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男人和女人-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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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下去。但是,正宗的接棒人,又只能是一个。因为如果接棒人很多,大家一拥而上,不但会造成内乱,而且没准“棒”也毁了。所以,非事先法定一个“正宗”接棒人不可。这个法,就是宗法。
宗法要解决的,就是血统的正宗继承亦即“正统”的问题。正统只能独一无二,其余都是旁门、别支、分流。那么,正宗接棒人从哪里产生呢?当然是从交棒人的儿子当中产生。交棒人如果只有一个儿子,则问题也就不成其为问题。但这种情况并不普遍,大家也不希望“一脉单传”(风险太大)。因此,在交棒人的儿子很多的情况下,就只能由其中地位最高的一个去接棒。这些候选人既然都是交棒人的儿子,则他们的地位当然也就不能由父亲的地位来定,而只能由他们母亲的地位来定。
所以,尽管宗法制是一种以男性为中心、为男人的利益服务的制度,但是它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却是要先确定女人的地位。也就是说,必须在父系家长所占有的众多女性中,规定其中一个的地位,远远高于其他女性。这个地位最高者,必须是父家长的正宗配偶,叫原配、正室、正房、正宫,也叫“嫡配”,或简称“嫡”。通常的称呼,则是“妻”。
在宗法社会中,妻有着不容置疑的法定地位。《白虎通.婚娶》云:“妻,齐也,与夫齐体”。郑玄注《毛诗》也云:“妻,齐也,与夫齐礼。”其实,“嫡”也就是“敌”,即“匹敌”,有“对等”的意思。因此夫妻关系又叫匹耦、伉俪、配偶。当然,匹嫡、对等、齐礼,也只是说夫妻同一阶级,但夫妻之间仍有男尊女卑的差异,有如同级干部中的正副职。所以,妻虽不如夫,但较之妾,却至少整整高了一等。比较准确的说法,是“夫为日,妻为月”,大体可以“匹敌”,而那些比妻地位低了许多的妾,便只好被戏称为“小星”了。
当然,“小星”们虽不敢与“月”并尊,却也可能比妻更为得宠。所以,她们又有一个好听一点的称呼,叫“如夫人”,也就是“相当于夫人”的意思。但相当于并不是等于,如夫人也终究不是夫人。更何况,许多如夫人的日子,其实是“很不如”夫人的。
抬高妻的地位,其实是为了抬高她儿子的地位。
妻的儿子叫“嫡子”,妾的儿子叫“庶子”。嫡子和庶子,地位相关得远。比如宝玉和贾环,都是贾政的儿子,但一个“嫡出”(宝玉是贾政妻王夫人之子),一个“庶出”(贾环是赵姨娘所生),各方面的待遇都不一样。所以,人们诉说自己待遇不公,就说“我又不是小老婆生的”;说某人差劲,则说他“好像是姨娘养的”。妻妾嫡庶地位之别,可见一斑。
嫡子当中,地位最高的又是嫡长子,因为只有他,才是最正宗的接棒人。一个人,如果妻有子,而且这个儿子,在所有的儿子中,又是最早出生的一个,那么,家族的继承人,就非他莫属。如果这位嫡长子,死得比他老爸还早,则由他自己的嫡长子即他爸的嫡长孙来继承。比如朱元境太子先死,便传位于皇孙。因为只有这样传位,才叫“嫡传”。
在宗法制度看来,嫡传比什么都重要。比方说,一妻数子,老大愚蠢,小儿子贤明,让谁当接班人呢?让那笨蛋,因为他是长子。这就叫“立嫡以长不以贤”。那么,如果没有嫡子,只有庶子,是不是也选一个年龄最大的呢?不。这就要看诸庶子中,谁母亲的地位又相对高一点。这就叫“立子以贵不以长”。总之,母亲的地位是第一位的,儿子的年龄是第二位的,而接班人的德才则是最次要的。
要之,嫡子地位高于庶子,嫡长子的地位又高于其他嫡子。这样推算下来,则地位最高的,就是“祖”的嫡长子。一般地说,他也就是“宗”。以他为首,由他的嫡长子、嫡长孙、嫡长曾孙、嫡长玄孙一直延续下去的这一系统,就叫“大宗”。他弟弟们创立的系统,则叫“小宗”。大宗小宗,地位也不一样。大宗的嫡长子叫“宗子”。对大宗,他是家长;对小宗,他是族长。只有他,才能继承始祖的爵位,并主持祖庙的祭祀。小宗既不能袭爵,也不能祭祖,因为他不是“嫡传”,也不是“正宗”。
看来,即便是一祖之孙、一父之子,其地位也高低贵贱之别。反倒是女孩子,因为不存在继承权的问题,嫡庶长幼之别就没有那么重要。对于她们来说,要紧的是自己娘家的门第和地位。娘家地位高,即使自己是庶出,嫁出去后也不怕当不上正妻。如果娘家地位低,即便自己是嫡长女又怎么样呢?还不是只好去给别人当小老婆。
显然,宗法制是一种等级制度。它首先把人分成两等:男人和女人。然后,又把男人分成三六九等,每一等的地位和待遇都不同。等级确定以后,就要按等级来进行分配了。
这种分配是家国一体的。因为依照宗法制,天下一家,天子(周王)是最高级的家长和族长。既是最大的一支大宗的宗主,也是所有大宗小宗的共同宗王,谓之“天下共主”。诸侯对于天子而言,是小宗;对于大夫而言,则是大宗。同理,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对于士而言,又是大宗。士是最小的宗主,以下便是庶人。大体上可以这样说,天子是民族之宗,诸侯是氏族之宗,大夫是家族之宗,士是大家庭之宗,庶人只有自己一夫一妻的小家,无所谓宗不宗了。于是,士率领庶人宗大夫为宗主,称为“家”(家族);大夫率士、庶宗诸侯为宗主,称为“国”(氏族);诸侯率大夫、士、庶共宗天子为宗主,这就是“天下”。天下既然是一个大宗族,当然贵族们在政府中的地位,也就和他在宗族中的地位一致了。
十分有趣的是,用来标志这一地位的礼器之一,就是一种阳具的模型——圭。圭,玉制,状如男根,大小不一。天子所持者曰“镇圭”,一尺二寸;公爵“桓圭”,九寸;侯爵“信圭”,七寸;伯爵“躬圭”,五寸。这种制度,说得粗俗一些,就是凭借“那话儿”来确定或象征地位的高低,权力的大小。谁的阳器粗壮伟岸,谁的地位就高,权力就大。反过来说也一样,谁的地位低、权力小,似乎谁的阳器就不怎么样,当然就不能占有太多的女人。
这听起来十分滑稽,但又并非没有道理。因为祖也好,宗也好,图腾也好,原本就与“那话儿”颇有瓜葛。连宫门前的华表、庙里面的神主,都由“那话儿”演变而来。那么,把它拿在手上,以表示自己的身份,也并无不可。依周礼,天子登基时,要举行仪式,接受上天和先王赐予的圭;册封诸侯时,也要为他颁发相应等级的圭,叫“命圭”。这个仪式的意义是很明显的:天子通过列祖列宗从上天那里接受了伟大神圣的生殖力,又把它分给诸侯。因此,天子有资格当天下人的父亲和宗主,诸侯和大夫则有资格当他们各自国和家的父亲和宗主。当然,也就有资格占有更多的食品、财富、土地和女人。
于是,周礼便规定,天子可以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诸侯就差多了,只有一夫人九嫔。大夫又少,只有一妻二妾,士则一妻一妾。至于庶人,能讨一个老婆,就很不错了。这似乎很“合理”;天子从上天那里接受的生殖力,经过层层分配,分到士、庶的头上,已少得可怜,当然不宜“多吃多占”。至于天子本人,直接受命于天,当然要“美女如云”了。
无疑,这理,乃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混帐逻辑。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性之(五)设男女之大防
不过,对于封建宗法制的设计者和维护者来说,问题倒不在于逻辑的混帐(他们自己并不认为混帐),而在于执行的困难。
我们知道,宗法制虽然繁琐复杂,但核心却只有一个,即“宗”;关键也只有一个,即“嫡”。确立了嫡(嫡子),就承继了统(血统),也就保住了宗(宗族)。所以,对于宗法制社会而言,“立嫡”从来就是头等大事。
所谓“嫡”,就是宗族血统的正宗传人。因此,嫡也在正宗、正统的意思,如嫡传、嫡派、嫡系等。宗族血统的正宗传人之所以称为“嫡”,和正妻称为“嫡”一样,也有与父匹敌而其他人无可匹敌之意。依礼,作为宗族血统正宗传人的“嫡”死后,要享受最高的丧服待遇。即便是他的生父,也要为他服“斩衰”(一种最高规格的丧服)。这是他与父匹敌而其他人无可匹敌之证。
一般说来,“嫡”应该是父与其正妻(嫡母)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即嫡长子。嫡长子因为是正妻所生,又是第一个,所以血统特别高贵,有资格做宗族血统的正宗传人。
显然,“嫡”的高贵在于母亲的地位(嫡配),但母亲的血统再高中,也贵不过父亲。如果这位嫡妻所生的儿子,竟没有其合法丈夫的血统,而是她在婚前与别的什么人私通而生下的“野种”,那就不但不能立为“嫡”,而且要逐出家门甚至杀掉才行。
这种事并非没有可能。在上古,新婚妻子是否处女,还并不重要。而且,由于上古时期的性关系还比较随意,“野合”之事时有发生,不少新娘在出嫁之前便已怀孕,而且很可能曾与多个男人交往。腹中之子究竟是谁的,根本就弄不清楚。比如史书记载,禹娶涂山氏为妻,是在辛壬日。可是就在两天之后(癸甲日),涂山氏便生下了儿子,即启。所以,禹便不承认启是自己的儿子(禹曰:“予不子”),甚至不愿传位给启。过去史学界总说禹不传位于启,是因为要坚持尧舜的“禅让制”。其实远古时代是否真有“禅让制”,原本就值得怀疑。即便有,到了禹的时代,也已无再坚持之必要和可能。依我看,禹之不愿传位于启,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从心底不喜欢启这个“野种”,而被他指定为接班人的益,倒没准是他的私生子。
其实,禹是用不着那样讨厌和嫉恨启的,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野种”。据《吴越春秋》记载,禹的父亲鲧娶有莘氏,多年不孕。后来,有莘氏有砥山上玩,看见了薏苡并吃了它,就怀了孕,并剖腹生下高密。高密就是禹。这事《史记》上也有记载。显然,“吞薏苡而生禹”,是不可能的;而禹非鲧之子,则是肯定的。史书上所谓“意若为人所感”,是一种掩饰之词。不是什么“意若”,而是“确实”为人所感,即与某个男人在长着薏苡的地方野合而受孕,所以禹也是“野种”。事实上,禹那个时代的人,可以说都是“野种”。因为那是一个从母系制向父系制转化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一个女人可以和许多男人做性伙伴,即所谓“人尽可夫”,生下的孩子五花八门,谁的种都有,根本弄不清,也无所谓。更何况,鲧是男人还是女人,也弄不清。前已说过,鲧其实是一条白面长人鱼,可能是一种图腾。所以,鲧与禹的关系,可能是“白面长人鱼”图腾氏族的一个男子,与有莘氏氏族的一个女子建立了婚姻关系,而这个女子又在砥山薏苡地上与人野合,生下了禹。于是,禹这一族,便以薏苡为图腾,这就是后世所谓“禹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姓曰姒”。“夏”也就是“芽”,甲骨文中“夏”字形如野草之初芽。大约禹母与人野合时,正是春天。春天男人冲动,女人怀春,两人在和阳春风之中,绿草嫩芽之上,一见钟情,便留下了风流种子。所以,禹的一族,便姓“姒”而氏“夏”,都是为了纪念那诱人的薏苡嫩芽。
不过,图腾制的建立,毕竟标志着男性地位的提高,以及母系制向父系制的转化。在这个漫长的时代,尽管野合之事仍然频繁地发生,人们对于这类风流韵事也毫不在意,但是,男性的血统,却也已经不再是可以完全不管的事情了。首先是男人的情感不再能接受“野种”。在母系制时代,孩子反正是女人的。男人既无责任,也无义务。现在不一样了。孩子变成了父亲的,则父亲们便不能不来认真考察一下,那孩子究竟是不是“我的”。如不是,感情上就受不了。其次,财产的继承也是一个问题。儿子是要继承老子的财产的。如这儿子竟是“野种”,岂非将自己的血汗钱拱手相送,送给自己老婆的情夫?这当然也断乎不可!
然而,在这时,新娘大多并非处女,而亲子鉴定的科学方法又尚未发明。所以,唯一的办法,便只有拒不承认那些来历不明的儿子,甚至将其遗弃。这个办法,就叫弃子。
弃子,是远古时代的一个习俗。
周族的始祖弃,就是一个“弃子”。原来,弃也是一个“野种”。据《史记》云,弃的母亲是有邰氏氏族之女,名叫姜源,嫁给帝喾作正妻(元妃)。有一天,姜源到野外游玩,看见巨人的足迹,心里便十分喜悦,很冲动地去踩了一下,结果怀孕生下了弃。这当然又是掩饰之词。事实可能是姜源在野外遇见了一位高大英武的伟丈夫(巨人),为其男性的魅力所吸引(心忻然悦),便以身相许,心旷神怡之时,怀上了弃。
正因为弃是野合所孕,所以姜源自己也以为不祥,便抛弃了他。可是,这孩子“神”得很,扔也扔不掉。先是把他扔在巷间小路上,结果牛马都不来踩他;继而又扔在冰天雪地里,结果飞鸟都用羽翼来呵护他,怕他冻死。这下子姜源便“以为神,遂收养之”。但因为他毕竟被抛弃过,所以就起名叫“弃”(初欲弃之,因名曰弃)。后来,这个弃果然不负“神”望,干出了许多了不起的大事,还当上了当时部落联盟的农业部长(后稷),开创了周族的农耕事业,成了以农业立国的堂堂宗周的远古始祖。可见,“野种”并不下贱。相反,由于他们多半都是真正的爱情结晶,是性吸引和性选择的产物,往往体格和智商还要高于某些婚生子。
弃子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