的介绍,没有详细而深入地介绍其背景和实际影响。关于国内中间阶层的论述,也多是在理论基础上构建理论。虽然开始出现中间阶层的实证研究,但所利用的数据大多仍然是二手的,花费精力和财力去做一手资料的积累工作的,仍然嫌少。
当然,这种对中间阶层研究与认识的不深入,是受到客观条件限制的。中间阶层在中国的发育被打断后,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随着个人财富的积累、新型职业的培育开始缓慢发展,中间阶层对于中国的学者仍然是一个刚刚涌现的事物。无论个人体验,还是文献参考,中间阶层研究都缺乏连续时空的积累,而传统上对中间阶层教条化的描述对理解当前中间阶层的借鉴意义并不大。而且,意识形态化的传统阶级理论约束了对社会分层的讨论,它对中国阶级划分有不容置疑的权威表述,如“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社会主义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是无产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等。引述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序言部分。这种意识形态化的阶级结构是明晰而简单的,给中间阶层的探讨留下很小的理论空间。
再次,国内中间阶层研究还存在着明显的偏颇,主要表现在对当代西方理论不加辨析地引进和崇拜。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在经过长期停滞之后,对来自西方的理论、文献充满新鲜感,因而在过去二十几年中做了大量必需的、富有价值的引进工作。但是,在引进中也往往会犯两个很致命的错误:一个是以偏概全,一个是忽略本土研究。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难以把握的人类社会,社会科学领域从来都充满了争议,甚至针锋相对。每个研究者都有自己的价值观、观察角度和和对具体材料的掌握,现实社会的时空背景也是多种多样、不断发展演化。即使当代西方对于中间阶层的见解是多姿多彩的,但从来没有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或定论。所以,要借鉴其他人的研究成果,就要对整个研究领域有完整的把握,才能鉴别具体理论成果的价值所在,并以本土研究检验现有理论、创新本土理论。
第一部分:导论中间阶层基本概念的辨析
与中间阶层相联系,出现了具体指向类似,但名称各异的许多或新或旧的名词,往往令人无以适从。比如中产阶级、中间阶级、中产阶层、中间阶层、中间群体、中等收入者群体、新富裕群体、新小康群体、白领、小资、BOBO、IF等,都在当前国内学者论述、媒体炒作或正式官方文本中出现过。对这些名称的辨析不仅仅在于字面,还关系到在当前和谐社会构建大环境中对一些基本思路、基本判断的认识。
一“阶级”、“阶层”与“群体”
分歧最多的,是以“阶级”来称呼中间阶层,还是以“阶层”、“群体”来称呼它。阶级和阶层都是社会结构分析中的核心词汇,群体也是社会科学中的关键术语,它们的含义呈现多个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辨析它们,其中主要是阶级与阶层之间这两个概念间的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趋势下的理念变化
我们所熟悉的阶级概念主要来自传统的阶级斗争理论。在此之前,最先用阶级的观点来研究社会历史的是18、19世纪的法国和英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他们对阶级做出了经济的分析。而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批判地吸收了以往的阶级分析方法,建立了阶级分析理论,成为马克思主义分析政治现象的基本工具。但阶级不仅仅是社会在结构层面上的概念,它的理论核心是阶级斗争。传统理论认为,每种社会状态下都存在两个根本对立的阶级,整个人类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做一部阶级斗争史。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是社会历史上最后的两大对立阶级,前者的历史使命是消灭后者,并铲除私有制这一阶级社会的主要根源,无产阶级最终也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
这样,如果把中间阶层看做一个“阶级”,就必须将它容纳到整个阶级斗争理论框架之中。实际上,传统的阶级理论确实是从阶级斗争的角度来理解中间阶层。根据马克思当初的判断,在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8页。那么,作为两大对立阶级之间的中间阶级,要么选择资产阶级的立场,要么站到无产阶级的一边。马克思曾多处论述到了中产阶级在这种立场选择中的分化与两面性,如:“资产阶级社会的各个中等阶层,即小资产阶级和农民,就不免要随着他们境况的恶化以及他们与资产阶级对抗的尖锐化而愈益紧密地靠拢无产阶级”;“中产阶级……力图爬上资产阶级的地位,但命运中的一点点不顺利就把这个阶级中的某些人抛到无产阶级的队伍中去了”。参见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59页。马克思预言,除了两大阶级,“其余的阶级都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灭亡”。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8页。
然而事实上,中间阶层如今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的主流社会结构,而在中国,各种迹象表明中间阶层正在迅速壮大。马克思晚年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只不过没有来得及系统修正原有的理论。在对待阶级斗争问题上,我们在理念上已经逐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如毛泽东所说,各种社会矛盾大多属于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包括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也是如此,即使“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63~402页。在改革开放之后,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拨乱反正,党断然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重新获得了正确的认识。1979年3月,邓小平同志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明确回答了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问题。他说:“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82页。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以历史决议的形式肯定了这一论断,党的十二大确认了这个提法,并且将它载入了党纲。后来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报告,在讲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时,再次重申了这个正确的论断。
历史发展到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党的重大决策,将有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与十六大提出的小康社会建设相互包含、相辅相成,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中间阶层作为和谐社会构建中所出现的一种新生社会力量,如果将之冠以“阶级”的名称,即使是出于一种传统的话语习惯,仍然会带来难以拭去的阶级斗争色彩。
这种意识转变已经体现在党的文件中,如在十六大报告中,除了“工人阶级”之外,没有为任何其他具体的社会组成冠以“某某阶级”的名称,包括农民,对于那些新出现的社会组成更是如此。相反,对于各种新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们,一致使用了“阶层”的名称,表述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中共十六大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页。
中间阶层是具有某种共性的多种社会群体的组合,有些来自传统社会结构的分化,有的则属于新生的社会力量。它的出现绝不意味着在阶级斗争环境中的一个新生阶级,而应该是多元化建设者中的一个具体构成。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个价值目标,已经形成广泛共识。因此,继续使用“阶级”来命名新生的中间阶层,在话语氛围上已经不符合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事实上,无论是西方主流的社会分层理论,还是当前国内主流的社会分层理论,大都是“阶层”意义上的讨论,而非传统“阶级”意义上的讨论。
第一部分:导论中、西文互译的辨析
在西文里,一般都使用英文的“class”、法文的“classe”、德文的“klasse”和拉丁语的“classis”或“classicus”等表示“阶级”或阶层。古罗马曾将国民分成六类,每一个类别就是一个classicus。然而在通常的西方文献中,这些词汇同时对应着中文里的“阶级”与“阶层”这两个概念。比如,英文“class”既可以翻译为“阶级”,也可以翻译为“阶层”。至于其真正的涵义,是属于传统阶级斗争理论,还是指非阶级斗争理论的阶层概念,则要看学者本人的理论倾向和上下文背景。在翻译中如何选择,也主要看译者的个人偏好。在中文中,阶级和阶层在涵义上具有本质的差异,前者通常指阶级斗争理论中的“阶级”,而后者的意识形态色彩较淡,主要呈中性。因此,中、西文在表达方式上的差异造成了很大的混淆。
可以与中文里的“阶层”直接对应的是英文里的“stratum”,其复数形式为“strata”;动词意义上的社会“分层”为“stratification”。这些词最初是在地质学的意义上使用,指地质构造分析中的不同层面和层次离析。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也像地层构造那样分成若干部分和层次,可以与地质分层上的涵义相比照。因而。许多社会结构分析的学者借地质学上的这个概念来分析社会结构,直接使用“stratum”、“stratification”代替“class”、“classification”来表达阶层和社会分层。从字面上来看,“class”相对于“stratum”的等级意味更浓厚一些。
实际上,即使回到传统的阶级理论,中间阶层也很难被称为一个独立的阶级,因为它人数较少,构成复杂,处于社会主要矛盾阶级之外,阶层意识和行动都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后来的新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学者直接将中间阶层归为工人阶级的特殊阶层,称之为“新工人阶级”。Fidler:The British business elite: its attitude to class; status and power; London: Routledge Kegan Paul; 1981; p261。
西方学者在讨论社会分层问题时除了使用“stratum”之外,虽然许多人仍然使用“class”这个名词,但以“阶级”内涵为主题的很少。即使有,也主要是新马克思主义者,其他大部分学者对阶级斗争并不感兴趣。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于描述中间阶层的有关社会现象,而不是找出社会发展方向或规律,也就不必为这一社会力量的阶级归属费心。参见周奇:《关于“中间阶级”概念的理论问题》,载《欧洲》,1994年第4期。因此,将英文中的“class”直接翻译为阶级,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恰当。
另外有一种理解,将阶层看做阶级的进一步剖析,同一阶级的不同阶层具有共同的阶级属性。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中关于“阶层”词条的解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167页。比如,地主因为土地数量可以分为大、中和小地主;农民阶级则因为受剥削的程度被分为上中农、下中农、贫农和雇农;资产阶级有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分;工人阶级也分为产业工人、手工业工人和店员等。可以说,这种理解仍然属于传统阶级理论,因为阶层概念相对于阶级概念是从属性的。但我们很难说中间阶层属于哪一个更高范畴的阶级。与其囿于传统阶级理论的束缚,不如转变思路,阶层同样可以作为社会结构划分的直接归宿。
总之,把中间阶层看做一个阶层还是一个阶级,其理论起点存在根本的分歧。前者已经和传统的阶级斗争理论仅仅联系在一起,而后者则不同,仅仅是指在某种维度上存在同质性的社会共同体,并没有隐含其他理论预设。在当前的和谐社会构建中,如果仍然使用阶级这个名称,无论是有意识地延续传统观念,还是出于无意识的传统话语习惯,相对于“阶层”的名称,都已经不合时宜。
第一部分:导论“阶层”与“群体”
社会群体(social group)泛指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进行共同活动的集体。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关于“社会群体”词条的解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317页。例如以血缘关系结合起来的集体是氏族、家庭,以地缘关系结合起来的集体是邻里,以业缘关系结合起来的则是职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