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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从女孩到女人(全本)-第39部分

小说: 从女孩到女人(全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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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气的李大桶看到我在豪饮他的茅台,立即扑过来,夺下我的“酒盅”,怒道:“嗨!酒鬼!给你捎酒来是为了驱寒的,不是为了让你解馋的。”
      切!这个胆大妄为的家伙,居然敢虎口夺食,看来是活得不耐烦了。我于是怒吼一声“还我酒盅!”,而后便使了一招猛虎扑食,直扑向被李大桶护在怀中的“酒盅”。岂料,就在我行将得手之时,李大桶突然闪到了一边,令悬于半空难于转向的我重重地跌在了床上,虎扑食变成了狗啃屎。
      “哈哈哈哈!”李大桶溜下床,跑到桌子后面,以桌子为掩护,一边朝我挥舞着手中的饭盆,一边放肆的大笑着。
      我从床上爬起来,突然觉得脸颊上热辣辣的,想来应该已是彤云密布了。我跳下床,准备为自己的“酒盅”而战。可没想到,我的脚一触地,我便觉得天旋地转、腿软无力。我扶着桌子只勉强地走了几步,便停了下来。别看我步履蹒跚,可我心里清楚得很——以我此时的醉酒步态是万难从李大桶的魔爪中夺回自己的东西的。我于是以退为进道:“你自己拿着玩吧,我不要了,赏给你了。切!想要喝酒还不容易?拿你的杯子喝就是了。”我说着抓起放在桌子上的杯子,仰起头来想要一饮而尽。哪知,尽管我已将自己的脖颈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伸展,但是我久旱的舌头还是没有“遭遇”到一滴甘霖。我诧异地低头一看,老天,水杯里居然一滴酒都没有。此时我才意识到,李大桶压根儿就没有往自己的“酒盅”里倒酒。
      我道:“你怎么不喝呀?”
      “我不是已经戒了嘛。”
      我劝道:“破个例嘛,反正沉鲨鱼也不在。”
      李大桶一个劲儿地摇晃着脑袋说:“不,我怕。”
      我惊道:“不会吧?!你怎么窝囊成这样了?!她又不会吃人,干嘛这么怕她?!”
      李大桶却道:“我不是怕她。”
      “那你怕谁?”
      “怕我自己。呵呵!我怕自己会酒后乱性。”
      我愣了愣,不由得想起曾经被他强吻的事。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吻不仅仅是一个动作,更是一种连接,把两个相爱的人紧紧地连接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而初吻因为是第一次所以更显得弥足珍贵。可是,这件对于我来说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居然被人采用暴力手段给抢走了。唉!到哪说理去?!就算让警察把他抓起来又能怎么样?要是丢了个珍珠翡翠还能让他赔,可是……
      曾经以为,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初吻对我来说将是一个终身的遗憾。可是,没想到,还不到一年的时间,这个终身的遗憾便被淡忘了。或许是因为早已阅尽了千帆,所以不再把KISS看得那么的神圣。慢慢地开始懂得,其实吻只是一种信号。对女人来说,是爱的信号;对男人来说,是性的信号。
      其实初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细想起来,第一次也只不过是N次中的一次而已。不过,说句实在话,有时候想起这件事来我还会忍不住的窃喜,因为自己的初吻经历是那么的与众不同,要是讲给左邻右舍的那些拥有千篇一律的甜蜜初吻的小美眉们听准会让她们羡慕死,呵呵!
      不过,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一次发生,我不敢再劝他酒,而只是举起酒瓶打算自斟自饮。原本我是要把酒倒进杯里的,可是不知怎的,我竟然稀里糊涂地把酒瓶口直接送入了口中。
      李大桶冲过来,一把夺过我手中的酒瓶,急道:“嗨!傻瓜!别喝了。这是酒,不是白开水。”
      我迷迷糊糊的问道:“怎么?你也认识白开水?”我说完,突然觉得有些体力不支,想要坐下来。我以为床铺就在我的身后,所以放心大胆的把我的腚“抛”了下去,哪知自己却重重地栽到了地上。
      没人性的李大桶大笑道:“哈哈!就你这点儿酒量还想出来混?!呵呵!现了原形了吧?”他蹲下身子,揪了一下我有些松散的辫子说:“瞧,老虎尾巴都露出来了。”
      此时我的头脑已经不太灵光,虽然听到他在喋喋不休的说,但并不十分清楚他在说些什么,所以我只是按着自己的思路说道:“带我去找白开水!”
      李大桶所答非所问地说道:“快起来吧,地上凉。”
      他说完便想搀我起来,而我却推开他,执拗道:“你得先答应带我去找白开水,否则我不起来。”
      “好吧,好吧,我带你去。”
      嘻嘻!李大桶终于妥协了。我于是把手伸向他,在他的搀扶下坐回到床上。我强支着沉重的眼皮,问道:“白开水长什么样?”
      “呵呵,跟我一样帅。”
      “放……屁!我看,是……是跟你一样……一样丑吧。”我的口齿已经不太灵俐了,而且在说“放屁”的同时居然还不合时宜的打了个酒嗝,惹得李大桶一阵狂笑。狂笑过后,不知为啥,他突然站起身来。我担心他会弃我而去,急忙伸出双手抓住他的胳膊,说道:“你别走!”
      李大桶笑道:“我不走。我是想把脸盆拿过来,万一你一会儿吐了……”
      我打断他道:“那……那也不行,你别走,我一……一个人很怕。”我说完便用双臂紧紧地搂住他的胳膊,生怕他会趁我不备突然溜走。
      李大桶坐回到我的身边,坏笑道:“月黑风高之夜,咱们两个孤男寡女同居一室,难道你就不怕么?”
      “我不怕!”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用食指戳着他的胸膛,含混不清地说:“你要是敢……敢动我一根手指头,我就把……把你的狼心狗肺、熊……熊肝豹子胆、猪腰子,还……还有花肠子,都给你翻出来,拿去喂……喂大花牛去!”
      李大桶嘿嘿笑道:“你把腰子给我留下,其余的我都可以无偿捐献。”
      我听了他的话很想笑,可是面部的表情肌已经不再听从我的指挥了,沉甸甸的上眼睑也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垂了下去。
      我刚一合眼,便看见美丽的睡神在向我招手。我欢快地朝她奔去,可是没跑两步,突然听见身后传来“啪”的一声巨响。我忍不住停下脚步,用残存的最后一点飘忽的神志聆听着。嘻嘻!原来是李大桶用他自己的巴掌打了自己的脸。只听他喃喃自语道:“李金建,你真是个超级大傻蛋!你戒什么酒?!充什么好汉?!还不如和她一起喝个酩酊大醉呢。现在可好,只能干看着猪睡,却吃不到猪肉。” …… 
                  (一百一十二)
第二天清晨我睁开双眼,望着灰涂涂的房顶愣了足足有250秒才忆起我昨晚下榻在了咪咪家的“大酒店”里,并在大桶君的陪同下出席了盛大的“酒宴”。想到这里,我噌的坐起来,环顾四周却不见李大桶的踪影,只是发现在桌上我的巨型“酒盅”下压着一张纸条。我爬过去,拿过纸条来一看,上面写着——
嗨,小妞,你的口水也太多了吧!从你的河马嘴里源源不断的流出来落到我的肩膀上,一个喷嚏的功夫就把我的毛衣全浇湿了。我出门前把毛衣脱下来拧了拧,我靠,拧出来的水可以再造一个太平洋了。我怀疑你前生是一根长在我家屋檐下的狗尾草,每天靠着我的口水的灌溉来苟延残喘,所以今世你决定用你一生的口水来报答我,哈哈!另外,我要提醒你的是——昨夜无聊,我在你的脸上画了999只青蛙……
老天!李大桶这个缺德的家伙居然敢在我花容月貌般的脸上涂鸦?!不知道我的脸被他毁成什么样子了,一定是惨不忍睹了吧!!!我顾不得去看下面的内容,急忙从书包里翻出一面小化妆镜来顾影自怜。呵呵!我的脸光洁如昨,别说是青蛙了,就连一只小蝌蚪都没有。切!这个该死的李大桶就会吓唬人。我于是重又拿起那张纸条,继续读到——
不过,你不用担心被毁容,呵呵,因为我是用脚趾头画的。哈哈哈哈!!!你老公于新婚之夜留。
恶心!恶心!恶心!读完李大桶的留言,我好玄没把昨晚喝的那些茅台都吐出来。切!他居然还敢自称是我老公?哼!我就算是打一辈子光棍也不会找他这么恶心的人做老公的。
我正在那里愤愤不平,突然,我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
这么早就有人给我打电话?
对了,肯定是李大桶那个恶心鬼!
我于是抓起电话,也不看来电显示,直接翻开手机盖,对着话筒大声道:“嗨!恶心鬼!你什么时候走的?”
可“李大桶”却一反常态地沉默着。
我于是又道:“怎么不吭声呀?呵呵!是不是回去被沉鲨鱼给训了?呵呵!活该!”
又沉默了一会儿,电话那头终于有了回应:“喂,是我。”
那声音就像是一记扑面而来的重拳,打得我头晕目眩。老天!竟然是磊。这太出乎我的意料了!我稍微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用尽量平和的声音问道:“怎么是你?我还以为是……呵呵!有事吗?”
“哦,也没什么事,只是有些担心。”
“担心什么?”
磊自失的一笑道:“昨天我从报纸上看到一篇报道,说一个女孩失恋后跳楼了。”
“呵呵,你担心我也会那样吗?”
“你很久都没来电话了,所以……”
我道:“呵呵,你不用担心,我才不会做傻事呢,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我并不认为“爱得死去活来”就一定表示他/她比别人爱得深,或许这只能表示他/她的承受能力比较差。
“那就好。”磊顿了一下又道,“听声音,你还是老样子。”
我的心一阵酸楚。我强笑道:“呵呵!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嘛。”
磊的那头沉默了。我知道,我们的通话该结束了,可是却依然不忍放手。我故作轻松地问道:“你呢?最近还好吧?”
“嗯,还好。”
“您现在在哪?在做什么?”
“在家里,正准备去上班。”我还没来得及进一步发问,磊又道,“那就这样吧,我要走了,有空再聊吧。”于是我们的“寒喧”便到此结束了。
我一直以为自己的心已经死了,可是仅仅是这样一次短暂的通话却又让它死灰复燃了。我忍不住会想,至少磊还惦记着我,或许一切皆有可能。我甚至于在想,如果到春节的时候我还无法把他从我的头脑中清除掉的话,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去找他。
转瞬间,我的考研行动似乎又重新有了某种现实意义。我急忙把昨晚在召开“酒宴”前被我和李大桶弃于一旁的书本重又请回到桌上。或许是因为吃了磊给我的定心丸,我的心终于安稳了下来,书上的文字也突然之间变得和蔼可亲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便开始了一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的生活。只要是醒着,我便埋头苦读。饿了,便随手抓起旁边的某个吃食浑然不知其味的大嚼;困了,我便仰倒在床上和衣而睡。在睡梦中我时常被自己头脑中的一个声音惊醒——“懒虫!别睡了!快起来!”,于是我便噌的坐起来,揉揉眼睛继续奋战。呵呵!正如白开水所说,那绝对是一种自虐。
时光如梭,转眼间据考试只剩下一天的时间了。那天清晨,苦熬了一夜的我抬起手臂伸了个懒腰,不料却把笔碰掉了。别看那只被我用来在复习材料上圈圈点点的红色粗芯碳素笔的身形很是肥硕,可是它的“腿脚”却很利落。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跳”下桌子,先使了一招蜻蜓点水点了一下地,随后又使了一招燕子翻身“飞”进了床铺底下。无奈,我只好蹲下身子,探着头向床下张望。奇怪!哪去了?
我正在那里全神贯注地寻寻觅觅,岂料,走着猫步的咪咪突然推门而入,见我蹲在地上,便朝我的背问道:“你找什么呢?”
据咪咪事后交待,她当时的声音很轻柔,轻柔得连一只麻雀都吓不跑。可是,对当时的我来说却犹如五雷轰顶。我吓得瘫坐在了地上,脑子里面一片空白。
据咪咪回忆说,当时的我两眼发直,面如死灰。她跑到我身边大声地唤着我的名字而我却毫无反应。不知所措的她只好给哈云凯打了电话。哈云凯把我背回宿舍,而后又找来一个急症的护士给我打了一支镇静剂,不久后我便睡去了…… 
                  (一百一十三)
  那一觉睡得很安稳,即便是在梦里我也只是躺在一团迷雾中酣睡。不知过了多久,迷雾开始消散,我的神志也随之慢慢地苏醒。我还没睁开眼睛,便听到有两个声音在我的耳边窃窃低语。一个道:“她怎么还不醒呀?都十个小时了!”另一个道:“我看,还是送她去医院吧。”
  一听说要送我去医院,我便急了。我闪电般的挣开眼睛,大声喊道:“我不去医院!”
  咪咪见我醒了过来,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你终于醒了,你都快把我给吓死了。”
  我忽闪着大眼睛,东瞅瞅西看看,最终还是把茫然的目光落在了坐在我身旁的咪咪和贝贝的脸上。我问道:“我不是在咪咪家的平房里吗?怎么又回宿舍了?”
  于是咪咪开始手舞足蹈地为我讲述现实般的睡美人的故事。呵呵!原本我以为自己拥有世界上最最坚强的意志,今生今世不会与任何精神疾患发生关系,可是没想到,仅仅是十几天的昼夜苦读便把我的意志给打垮了。唉!真是后怕呀!
  我坐起来,一边活动着有些僵硬的身体,一边嬉笑着对咪咪说:“你这人就是笨,怎么不找个帅哥来?呵呵!帅哥一到,我肯定立马就醒。”
  咪咪笑道:“看来你是彻底的没事儿了,都知道开玩笑了。”而后又道:“我大哥都来过好几趟了,也没见你醒呀。”
  贝贝插嘴道:“哈师兄的魅力不够,要是能把那个白开水找来,呵呵,她肯定立马从床上蹦下来。”
  呵呵!知我者,贝贝也。要是白开水能来,别说是睡着了,就是被黑白无常的锁链套住了脖子,我也要挣扎着掀开一小角心灵的窗帘(因为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所以眼睑就是心灵的窗帘。),窥探一下一直神神秘秘的白开水的尊容。
  ……
  两天半的考试终于结束了。考完最后一门,我从考场中走出来,竟没有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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