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

第37部分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第37部分

小说: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方面倒是“无师自通”。他们深知,将性赤裸裸地说出,不但“有伤风化”,而且也未必真有“剧场效果”,还不如指桑说槐,借题发挥,让别人去心领神会。反正中国人在这方面特别敏感,只要稍有点拨,便会恍然大悟。鲁迅先生说:“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唯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究其所以,只怕十有八九是这类闲话培养出来的。 

  

讲荤话无疑是一种性宣泄。一般地说,它总是能引起比较强烈的心理反应:先是紧张的期待(不知家家伙会说出什么鬼话来),然后是放声的大笑(心领神会,原来是那么回事)。于是,在这一张一弛之中,意识阀下积淀的心理能量便得到了释放,被压抑的性骚动也得到了宣泄和缓解。应该说,这也不算什么坏事。它至少能减少一些因性压抑而导致性错乱和性犯罪的可能性,多少给性饥渴者一点替代性的满足。所以,中国历来就有荤话,而历朝历代的当局,对于广泛流传于民间的荤话,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载于文字,印成书本,造成诲淫后果,也就一任民众即兴创作,口口相传。 

  

事实上,禁止民间的荤话,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一方面,“礼不下庶人”,真正要紧的,是统治者家族血统的纯正、嫡庶的分明,庶人们并无多少权力和财产可继承,即便生了私生子,也没有什么大乱子;另方面,“天高皇帝远”,社会底层的事,老实说,当局想管也管不了,何况这本来就是小事?所以,尽管中国传统礼教历来强调“别夫妇”、“正人伦”、“设男女之大防”,但在民间,其实并不怎么太把男女关系当回事。男女之间的接触交往既非严格地“授受不亲”,打情骂俏、调戏说笑的事更是家常便饭。就连武松这样的英雄都会随便调笑妇人,和酒店的老板娘说风话,吃豆腐,则其余可想而知。 

  

“风话”不是“疯话”,而是调情的话。“风”本有雌雄男女相诱之义,所谓“争风吃醋”的“风”即是。“吃豆腐”的说法更妙。豆腐白嫩,可以联想到女人的肉体;豆腐又是“素”的,暗指并无实际上的性关系,只是“嘴巴上快活”。要之,说风话,吃豆腐,都是“言行不一”,“动口不动手”的。既然只动口,不动手,当然仍是“君子”,既无伤大雅,也无碍大局。说的人既不怕被视为流氓,被说的人也不会觉得受了欺侮,听的人当然也乐得在旁哄堂大笑,岂非大家都很开心? 

  

因此,男女之间,如果关系很好,很随意,也很“干净”,说话就不会有什么“忌讳”,也就会由说荤话而至说风话。其实,这两者之间,原本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说给大家听的叫“荤话”,说给特定对象(主要指女性)叫“风话”罢了。 

  

说风话的对象,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决不可以对未婚少女说。对未婚少女说风话,是极大的忌讳和罪孽。谁要是这样做了,不但少女本人会勃然变色,怒斥流氓,少女的父兄以及路见不平者,也会来兴师问罪,痛打色鬼。严重一点的,有时还会闹出人命案来。 

  

对下列三种人说风话则是百无禁忌的:一是新娘子,二是老板娘,三是关系不亲不疏的已婚妇女。这里说的老板娘,主要指那些开茶馆、酒楼、饭铺、旅店,自己又抛头露面,出来接待客人的老板娘。她们做的,原本是迎来送往的生意,信奉的生意经,是“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既然“全凭嘴一张”,自然少不了要由着客人们说几句风话,反正“过后不思量”,也出不了什么大乱子,反倒能“和气生财”,逗得客人高兴,多开销几两银子。如果这老板娘原本兼做皮肉生意,当然更忌讳风话,反倒要借此多做一笔生意。所以,不少的小老板,即便是做“规矩生意”的,也乐意让自己年轻貌美的老婆,当垆卖酒,以便吸引顾客、招揽生意、兜售买卖,或趁客人与老板娘挤眉弄眼时,往酒里兑水。 

  

另两种情况,就要复杂一点了。 

  

先说新娘子。中国许多地方,都有“闹洞房”的风俗。在这时,和新郎新娘大开“荤玩笑”,不但决无禁忌,而且还是婚礼上重要的节目之一。没有这个节目,婚礼便显得“没意思”,至少是“不热闹”。婚礼中被礼教维护者极力推崇的那些节目,如拜天地、拜父母等,都不过“行礼如仪”,一般老百姓对此并不热心。他们最想看的,一是掀盖头,二是闹洞房。节目进行到这一程序时,所有的宾客精神都会为之一振,连平时最老实、最本分的妇女,也会站在人群的外围,静静地笑着欣赏。那些未婚的男青年们,更视此时为他们的盛大节日。因为这是他们积郁已久的性苦闷,可以尽情一泄的合法时机,岂能错过?于是,平时偷学的那些荤话,便会竹筒倒豆子似地向新娘倾泄。反正那新娘子,无论平时如何高傲娇贵,这时都还不得口。同样,那新郎无论平时如何蛮横跋扈,这时也只好哑巴吃黄莲。那么,不趁这时去占占便宜,吃吃豆腐,岂不真是“亏”了自己,“便宜”了那本来就“得了便宜”的一对新人? 

  

闹洞房的风俗起于何时,现在大概已无从稽考了。只知道最早的文献记载,见于西汉仲长统所撰之《昌言》。据说当时闹洞房的情况,是“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趋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大约是借酒发疯,趁机起哄,大讲荤话、风话,把平时不可公之于众的东西都抖露出来。不难想象,这种闹法,是围绕着“性”这个核心来进行的。所以仲长统认为这是一种“污风诡俗”,应该严加禁止。 

  

其实,自汉代始,中国婚俗中“不像话”的事,除闹洞房外,还有“听房”。所谓听房,就是“新婚之夕,于窗外窃听新妇言语及其动作,以为笑乐。”听房这件事,也是载入史册的。比如东汉望族袁隗娶名儒马融之女为妻,就有人听房。这事后来记载在《后汉书》中,以马融之德高,袁隗之望重,豪族府邸之中,尚有此事,则民间可想而知。 

  

因此我怀疑,闹房与听房之俗,大约“古已有之”。它们很可能是一种极其古老的原始习俗,其本来目的,是对部落的青年进行性启蒙教育。不过天长日久,世风日下,民心不古,性教育的方式,便变成了性宣泄的手段。而且,在某些时代和某些地方,还闹得极不像话。有的把新娘引至庭前,翻衣服,脱鞋子,品头论足,任意戏弄,以至“庙见之妇,同于倚门之娼”;有的大动干戈,舞弄棍棒,吊打新郎,甚至弄出人命案来,使“红事”变成了“白事”。显然,这就不是性的宣泄,而是心理变态了。 

  

应该说,这里面有一个“度”的问题。任何玩笑,都应该以不伤害对方为度。这就像挠痒痒,轻轻抓挠几下,挺舒服;下手重了,抓破皮肤,性质就变了。荤玩笑就更应适度,因为它轻易造成对对方人格的侮辱,尊严的侵犯,也极易造成伤风败俗的不良社会效果。但是,这个“度”并不好把握。而且老实说,再适度的荤玩笑,也毕竟不雅;在婚礼上对新郎新娘大起其哄,强人所难,也极不文明。无论怎样,要求新人出众出丑,总是对他人不尊重的做法。因此,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文明程度的提高,相信这种陈规陋习,也终会销声匿迹,不复存在。 

  

老板娘不是每天都要打交道的人,新娘子更是十年九不遇,平时可以与之随便说说风话,开开荤玩笑的,大约便只有关系不亲不疏的已婚妇女一种。为什么必须是已婚妇女,又必须关系不亲不疏呢?这就涉及到中国传统社会中两性关系的一系列微妙问题了。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闲话之(二)微妙关系两种
一般说来,在中国传统社会,男子娶妻的先后,是以年龄为序的。当哥哥的还没有娶亲,做弟弟的只好等着,断然没有“大麦不割割小麦”的道理。这样一来,已婚妇女和丈夫以外其他未婚男子之间,便有了“叔嫂之谊”。因为那些未婚男子,不是丈夫的兄弟,便是丈夫的堂兄弟、表兄弟、族兄弟,或者可以视为兄弟的“哥们”,则已婚妇女,自然也就是“嫂子”了。 

  

叔嫂关系是一种最微妙的关系。 

  

在我们先人所设的“男女之大防”中,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定,叫“叔嫂不通问”,即嫂子与小叔之间,是连话也不能说的。为什么要作如此严格的规定呢?就因为叔嫂之间,极容易发生奸情。叔嫂年龄相近,又天天生活在一起,倘若两情相悦,简直防不胜防。更何况,弟弟看见哥哥与嫂嫂亲热,总难免“见景生情”;嫂嫂看见小叔比丈夫年轻,也难免“见异思迁”。要想他们两人真的“井水不犯河水”,哪里保得住呢?弄不好,便会做了一锅“杂烩汤”。这可是最严重的乱伦和最大的丑闻之一。因为依礼,“长兄如父,长嫂如母”,叔嫂通奸,简直无异于“杀父娶母”,岂不是行同禽兽?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们隔离起来,连话也不许说,这才能防患于未然,至少也能避免瓜田李下的嫌疑。 

  

不过,叔嫂不通问的规定,虽说有它一定的道理,但实际上却很少具有可操作性。不要说必须共同劳作生活的小家小户做不到,便是大户人家,其实也很难做到。贾宝玉和王熙凤就是叔嫂,通问不通问呢?并不少通。事实上,在中国传统家族中,嫂子和未婚小叔之间,不但常常通问,而且关系和感情往往也比较好。前已说过,中国已婚的女性,往往都天然地有一种母性。如果说她们对丈夫的疼爱,已有几分母亲对儿子的意思,那么,她们对于未婚的小叔子,便更有母亲对待小儿子的味道。在不少已婚女性看来,小叔子是最需要由自己来疼爱的:他们年纪小,又没有媳妇心疼,那么,嫂子不疼谁来疼?所以,照料兄弟饮食起居的固然是嫂子,热心为他张罗娶媳妇的,也往往是嫂子而不是哥哥。这种情况屡见不鲜的。比如王熙凤和贾宝玉的感情,就远远超过贾琏。在《红楼梦》一书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凤姐对宝玉的真心呵护和疼爱。这里面除了有才的凤姐对同样有才的宝玉,有一种“惺惺惜惺惺”的赞赏,以及多少有讨好贾母(贾母疼宝玉)的功利成分外,叔嫂之情,也是原因之一。因为凤姐对那“不成器”、“没人疼”的贾环,也同样挺爱护的,至少不那么欺负他。 

  

已婚妇女不但往往比较疼爱自己的小叔子,而且,对于自己丈夫的那些未婚男朋友、男同事,亦即一切可以广义地看作“小叔子”者,差不多也都有这样一种呵护疼爱之心。因为由此及彼和推己及人,是一种很自然的心理倾向。既然“老吾老”,可以“以及人之老”;“幼吾幼”,可以“以及人之幼”;那么,“弟吾弟”,怎么就不可以“以及人之弟”呢?当然可以。更何况,母爱又是一种多么博大的爱啊!当一个女人以母爱之心来看待世界时,她的爱心是可能会超出家庭范围的。而在她们看来,最值得怜爱和疼爱的,又是那些未婚男子,即那些没有女人心疼的“大男孩”。 

  

这里面的心理原因是很深层的。 

  

一个比较现实的深层心理原因,我们无妨称之为“恋子情结”。中国女性差不多都有恋子情结,比方说格外疼儿子、疼孙子等。这也往往是婆媳关系搞不好,婆媳之间处于敌对状态的原因之一。恋子情结产生的原因,有生理的,也有社会的。生理的原因是“异性相恋”,社会的原因则是母以子贵。父亲较疼女儿,母亲较疼儿子,这可能是人类的共性。这种共性加上母以子贵,就使得中国女性的恋子情结格外严重。这种情结是有遗传性和感染力的。因此一个已婚的女子,不管她是否已有生育,都会以一种母亲疼爱儿子的心理,去对待她的丈夫,她的小叔子,以及一切可以视为小叔子的青年男子。 

  

另一个比较古老的深层心理原因,则似乎可以称之为“群婚情结”。我们知道,在原始时代的某一时期,一个女子如果成了一个男子的妻子,往往也就意味着她同时也是这个男子兄弟的共同妻子,正如一个男子如果成了一个女子的丈夫,往往也就意味着他同时也是这个女子姐妹的共同丈夫一样。更何况,中国原本就有“兄终弟及”的传统,即丈夫去世后,兄弟可以娶嫂为妻。从这个意义上讲,哥哥的妻子,就是弟弟的半个未婚妻。这其实才是叔嫂关系微妙中之最微妙者,也是规定“叔嫂不通问”之最深刻的用心。因为这种“准未婚妻”关系,极易导致弟弟的“非份之想”。它不但会导致“乱伦”而且还有可能导致“弑兄”,而弑兄对于做兄弟的来说,又是一举两得的事:既能“夺妻”,又能“夺嫡”(夺取长兄的嫡子地位),连老婆带财产和权力一并继承,那可真是一种“挡不住的诱惑”呢! 

  

然而,做“小叔子”的,如果并非亲兄弟,就没有这种“犯罪动机”。因为“兄终弟及”,仅限于亲兄弟。堂兄弟、表兄弟、族兄弟、把兄弟,与“嫂嫂”之间,并无“准未婚夫妻”性质,也就并无顾忌,反倒比真叔嫂关系更可随便。一方面,在礼法和习俗上,他们并非“准未婚夫妻”;另方面,在心理和情感上,又毕竟有“叔嫂之谊”,也就多少具有“准未婚夫妻”的意味。所以,未婚男子与已婚妇女之间,如果处于一种不亲不疏的关系(太疏不成“叔嫂”,太亲又有“嫌疑”)那么,他们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种“准情人”。所谓“准情人”,就是既不像“真情人”那样,真有恋爱关系和性关系,但相互之间的交往中,又多多少少带有一点性爱的意味。其具体表现,就是“说风话”和“吃豆腐”。 

  

在民间,尤其是在广大农村,未婚青年与已婚妇女之间的打情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