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脑医王-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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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约翰只承认下毒,否认谋杀的指控。杰克和贝丝明知道肯定是约翰雇凶杀人,但缺乏有力的铁证,面对这个知道如何钻法律漏洞的地方检察官,警署的人感觉非常无奈。
约翰的难缠和狡猾,远远超出了杰克的想象。
经过几番交锋,最终,约翰与本城的地方检察官达成协议,他承认向布莱尼特下毒,让检方以谋杀未遂提起指控。
沈临在返回寓所的路上,接到了安迪的电话。安迪在电话里向他说了警署无法对约翰定罪、只能退而求其次,以谋杀未遂提出指控的事情。
沈临沉默了一阵,通过布莱尼特的这个案子,他对这个国家的司法体制和社会环境又有了一层更深的认识。
因为缺乏铁证,警署和地方检察官不得不让步妥协,而约翰有恃无恐,以主动认罪免去庭审为筹码,换取了一个在他看来非常理想的处罚交易。
暂时来说,这或者就是一个无奈的结果了。
布莱尼特的案子就如此无奈结案。当然,警署还是会继续进行一定范围内的追查,只要能发现更有利的证据和线索——比如抓获行凶的职业杀手,就会再次对约翰提起指控。
但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对于杰克和他的下属们来说,对于贝丝来说,这样的结果并不少见。作为执法者,他们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而作为冷面法医官,崇尚证据理性的贝丝,在这种时候,也只能选择保持沉默。
异样的沉默。
每逢这样的时刻,警署内部的气氛都非常低沉,而大多数警员都会选择去警署办公楼下的酒吧内借酒浇愁,放松一下紧张了很多天的神经。
因为这家酒吧靠近警署,所以顾客大多数都是警探和警署的文职人员。
至于贝丝,则独自开车回了自己的公寓,洗了一个澡,倒上一杯龙舌兰,默默地自斟自饮。
夜已经深了,这个夜晚,对于本城的所有居民来说,与过往与未来的每一个夜晚并无什么不同。
而在西区——也就是贝丝公寓所在的这个区域内,凌晨一点左右突如其来的两声枪响,惊醒了不少人的美梦,其中就包括贝丝。
第359章 凌晨枪击案
本城凌晨发生枪击案。西区。刺耳的两声枪响。
一名衣着考究的少妇和一名金发男子几乎同时中枪倒在血泊中。
半个小时后,呼啸而来的警车和救护车几乎是同时赶至,由此可见本城执法和公职人员的效率。要知道,这可是凌晨时分,非正常的工作日。
贝丝是警署人员中第一个赶至现场的。当然,杰克和哈里夫、克林斯曼等人的速度也不慢,也就是前后脚。
贝丝环视案发现场这是一条并不算是多繁华的街巷,道路两排是星星点点的店铺。而两名死者,一男一女,就躺在马路中央的血泊中。男的靠左侧的马路牙子,而女的则超出了男的一个半身位,似乎是男的先中枪,女的受惊奔逃,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死亡之弹。
巡警很快就将现场四周用黄色的警戒带围起,其实这个时候,也没有太多的行人或者路人旁观,只有几个喝醉了酒的黑人青年冲着这边指指点点,肆无忌惮地狂笑着。
贝丝习惯性地张开双臂,助手艾玛立即为她穿上尸检工作服,戴上口罩、手套。贝丝蹲下身去,靠近男尸仔细查看着:“白人男子,年龄在30岁40岁之间,金发,目测身高在5英尺11英寸左右,死亡时间在半个小时之前,脑后部中弹,一枪致命。”
艾玛立即站在贝丝身后开始认真记录,贝丝对于现场的查勘,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破案的关键,作为执法人员,艾玛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偷懒。
贝丝动了动男子的头颅,扫了地面上的一大滩血迹,立即吩咐道:“艾玛,记得取样,送实验室。”
贝丝对男尸进行简单的勘察,现场勘查只是初步勘查,并不等于尸检,真正的尸检要在实验室里完成,有各种先进精密的仪器辅助。
贝丝离开男尸,走向脸部血肉模糊的女尸。
女尸虽然倒在血泊中,但贝丝还是一眼认出了她身着的考究的某奢侈品牌的个人定制套装,而她手里挽着的名牌包包,价值恐怕也超过了一万美金。
贝丝皱着眉头动了动女尸的头部,叹息道:“女,年龄30岁左右,白人,棕色头发但也不排除是染发,同样是头部中弹,正中眉心死亡时间大概在”
贝丝的话还没有说完,她突然意识到女尸的头部微微动了动。她大吃一惊,立即俯身下去非常专业地听取女尸的心跳,发现女尸仍然还有微弱的生命征兆,便霍然站起身来大呼道:“快她还活着,救护车急救”
原本认为已经死了的一个女人,竟然还活着,这在哈里夫的警探历史上还是头一次。
医护人员一边现场施救,一边将女子抬上救护车紧急送往不远处的圣约翰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杰克向哈里夫挥了挥手,道:“哈里夫,你赶去医院,有什么情况随时才call我”
救护车呼啸而去,贝丝望着救护车远去的背影,长出了一口气。她心里有数,这女人未必能救醒过来,头部中枪,失血过多,哪一个都是致命的创伤。
克林斯曼在男尸倒地不远处的路边垃圾箱旁边,找到了两枚弹壳。
“杰克警督,贝丝博士,有弹壳”
贝丝和杰克立即奔行过去。
克林斯曼用带着手套的手捡起弹壳,打量了一下,然后就装入了证物袋,交给了贝丝。
贝丝打量了几眼,站在克林斯曼拣弹壳的地方望向男尸伏地的位置,“杰克,克林斯曼,看来,这个位置就是凶手开枪的地方了。”
杰克点点头:“很明显了。那两人在前面行走,凶手突然出现在两人背后,站在这里向两人开枪。第一枪击中男人的脑后部,男人倒地身亡。这个时候,女的受惊逃跑,凶手追上去拦住了女人的去路,一枪正中她的眉心但是,她竟然还没有死亡,贝丝博士,她存活的可能性有多大”
“被救过来的可能性不会超过一成,机会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但不管怎么样,发现她还有生命迹象,那我们也不能不立即施救。”贝丝的声音没有任何感情成分。明明说着怜悯的话,但却没有怜悯的意识充斥其中,反倒像是机器人的照本宣科。
杰克等人早就习惯了她的这种说话方式和逻辑方式。
“当然,如果她能活过来,对我们的破案有关键的帮助。她极有可能与凶手打过照面,因为是正面开枪,有她的指证,我们接下来的案子就好办了。”
贝丝冷漠地摆摆手:“杰克,你还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的好。她能醒过来的可能性太低,与其寄希望于她,不如认真查勘现场吧。你们几个,不要傻子一样的地站着看热闹”
杰克嘿嘿一笑,也没有跟贝丝计较。
克林斯曼在旁边插话道:“两人的钱包财物都在身边,这说明不是抢劫杀人,而更像是”
克林斯曼嘴角浮起了一丝古怪的微笑来。
贝丝扫了克林斯曼一眼,淡漠道:“克林斯曼,这当然不是抢劫杀人,而是情杀或者仇杀。男尸身上还发散着女人身上的香水味道,足以说明,两人的关系不简单,应该是情人。女的衣着考究,一看就是富人家的贵妇人;而这人的品味就差一些了,搭配得不伦不类,西装是世界名牌,但衬衣的质地太劣,领带更是便宜货”
克林斯曼呃了一声,心道这男尸身上满是血迹,现场血腥味冲天,你竟然还能闻出他身上的香水味来,真是一个怪胎。
但贝丝就是警署乃至本城本州的一个怪胎,不能以常理来衡量,这是有目共睹和有口皆碑的。
“男尸的右脚鞋底有磨损这说明他是一名职业司机。结合他穿着的名牌西装和廉价衬衣,基本上可以判断他是富人家的司机。女主人与司机勾搭成奸,深夜来此幽会不料天降横祸,命丧黄泉啊”杰克接着贝丝的话茬说着,跺了跺脚。
贝丝点点头:“应该马上查清两人的身份,然后调取有关的身份信息。同时,将男尸运回停尸房,我们要连夜尸检。杰克警督,通知哈里夫,如果去医院的那位救不过来,尸体也应该送回警署的停尸房。”
一听说贝丝又要连夜尸检,艾玛立即愁眉苦脸起来。
她是贝丝的学生和助手,跟了这么一个工作狂的老师,她也是无可奈何了。
加班加点是常事,多数是她自愿不领取加班费的因为贝丝让她签署了一份自愿加班工作协议书。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贝丝的法医实验室在警署内部也是一个相对**的机构,警署划拨给她的预算太少,根本拿不出什么钱来支付工作人员的加班费。
贝丝自己也从没领过什么加班费,这在崇尚劳动权利的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义务奉献”的奇葩了。好在贝丝自己还有一份很高的圣约翰大学医学院教授的收入,两份薪酬在手,她的经济状况并不存在问题,也算是高薪阶层了。
当然,贝丝绝对不是喜欢“学雷锋”或者什么“爱岗敬业”,而是工作狂,对法医鉴定和凶案侦破的一种超乎常理和常人的狂热。
圣约翰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凌晨四点。
参与抢救枪击案幸存女人的医生玛利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经过清创,女人眉心处有明显的弹洞,这说明凶手在并不是很远的距离朝她的眉心开了一枪,然而,射进她眉心的子弹撞上坚硬的头盖骨后竟然裂成了三片,子弹碎片接着弹出头骨,并从她的脸颊皮肤上穿了出来。
“哦,我的天我还从未见过这种奇事,简直就是上帝的奇迹”玛利亚感慨着冲哈里夫简单介绍着女人的情况。
哈里夫也是愕然,他更没听说过还有这么坚硬的头骨。他急急追问道:“玛利亚医生,她的情况怎么样能恢复过来吗”
“我们已经为她做完了手术,从抢救的情况来看,她的生命体征非常微弱,能不能存活渡过危险期,实在是很难说的事情。我看,只有一两成的希望吧,如果她能熬到明天上午还有呼吸和心跳,那就有救了。”
哈里夫叹息了一声:“涉及凶杀案,病人的情况,暂时对外要保密,玛利亚医生,感谢你对警署工作的配合,谢谢。”
玛利亚有些疲倦地点点头,走进了自己的休息室。她是值班医生,从昨晚到现在,她已经连轴转,做了两台手术了,身体和精神都处在了即将崩溃的边缘,必须要休息了。
哈里夫望着玛利亚离去的背影,掏出手机来拨通了杰克的电话。
警署凶案组,杰克这些人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而与此同时,贝丝已经在艾玛的协助下开始尸检。
“哈里夫”
“杰克警督,医生说,那女人暂时还有呼吸和心跳,但她能不能撑到明天上午,就不好说了,估计希望不是很大。说来也是奇迹,她眉心中弹竟然没有当场死亡啊”
“你继续留守医院,有消息随时报告。”杰克听完哈里夫的汇报,当即挂了电话。
“克林斯曼,死者和女人的身份查清楚了没有”
克林斯曼坐在电脑跟前抬起头,大声道:“我正在检索综合信息库,根据两人的社保号码和信用卡号哦,有了。警督,女的叫葛瑞莎,时尚女人杂志副主编,31岁,他的丈夫是威尔逊室内设计公司的老板威尔逊;而男的名叫奥斯库,39岁,是威尔逊公司的在册员工,也是威尔逊家的专职司机。”
“贝丝博士的判断真是神了”克林斯曼拍案叫绝。
第360章 植物人
贝丝对于案发现场的判断,基本准确。这其实不是她第一次判断准确了,在过往的很多凶案中,她都是依靠现场勘查和尸检,向凶案组提出了关键性推动破案的证据线索。
对于哈里夫等警探的恭维,贝丝苍白精致的脸蛋上并没有任何的情绪波动。她依旧是古井不波,神色平静,坐在那里认真复审着助手艾玛提交出来的尸检报告初稿。
尸检的结果,与她在现场的勘查结果基本上是吻合和一致的,其实没有什么好说的。
但尸体弹孔和弹道检测的结果,与现场遗留的两枚弹壳并不吻合。
很难相信,凶手当时站在那里向奥斯库和葛瑞莎开枪,先开枪击中奥斯库,然后冲到前面拦住逃跑的葛瑞莎,一枪干掉了葛瑞莎。然后,凶手从容将自己发射的两枚弹壳取走,然后故意在现场留下了两枚古怪的弹壳。
这显然不是故布**阵,而是在留下什么属于自己的标志。
极有可能,该杀手又是那种令警署头疼和难缠的连环命案杀手了。
连环杀手一般都是性格变态的极端主义者,行为乖张,危害性非常大。
比如著名的连环杀手案约克郡屠夫。英国的彼德萨特克杀人的方式犹如「现代版开膛手杰克」,他痛恨妓女,自1975年10月30日起,连续以铁鎚重击杀害13名风尘女郎,再用锋利的螺丝刀剖开被害者的胸部和腹部,之后施以拳打脚踢。
他习惯在行凶后塞在尸体手中5元英镑,起初因为塞入某间银行特别发行6000张的限量版钞票而被锁定,却又因证据不足让他又作案了好几年,直至1980年,警方在他挂了假车牌的车上,找到螺丝刀和鎚子等凶器,才惊觉他就是「约克郡屠夫」。
连环杀手这个念头在贝丝脑海中一闪而过,她不认为这是连环杀手案。因为本案的征兆太明显了,就是情杀。
威尔逊的老婆葛瑞莎与司机私通,被威尔逊发现,威尔逊追踪而来,连开两枪,一枪击中奥斯库,一枪将葛瑞莎干掉。就是这么简单。
贝丝抬头望着杰克:“杰克,你应该派人马上去葛瑞莎工作的杂志社去查一查,另外派人在案发现场周边展开调查,看看有没有目击者。更重要的是,马上申请搜查令,去把威尔逊先生带回来询问。”
贝丝和凶案组将威尔逊列为了本案重大的嫌疑人。被人戴上绿帽子是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情,羞怒爆发之下,威尔逊激情杀人是有很大可能的。
下午三点,贝丝和杰克急匆匆走进圣约翰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他们得到哈里夫的汇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