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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青春过隙-我们玩点形而上-第1部分

小说: 青春过隙-我们玩点形而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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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嘻:很久没有和Q联系了。我和他同时上线,出现在网上,我们一言不发。我知道,我们有太多的话要说,可是都不知如何开口。最后,我没有耐性了,问一声:可怜的孩儿们,最近都在哪儿混?那边半天没有声音。我猜他又是开着电脑干别的事情去了。他总是这样,别人有重要事情的时候都找不着他,神龙见首不见尾。好吧,我是个有耐性的人,至少在面对他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我玩别的,我知道纵使他看到我的话,他也会说:臭丫头别烦我,你自己一边儿玩儿去。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真的不一样了。我知道的。但我猜他并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我的感受呢?他总是对一切后知后觉,或者干脆就浑然无觉。很久以前,我还常常问自己:猪头,我该拿你怎么办呢?可是,这是一个得不到答案的问题。半晌,他发过来一句话:哪里来的孽畜?看到大哥也不问候一声,没大没小。说得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但是,我是高兴的,高兴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知道,我们还是可以高声谈笑,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开些皮毛玩笑,甚至说低俗的笑话;我知道,我们还是会和原先一样,一碰面,就用高分贝说话,互相大吼大叫。    
    我们不想用“珍惜”这个词语来把我们的关系弄得太矫情,也不想太形而上。因为我们是我们,我们不是别人。我们会很快进入状态,说不着边儿的话。可是,这一切对我们来说,都太不一样了。真的是和原先有太多的不一样了吧。    
    我叫张小嘻,是嘻嘻哈哈的嘻,而不是溪流的溪。我的名字在Q嘴里就会被省略成嘻嘻或是,或是嘘嘘。Q喜欢奇怪的发音,甚至让我觉得他在叫我的名字时都不通过声带,只是两唇合在一起,从牙齿缝中通过一点流动的空气来。所以,每一次他叫我名字的时候,我的表情都会异常痛苦。他学会英文后改称我为JOKER。他把这一堆不知是什么的玩意儿称为是我的昵称。我斜着眼睛瞄着他,问:“你想活到几岁?”    
    他大笑:“没有关系,你也可以报仇。我叫曲汶,曲意逢迎的‘曲’,单名看上去像一座坟墓。没有关系,大家都是儿童,你要对自己有一些信心才行。”    
    那个时候,我还不会成语。这个黑龙江人搬到我家隔壁的时候,我们还在念幼儿园。他总是自称哥哥,他说:“哥哥陪你玩,哥哥带你去上学,哥哥给你苹果吃。”我从来不吃他给我的苹果,因为他要给我吃的苹果都是从我手上剥夺去的。    
    有一次,我看到他向我走过来,我马上把苹果扔到旁边的一个水沟里。他站在那里看着我,喘着粗气:“小丫头,你不想活了。”我盯着他,在他还没能生气的时候拿起一把凳子就往他头上砸去。当然他流了血,而且还哭了。妈妈去向正在哺乳期的阿姨借来了奶液,亲手给他涂头上肿起来的地方。我坐在他面前,恶狠狠地看着他。他妈妈走过来,让我和他握握手:“小朋友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他看着我,双手发抖。从那以后,他就成了我的奴隶。    
    念小学的时候,我喜欢用铅笔写字,我总是不会削铅笔,我让Q帮我削,他要我叫他哥哥他才肯帮我削,于是我就自己削。可是,怎么也削不好,我削断了好几枝铅笔,我坐在那里一边流眼泪,一边用手擦着脸,一边削笔。    
    那一次,我把自己弄了个大花脸,我的一手一脸都是铅末,后来,我发现我的整个眼圈也是黑色。Q帮我擦完了脸才领我回家。以后,我就得意扬扬地用着我的奴隶进贡给我的削好的铅笔。一年又一年,直到六年级可以用圆珠笔了,我还坚持用铅笔。因为我喜欢铅笔笔尖在本子上书写的那种质感。    
    当然,我的数学成绩一直比Q好,所以,我有义务罩着他的数学。周末到他家给他讲题的时候,我就让他自己看书,然后自己坐在边儿上看电视、吃苹果。他很郁闷,急于摆脱我的压迫。    
    我们就这样从小混到大,一路杀到市重点。那时候,我们都互相依赖。我记得,我们初中的时候还一起去吃肯德基,不过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我付钱,因为我强迫她叫我哥哥。她骂我厚颜无耻,为了赔偿她心灵上极度伤残的损失,我要请她到肯店大吃大喝。我那时候总是会仔细地存钱。还记得我们当时的对话方式。    
    “你要可乐,还是咖啡?”我总是站在柜台前这么问她。她通常想也不想就会回答:“我要圣代。”    
    “吃鸡卷,还是鸡翅?”    
    “我要汉堡。”     
    她每一次都要跟我作对,答非所问,还得意扬扬。    
    “我们坐车回去吧,天快要黑了。”我记得那时的自己总是很胆小,因为我总是担心着她哪一天就忽然不见了。特别是黑夜来临的时候,我一定要把她带回家,那样才安全。    
    “我要散步。” 她边笑边摇头。


第一部分超强超有效的必杀技

    而我,总是边点头边摇头地笑着摸着她的头对她说:“不可以这么任性的。”    
    她看到我摇头,自己也一边摇头一边笑着跟我说:“大叔,不要弄乱我的头发哦。”超吐血。    
    她心脏不好,需要很多睡眠,可是却超级爱运动,虽然身体不好,却是女篮校队的主力。她总说自己是技术型,而实际上她的技术都是我教出来的。    
    通常她喜欢约我早上5点去学校操场等她一起玩儿篮球。我说:“不如约7点比较实在,你这每天睡13个小时的猪。”每次我都故意拉长音。    
    她就不屑一顾地说:“谁说我起不来?我5点一定起得来的。你等着,等着啊。”    
    “那为什么不让我在你家门口等你,反正我住你家隔壁。你明显是怕自己起不来嘛。”    
    “谁说的?我一定能起床。起不来的话,请你吃学校对面那家牛杂越南粉好了。”    
    我迟疑了一下,她仍然很肯定地说:“我一定能早起的,这一次绝不让你等了。如果我没有按时到,那就真的请你吃牛杂越南粉,而且加双份牛杂的!”注意她说的是“我真的请你吃。”    
    我于是每次都信了,而每次她都是7点钟才骑着脚踏车匆匆赶到,而且头发都没有梳。所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从5点钟开始打球,一直打到7点钟,然后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一边喝牛奶一边等她。然后,我们一起去学校对面那家牛杂店吃东西。而每一次,她都是看我吃得差不多了就闪,留下我来付钱,真是可怜。然而,这已经成为我的习惯,每个周末都是如此。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我不希望我们之间产生所谓的爱情,我要和她永远都做好朋友。而我记得自己比较早熟,当时面对她的时候就会有一些忽冷忽热的感觉。因为我自己心里的决定总是一天一换。理她,别理她。我自己被这两个选择折磨得异常痛苦。可是,很多时候,我要是生气了,她就会跑过来,问:“怎么了,怎么了?你干什么一脸严肃啊?”然后开始冲我做不同的鬼脸。我都不知道一个小姑娘怎么可能会有那么丰富的表情,各种各样的,直到我笑为止。到目前为止,我敢保证,她所做过的鬼脸当中没有一个是重复的,真是难以置信。    
    而那个时候的我们,极端享乐主义,大声说话,有时候逻辑极为混乱,毫无理由地互相鄙视,这就是我们。我喜欢“我们”这个词语,这让我觉得我和她永远都会这样联系在一起。不管是在叙述一件什么事情,我只要一说“我们”,或者是在哪一页纸上写下“我们”这两个字,我就觉得她就在那里,静静地一言不发。    
    小时候的她总是说:“你是我的,奴隶。”我极其主观地特意省略后面两个字。    
    “反正你是我的”,她的口头禅。她犯错误的时候,她理亏的时候,她就摆出她的杀手锏。超强超有效的必杀技。    
    “同学,我家要搬了。”搬家那天,我异常痛苦地和她在我们家前面的那棵大树底下聊天。她坐在那里吃一个大大的苹果,一口咬下去,整张脸都快看不见了。她头也不抬,慢慢悠悠地说:“无所谓了,反正你是我的,以后有空把你折叠起来,然后装在口袋里,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    
    我知道那只是她随口的一句戏言,可能吃完这个苹果,她就已经忘了自己说过什么。所以,我站在她的面前,说:“有一天,也许我们的感情很淡很淡了……不过,我不会让那天到来的。”    
    “当然不会有那一天啦,奴隶。在那天到来之前,我就先把你卖了,反正你是我的。卖你得来的钱我也不要了,装在你的口袋里,你想去哪儿你就去哪儿。”    
    “奴隶主你太狠了!”我咬牙切齿地这么说的时候,她就笑了,但是,眼神忽然很深远。    
    她举着那个苹果,然后抬头看。透过树叶的缝隙,我们甚至可以看向天空,天空中有漂亮的星星。    
    明天我就要走了,有时候我甚至悲观地想,在这一辈子里面,我也许就再也见不着她了,就算哪一天我们见上了面,我们也会因为自身已经变得面目全非而故意装作没有认出对方。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那会是多么的令人悲伤。    
    她的视线重新回到我的脸上,并且笑容满面,眼里只有一层很淡很淡的液体,使她的双眼变得异常明亮。但是,她是一个不会哭的女孩子(当然小时候削铅笔的时候哭过一次,此后再没哭过。超狠!)。我看到她深深地埋着头,装作不屑一顾的样子。我说:“同学,你会想我的吧,我长得这么可爱,心地又如此善良,还请你吃了N次肯店,你不会忘记我的样子吧。”    
    “你高兴最重要了。”她低声说完这句话,就又低下头去,让头发遮住了她的双眼。然后开始大口地吃苹果,但愿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这样,我们分开的时候也不会难过;这样,我们在以后漫长的日子里面也不会怀疑我们是否真正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    
    “奴隶主你这么好,奴隶愿意把最喜欢的铅笔和笔记本留给你用。”因为我知道她超级喜欢用铅笔写字,而我送给她的本子每一本上面都写着我的名字。对一个不爱做作业的人来说,这些笔和本子足够她使用很久。也就是说,她可能在很久以后才会把我忘记。见物如见人,这个想法和做法都很蠢,可是当时,我就这么做了。    
    张小嘻:4我喜欢装模作样。我一辈子都在逃避深度,有时候还逞英雄。


第一部分多少女生被你毒害得惨不忍睹

    这就是我,就这么带着一脸敷衍了事的表情一路晃晃悠悠地从重点高中杀到大学,发誓要劈开一条血路,直到冲向明媚的朝阳,前途一片光明。    
    我爱极了大连的马路,宽阔而大气,路边有颜色鲜艳的花,天空碧蓝。我的心灵里有快乐,更多的时候我相信幸福。尽管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放弃梦想,尽管有时候白昼变得比料想中的还要短。    
    自从我看到Q的第一眼我就看穿了他。他的眼神总是暧昧不清,他嘴角的似笑非笑总是显得诡异而不安。但我知道他内心的明亮和华丽。他内心的想像使他自己也感到眼花缭乱。    
    没错,我觉得我已经看透了他。他喜欢装老成,喜欢故作无望。而事实是,我认为他蓄意制造意识暴力的效果是很笨很荒谬的做法。但当我第一眼看到他,就坚定不移地认为他将是我以后生活中一个重要的玩伴。所以,我清楚地知道他内心的神秘和绚丽。他喜欢在心里编织童话这我知道。我们都是Baby,这一点我也很清楚。但我很聪明地没有挑明,有时我甚至还故作深沉,或很配合地表示愤怒。然后,我们发完牢骚就仰天而笑,并且爱极了我们的表达方式。    
    大学报到那天,我和老妈刚下飞机就直奔学校。    
    学校里人潮汹涌,报到大厅排了5队人马等着办各路手续。老妈帮我去办一切手续,我实在困倦得不行,拿了一把凳子找了一个角落坐下便睡过去。在半睡半醒之间,我觉得自己看到了Q的脸,我觉得我一定是做了噩梦。于是,我闭上眼睛又要睡。周围很吵,但我觉得在梦境里我只是身处在一片海洋。世界之大,总有人可以陪我。    
    我偶尔睁开眼睛看老妈在哪里,可是思维停止了,就又闭上眼睛。模糊中觉得Q理了大平头,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笑得比阳光还要灿烂。“张小嘻,张小嘻,张,小,嘻。”我听到他在叫我,一直微笑着叫着我的名字。而我的呼吸过于平缓,我的思维停止了,像有人在耳边对我吹着热气,慢悠悠地叫着我的名字。我确信那个陌生人长着Q的样子,梳着大平头对我不停地说着话,温温地。我快要疯狂,我找不到方向,四周这样吵,吵得天翻地覆,我一点点的安静也得不到。    
    大学报到刚结束,马上就被通知到军营进行封闭训练,我匆匆忙忙地随着人流涌到一辆笨重的车上。四周全是新鲜的面孔,大家吵闹着、跃动着,从这个座位跳到那个座位认识彼此。全是一口浓厚的东北口音,我嫌这样的交流方式太过粗陋,于是选择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忽然想起同行的妈妈,我一转眼间她正站在一边焦急地望着我,要说的话总是很多,可是那一刻话都留在嘴里,始终跳不出来。我伸手紧握妈妈的手,妈妈说,要懂得学习,要具有表现力,一切都会好。我相信了,我相信妈妈说的一切,可是心里却一扯一扯地难过。妈妈说在家里等我的消息,让我以后每天给家里打一个电话。我哽咽着说“好”,我的呼吸变得困难,我终于远离家人了,就好像我的脐带在离开母体的那一瞬被剪断。    
    妈妈回程的机票订在后天,时间总是不够,我被留在了北方,一个远离家乡的地方。我什么也说不出,车开动了,我转身挥手,并暗自下决心,等车一过转角,我就不再回头。    
    车晃过转角,我转回头,车窗上已经印出一个悲伤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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