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男人和女人-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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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五万,观妓、携妓、出妓、听妓、看妓、咏妓、赠妓、别妓、怀妓等竟多达二千首,也就决非偶然。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娼妓之(五)铜臭与血腥
名士与名妓,构成了青楼的一道风景。
风景总是美丽的,由才子词人构筑描绘的风景便更是如此。然而,在这道美丽浪漫的风景线背后,不堪入目的却是令人发指的罪恶,是无论如何也遮不住抹不去的铜臭与血腥。
在中国历史上,除部分由国家统一组织、政府计划供应、专为满足文武官员和三军将士需要的官妓和营妓外,无论国营妓院,还是民营妓院,都是要赚钱的。提供娱乐服务只是幌子,获取高额利润才是目的。妓院这种罪恶的东西,之所以直到新中国成立才被真正禁掉,就因为它能给开办营业者带来经济上的极大好处。“子弟钱如粪土,粉头情若鬼神。”在金钱与才情之间,妓院的天平从来就是倾斜的。
明代的《嫖经》就曾告诫各位嫖兄嫖弟,嫖客与妓女之间的关系,说到底是金钱买卖关系。所以,嫖客们首先必须牢记:“须是片时称子建,不可一日无邓通。”子建指才,邓通指财,“才”与“财”虽然同音,功能效用却天差地别。只要你有钱,别说是自称曹子建,便是自称比曹子建更有才华,更有成就,妓女也会连连点头称是,秋波暗送,媚眼横飞。如果一文不名,对不起,便是曹植本人到场,也只能吃闭门羹,坐冷板凳,看死鬼脸,听风凉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只见鬼打墙。”鬼尚且如此,况娼妓乎?
为了赚取金钱,妓院往往是不择手段的。通常的做法,是妓女与鸨母,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妓女向嫖客频频示爱,引得嫖客心猿意马,不能自已,急欲成事时,又一再声明“妈妈那里不好交待”,示意嫖客再加钱“买通”。其实,此“通”哪里用得着买?无非是“一个做歹,一个做好,才赚得银子,大是买卖方法”。故《嫖经》云:“夸己有情,是设挣家之计;说娘无状,须施索钞之方。”当然,如果是名妓,也可能相反:鸨母笑脸相迎,盛情款待,一再表示愿意“玉成好事”,一切一切,都“包在老娘身上”,但那位“小姐”,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架子端得比公主还大。这其实也无非是抬身价,吊胃口,为索要高价作铺垫。“老道”的鸨母和妓女都知道,男人最“贱”。你要是屈意相从,他就不把你当回事;而你越是“摆谱”,他便越是“猴急”。等你把他胃口吊足了,银子骗够了,再给他点甜头,保证他眉开眼笑,下回还来。
当妓女与鸨母狼狈为奸、通同合伙、装神弄鬼,拼命从嫖客身上榨取钱财时,她们的心理状态是怎样的呢?应该说,是相当复杂的。
第一种是“幸灾乐祸”。持这种态度的,多半是那种憎恶卖笑生涯而又无力自拔者,或是受过嫖客欺骗、污辱、迫害者。她们把对于这一“行业”的仇恨倾泄在嫖客身上,把榨取嫖客钱财作为报复手段。所以,她们越是仇恨嫖娼宿妓,就越会“努力工作”,越会拼命榨钱。最后,到自己临终前,很可能把这些“血泪钱”付之一炬,或投入大海。
第二种是“得意洋洋”。持这种态度的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爱财”,一种是“逞才”,即把榨取钱财看作自己有本事、有能力、身手不凡的一种表现,因此她们也会相当地“积极主动”,而且花样窍门,也会不断翻新。有的妓女之间,还会交流经验,切磋技艺。当然与鸨母之间,也会配合默契,彼此心领神会,共同对付那些有钱的“傻冒”。
第三种是“听其自然”。持这种态度的,多半是些既不“热爱”又不“憎恨”妓业者。她们认为,鸨母爱财,是没有办法的事;嫖客好色,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既然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就随他们去好了。反正自己也捞不到什么好处,无非做一天娼妓卖一天笑,做一回婊子献一回身。因此,她们对于鸨母的指使,便既不反抗,也不热心。一般地说,只要能挣到钱,鸨母对她们也还能容忍。但为了防止她们“消极怠工”,时不时地敲打敲打、教训教训,自然也是免不了的。
第四种是“矛盾痛苦”。持这种态度的,多半是些“有良心”的妓女。作为妓女,她们深知如不能获得巨额利润,自己便连生存都成问题。但是,当她们遇到一位真心体贴自己的“恩客”时,又会感到“良心上过不去”,有的甚至还会拿出私房钱来“倒贴”。比如唐人传奇《李娃传》中的李娃便是。一开始,李娃不但把荥阳公子的钱财榨了个精光,而且和鸨母通同作案,在荥阳公子一文不名时将其遗弃。但是,当后来看到这位情郎被害得有家难归、有国难投,挣扎在死亡线上时,李娃又搭救了他,还帮助他一举登第,取得了功名富贵。这篇小说“大团圆”的结局,虽未免庸俗,但写李娃心态,应该说还算准确。
其实,无论妓女持何种态度,她们都不是、也不可能是榨取嫖客钱财的主谋者,更不可能是这种行为的主要受益者。主谋者和受益者,主要是妓院的女老板——鸨母。
鸨母本指老妓,即“妓女之老者曰鸨”。妓女这行当,是名副其实的“青春事业”。任你当年如何风光,一旦人老珠黄,便一文不值。因此,妓女退役的年龄,也相当早。退役之后,有些没什么出路的,或者迷恋青楼、贪恋钱财的,便用自己走红时攒下的私房,租几间铺面,雇几个小妞,自己升格当老板,这就是鸨母。鸨母大约是少数几种最令人憎恶的“行当”之一。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就连太监,也出了郑和这样值得歌颂的人物。但是,古往今来,有过值得歌颂的鸨母吗?没有。中国历来只有“名妓”,没有“名鸨”。鸨母在中国文学作品中,从来就是丑恶形象:拐卖妇女,逼良为娼,教唆卖淫,勾引嫖客,诈骗钱财,拆散鸳鸯,认钱不认人,狗眼看人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等等,等等,都鸨母的“德行”。可以说,在文学作品中,鸨母能混个“中间人物”当当,就是天大的造化了。
鸨母遭人憎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鸨母是妓女卖淫的直接教唆者、指使者、操纵者和受益者。因此,当人们痛恨卖淫嫖娼,又不能认识到这是那个万恶旧社会所使然时,一腔义愤,便会倾泄在鸨母的身上。其实,认真说来,鸨母也是妓女制度的受害者,因为鸨母十有八九出身于妓女。但是,鸨母的这一出身,不但不能引起人们的同情,反倒只能更加激起人们的义愤。因为你明明知道当妓女不是人过的日子,还要把好端端的女孩子往火坑里推,你他妈的还算是人吗?鸨母之遭人憎恶,这不能不说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其次,卖笑卖色卖身的是妓女,收钱的却是鸨母,这就叫人愤愤不平。你有什么资格收钱呢?所以,不少“恩客”,在照付了鸨母索取的“茶钱”、“酒钱”、“过夜钱”以后,还要对妓女另付“小费”(其实有时数量并不“小”),便带有这种心理的成分。在他们看来,付钱给妓女是应该的,付钱给鸨母却很“冤”。这种被“冤枉”的感觉,就使他们痛恨鸨母。
第三,在整个嫖宿过程中,鸨母担任的是十分“不光彩”的角色。所谓“不光彩”,就是只知道要钱。妓女不管怎么说,还有艺、有色、有性、有情,鸨母却只有虚情假意、装模作样、弄巧卖乖、投机行骗,这当然就极其让人恶心。
鸨母遭人憎恶,也有自身的原因。
一般地说,鸨母的心理都比较狠毒。鸨母原是妓女,心理本不健康;现在又人老珠黄,心理更易变态。第一,正如升任婆婆的女人难免虐待媳妇一样,升任鸨母的妓女也往往会把从前受过的一肚子气都出在年轻一代身上,有可能对她手下的妓女格外刻薄和狠毒。第二,鸨母当妓女时,是不缺少性生活的;而一旦当了鸨母,则可能再无性快乐。这种由热而冷的变化和由此造成的性苦闷、性压抑,也容易使她们心理变态。第三,自古有“名妓”无“名鸨”,鸨母总是“无名英雄”。尽管为了钱财,鸨母极望妓女受人宠爱,但这种宠爱又无不时时刺激着她们的神经,使她们对妓女产生一种同性之间的嫉恨,并导致对妓女的迫害。
当然,导致鸨母狠毒的最主要原因,还是钱。如果不是为了钱,是不会有任何女人要去当鸨母的。为了钱,鸨母就必须对妓女加紧进行训练,甚至不惜在训练中动用私刑;为了钱,鸨母就必须强迫妓女接客,而不论那嫖客是老是少、是黑是白、是胖是瘦、是俊是丑、是温柔多情还是粗俗可鄙。这就对妓女身心两方面都造成了伤害,因此无论妓女,还是同情妓女的人,都会对鸨母恨之入骨。
其实,妓院中还有比鸨母更可恨的人,那就是所谓“龟奴”,即俗称“王八”的那些男性职员。龟奴最早可能是卖淫女子的丈夫,也可能是人贩子。正因为他们是妓女的丈夫,或鸨母的丈夫,或有丈夫名义者,所以叫“忘八”。所谓“忘八”,就是指“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字皆忘,或忘了第八个字——耻,也就是“无耻”的意思。“忘八”谐音“王八”,而“王八”就是“乌龟”,所以这些家伙便叫做“龟奴”。
龟奴的无耻,一方面在于他们寄生于妓女,靠妓女的卖身钱来供自己享乐挥霍;另方面,也在于他们时常欺负妓女,骚扰妓女。在嫖客面前,他们低三下四,比狗还不如;在妓女面前,他们又摆出一副“老爷”派头,还时不时趁机占妓女的便宜。自己不劳动,靠妓女卖身为生活,已是人格低下;趁嫖客不在时去满足性欲,更是人格卑劣。如果说,鸨母九分可恶之外尚有一分可怜,那么,龟奴便是十恶不赦、十分可恶的“王八蛋”!
一部娼妓史,不但充满铜臭,而且充满血腥。
纵观历史,妓女的来源,无非四种:一是罪人家属,二是战俘,三是为生活被迫走投无路者,四是被人诱骗拐卖者。无论何种,都是被迫走进娼门。换言之,无论何种情况,都是对人权的践踏、人格的侮辱和人性的蹂躏。因此,一部娼妓史,也就是妓女的血泪史。
妓女最悲惨的遭遇,是不被当作人看。的确,历史上是有一些名妓,风头出尽,青史留名;但这样的名妓,在妓女的总人数中,又占得了几分之几?更何况,人们在骨子里,也未必把她们当人看。王安石和朱熹要找同僚的岔子,不是就随随便便地把两位名妓抓起来严刑拷打吗?不少一代名妓,到了晚年,不也穷愁潦倒,流落街头吗?至于一般的妓女,其生活更不堪回首。鸨母的虐待,狎客的戏弄,路人的白眼,都是家常便饭。妓女,可以说是最没有人格尊严,最被人看不起的。直到现在,中国不是还有一句极为刻毒的骂人的话,叫“婊子养的”吗?
事实上,无论诗人们如何诗化青楼,把青楼风光描写得宛如天堂,把妓女们的风姿描写得宛如天仙,妓女的生涯都决不会像她们上演的节目那么美妙。私妓要为金钱所左右,官妓要为权势所压迫,她们不是商品,便是玩物,哪有人格可言?唐代金陵有一群花花公子将一名营妓狎弄致死,居然又一把火把她烧了。岭南乐营妓女在席上得罪了宾客,就被长官处以棒刑,打完了,还要赋诗嘲笑,说什么“绿罗裙下标三棒,红粉腮边泪两行”,简直是恶霸土匪又加文痞流氓。写得出这样诗句的人,想必挺有“文化”,但其心肠,却真是阴如蛇蝎,毒如豺狼。政府管辖的妓女命运尚且如此,黑帮“保护”的妓女,其命运便可想而知。
妓女所受的摧残,不仅是肉体上的,更重要的还是心灵上的。由于长期不被当作人看,不少妓女内心世界都相当苦楚和压抑。屈辱感、自卑感、孤独感、空虚感,以及对此身无靠、前途渺茫的恐惧感,无时无刻不在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即便锦衣玉食、华灯艳彩,或者名登花榜、技压群芳,所有这些“享受”和“成功”,都无法弥补其痛苦于万一。为了谋生,也为了排遣这苦楚和压抑,她们不得不强装笑脸,在灯红酒绿中醉生梦死。久而久之,连她们自己也不知道世上是否有真情了。因此,一到人老珠黄,无笑可卖时,她们便会变得麻木不仁,如同行尸走肉,在孤独寂寞中,背着沉重的道德十字架凄凉地死去,连灵魂也得不到安宁。这是极不人道的事情。
社会主义的中国,决不能让这种现象死灰复燃。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情人之(一)“妓不如窃”
娼妓制度是社会的一个怪胎。
但凡考察和研究过中国娼妓史的人,都多少会产生一些怪异感,觉得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些事情,实在不可思议。比方说,中国古代社会极其讲究“设男女之大防”,已嫁女子回到娘家,和自己的亲兄弟都不能同桌吃饭,然而却又允许素不相识的男男女女,在妓院里眉来眼去、勾肩搭背、打情骂俏、随便上床;中国古代社会极其讲究女人的“贞操”,强调新娘必须是黄花闺女,妻妾必须要从一而终,寡妇再嫁都要视为失节,然而却又允许甚至要求一部分女子不守“贞节”,去充当“人尽可夫”的妓女,而且越淫荡、越放浪越好;中国古代社会也极其讲究男人的“守志”,强调一个有志气、有作为、有理想的男子汉大丈夫,应该不好色、不淫乱,不能玩物丧志,然而男子狎妓,却又被视为风流韵事,不俗而雅,可以写进诗词广为传唱,载入史册千古留名,连至尊天子有时也要去凑凑热闹,体验一下生活。这就实在让人弄不清楚,中国古代社会究竟是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宣扬什么,禁止什么。
其实,反过来想想,又会觉得这很好理解,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